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精选】历年国际私法主观题理
自考法学-国际私法历年真题
绝密★启用前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国际私法(课程代码 00249)注意事项:1.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2.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3.涂写部分、画图部分必须使用2B 铅笔,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第一部分 选 择 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叫A. 区际法律冲突B.时际法律冲突C. 人际法律冲突D. 公法冲突 2.对英国国际私法作出最大贡献,并且以自己的既得权说闻名的英国著名学者是 A. 萨维尼 B. 库 克 C. 戴 西 D. 胡 伯3. “遗产的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这是一条A. 单边冲突规范B. 双边冲突规范C. 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D. 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4. 我国在解决涉外法律适用问题涉及到反致时, A. 仅接受狭义的反致制度,排斥转致和间接反致制度B. 完全接受反致制度C. 接受狭义反致制度和转致制度,仅排斥间接反致制度D. 排斥反致制度5.一国把不给予本国或其他外国自然人或法人的限制性规定专门适用于特定国家的自然人和 法人,或者把给予本国或其他外国自然人或法人的某些优惠或权利,不给予特定国家的自然 人和法人,这是A. 国民待遇B.最惠国待遇C. 歧视待遇D. 不歧视待遇国际私法试题第1页(共5页)6.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发生国籍的消极冲突时,用来确定当事人本国法的连结点是A.一般是其住所地国,也可以用其居住地国B. 一般是其居住地国,如未定居,则用其住所地国C.最后拥有的国籍D. 经常居所地国7.刘某居住在深圳,2017年1月被深圳某公司劳务派遣到泰国工作。
2018年9月起受雇于香 港某公司,开始每周周一到周五在香港上班,周五晚上回深圳与家人团聚。
司法考试历年国际私法真题讲解
•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理。 【解题思路和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 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8条、第309条的规定,韩 国公民、中国律师、中国公民均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外国律师可以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但是不得 以律师身份担任代理人。 【应注意的问题】此领域各国做法基本一致,只允许本 国律师以律师身份出庭代理。 【答案】ACD
• 【考点】涉外赡养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 【解题思路和依据】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案件适用民法通 则的相关规定。依照《民法通则》第148条和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89条的规定,我国有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 【应注意的问题】对《民法通则》第148条及司法解释中 的最密切联系地法律一般理解应该适用被赡养人的本国 法或住所地法。 【答案】C
• 66.现有一德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欲得到承认和执行,依 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德 国法院的判决才能得到我国的承认和执行?() A.德国法院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 B.德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会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C.德国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D.德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了国际条约或有互惠关系
国际私法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国际私法司法考试历年真题200219.英国凯英公司与我国贝华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共同投资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如果凯英公司与贝华公司之间就此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可以在英国诉讼b.必须在中国诉讼c.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英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d.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第三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答案及解析:b 依据我国(民诉法)第24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这种管辖是强制性的专属管辖,不能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自由协商约定。
20.一对夫妇,夫为泰国人,要为英国人。
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
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什么?a.二级识别b.识别c.法律适用d.先决问题答案及解析:b 本题中判断妻子对丈夫财产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被称为识别。
识别,又叫定性或归类,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观念对有关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的冲突规范的范围或对象进行解释,从而确定何种冲突规范适用何种事实或问题的过程。
答案选b。
21.塞纳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
塞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
丙国法院校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
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a.直接反致b.间接反致c.转致d.双重反致答案及解析:b 反致,是根据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指引应适用他国的法律,而根据他国的冲突规范本案又应适用法院地国的法律,最后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间接反致是根据法院地国冲突规范本案应适用他国的法律,而根据他国的冲突规范指引本案又应适用第三国法律,而根据第三国的冲突法规范,本案又应适用法院地国法律,最后法院适用了本国实体法;转致即根据法院地国的冲突法规范,本案应适用他国法律,而根据他国冲突法规定,本案又应适用第三国法律,法院最后直接适用了第三国的实体法来解决本案争议。
国际私法简答、论述题汇总
国际私法简答、论述题汇总XXX整理国际私法复题库考试题型设置如下:1.单选题:30个,共计30分。
2.多选题:5个,共计10分。
3.简答题:4个,共计24分。
4.论述题:1个,计12分。
5.案例分析题:2个,共计24分。
以下是部分简答题的内容:1.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主权、国际公序良俗、国际契约自由、国际司法互助和国际法律行为方式准据法等。
2.国际法律行为方式准据法的不同制度包括:物之所在地法、当事人选择法、国家法和国际惯法等。
3.冲突规范的结构包括:规范的前提条件、规范的适用范围和规范的解释等。
4.外国法查明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提交证据、司法机关调查、专家意见和国际司法互助等。
5.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和结果要件等。
6.构成国际私法中的先决问题必须满足的条件包括:先决问题与案件的直接关系、先决问题在国际私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先决问题的解决必须在国际私法中进行等。
7.我国有关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包括: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依照其所属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选择等。
8.巴黎公约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外国人在本国享有与本国人同等的待遇和保护等。
9.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应当依照其所属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选择等。
10.本人与代理人关系的几种不同准据法制度包括:当事人选择法、代理人所属国法和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等。
11.物之所在地法的产生和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古代罗马法的影响、中世纪欧洲法的发展和现代国际私法的形成等。
12.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公序良俗、法律禁止和行政限制等。
13.国际贷款合同的法律适用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的选择、合同所属国法和国际惯法等。
14.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的选择、物之所在地法和国际惯法等。
15.合同准据法历史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包括:物之所在地法阶段、当事人选择法阶段和国际惯法阶段等。
国际私法历年司法考试含律考真题
国际私法历年司法考试(含律考)真题一、单项选择题92年21.一个住所在日本的美国人,未留遗嘱死亡,遗有动产在纽约州。
为此动产的继承而在日本诉讼,依日本法律规定,继承本应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纽约州的法律),而纽约州的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
于是,日本法院依照日本关于动产继承的法律规定作出了判决,这在国际法中被称为A.反致B.转致C.间接反致D.法律规避22."亲子间的法律关系,依父之本国法;如无父时,依母之本国法"。
这是一条D 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型冲突规范D.选择性冲突规范94年13.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根据中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某外国法时,应适用该外国的A.冲突法 B.实体法 C.程序法 D.冲突法和实体法16.根据中国有关规定,外国法人的国籍根据()确定。
A.住所地 B.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C.注册登记地 D.管理机构所在地1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外交部19.一国给予另一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称为A.国民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不歧视待遇 D.一般待遇2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属于()冲突规范。
A.单边 B.双边 C.选择适用 D.重叠适用21.甲国法院在处理某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于乙国法。
但根据乙国法的冲突规范,此案应适用丙国法。
如果甲国法院按丙国实体法处理了此案,这一适用法律的过程称为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外国法的适用95年15、甲国法院在处理某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但根据乙国法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丙国法,而丙国冲突规范却指向甲国法,于是甲国法院适用本国实体法处理了案件,这个适用法律的过程称为()。
《国际私法》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国际试题真题司法考试国际私法历年真题
<国际私法>历年司法考试真题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1. 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是。
A.国际条约B.国际惯例C.国内立法D.国内判例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国际私法的渊源。
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私法的存在及其表现形式。
国际私法的渊源具有双重性,其国内法渊源包括国内立法和判例,国际法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其中,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形式,也是现今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之一。
故选C。
2. 下列法律关系中,属于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是:A. 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因离婚而产生的有关法律关系B. 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某国海运公司约定由海运公司在指定港口装货运至指定港口而发生的有关法律关系C. 某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与我国某一大型国有企业就购销合同产生争议的法律关系D. 我国某大型国有企业为完成股份制的改造,通过政府接受某国际组织的大额贷款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一般认为,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具有国际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或称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本题中ABC三项均属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范畴,但D项系政府间贷款,不属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3. 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不包括涉外商事法律关系B. 1947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均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C. 国际私法的中心内容是统一实体法规范D. 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参考答案:B,D答案解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是广义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统一实体规范、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等在内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4.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哪些?A. 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B. 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C. 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的D. 具有涉外因素的广义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0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事案件,为涉外民事案件。
历年国际私法主观题~
历年国际私法主观题整理~————————————————————————————————作者:————————————————————————————————日期:22013年法大·历年国私期末主观题整理来源:郭维克Vicky的日志历年国私主观题整理名词解释1. 直接适用的法是指国家为保障政治、经济和社会的重大利益而制定的,无需经过冲突规范的指引,可以径直适用于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强行性规范。
在一定意义上起到了预防法律冲突的作用,但若不加限制地扩大适用,无疑是对国际私法双边或多边性质的否定,甚至对国际私法本身也是一种否定。
2. 准据法准据法是国际私法上特有的法律术语之一,指被冲突规范所援引的、用来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与义务的某一国家的实体法或某一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中的实体性规定。
3. 司法协助是根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一国法院接受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履行某些诉讼行为的制度,包括送达诉讼文书、传唤证人、收集证据、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仲裁机构的裁决等。
4. 限制豁免理论又称有限豁免理论,主张把国家行为区分为主权行为和非主权行为两种,国家因其主权行为享有豁免权,非主权行为则不享有豁免权。
区分主权行为和非主权行为的标准有目的标准、行为标准和混合标准三种。
5. 冲突规范是指出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的规范。
分为四种类型:单边冲突规范,即明确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不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是提供一个连结点为导向的法律适用原则;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即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但只选择其中之一所指引的准据法来调整某种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冲突规范;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指系属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国际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6. 连接点即系属中,把特定的民事关系或法律问题和某国法律连结起来的纽带或标志。
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静态和动态两类。
最新国际私法论述题——考试必背
一、简述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二、法律冲突是怎样产生的?三、.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方法。
四、国际私法主权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的基本内容五、国际司法保护弱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的基本内容。
六、法律冲突的实质是什么?七、区际私法有哪些基本特征?八、怎样理解法律的时际冲突?十四、国民待遇制度在国际私法上有何意义?当今国民待遇制度的主要特点十五、最惠国待遇制度在国际私法上有何意义?简述当今最惠国待遇制度的主要特点和分类。
十六、简述形式上的互惠与实质上的互惠的主要区别。
十七、外国人在我国目前能享受哪些主要民事权利?十八、什么是冲突?规范冲突规范在结构和性质上有什么特点?19。
冲突规范有哪几种基本类型?20。
单边冲突规范和双边冲突规范有什么区别和联系?21。
什么是连接点?连接点的冲突如何解决?22.什么是识别?识别在冲突法制度中起何作用?解决识别冲突的依据有哪几种主要学说?23。
什么叫先决问题?构成先决问题的条件是什么?24。
遇有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而其本国存在多个法域时,如何确定他的本国法?25。
简述识别中法官的一般认识过程。
•26.论述国际私法中时际冲突的解决。
27。
简述反致产生的根本原因。
28。
简述反致制度在冲突法中的作用。
29。
公共秩序的职能和规定的方式。
30。
简述公共秩序多采用客观说(结果说)的理由。
31。
简述运用公共秩序排除外国法后的处理方式。
32。
法律规避构成的要件及其效力。
33。
在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的查明有哪几种最基本的态度?其理由是什么?34。
我国对外国法查明问题的具体规定是什么?•35。
试论对待反致的理论上的不同观点。
36。
分析法律规避与公共秩序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37。
论述外国法不能查明与外国法错误适用的处理。
38。
论述运用公共秩序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39.简述住所冲突的解决。
43。
论述国际私法关于解决自然人国籍冲突的基本原则和办法。
44。
论述连接点的改变对自然人的行为能力的影响。
国际私法主观题
法律冲突: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竞相调整统一法律关系而致的矛盾国际私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原则和规则冲突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规范、国际私法规范,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不同性质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系属公式:指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经抽象归类后形成的比较固定的系数类型准据法:经冲突规范指定援引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特定的实体法识别:是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据一定的法律观念,对有关的事实构成做出“定性”或分类,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或对有关的冲突规范所使用的法律名词进行解释,从而确定应援用哪一种冲突规范的认识过程。
识别冲突:指由于法院地国与有关外国法律对同一事实构成作出不同的分类,采用不同国家的法律观念进行识别就会导致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和不同的准据法的结果。
狭义的反致:对某一涉外民商事案件,法院按照法院地的冲突规则本应适用外国法,但外国法中的冲突规则指定适用法院地法,如果法院接受这种指定并适用法院地的实体法,这种现象就是狭义的反致。
转致:对某一涉外民商事案件,甲国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则本应适用乙国法,而乙国法冲突规则指定适用丙国法,如果甲国法院接受这种指定并适用丙国实体法,这种现象就叫做转致。
间接反致:对某一涉外民商事案件,甲国法院依自己的冲突规则指定适用乙国法,乙国冲突规则则指定适用丙国法,丙国冲突规则又指定适用甲国法,如果甲国法院接受最后的指定适用法院地的实体法,这种现象就是间接反致。
外国法院说:是指英国法官在处理特定范围的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依英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某一外国法,英国法官应“设身处地”将自己视为在外国审判,再依该外国对反致所持的态度,决定最后所应适用的法律。
先决问题:又称附带问题,是指一国法院在处理国际私法的某一项争讼问题时,如果必须以解决另外一个问题为先决条件,便可把该争讼问题称为“本问题”或主要问题,而把需要首先解决的另一问题称为“先决问题”或附带问题。
国际私法主观题
一、简述题1.简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1) 在同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问题规定的不同。
(2分)(2))一个国家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个国家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出现在一个涉外民事关系时,便会产生法律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的冲突。
(2分)(3) 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分)2.简述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原则及例外。
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冲突适用当事人属人法。
(2分)自然人处理商务行为时,如依属人法无行为能力而依行为地为有行为能力者,视为有行为能力,适用行为地法。
(2分)自然人处理不动产的行为能力,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2分)3.简述国家及其财产和豁免权的内容。
司法管辖豁免。
即未经一国同意,他国法院不得受理以该外国国家为被告或以该外国财产为诉讼标的的案件。
(2分)诉讼程序的豁免。
在一国放弃司法管辖豁免时,未经该国同意,外国法院不得对该国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得强制出庭作证,提供证据,以及其他诉讼程序的强制措施。
(2分)强制执行的豁免。
一国作为原告在他国起诉或同意作为被告在他国应诉,在这种情况下,示经该国明确同意,他国法院不得根据判决对该国财产实行强制执行。
(2分)4、简述冲突规范的概念及特点。
冲突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是指出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法律来处理的规范。
它又叫法律适用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
(2分)其主要特点有:(1)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的实体法规范,它是法律适用规范。
它仅仅指出该民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法律来处理,而不具体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的诉讼法规范,它是法律选择规范。
(3)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因而缺乏一般法律规范所具有的明确性和预见性。
冲突规范只有与其援用的某国实体法相结合,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分)(4)冲突规范的结构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规范。
国际私法 主观题
名词解释国际私法:以直接规范和间接规范相结合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法律冲突: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对该民事关系规定的不同,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都要求适用或都可以适用于该民事关系而造成的法律冲突现象国际私法渊源:指国际私法作为有效的法律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冲突规范:指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实体法来调整的法律规范,冲突规范就是法律适用规范。
准据法:是指通过冲突规范所援引的、用以确定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具体权利和义务的、特定的实体法规范先决问题:指在国际私法中有的争讼问题的解决需要以另外一个问题的解决为条件的情况。
识别: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法律观念对有关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冲突规范的范围或对象进行解释的过程。
直接反致:指法院审理某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某外国法,而该外国法中的冲突规范却指定此案件应当适用法院地国的实体法,法院据此适用本国实体法的法律适用过程。
间接反致:指对于某涉外民商事案件,依法院地国冲突规范应当适用某外国法,而该外国冲突规范规定为适用第三国法律。
但是,依第三国冲突规范又应当适用法院地国法律,法院据此适用本国实体法的法律适用过程。
转致:指对于某涉外民商事案件。
依法院地国冲突规范应当适用某外国法,而依该外国的冲突规范需适用第三国法,法院据此适用第三国实体法的法律使用过程。
公共秩序保留:指法院地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外国法时,如果外国法的适用会违反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则限制或排除该外国法适用的制度。
法律规避:指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为了实现利己目的,故意制造或改变构成法院地国冲突规范连接点的具体事实,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准据法而使对其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行为。
外国法的查明:指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确定其内容。
司法考试历年国际私法真题及解析
司法考试2002-2011年国际私法真题和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2011年)35.在某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中,中国法院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律。
关于甲国法的查明和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35题)A.当事人选择适用甲国法律的,法院应当协助当事人查明该国法律B.该案适用的甲国法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C.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D.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案】C【考点】外国法的查明和适用【解析】选项A错误。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
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
选项B错误。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九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据此可知,不能查明甲国法的,直接适用中国法律,而非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6.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2011年卷一单选第36题)A.甲国法B.乙国法C.中国法D.乙国法或者中国法【答案】B【考点】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四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
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
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
本案中,“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因此,确定其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乙国法。
37.台湾地区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大陆乙公司,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
历年国际私法主观题~
历年国际私法主观题~历年国际私法主观题整理~————————————————————————————————作者:————————————————————————————————日期:22013年法大·历年国私期末主观题整理来源:郭维克Vicky的日志历年国私主观题整理名词解释1. 直接适用的法是指国家为保障政治、经济和社会的重大利益而制定的,无需经过冲突规范的指引,可以径直适用于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强行性规范。
在一定意义上起到了预防法律冲突的作用,但若不加限制地扩大适用,无疑是对国际私法双边或多边性质的否定,甚至对国际私法本身也是一种否定。
2. 准据法准据法是国际私法上特有的法律术语之一,指被冲突规范所援引的、用来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与义务的某一国家的实体法或某一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中的实体性规定。
3. 司法协助是根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一国法院接受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履行某些诉讼行为的制度,包括送达诉讼文书、传唤证人、收集证据、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仲裁机构的裁决等。
4. 限制豁免理论又称有限豁免理论,主张把国家行为区分为主权行为和非主权行为两种,国家因其主权行为享有豁免权,非主权行为则不享有豁免权。
区分主权行为和非主权行为的标准有目的标准、行为标准和混合标准三种。
5. 冲突规范是指出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的规范。
分为四种类型:单边冲突规范,即明确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不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是提供一个连结点为导向的法律适用原则;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即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但只选择其中之一所指引的准据法来调整某种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冲突规范;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指系属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国际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6. 连接点即系属中,把特定的民事关系或法律问题和某国法律连结起来的纽带或标志。
国际私法试题_主观题加客观题
国际私法试题_主观题加客观题国际私法试题(二)系科班级学号姓名成绩题号一二三四五合计得分一、名词解释(6×5=30分)得分评分人1、识别2、反致3、冲突规范4、领事代理5、司法协助6、域外送达二、简答题(4×8=32分)得分评分人1、简析国际私法与国内民法的关系。
2、我国民法通则146条:“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住所地的法律。
中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问:(1)该法条包含哪几种冲突规范?(2)从中可体现出我国涉外侵权之债法律适用原则是什么?3、在国际私法的实践中最常见的系属公式有哪几种?4、简述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三、论述题(2×15=30分)得分评分人1、为什么对物权关系多主张适用物之所在地法?2、试述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3、试述在目前的立法和实践中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体现在哪里?四、案例分析(8分)得分评分人墨西哥人埃迪(20周岁)在中国与一中国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购买中国的纺织品,后来在合同履行时国际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暴跌,使得经营纺织品的生意无利可图,于是埃迪以自己根据本国法尚未成年(23周岁)为由,否认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拒绝履行合同。
为此,该中国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
问:1、埃迪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附: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定性,归类。
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制度对有关的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且对有关的冲突规范进行解释,从而确定是何种冲突规范适用何种事实或问题的过程。
2、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乙国冲突规范又规定此种关系适用甲国法律,结果甲国法院适用本国的法律判决案件,此种情况称之为“反致”。
3、是指定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哪一国法律作为准据法的各种规范的总称,也叫法律适用规范。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
罗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
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578号房间。
现涉及丙国的纠纷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罗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09—卷一—99,任)A.应以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578号房间为其住所B.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C.因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D.应以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自然人住所的冲突问题。
住所指一个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某一处所。
《民法通则意见》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本案中,法院受诉案件为涉及丙国的纠纷,则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联系最紧密的丙国住所为其住所。
故C项正确,A、B、D 项错误。
本题答案为C。
知识模块:国际私法2.《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2011—卷一—38,单)A.单边冲突规范B.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C.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D.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冲突规范的类型。
冲突规范是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实体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包括四个类型:(1)单边冲突规范,指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或外国法律的冲突规范。
单边冲突规范只规定了一个明确的连结点,即它指向适用内国法时就不可能再指向适用外国法,或者在指向适用外国法时就不可能再指向适用内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