推荐下载: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有什么区别
精品推荐:申诉和申请再审有什么区别?
申诉和申请再审有什么区别?
小编希望申诉和申请再审有什么区别?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申诉和申请再审,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申诉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申请再审应当是法定代理人或者当事人,其他人无权提起再审,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生效2年以内,超过2年期限,不能申请再审,申诉没有时间限制,申诉可以是未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是生效法律文书。
申诉与再审申请权,
是由法律设定的当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保护的权利手段,都属于诉权的范畴,因此,实务中常常被混用甚至混淆。
其实,申请再审和申诉不一样,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属于广义的诉权,具有”六无限”的特点,即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
也正因为申诉没有具体条件的限制,才导致当事人及其他人申诉非常困难。
而申请再审作为一项诉讼性权利,则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条件。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
而申诉则不受这一限制,申诉既可以针对未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以针对已。
申诉书及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诉书及民事再审申请书申诉书及民事再审申请书是两种常见的法律文书,它们的用途都是对先前的法律裁判进行重新审查和裁决。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两种文书的定义、用途、适用范围、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申诉书申诉书是对一审判决或二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的书面申请。
适用于刑事案件和少数民事案件。
刑事案件主要包括刑罚逾期执行、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0年以上及拘役等刑事判决,以及审判机关违法认定罪名。
民事案件主要包括人民法院裁定、民事判决、民事调解书等。
申诉书需要说明上诉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信息,同时需要陈述上诉事实和理由,包括对一审判决或二审判决错误的指出和要求上诉的请求。
申诉书应当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逾期提交无效。
二、民事再审申请书民事再审申请书是在一审、二审、执行案件已经有判决的情况下,当事人认为判决有错或其他需要再审理的情况,可以向再审机关提出再审申请的书面申请。
适用于民事案件。
民事再审申请书需要详细说明再审申请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据,同时需要说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再审机关会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再审申请。
如果再审申请被受理,再审机关将根据申请书提供的理由和证据重新审理案件,并作出新的判决。
三、申请流程申请人应当认真准备申诉书或民事再审申请书,并将其提交到相关裁判机关,包括省级、市级人民法院或最高法院等。
在提交时,需要获取收件人姓名、来源地址,申请时间等详细信息。
同时应该附加上被申诉或再审人的相关信息和数据,以便方便处理该申请的流程。
四、申请注意事项1.在申诉或民事再审之前,申请人应当仔细查看一审、二审判决书,分析错误的理由和依据。
2.申请人在申诉或民事再审之前,应该进行相应的资料准备工作,如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等。
3.申请人在提交申诉或再审申请的时候,应该注意书写规范,确保内容真实准确,避免出现拼写错误或其他语言问题。
4.在申述过程中,申请人有义务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
【2018-2019】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实用word文档 (1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申请再审是一种法律明文授予的权利,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范围内进行。
申请再审权是一种特殊的诉权。
我国三大诉讼法中,民事诉讼法已基本进行了对再审申诉的诉权化改造,允许对民事生效裁判在生效起两年内申请再审。
在这一法律规定授权下,要求法院对生效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叫“申请再审”,对应的文书叫“民事再审申请书”。
超过时限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但仍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诉求的,一律叫“申诉”,这时候的文书就叫民事申诉状。
此外,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没有授权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因此刑事、行政案件没有申请再审的说法,因此只能叫“申诉”,不能叫“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是一种诉权,法院受理申请再审后必须进行程序处理,并给予是否再审的裁定,而“申诉”不是诉权,法院接到申诉状之后,没有法律义务进行程序上的处理,只能期待“青天”主动发现案件是否存在问题,然后再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决定是否启动再审。
以下文字仅用于测试排版效果, 请使用时删除!当撩开窗的刹那,当推开门楣的倥偬,当抬头仰望天空时刻,秋阳光芒,总是令你防不胜防,把它光和热,幻化成清晰影子,将你打得,招架难熬,只有默默承受,从早到晚,变为它之囚徒,渴望于之脱逃。
但它还是温情脉脉,一早一晚,总会搅起微凉,让一丝丝风儿,轻轻吹拂,漫过肌肤,沁入骨髓,透进心灵,将凉之感觉和寓趣,成为相伴你欣慰舒朗。
在艳阳的秋高气爽,正以闲情逸致放飞畅想,思绪飘零,以平生芳华,一颦一笑,走出蜗居,到大自然里,旅游行走,穿街过巷,沟过河,感受秋的五彩缤纷,树木,植被,丛林,蒿草,河流,山川,田园,……一切只要人能寻觅处所,均可潇洒而去,而非徒走过场。
再审申请书与申诉状的区别
再审申请书与申诉状的区别大家是否清楚再审申请书与申诉状的区别在哪里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分辨吧。
再审申请书与申诉状的区别【1】申诉制度是中华法文化中极具特色的一项制度,我国早在西周时期已经产生了申诉制度的最初雏形,如“路鼓”与“肺石”之制。
历代统治者为了平息民怨,稳定阶级统治,冤情告申诉制度建立完备,在漫长的诉讼历史中,“有错必纠说”成为了申诉制度的理论基础。
对于申诉的性质,理论界认为有两大类,一类是非诉讼性的申诉,主要是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某些处理决定不服而提起申诉,不涉及诉讼程序,不属于诉讼行为,只是一般意义的民主宪政权利,如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申诉权、《公务员法》第十五章规定的申诉;一类是诉讼性的申诉,主要是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申诉,由诉讼案件引起,申诉处理原则和程序都按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是一种诉讼行为,是民主宪政权利在诉讼中的具体化,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申诉。
在此,本文只讨论后一种申诉,即诉讼性的申诉。
当事人申请再审制度,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正式确立于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1991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将原来的“申诉”改为“申请再审”。
但在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项仍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对此处的“申诉”,1991年《民事诉讼法》没有作详细规定,直到20xx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才将此款的“申诉”改为“申请再审”。
至此,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的是再审申请,而不是申诉。
再审申请书和申诉书
再审申请书和申诉书
再审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审案件中被告(原审称为原告)××,在本案中,我对原审判
决结果表示不满。
特此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请贵院重新审查本案,
以求改判。
在此,我向贵院陈述以下事实和理由:(这部分可根据具体案件内
容进行填写,以陈述自己的申请理由,需详尽、全面)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请求贵院重新审查本案,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申诉书
尊敬的高级法院:
我是原审案件中被告(原审称为原告)××,对原审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并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在此,我向贵院提出申诉,
希望贵院审查本案,纠正原审判决的错误,以维护正义。
根据我对案件的调查和理解,我认为原审判决存在以下问题:(这
部分可根据具体案件内容进行填写,列举与原审判决相关的错误和不
公正之处,需详尽、全面)
基于上述问题,我请求贵院审查本案,撤销原审判决,并重新审判,以恢复我的合法权益。
总结
再审申请书和申诉书是在针对原审判决不满时提出的两种不同申请。
再审申请书适用于对原审判决不满而请求重新审查的情况,而申诉书
则适用于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请求高级法院纠正原审判
决的错误的情况。
无论是再审申请书还是申诉书,都需要列举具体事
实和理由,并请求相关的审查和判决。
希望贵院能够公正、客观地审
查本案,以维护正义。
民事申诉状格式与民事再审申请书
民事申诉状格式与民事再审申请书民事申诉状格式与民事再审申请书民事申诉状,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对该案重新审理的法律文书。
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生效以后提出申诉的规定,而是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人民法院再审,申请再审时所提交的是民事再审申请书,而非民事申诉状。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的权利。
有关国家机关对公民的申诉,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根据《宪法》赋予公民的申诉权,公民对人民法院所作生效判决、裁定不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这种诉讼领域内的申诉权是基于国家根本大法的规定,其性质属于公民的民主权利。
而民事申诉状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据《宪法》行使申诉权的表现。
民事申诉状与民事再审申请书都是当事人因不服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交的,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该案的申请文书,其目的都在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纠正已生效裁判中的错误。
但是,二者毕竟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书,其不同之处在于:(1)提交申请书的依据不同。
申诉状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申诉权这种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再审申请书则是基于《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而提出的。
(2)对申请书提出的法定期限规定不同。
申诉状一般应是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即判决、裁定生效2年之后提出;再审申请书则是必须在有关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2年内提出。
因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在其生效后2年之内提出的申请都应以民事再审申请书形式提交,而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要求对该案重新审理的,都应以申诉状形式提出。
(3)提交法院不同。
申诉状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而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再审申请书与申诉状的区别
再审申请书与申诉状的区别再审申请书与申诉状的区别在总个审理过程中,乌山区人民法院存在诸多违法之处。
主要体现在:一乌山区人民法院无权审理再审申请人与再审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管辖严重错误。
乌山区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
本案系借款合同纠纷,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法院管辖”确定管辖权。
事实是本借款合同纠纷的合同履行地、被告所在地均为南阳区永乐乡。
虽然永乐乡20xx年1月以前隶属乌山区,但永乐乡于20xx年1月16日根据某某市政府高府办发[20xx]10号文件成建制移交南山区管辖,并更名为南山区永乐乡。
对该事实某某市政府、乌山区政府、南阳区政府官方门户网站等多家权威网站均有报道。
而再审被申请人诉讼至乌山区法院的时间为20xx年12月3日,此时永乐乡已经划归南山区。
按照《民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乌当区人民法院无权对再审人与被再审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审理。
因乌山区人民法院无权管辖,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7)项之规定,即管辖错误的应当再审。
二乌山区人民法院程序严重违法,剥夺了再审申请人的一切诉讼权利。
乌山区法院本身没有管辖权,在完全可以通知到再审申请人到庭应诉的情况下,未依法履行通知义务,完全剥夺了再审申请人的一切诉讼权利。
三再审被申请人即第三人某市乌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是本案适格的诉讼主体,系诉讼主体错误。
再审申请人与再审被申请人无任何法律关系,双方未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
再审申请人方某某19xx年借款时的贷款方是乌山区永乐乡农村信用社,借款方为再审申请人,再审申请人与永乐乡农村信用社具有借款合同关系。
永乐乡农村信用社本身具备法人资格,有法人代表,是法定的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其它组织,可以独立行使诉讼权利。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再审被申请人与永乐乡农村信用社为同一民事主体,或者具备法律认同的关联。
本纠纷的适格主体应当是永乐乡农村信用社与再审申请人,而不是再审被申请人。
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
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是两种法律文书,两者的内容和作用有所不同。
申诉状是一种向上级法院申请重新审判案件的文书,适用于对一审、二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当事人提出申诉。
而再审申请书则是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案件的文书,适用于对原审判决有错误的当事人提出再审。
一、申诉状1.申诉状适用范围申诉状适用于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诉,原审法院和上级法院均为人民法院。
申诉状的目的是为了寻求更高一级法院的审判,以期改变原判。
2.申诉状的内容申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申诉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等基本信息;原审法院名称、案号、案由、判决结果以及申诉人对判决的不服之处;申诉人要求上级法院采取的措施等。
3.申诉状的提交申诉状应当在上级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一般为二个月。
逾期申诉将被驳回。
申诉状可以由当事人亲自提交,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交。
4.申诉的效力申诉状的提交并不一定会被上级法院受理,获得受理后,上级法院将对原审法院的判决进行复查。
如果上级法院认为判决存在错误,将根据申诉人的要求,对原判作出改判、撤销或者发回重审的决定。
二、再审申请书1.再审申请书适用范围再审申请书适用于原审法院判决错误的当事人向原审法院提出再审,目的是为了更正错误判决。
2.再审申请书的内容再审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再审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等基本信息;原审法院名称、案号、案由、判决结果以及再审人认为原判的错误理由;再审人认为应当改判的请求等。
3.再审申请书的提交再审申请书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一般为两个月。
逾期将被驳回。
再审申请书可以由当事人亲自提交,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交。
4.再审申请的效力再审申请书的提交并不一定会被原审法院受理,获得受理后,原审法院将根据再审人提出的理由进行审查。
如果原审法院认为再审人的理由成立,将作出再审的裁定,并整理出具审查意见报请上级法院核准;反之将驳回再审申请。
总的来说,申诉状和再审申请书都是在司法程序中实现对不合适的判决进行更正的手段,但是两者应用的情况不同,相互之间也有所区别。
再审申请书和上诉状
再审申请书和上诉状
再审申请书和上诉状是法律程序中常见的文件,用于申请法院对已经作出的判决进行再审或上诉。
再审申请书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请求再审的书面申请,其中需要包括请求再审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
上诉状则是当事人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的书面文件,其中需要详细列明上诉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上原审判决书等相关证据材料。
这些文件需要严谨地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来撰写,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撰写这些文件时,当事人需要充分考虑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避免使用主观臆断或情绪化的语言,而是要以客观、理性的态度来陈述自己的诉求和理由。
同时,再审申请书和上诉状也需要清晰地表达当事人的诉求,并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和时限。
总之,再审申请书和上诉状是法律程序中至关重要的文件,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来撰写。
申诉书及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诉书及民事再审申请书申诉书什么是申诉?申诉是指当事人对已经作出的、不满意的法院裁判进行上诉,请求上级法院对裁判依法予以审查改判的行为。
为什么需要申诉?当事人提出申诉的目的,通常是因为对原审法院的裁判不满意,认为法院依法应当作出与原裁判不同的裁判。
如何申诉?申诉是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进行的。
申诉书内容应包括: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的理由、证据材料、对上级法院的诉讼请求等。
申诉的办理程序1.当事人向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申诉书并缴纳申诉费;2.原审或上级法院收到申诉书及申诉费后,应当将申诉书及附件归档,并将申诉人提交的申诉书及附件副本送达被申诉方;3.被申诉方应当在接到申诉书及附件副本后,书面答辩或口头答辩,提出辩护意见及证据;4.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审查申诉书和答辩意见,进行审查认为必要的,可以进行口头、书面质证或勘验;5.根据审查结果,法院应当作出适当的裁定。
民事再审申请书什么是民事再审?民事再审是指在民事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存在其他严重问题,提出申请要求对判决予以再审的一种诉讼方式。
如何申请民事再审?民事再审是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进行的。
申请书内容应包括: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的理由、证据材料、对法院的诉讼请求等。
民事再审的实质民事再审是作为普通审判程序之外的特殊程序,目的是对既成判决中的显著失误或瑕疵进行纠正,以便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再审的办理程序1.在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2.公告再审申请并抄送原审法院,法院自收到民事再审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3.如果法院决定受理,将再审案件移送给本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4.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适当的裁定。
注意事项申诉和民事再审都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如果现在以上述方式提出申请,一定要注意书面申请书件的格式和必要内容,以免被法院驳回申请。
另外,如果您需要寻找一些法律援助,可以咨询律师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来帮助您解决问题。
申诉和再审的主要区别
We improve ourselves by victories over ourselves. There must be contests, and we must win.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申诉和再审的主要区别刑事申诉、行政申诉和民事申请再审递交给法院的申请资料,也就是申诉和再审所需要提交的诉状书是不一样的,申诉要提交申诉状,再审要提交再审申请书;提交申诉状和再审申请书的主体和客体、提交申请的时间、法院都是不一样的,大家一定要注意分清。
为了法院与民众之间可以更好对刑事、民事等案件顺利进行立案审查工作,在这里详细的谈一谈再审和申诉的区别。
申诉在我国很早以前就有了,我国国君为了平复众民怨恨与愤怒,未定国君自己的地位,国民如有冤情既可以进行申诉,申诉的理论基础就是做错事就要去纠正。
申诉分为非诉讼性申诉和诉讼性申诉。
非诉讼性申诉指对国家性单位做出的事情感到不公平进行的不牵扯诉讼程序的民主宪政权利。
而诉讼申诉是不满意已经判决生效的诉讼,再向法院进行申诉。
关于再审制度是指国民的诉讼,具体指事件当事人对民事诉讼已经生效的版决不满意,事件当事人重新提出申请是再审申请而不是申诉了,可以的是注意案件再审当事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接下来具体分析申诉和再审的区别:通过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提交给法院相关的刑事申诉的申诉状,提交申诉状的案件申诉人应该是该案件的当事人、该案件当事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是该案件当事人的亲属,对于本案案件以外的被判决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人员也可以申请申诉。
而刑事申诉的客体是判定本案件的法律效力,关于申诉时间上,刑事申诉一般要在该案件判决完成起计算两年内由终审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审查处理,当案件原被告人可能无罪或者案件原被告人已经在两年内提出申诉,但是法院没有处理的以及原案件属于复杂的重大案件这三种特殊情况可以将申诉期限延迟超出两年。
行政申诉中,案件申诉人可以提交给法院行政申诉的申诉状也可以提交行政再审的申请书都可以,提交申诉只能是本案件的当事人,而行政申诉的客体是判定本案件的法律效力和有充分证据证明案件调解并不是自愿的,调节的内容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关于申诉时间上,行政申诉一般也要在行政案件赔偿调解书生效起起计算两年内向案件原审的法院或者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对于民事诉讼申请再审,应该提交给法院民事案件再审申请书,提交再审申请书的可以是本案件的当事人还有对案件版决有争议的案件以外的人员,民事诉讼申请再审和行政申诉的客体都是判定本案件的法律效力和有充分证据证明案件调解并不是自愿的,调节的内容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申诉和再审区别是什么
The world is full of unfairness. What we can do is not only accept, but also try to resist.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申诉和再审区别是什么导读: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
而申诉则不受这一限制,申诉既可以针对未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以针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此外,申诉还可以针对一些违法行为等。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
而申诉则不受这一限制,申诉既可以针对未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以针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此外,申诉还可以针对一些违法行为等。
三、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2年内,超过2年,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
而申诉则没有时间限制。
四、申请再审需符合法定情形,这一法定情形因法律文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具备以下情形:(1)有新的证据,足以**原判决、裁定的。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44条的规定,这里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对调解书的申请再审,只有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才可以申请再审。
而申诉不受上述法定情形的限制。
五、再审申请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向原审法院或者该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
而申诉则可以向任何一个法院提出,此外,还可以向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以及新闻机关提出。
【最新2018】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推荐word版 (1页)
【最新2018】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推荐word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
申请再审是一种法律明文授予的权利,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范围内进行。
申请再审权是一种特殊的诉权。
我国三大诉讼法中,民事诉讼法已基本进行了对再审申诉的诉权化改造,允许对民事生效裁判在生效起两年内申请再审。
在这一法律规定授权下,要求法院对生效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叫“申请再审”,对应的文书叫“民事再审申请书”。
超过时限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但仍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诉求的,一律叫“申诉”,这时候的文书就叫民事申诉状。
此外,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没有授权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因此刑事、行政案件没有申请再审的说法,因此只能叫“申诉”,不能叫“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是一种诉权,法院受理申请再审后必须进行程序处理,并给予是否再审的裁定,而“申诉”不是诉权,法院接到申诉状之后,没有法律义务进行程序上的处理,只能期待“青天”主动发现案件是否存在问题,然后再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决定是否启动再审。
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
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你知道状与再审申请书有什么区别吗?以下是关于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和定义,欢迎阅读!申诉状和再审申请书的区别是【1】申请再审是一种法律明文授予的权利,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范围内进行。
申请再审权是一种特殊的诉权。
我国三大诉讼法中,民事诉讼法已基本进行了对再审申诉的诉权化改造,允许对民事生效裁判在生效起两年内申请再审。
在这一法律规定授权下,要求法院对生效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叫“申请再审”,对应的文书叫“民事再审申请书”。
超过时限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但仍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诉求的,一律叫“申诉”,这时候的文书就叫民事申诉状。
此外,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没有授权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因此刑事、行政案件没有申请再审的说法,因此只能叫“申诉”,不能叫“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是一种诉权,法院受理申请再审后必须进行程序处理,并给予是否再审的裁定,而“申诉”不是诉权,法院接到申诉状之后,没有法律义务进行程序上的处理,只能期待主动发现案件是否存在问题,然后再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决定是否启动再审。
民事申诉书与民事再审申请书的区别【2】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书,其不同之处在于:(1)法律依据不同。
申诉书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再审申请书则是基于《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诉权而提出的。
(2)提出的法定期限不同。
申诉书是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即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后提出;再审申请书则是必须在有关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二年内提出。
因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在其生效后二年之内提出的申请都应以民事再审申请书形式提交,而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要求对该案重新审理的,都应以申诉书形式提出。
(3)提交对象不同。
申诉书可以向检察院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而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申请再审与申诉的区别
申请再审与申诉的区别申诉与再审申请权,是由法律设定的当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保护的权利⼿段,都属于诉权的范畴,因此,实务中常常被混⽤甚⾄混淆。
其实,申请再审和申诉不⼀样,申诉是⼀个民主权利,属于⼴义的诉权,具有"六⽆限"的特点,即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
也正因为申诉没有具体条件的限制,才导致当事⼈及其他⼈申诉⾮常困难。
⽽申请再审作为⼀项诉讼性权利,则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条件。
申请再审与申诉存在重⼤的区别,主要体现为:⼀、申请主体不同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及其法定代理⼈。
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及其法定代理⼈,除此之外的任何⼈都⽆权提起再审申请。
诉讼上的申诉是当事⼈、被害⼈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民法院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都可以向⼈民法院或者⼈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
⾮诉讼上的申诉是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均可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予以纠正。
⼆、性质不同再审申请权是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的⼀项诉讼权利,申请再审是当事⼈⾏使诉讼权利的⾏为;申诉权是宪法赋予公民、法⼈和其他组织的⼀项民主权利,申诉是当事⼈⾏使民主权利的⾏为。
三、针对对象不同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
⽽申诉则不受这⼀限制,申诉既可以针对未⽣效的法律⽂书,也可以针对已⽣效的法律⽂书。
此外,申诉还可以针对⼀些违法⾏为等。
四、申请期限不同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书⽣效后的2年内,超过2年,2013年1⽉1⽇开始实⾏的新民事诉讼法规定为法律⽂书⽣效后的6个⽉内,超过6个⽉,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
⽽申诉则没有时间限制。
五、申请条件不同申请再审需符合法定情形,这⼀法定情形因法律⽂书的不同⽽有所不同。
民事再审申请书和民事申诉状
民事再审申请书和民事申诉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民事案件越来越多地进入我们的生活。
在处理类似的案件时,如果当事人觉得判决不公或者存在其他问题,就可以通过申请民事再审或者民事申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重点介绍民事再审申请书和民事申诉状这两种申请方式的基本情况,以及它们的主要区别和注意点。
一、民事再审申请书民事再审是指原审庭审程序结束后,当事人认为判决或者裁定有错误时,可以通过法院审理程序申请对该判决或者裁定再审,以便重新判决或者裁定。
在此过程中,民事再审申请书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民事再审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申请再审的请求和理由,即当事人需要对哪个具体判决或者裁定进行再审,以及申请再审的原因和依据;2. 相关原审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复印件,以便法院核实。
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原审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复印件,应当说明原因;3. 证据和财产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即当事人需要提供关于案件证据和财产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4.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即当事人的姓名、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民事再审申请书应当按照法定形式进行填写和递交,否则可能会给案件审理和判决带来负面影响。
二、民事申诉状民事申诉是指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时,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者申诉。
而民事申诉状则是民事申诉所需的文件。
一般来说,民事申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申诉请求和理由,即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的具体不满意之处、申诉的原因和依据;2. 一审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复印件,方便上级法院核实;3. 证据和财产状况的说明,即当事人需要提供关于案件证据和财产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4.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即当事人的姓名、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民事申诉状的申请期限一般为十五日至三十日。
申请人应当按照法定要求递交材料,否则会影响申诉状的受理和审理。
三、民事再审申请书和民事申诉状的主要区别1. 适用范围:民事再审的适用范围相对广泛,适用于原审判决或者裁定已经生效,而且已经过去两年以内的案件。
申请再审与申诉有什么区别
申请再审与申诉有什么区别申诉与再审申请权,是由法律设定的当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保护的权利⼿段,我们常常分不清这⼆者,申诉和再审有什么区别?店铺⼩编在下⽂详细介绍了申诉和再审的区别,详情请看下⽂。
申请再审与申诉有什么区别申请再审和申诉不⼀样,申诉是⼀个民主权利,属于⼴义的诉权,具有"六⽆限"的特点,即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
也正因为申诉没有具体条件的限制,才导致当事⼈及其他⼈申诉⾮常困难。
⽽申请再审作为⼀项诉讼性权利,则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条件。
再审和申诉的区别:⼀、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及其法定代理⼈。
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及其法定代理⼈,除此之外的任何⼈都⽆权提起再审申请。
⼆、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
⽽申诉则不受这⼀限制,申诉既可以针对未⽣效的法律⽂书,也可以针对已⽣效的法律⽂书。
此外,申诉还可以针对⼀些违法⾏为等。
三、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书⽣效后的六个⽉内内,超过2年,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第⼆百零五条)。
⽽申诉则没有时间限制。
四、申请再审需符合法定情形,这⼀法定情形因法律⽂书的不同⽽有所不同。
即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需具备以下情形:(1)有新的证据,⾜以**原判决、裁定的。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44条的规定,这⾥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原判决、裁定适⽤法律错误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的。
(4)⼈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为的。
对调解书的申请再审,只有当事⼈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才可以申请再审。
⽽申诉不受上述法定情形的限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有什么区别
小编希望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有什么区别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在司法过程中,有很多比较类似的法律文书,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大多数人都分辨不了其中的异同,法律文书的不同点代表其有着不同的作用,我们在诉讼过程中要使用合理的诉讼法律文书。
所以,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申诉状与再审申请书的定及以及区别。
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申诉状:
民事申诉状,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对该案重新审理的法律文书。
二、再审申请书:
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生效以后提出申诉的规定,而是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人民法院再审,申请再审时所提交的是民事再审申请书,而非民事申诉状。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的权利。
有关国家机关对公民的申诉,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根据《宪法》赋予公民的申诉权,公民对人民法院所作生效判决、裁定不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这种诉讼领域内的申诉权是基于国家根本大法的规定,其性质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