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和韩国的审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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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审计制度介绍

日本国审计制度介绍
,
日 本现行 《 商法 》 规定 金在
团组 织
,
企业就 设立了 类似 现在的审
,

中旬完成这项工 作
然 后报 送
,
亿 日 元 以上 或负债 2 0 0 亿日 元

计 组 织 和审 计 人 员 役

日文 名 为 目 付
,
转交 国会审 查通过后
:
同时 通

以上的公 司必 须建 立监查役 制度
,

,
吟味 方等
际 上就是 内 部审计组织 报告 阶 段
, 。
主要从 事会
) 1
审计 的历 史沿 革 和
,
在 审计 分 析


计检 查和经济 监督
1
.

建立 内审制度的原 因 早在 日 本德川幕 府时期
,
价的基础上 成册 月上 内阁
,
将所 有的 审计情 况汇编
,
监交役
凡 资本
5
许多集
形成年度检查 报 告
2 每年的 1
止 此 行为
当公 司对盆 事起诉 剪童事 由监查 役代表公 司
,
主要监 督检
对公 司起诉时
经济 性 ( 效率性 )

国 家对
,
查国家拔 入本部门的各 种财政 资金的 收支情况
,
监 查役执行职务 的经 费 理由不得拒绝 应责任
2
.
公 司无 正 当
一 些大项目投 资是否 经济 合算

带来

在各 部首 长的直接 领导下

差程度及原因等
) 2
门审计和企业 内 部审计 即 检查 国 家预

日本审计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日本审计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日本审计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作者:刘思宏孙凯来源:《商场现代化》2016年第10期摘要:我国审计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随着国家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家对腐败整治力度不断加强,审计行业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与改进,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阻碍着审计业务的进行,本文通过介绍日本部分审计制度,分析中国审计的不足,提出日本审计制度对中国审计制度的启示。

关键词:日本审计制度;审计缺陷;内部控制;审计准则一、日本会计检查院1.日本会计检查院概况日本的最高审计机关是日本会计检查院,于二战后依据日本1946年宪法第90条为检查国家的收入支出结算而设立,并随后于1947年颁布了《会计检查院法》。

日本作为一个三权分立的君主立宪制国家,设有国会、内阁以及法院,出于审计行业独立性的要求,日本会计检查院作为一个独立的机关独立于内阁。

机构内部分为事务总局和检查官会议,其中事务总局负责检查的具体执行,检查官会议则拥有决定权。

2.日本会计检查院的政策策略(1)检查的重点会计检查院立足于国家经济动向和财务状况,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实行重点检查:①社会保障②教育和科学技术③公共事业④农林水产业⑤经济合作⑥国防⑦中小企业⑧环境保护⑨信息通信(IT业)。

根据国民关心的问题,也会适时地调整审查的具体内容。

另外,会在几个部委内实行贯通的措施,以实行横向审查。

除此之外,针对311大地震所实行的各项震后复原措施、震后巨额的资金投入、灾区各项事业的进展情况,也会给予适当的检查,检查过程中,会考虑灾区的情况,留意有助于灾区经济社会重建的项目。

(2)从不同观点检查在审查不正当行为的基础上,会对事务、事业的业绩进行审查,并且会在有必要的情况下,重新审视制度是否有必要。

以下是实际检查的着眼点:①预算的表示和预算的实行是否正确②会计经理是否正确地处理预算,是否合乎法律法规③事务及事业在具体实行过程中,预算能否减少④费用相同的情况下,能否用有限的资金完成更多成果⑤事务及事业进行完毕、预算执行完毕后,是否发挥了应有效果,是否达到原有目的(3)内部控制对审计的影响要保证独立性,若内部控制会对审计造成影响,就要做出调整和改变。

日本国家审计监督体制辨析

日本国家审计监督体制辨析
有 查 院 也 对 国有 企 业 、国 家投 资 的私 营 企 的对 象,检 查 结 果 直 接向内阁反映 ,形成 督 者给以惩罚或处 分 ; 权确定 出纳人员
业、教 育部 门等 进行 审计 。 日 会计检 查 院的审计监 督体 制,经 本
了如今的独立 型审计监 督 体制。
或物资 管 理 人 员的 赔偿 责 任 并命 令 其赔
与中国有 更多的 共通 性 。故 而,研 究 日本 宪 法 的颁 布,会 计 检 查 院 成为 宪 法 明确 家 或国营事 业 直 接或间接 拨付 的补 助款、
审计 体 制及 相 关问题 ,借 鉴日本的成 功经 规 定的审计 监督 机 关,并直 属于天 皇,独 资 金、资 助款 ,或者给 予贷 款 、补偿 亏损 验,对 于 我 国审计 体制 和审 计 制 度 改 革 立 于 内阁进 行 财 政 监督 。此 时,日 国家 等 财政援 助单位 的会计 事项等 。 本
日本 推 行 市 场 经 济 导 向型 的会 计 制 历 了一个 从 行政 型向混 合 型,最终转向独 收支 决 算 ,并 根 据检 查 结 果 鉴证 国家 年
度 ,极 大地 促 进 了经 济 的发 展。随着 日本 立型 的发 展 演变 过程 。E 会计 检 查院的 度收 入和支 出的决 算 ; 查会计 事 项。其 t 本 检 经 济发 展, 公认 会计 士行 业 日 趋发展 完善 , 前身是 监督 司。它设 立 于 16 8 9年,是E t 本 中应检 查 的事 项 包括 : 国家 每月的收入 和 行 业 协会 的力 量日 增 强,日 公 认会 计 内阁的前身—— 太 政 官所 属的会 计 官 ( 益 本 财 支出 ; 国家所 有的现 金和物 品及国有 财产
士 监 管制 度在 张 弛有 度的 监管 模 式下 表 务省 前身)中的机构。此 时的审计 监督 机 的收 付情 况 ; 国家 债权 的盈亏或国债及其 现 出与众 不同的特 点,提 高了监管 的效 力 构 属于 行 政 型 体 制,独 立 性 很 弱。到 了 他债 务 的 增 减变 化 情 况 ; 行 为 国家 承 银 和效 率,推 动了日 注 册会 计师 行 业的有 18 本 8 0年,作 为 直 属于 太 政 官 的审计 监 督 办 的现 金 、贵 金 属 及 有价 证 券的收 付 情

日本财政审计概况(连载之一)

日本财政审计概况(连载之一)

日 本财政审计 概况(连载之一) 〔按:审计署在烟台举办中日财政审计研讨会,邀请了日本会计检查院财政审计专家介绍日本的审计概况。

会计检查院作为日本最高审计机关,通过对国家财政收支决算及法律上规定的会计事项进行审计监督,总体确认财政收支决策,揭露不正当会计行为,使被审单位能够在预算执行中自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合法合规的财政收支活动,对国会审议国家财政收支决算,编制下一年度预算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日本财政审计的经验和方法,对改进和完善我国财政审计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本刊将分两期作简要介绍〕一、日本审计机构及职能日本政府审计机构主要有国家会计检查院和地方监察委员会。

会计检查院负责对中央收支决算及法律上规定的会计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地方监察委员会负责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及行政行为进行审计监督。

(一)会计检查院会计检查院的地位及独立性。

会计检查院是日本的最高审计机关,隶属于国家行政序列,但独立于内阁,不受政府的干涉。

为保证其独立地位,法律上对会计检查院在预算、人事、制定制度等方面都有特殊规定。

如在预算方面,会计检查院每年向内阁提报经费估算,内阁若要对提报的经费减少,必须在国会预算委员会上讲明减少的原因,议员认为减少原因不适当则不予批准。

在人事方面,检查官(相当于审计长)报经国会同意后,由内阁任命,除本人提出或某些特殊原因外,不会被解除职务。

在制定制度方面,拥有自行制定与审计有关规则的权力。

截止目前会计检查院制定的最具影响的规则是“计算证明制度”。

(下文详述)2.内部机构及人员配置。

会计检查院由检查官会议和事务总局组成,检查官会议是决策机构,由三名检查官组成,其中一位为会计检查院院长。

事务总局在检查官会议的指导和监督下,从事总务和检查审计工作,并将审计结果向检查官会议汇报,由检查官会议判断、议决,下设官房(办公厅)和按审计单位及审计内容设置的五个分局,分局下设检查课。

会计检查院现有1245人,其工作人员是国家公务员,均通过严格考试录用,除要求掌握审计业务外,还需具备法律、工程或其他专业技术。

日本上市公司审计监督机制现状及启示

日本上市公司审计监督机制现状及启示

日本上市公司审计监督机制现状及启示日本上市公司审计监督机制是指通过各方合作,监督和管理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的制度和机制。

这一机制对于促进上市公司的诚信经营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日本上市公司审计监督机制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启示。

日本上市公司审计监督机制的主要特点是依靠外部审计师和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监督和审计。

外部审计师由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负责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内部设立,由内部员工组成,主要是通过内部审计来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日本上市公司审计监督机制还包括一些其他的监督机构和机制。

日本金融服务机构(FSA)负责监管金融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合规性。

日本证券交易所(TSE)负责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

还有一些独立的监督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如日本审计监督机构(JFSA)和日本财务会计师协会(JICPA),负责监督和规范审计行业的行为。

日本上市公司审计监督机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些外部审计师存在失职和不公正的行为,并不能完全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内部审计机构在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挑战。

如何加强对审计师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其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于日本上市公司审计监督机制的现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启示。

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内外部审计机制,通过内外部审计的合力,最大程度地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应加强对审计师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审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还需加强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监督,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取到准确和充分的信息。

日本上市公司审计监督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稳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通过加强对审计师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内外部审计机制和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可以进一步完善该机制,提高其效果和影响力。

日本会计财务制度是什么

日本会计财务制度是什么

日本会计财务制度是什么日本作为亚洲第二大经济体,其会计财务制度相比其他国家有其独特之处。

日本的会计财务制度主要由日本财务会计准则(JGAAP)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组成。

JGAAP是日本国内企业遵守的会计准则,IFRS则是日本上市企业必须遵循的国际会计准则。

本文将从日本会计财务制度的历史背景、制度框架、会计准则和审计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日本会计财务制度的历史背景日本的会计制度起源于19世纪末的明治时代。

在当时,日本政府开始大力推行西方式的工商业,并引进了西方会计制度。

随后,随着日本的工商业不断发展壮大,对于会计财务制度的要求也日益增长。

在二战结束后,日本经历了重建期和高度发展期,为了适应国内经济的日益繁荣,日本政府不断完善会计财务制度,加强了会计准则和审计机构的建设。

日本的会计制度在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日本政府于2007年审慎引入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以逐步与国际接轨。

通过引入IFRS,日本希望提高其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日本会计财务制度的制度框架日本的会计财务制度主要由日本财务会计准则(JGAAP)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组成。

JGAAP是由日本金融审计协会(FSA)颁布的国内会计准则,适用于日本国内企业。

IFRS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发布的国际标准,适用于上市企业,也就是在日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

在日本,根据公司的规模和业务特点,可以选择使用JGAAP或IFRS进行财务报告。

大多数中小企业和非上市公司使用JGAAP,而上市企业一般都选择使用IFRS。

此外,日本还设立了公认会计准则审议会(ASBJ)等机构,负责制定和解释会计准则,确保会计准则的实施和适应国内外经济环境的需求。

日本的会计准则日本的会计准则主要包括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基本财务报表要求,以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日本的政府审计

日本的政府审计

计 机 关 之 间 的 经 验 和 思 想 交 流 促 进 各 国 在 政 府 审 计 领 域 阁 。 ”
审计 人 员提供 培 训 和继续 教 育 的机 会 : 、 为本 地 区与 世 对 国家 财政 收 支的决 算进 行 审计 ” 3作 信 息交 流 的枢纽 ; 、 进本 组织 内各成 员 国 的审 计 人员 之 财 政充 足 和矫 正其 中 的错 误 ” 4促
最 高 审 计 机 关 亚 洲 组 织 ( eAs n Ora i t no 攻 电 气 、 子 、 械 、 木 、 筑 等 工 程 专 业 。 Th i g ns i f a ao 电 机 土 建
年 .亚 洲和 大洋 洲地 区的 4 3个 国家 最高 审计 机 关 为其 会
日本 《 法 》 九 十 条 规 定 :会 计 检 察 院每 年 对 国家 宪 第 ”
日本 国 际 协 力 机 构 (a a ne n t n lC o eain 定 , J p n Itr ai a o p r t o o 院长 任免 。 务总 局 由秘 书处 和五个 业务 局组 成 秘 书 事
Ag n y。 e c 简称 J CA 成 立 于 17 I ) 9 4年 8月 1日, 属 日本 外 处 主要 行 使 总务 、 事 、 计 等 事 务 . 似 于 审 计 署 办 公 直 人 会 类
二、 日本 的 政 府 审 计 情 况
( ) 位 及 体 制 一 地
《 计 检 察 院 法 》 一 条 规 定 :会 计 检 察 院独 立 于 内 会 第 ” 第 二 十条 规定 :会 计 检察 院根 据 宪法 和 法律 的 规定 . ”
” 计 检 察 院 对 公 共 财 政 进 行 审 计 和 查 阅 以 确 保 国 家 会 ” 计 检 察 院 应 从 正 确 性 、 规 性 、 济 性 、 果 性 和 会 合 经 效 根 据 以 上 宪 法 和 法 律 规 定 . 计 检 察 院 的 审 计 对 象 是 会

外资审计机构的职责

外资审计机构的职责

外资审计机构的职责
1.审计财务报表:外资审计机构的首要职责是审计外国企业的财务报表,确保其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他们会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和支出等进行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发表审计意见:根据审计结果,外资审计机构将就财务报表的真实
性和合规性发表审计意见。

如果财务报表存在不合规或虚假的情况,审计
机构将提出必要的修正建议,并发表相应的审计报告。

3.提供独立意见:外资审计机构的职责是提供独立的审计意见,以确
保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透明性。

他们必须独立于被审计企业和其股东,以
免产生利益冲突,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揭示财务状况:外资审计机构根据审计结果对被审计企业的财务状
况进行评估和揭示。

他们将向股东和利益相关者提供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的
可靠信息,帮助他们进行合理的决策。

5.风险识别和管理:外资审计机构的职责还包括识别和管理企业可能
面临的风险。

他们将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查,以确保企业的财务
管理和内部控制符合国际最佳实践标准,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

6.遵守道德准则和法律规定:外资审计机构必须遵守审计职业道德准
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国际审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

他们必
须保持高度的职业操守和诚信,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合规。

7.保护投资者利益:作为审计机构,他们的职责是保护投资者利益。

他们通过提供可靠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意见,帮助投资者了解企业的真实状况,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国外审计结果公告的比较与借鉴

国外审计结果公告的比较与借鉴

美 国在 健全 的法律体 系做保证 的情 况下 ,还 专门
对 审计结 果向社 会公开有 强制性 的法律 规定 。如 美国 审计总 署 l 8 9 7年 7月修订 发布 了 ( ( 政府机构 、计划项 目、活动和职责审计准则) ) ,在其第五章 “ 财务 审计的 报告 准则 ”第六条规 定 :“ 除非有法律 或规定 的强制 , 报告 还应提 交给 公众 接受检 查” 。 立法型 国家审计 的审计 报告或 审计结果 是直接 向 国家立法机 构报告 的。必要 时 由国会参 、众 两 院召开 听证 会 ,在 会上公开 审计报告 ,听证 会完全 公开 ,任 何 人都可 以参加 ,媒 体也 可以进行 报道 。审计报告还 可 以在报纸上 发表 、 电台上播 放 ,公众也有 权查 阅审 计报 告 。美 国会计总 署在 向国会提交 审计报告 后 ,稍 隔一段时间便将审计 报告 分发给更广泛的部门和单位 , 包括舆 论宣 传部 门,如有保密 事项则 在保密级 次与范 围 内发放 。会 计总署 还设 了情 报资料 办公室 ,负责
项制度 。鉴于公 众对 “ 知情权 ”的要求 ,国 际货 币基 金组织 (MF)2 0 I 0 1年推 出了 ( 《 财政透明度手册修订
收稿 日期 :2 0 .22 0 90 —3
作者简介 :刘丽萍 ( 9 9 ) 16 ,女,廊坊市审计局高级审计师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
力的源泉 ,是构建和谐社 会的内在要求 ,建立公正 、合 理 、开放 的现代社 会流动机 制。 然而 ,现实是底层人群越来越难 以向 “ 上” 流动。 在上个世纪 8 0年代和 9 0年代中期 ,一 些底层家庭 因为 一 ・ 子女接受高等教育而实现 了向 “ 上”流动的梦想。但是 , 随着 高校收 费制度 的改革 ,通 过教育 实现社 会流动 的 成本高昂,相反底层人群收入增加迟缓 ,社会贫富差距 拉大 ,基尼系数 已经超过 世界公认 的 0 .4警戒线 ;城 乡收入差距从 17 9 8年的 l: . 扩大到现在的 l: .2 23 33 , 实际可 比差距估计为 5: 甚至 6 : 。再加上大学 毕业 l 1 生就业越来越困难 ,贫困家庭即使靠借贷上 了大学 ,也 难 以摆脱 贫困 ,也难 以借此 向 “ 上” 流动 。 相 关调查 和事实显 示 ,学历 越高 ,收入平 均水平 就越高 ,父母职 业 、家 庭收入 、家庭社 会关系 等因素 对个人 发展的 影响明显增 强。我 国的贫 富两个 阵营 已 经成型 。而且 贫富差距 的代际 传承和趋 固化 问题 日渐

日本和韩国的审计体制

日本和韩国的审计体制

日本和韩国的审计体制日本和韩国的审计体制一、日本的审计体制(一)沿革日本近现代审计制度确立于明治维新时期。

1869年,日本财政部设置了负责会计检查工作的监查司(后改称检查局)。

此后,其审计体制经历了三次较大的变化:一是,1880年,将原设在财政部的检查局更名为会计检查院,直属总理大臣,独立于财政部;二是,l889年,将会计检查院直属天皇;三是,根据1947年的会计检查院法,会计检查院独立,不再隶属天皇。

该体制一直延续至今。

(二)会计检查院的法律地位日本会计检查院法规定:“会计检查院对于内阁,具有独立的地位。

”国务大臣对此进行说明时称:会计检查院不属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具有特别的地位。

会计检查院的独立地位主要表现在:(1)人事权相对独立。

会计检查院法规定,会计检查官的提名须经两院同意,由内阁任命,并须得到天皇的认证。

会计检查官在任期内非因法定特殊事由不得免职。

(2)规则制定权。

会计检查院法规定,会计检查院在没有内阁政令依据的情况下,可以独立制定会计检查院规则,各部门必须遵守。

会计检查院制定的规则包括会计检查院法施行规则、会计检查院审查规则、计算证明规则等。

(3)根据1997年新修订的会计检查院法第30条的规定,国会可以要求会计检查院对特定事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直接报告国会。

(4)财政法有专门条款对会计检查院的经费予以保障。

但是,在实践中,会计检查院的独立地位只是相对的,主要表现在:(1)会计检查院的财政决算会计检查报告要报首相,由首相提交国会。

首相不能修改财政决算会计检查报告,但可就其中的一些事项向国会提出“辩明书”、作出说明。

(2)会计检查院的检查官由首相提名。

虽然要经过国会同意后首相才能任命会计检查官,但国会从未否决过首相提名的检查官人选。

(3)(一)审计体制改革要与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循序渐进,逐渐完善从日、韩历史发展看,审计体制的每次改革都与其国内政治经济体制的重大变革相适应。

日本审计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日本审计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日本审计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日本审计制度是一套完备而精确的审计准则,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它已经成为专业审
计机构的运行标准,其核心理念是促进监管部门审计的客观性和独立性,保障审计机构的
操作实效性。

首先,日本审计制度严格遵循国际审计准则,重视客观性和独立性,签署保密协议,
消除因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而可能产生的审计不客观现象。

其次,日本审计制度强调对审
计机构的重视,采取严格的分级制度和专业遴选方法,允许审计机构以多种形式参与审计,多样化的审计报告以及多种审计记录,从而确保审计机构的安全性及责任义务的履行。

此外,日本审计制度还体现出重视质量的特点。

日本审计机构不仅注重细节,而且重
视审计问题和分析结果之间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努力为审计机构之间构建一个可信赖的框架。

换言之,日本审计制度是一项以促进客观性和独立性为奠基点的一体化制度,为公司
审计和新常态环境下的管理系统提供了有效的示范。

对于中国,它可以提供一个有利的参照,建立依法有效的审计管理机制,实现审计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推进审计机构的准确性
和可靠性。

此外,还需要加大对审计机构的监督力度,以消除审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利益
冲突,同时还应该加强对审计报告和分析结果的质量控制,以保证审计的准确性。

日本企业财务制度

日本企业财务制度

日本企业财务制度日本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经济体,其企业财务制度自然也是非常完善和规范的。

日本企业财务制度主要包括会计准则、审计制度、财务报告和财务监管等方面。

本文将重点介绍日本企业财务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会计准则1.日本会计准则委员会(ASBJ)负责颁布会计准则。

ASBJ与财务会计准则理事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努力使日本的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

2.日本会计准则分为两类,一类是金融会计准则(JGAAP),适用于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等一定规模的企业;另一类是企业会计准则(J-GAAP),适用于中小型企业。

3.在财务报告方面,公司需要按照JGAAP和J-GAAP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将其公开披露。

财务报表分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在财务审计方面,日本会计师公会(JICPA)负责审计会计师执业资格的颁发和监督。

审计公司需要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报告。

5.日本公司法要求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的财务审计,确保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二、审计制度1.审计制度在日本非常完善,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公司负责审计各类企业的财务报表。

2.审计公司必须注册为会计师事务所,并在会计师公会监管下执业。

审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专业的会计背景和审计经验。

3.审计公司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独立审计,确保其真实、可靠。

如有违规行为或虚假财务报表,审计公司将会对其采取相应的措施。

4.审计公司向公司提供审计报告,说明其审计发现和意见。

审计报告分为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等不同类型。

5.审计公司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也进行审计,确保其有效运转和合规性。

三、财务报告1.日本公司需要按照JGAAP和J-GAAP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公开披露。

财务报表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财务报表必须包括真实、准确和全面的财务信息,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公司需要在年度报告中向股东和投资者解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表现,并展望未来发展趋势。

各国审计法律制度

各国审计法律制度

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地区)建立了适合自己国情的国家审计制度。

从目前情况看,各国的国家审计大体可划分为几种模式。

审计机关隶属于立法部门,直接对议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完全独立于政府,主要审计政府财政。

这种模式在西欧、北美等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十分普遍,是目前世界审计制度的主流。

英美两国比较典型,是国会名副其实的“牧羊犬”。

美国除了国会设有审计机构外,在联邦政府各部门还另设有监察长办公室,相当于政府部门的内部审计,主要负责审查所在部门的业务活动、经济效果以及本部门官员行为的合法性。

审计机关属于司法系列。

即审计机关除具有审计职能外,还拥有一定的司法权限,显示了国家对法治的强化。

因而,被西欧和南美一些国家采用。

法国、意大利、巴西是典型的代表,它们设立审计法院,享有最高法院的某些特权,可以对违法或造成损失的事件进行审理并予以处罚。

审计人员多为法官,审计的主要对象是国家财政。

同时,负责管理财政部派出的公共会计。

审计机关不隶属于任何权力部门。

以德国为典型代表,设立了联邦审计院,独立于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之外,直接对法律负责。

这种模式从形式上看是独立于三权之外,实际上它更偏重服务于立法部门。

审计机关在体制上隶属于国家行政系列,是国家行政机构的一部分,对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但从发展趋势看,它也越来越多地在为立法部门服务。

目前,实行这种模式的主要有瑞典、沙特等少数国家。

审计和监察职能合一。

如韩国、蒙古等。

韩国设立了独立于政府的审计监查院,受总统直接领导,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主计审计长模式。

如印度等国,设立了独立的主计审计公署,负责财政决算编制、国家财政审计。

在上下级审计机关领导体制方面,各国也有较大区别。

印度、葡萄牙等少数国家只设一级审计机关,地方不设相应的审计机关,对地方的审计工作由其派出机构负责。

在分级设立审计机关的国家,最高审计机关与地方审计机关的关系也不尽相同。

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最高审计机关与地方审计机关之间一般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也没有业务指导关系,两者完全平等。

韩国审计机关与社会团体之间的合作

韩国审计机关与社会团体之间的合作

韩 国审计 机关 与社 会 团体 之 间的合 作
导 言 协助转 为相互对抗 。社团组织认 为 , 最高审计机关作为监督 机 随着 民主进程的加快 ,社会公众 对政府的认识也在 不断 构 ,应当以 比其它部 门更高 的透明度来履 行其审计监督 的职 加深 , 他们开始积极地要求更多作为纳税人的权利 。如今 , 公 责 。而另一方 面, 与其它政府部 门一样 , 最高审计机关则可能 众可以通过许多不 同类 型的 民间社会组织——通称 为社会 团 采取一种不激进 的、 防御性 的回应方式 , 或者是努力为 自己的 体 ,它涵盖了所有 的非公共机构 或赢 利性组织 ,包括 大专院 行 为寻找充分 的理 由。
需求做出积极应对 。 会 团体的专家能够允许 直接或间接地参 与最高审计机 关的审 审计 机 关 与 社 会 团体 的 关 系 计工作 。但是 , 直接地参与审计 工作 可能会影 响到最高 审计机 审计机关 的一项主要职责 ,就是要从独立 的第 三方 的角 关的独立性 , 这个 问题需要认真应对 、 重处理 。对 于最高审 慎 度对政府各项活动进行严格检查 , 对政府 工作进行监督 。社会 计机关来说 , 它既要对被审计单位 , 也要对所有外部各方保持 团体 的活动也包括批评 、挑剔政 府行 为 ,对政府 工作 进行监 其独立性 和中立性 。对 于间接参与的方式 , 如普通市 民专家 诸 督, 并直 接参 与政府 的各项活动以服务于民众需求 。从这方面 学者作为顾问参与审计计划阶段的工作等 ,则应该积极推荐 , 来说 , 这两个机构的工作是相互关联 的 , 彼此也有不 少类似之 这样有助 于提 高最 高审计机关 的专业技能水平 。而对 于审计 处。 机关不大可 能全部 掌握的 民众 的各种愿望和需求 ,也可 以通 社会 团体与审计机关可 以相 互共享 和利用 彼此 的工作成 过这样 的方式传递给审计机关 。

不同国家审计模式下审计独立性的比较

不同国家审计模式下审计独立性的比较

不同国家审计模式下审计独立性的比较作者:曹芳敏来源:《中国市场》2008年第27期摘要:国家审计模式是指国家审计领导体制,是包括审计机关隶属关系和权力划分等方面的制度和体系的总称。

目前世界上有四种国家审计模式,各国政治制度不同,采用的国家审计模式也不同,国家审计的独立性也有区别。

关键词:国家审计;国家审计模式;独立性国家审计,也称政府审计,一般是指国家组织和实施的审计,确切的讲是国家专设的审计机关所进行的审计。

国家审计是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其实质是通过监督,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为公共需要和公共利益服务。

国家审计模式是指国家审计领导体制,是包括主要指审计机关隶属关系和权力划分等方面的制度和体系的总称。

当今世界各国几乎都实行了国家审计制度,但是,由于各国社会政治制度、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地域、民族、历史存在巨大差别,各国的国家审计的模式呈现出多样性。

目前,国家审计模式有立法型审计模式、司法型审计模式、行政型审计模式和独立型审计模式。

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是审计监督的“生命之水”。

国家审计的独立性主要是指审计机关在组织上、人事上和经费上与被审对象无依存或利害关系。

国家审计模式不同,审计的独立性也有差异。

一、立法型审计体制立法型国家审计模式亦称英美模式,因为这种模式最早在英国建立并实行起来,后在美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并为英联邦国家和其他国家所效仿。

在这种国家审计模式下,国家审计机构隶属于立法部门。

1861年英国即在议会内设立决算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决算和向议会提出报告。

1866年6月28日伦敦议会通过《国库与审计法》。

并依此法于1867年成立了国库审计部。

《国库与审计法》的颁布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现代立法模式国家审计制度的产生。

1983年英国议会成立了国家审计署。

由议会专项拨付审计经费,负责审计政府所有部门和公共机构的账目。

审计长由议会提名国王任免,为终身制。

受英国的影响,1921年美国总统签字颁布了《预算和会计法案》,该法案由国会提出,其主要内容是在国会之下,设独立于国家行政机构的审计机关——美国会计总署(GAO),负责对政府部门的会计资料及其所有公共资金的收入、支出和运用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将其结果向国会报告。

政府审计课后习题答案整理

政府审计课后习题答案整理
5,试举例说明我国政府审计的目标、职能和作用
我国政府审计目标有三:
真实性:审计机关对审计事项的真实性进行的监督(财务收支真实存在,已经发生,有无差错虚假舞弊行为;经济信息客观,真实,全面)
合法性:审计机关对审计事项的合法性惊醒审计监督(政府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客观公正)
效益性审计机关对审计事项的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包括两个部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
主要缺陷有:1,审计的独立性难以全面保证,审计执法职能软化(审计独立性决定了审计机关经费、人员、工作、判断、组织独立),审计缺乏必要的权威性和强制手段。2,按行政管辖确定审计对象,客观上造成一定的审计盲区。3,审计机关履行审计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得不到保证(审计机关与财政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目前我国审计机关的经费又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两者关系明显理不顺)
前苏联
1917年《关于成立国家检察委员会》、《关于人民委员会国家监察人民委员会的权力》,决定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兼国家审计职责。1918年,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审计监督制度。1965年,根据《苏联人民监督法》成立苏联人民监察委员会,是全国最高审计机关,在苏联部长会议和最高苏维埃的双重领导下,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实行全面监督
两权分立说:认为审计是对财产所有对财产所有权和财产管理权分离后产生的经济责任的监督
利益冲突说:认为审计是调节社会经济利益、消除经济运行中各种矛盾和冲突的减震器
筹资说:认为审计是保证政府财政收入和控制财政支出并使之符合社会利益的需要
资金市场说:认为审计是保证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市场资金运动和正常流向的需要
革命根据地审计:1932年,中央政府财政部设审计处。1937年,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设立了国家审计委员会。1939年颁布《陕甘宁边区政府组织条例》,在边区政府下设审计处,赋予八项职权,确立了审计的法律地位。1946年颁布《陕甘宁边区审计暂行规程》。1948年颁布《陕甘宁晋绥边区暂行审计条例》

中国政府审计练习题

中国政府审计练习题

中国政府审计练习题中国政府审计练习题第⼀章政府审计概述⼀、判断题1.政府审计机关根据⼯作需要,可以在重点地区、部门设⽴派出机构,进⾏审计监督。

( )2.政府审计机关⽆权审查财政预算的执⾏和财政决算。

( )3.在我国,民间审计早于政府审计产⽣。

( )4.1983年我国成⽴了政府审计的最⾼机关---审计署,在县级以上的各级⼈民政府也设置各级审计机构,独⽴⾏使审计监督权。

( )5.审计组织的独⽴性是审计监督正常发挥作⽤的重要保证。

()⼆、连线题请⽤连线的⽅式,标出下列这些国家的审计模式:美国法国⽴法型意⼤利英国⾏政型泰国瑞典司法型⽇本加拿独⽴型印度德国其它韩国三、简答题1.我国政府审计的特点。

2.政府审计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3.我国政府体制的特点是什么?4.政府审计在我国经济监督体系中的地位。

第⼆章审计机关组织与审计管理⼀、判断题1.美国、英国、⽇本等国家最⾼审计机关与地⽅审计机关之间⼀般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也没有业务指导关系。

()2. 审计署是国务院28个组成部门之⼀,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作。

()⼆、单项选择题1.我国在 ( )设⽴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对国家的财政⾦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进⾏审计监督。

A、⼈⼤常委会B、财政部C、全国财经委员会D、国务院2.( )不是以本部门的收益为⽬标,它的惟⼀⽬标就是维护政府和全体⼈民的利益。

A、内部审计B、民间审计C、政府审计D、国际审计三、辨析题1、下列审计事项中,哪些属于南京市审计局的审计职责?对⽬前不属于该市局审计职责的审计事项,请分别充分说明理由。

(1)市财政预算执⾏情况审计;(2)⾼淳县⼈民政府预算执⾏情况和决算审计;(3)市地⽅税务局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4)市中国银⾏资产、负债、损益审计;(5)⼈民银⾏南京分⾏的审计;(6)南京商业银⾏的审计;(7)市⼈民法院的财务收⽀审计;(8)南京市财政决算审计;(9)南京熊猫集团;(10)南京⾬润集团;(11)国际组织对市政府的援助贷款项⽬;(12)三峡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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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和韩国的审计体制
一、日本的审计体制(一)沿革日本近审计制度确立于明治维新时期。

1869 年,日本财政部设置了负责检查工作的监查司(后改称检查局).此后,其审计体制经历了三次较大的变化:一是,1880 年,将原设在财政部的检查局更名为会计检查院,直属总理大臣,独立于财政部;二是,l889 年,将会计检查院直属天皇;三是,根据1947 年的会计检查院法,会计检查院独立,不再隶属天皇。

该体制一直延续至今。

(二)会计检查院的地位日本会计检查院法规定:“会计检查院对于内阁,具有独立的地位。

”国务大臣对此进行说明时称:会计检查院不属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具有特别的地位。

会计检查院的独立地位主要表现在:(1)人事权相对独立。

会计检查院法规定,会计检查官的提名须经两院同意,由内阁任命,并须得到天皇的认证。

会计检查官在任期内非因法定特殊事由不得免职。

(2)规则制定权。

会计检查院法规定,会计检查院在没有内阁政令依据的情况下,可以独立制定会计检查院规则,各部分必须遵守。

会计检查院制定的规则包括会计检查院法施行规则、会计检查院审查规则、证实规则等。

(3)根据1997 年新修订的会计检查院法第30 条的规定,国会可以要求会计检查院对特定事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直接报告国会。

(4)财政法有专门条款对会计检查院的经费予以保障。

但是,在实践中,会计检查院的独立地位只是相对的,主要表现在:(1)会计检查院的财政决算会计检查报告要报首相,由首相提交国会。

首相不能修改财政决算会计检查报告,但
可就其中的一些事项向国会提出“辩明书”、作出说明。

(2)会计检查院的检查官由首相提名。

固然要经过国会同意后首相才能任命会计检查官,但国会从未否决过首相提名的检查官人选。

(3)会计检查院的工作职员实行公务员制,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职员一样,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的录用、提升等制度执行。

按照日本宪法和地方自治法的规定,日本实行地方自治。

中心审计机关对地方审计机关无领导权,但可以与地方审计机关进行业务交流,对地方审计职员进行培训。

(三)会计检查职责和报告制度根据日本宪法、会计检查院法的规定,会计检查院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宪法对国家财政收支的决算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确认国家收支的决算;此外,也可以进行法律规定的会计检查,如依法对国家出资占50 %以上份额的进行会计检查,对国家出资占50 %以下份额的企业必要时也可以进行会计检查。

会计检查有明确的要求,即财政收支的正确性、合规性、性、效任性和有效性。

依据日本会计检查院法、财政法、会计法、国有财产法、物品治理法等法律的规定,各被检查单位应当将有关财政预算执行的资料、会计计算证实资料、有关重要事项和例外处理事项、签订的重要合同、发生的经济犯罪等事项报告会计检查院。

在每一财政年度末,财务省汇总部分决算后编制国家财政决算并呈送首相,首相将财政决算报告交会计检查院审查。

会计检查院审查后,将决算会计检查报告连同财政决算一并送首相,由其提交国会。

国会参众两院对首相提交的决算会计检查报告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决算会计检查报告在送首相的同时还向新闻界公布,报告中与被检查单位有关的
也送相应的各被检查单位,由其自行纠正。

会计检查院将各单位自纠情况和改善情况于下一年度汇总后向国会报告。

(四)会计检查院的组成及其决策模式日本会计检查院由检查官会议和事务总局组成。

检查官会议是会计检查院的领导、决策机构。

检查官会议由3 名检查官组成,并由他们推举其中1人,报首相任命后担任院长。

按照惯例,3 名检查官分别是财务省的代表、国会事务局的代表和会计检查院事务总长(,国会已削弱财务省权力,财务省不再派代表出任检查官,新的检查官产生机制尚不明确)会计检查院决策时,不采取首长负责制,3 名检查官地位同等,重大经过充分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假如不能达成一致,可以采用表决方式决定(实践中尚未出现用表决方式作出决定的情形).事务总局为执行机构,下设5个业务局具体执行会计检查工作。

根据日本地方自治法的规定,地方设立监察委员会负责会计检查工作。

监察委员由地方行政主座征得地方议会同意后任命,地方监察委员会也实行类似合议制的决策方式。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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