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犯罪证据获取
计算机犯罪取证的原则与步骤
证据。 在现场勘查冻结和查封计算机的过程中, 究 如果可能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立即对进攻机和网络 包括 IP S 和电信服务商的设备 ) 进行数据获 竟是让一台计算机继续运行 , 还是立即拔掉电源 , 设备( 或者进行正常的管理关机过程是一个值得十分注 取 , 其获取顺序和方法同 目 标机一样。 譬如收集 电 意的问题 。很多调查人员采取立 即拔掉电源的做 子邮件 ,除对当事人的计算机留存和下载的电子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 ,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
捷、 便利的虚拟世界 , 计算机在给人们带来越来越 可靠和有说服力的 、存在于计算机和相关外设 中 多便利的同时 , 也给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作案条件 : 的电子证据的确认 、 、 、 收集 保护 分析 、 归档以及法 恐怖分子用它传递行动计划 、高智商骗子用它诈 庭 出示的过程 , 它能推动或促进犯罪事件的重构。 骗钱财 、 或散布反社会材料攻击政府 。 特别是近些 计 算机证据 的取证原则 年 ,利用计算机系统作为犯罪 的工具或 目标的案 在任何犯罪案件 中,犯罪分子或多或少会留 件在司法实践 中节节攀升。很多案件 由于取证棘 下蛛丝马迹 ,前面所说的电子证据就是这些高科 手、 证据缺乏而不得不放弃起诉 , 致使犯罪分子逍 技犯罪分子留下的蛛丝马迹。由于电子证据的特 遥法外 、 有恃无恐 。在这种严峻形式下 , 计算机安 殊性 , 计算机取证 的原则和步骤有其 自身的特点 , 全领域 中的一个全新课题——计算机犯 罪取证顺 不同于传统的取证过程。实施计算机取证要遵循 势而生 。 计算机犯罪取证是一门综合学科 , 它将两 以下基本原则 : 个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计算机和刑侦融为 ( 及时搜集证据 , 一) 并保证其没有受到任何 个整体, 具体而言 , 是指把计算机看作是犯罪现 破坏 , 包括取证过程中取证程序本身 的破坏。 场, 运用先进 的辨析技术 , 对电脑犯罪行 为进行解 ( ) 二 必须保证 “ 证据连续性( a o u— ci f h n C s 剖,搜寻确认罪犯及其犯罪证据 ,并据此提起诉 t y , o ) 即能够证明所获取的证据和原有的数据是 d” 讼。 取证就涉及到证据问题 , 计算机犯罪证据是一 相同的。在证据被正式提交给法庭时必须能够说 种 电子证据 。 电子证据是计算机取证技术 的核心 , 明在证据从最初 的获取状态到在法庭上出现状态
简述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模式
简述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模式
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模式是指在计算机犯罪案件调查和侦查中,为了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经过科学、合法、规范的程序,使用各种技术手段和措施,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步骤进行的一种方法论。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现场勘查:对发现的犯罪现场进行勘查,查明有关情况,收集相关物证和信息。
2. 取证保全:根据勘查结果,采取措施对有关物证和信息进行取证保全,防止证据被破坏或篡改。
3. 数据分析:对取得的电子数据进行分析,提取重要信息和线索,识别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和犯罪手段。
4. 调查取证:通过调查和取证,进一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行踪,获取更多的证据和信息。
5. 鉴定审查:对取证结果进行鉴定和审查,确认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后续的起诉和审判做好准备。
6. 案件协作:在侦查过程中,需要与其他部门和机构进行协作,共同打击计算机犯罪行为,提高侦查效率和成果。
7. 案件办理:根据侦查结果,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和起诉,保证案件得以成功办理并依法惩处犯罪分子。
需要指出的是,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模式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改进的过程,需要不断更新技术手段和调整工作方法,以应对新形势下的计算机犯罪行为。
计算机犯罪取证概述
计算机犯罪取证概述 作者: 邹君2006-01-25页面 1 共有 2 内容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利用计算机系统作为犯罪的工具或目标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已经越来越多,因此电子证据(electronic evidence )也将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呈堂证供。
但对于这类证据的取得,即计算机犯罪取证(computerforensics )却是司法人员要面对的一大难题。
本文从技术的角度对计算机犯罪取证作一概述。
关键词:计算机犯罪,电子证据,计算机犯罪取证 Computer Forensics IntroductionZou Jun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the criminal cases whose tool or goal is computer system are increasing in law practice, so electronic evidence is becoming a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legal evidence. But acquiring this kind of evidence, that is compute r forensics, is a big problem to juridical practitioners. This paper briefly described the definition, main principles and common steps of computer forensics, as well as the related techniques and tools.Keywords :Computer Forensics ,electronic evidence ,computer crime 引言这个世界从来都是道消魔长的世界,当计算机系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多便利的同时,它也成为犯罪分子手中的“利器”:恐怖分子用它联络行动计划、聪明的骗子用它诈骗钱财、反动分子用它传递反动材料……我院受理的王某某利用国际互联网传播“法轮功”邪教材料一案中,犯罪嫌疑人就利用国际互联网大肆传播“法轮功”邪教材料、与“功友”交流所谓的心得体会。
计算机犯罪现场远程勘察步骤
计算机犯罪现场远程勘察步骤随着计算机犯罪的不断增加和犯罪手段的多样化,现场勘察成为揭露犯罪真相的重要环节之一。
然而,由于计算机犯罪的特殊性,传统的现场勘察方式已经无法满足需求。
因此,远程勘察技术的兴起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本文将介绍计算机犯罪现场远程勘察的基本步骤。
1. 确定远程勘察的目标远程勘察的首要任务是明确勘察的目标。
根据案件性质和侦查需求,确定勘察的重点和方向。
例如,如果是网络攻击事件,重点可能放在攻击路径和攻击手段的分析上。
如果是数据篡改事件,重点可能放在数据修改痕迹的查找和分析上。
明确目标可以帮助远程勘察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勘察工作,提高勘察效率。
2. 收集证据在远程勘察过程中,收集证据是关键一环。
远程勘察人员需要通过合法手段收集到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信息。
这包括获取存储在计算机系统中的日志记录、文件、数据库等数据,并进行备份和保存。
同时,还需要注意保护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证据被篡改或丢失。
3. 分析证据收集到证据后,远程勘察人员需要对证据进行分析。
首先,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筛选和整理,确定哪些证据是有效的,哪些是无关的。
然后,通过技术手段对有效的证据进行深入分析,寻找证据之间的联系和线索。
这需要远程勘察人员具备扎实的计算机技术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以便能够快速准确地发现隐藏在数据背后的信息。
4. 追踪攻击路径在计算机犯罪现场远程勘察中,追踪攻击路径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通过分析被攻击系统的日志记录和网络流量数据,远程勘察人员可以还原攻击者的行为轨迹,了解攻击的具体过程和手段。
这有助于揭示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以及犯罪的动机和目的。
追踪攻击路径需要远程勘察人员具备较强的网络安全和网络流量分析能力。
5. 提取关键信息在现场远程勘察中,提取关键信息是为了确定案件事实和推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通过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深入分析,远程勘察人员可以提取出关键的信息,包括犯罪嫌疑人的IP地址、登录记录、使用的工具和技术等。
数字取证——精选推荐
数字取证取证技术计算机取证是计算机科学和法学领域的⼀门新兴交叉学科。
以下内容包括:取证的基本概念、取证的原则与步骤、蜜罐技术、取证⼯具。
取证的基本概念:计算机取证(computer forensics)就是对计算机犯罪的证据进⾏获取、保存、分析和出⽰,实际上可以认为是⼀个详细扫描计算机系统以及重建⼊侵事件的过程。
可以认为,计算机取证是指对能够为法庭接受的、⾜够可靠和有说服性的,存在于数字犯罪场景(计算机和相关外设)中的数字证据的确认、保护、提取和归档的过程。
计算机取证的⽬的是根据取证所得的证据进⾏分析,试图找出⼊侵者或⼊侵的机器,并重构或解释⼊侵的过程。
计算机取证希望能解决的问题:攻击者停留了多长时间?攻击者做了什么?攻击者得到了什么?如何确定在攻击者主机上的犯罪证据?如何赶⾛攻击者?如何防⽌事件的再次发⽣?如何能欺骗攻击者?电⼦证据: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过程中产⽣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
与传统证据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以电⼦介质为媒介的。
证据的普遍特点:可信的、准确的、完整的、是法官信服的、符合法律法规的电⼦证据的特点:表现形式和存储格式的多样性、⾼科技性和准确性、脆弱性和易毁坏性、数据的挥发性。
电⼦证据的优点:可以被精确地复制;⽤适当的软件⼯具和原件对⽐,很容易鉴别当前的电⼦证据是否有改变;在⼀些情况下,犯罪嫌疑⼈想要销毁证据是⽐较难的。
电⼦证据的来源:1、来⾃系统的:硬盘、移动硬盘、U盘、MP3播放器、各类软盘、磁带和光盘等;系统⽇志⽂件、应⽤程序⽇志⽂件等;交换区⽂件,如386.swp、PageFile.sys;临时⽂件、数据⽂件等;硬盘未分配空间;系统缓冲区等;备份介质等。
2、来⾃⽹络的:防⽕墙⽇志、IDS⽇志;系统登录⽂件、应⽤登录⽂件、AAA登录⽂件(如RADIUS登录)、⽹络单元登录(Network Element logs);磁盘驱动器、⽹络数据区和计数器、⽂件备份等。
计算机犯罪现场勘查取证技术研究
计算机犯罪现场勘查取证技术研究计算机犯罪是指在计算机系统中进行的涉及欺诈、窃取信息、故意破坏计算机系统等行为。
针对计算机犯罪取证技术的研究已经成为当前研究的焦点之一。
本文主要介绍计算机犯罪现场勘查取证技术的相关内容,包括计算机犯罪现场勘查的原则和流程、计算机犯罪取证技术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等。
(一)计算机犯罪现场勘查的原则1.立即采取措施通过对计算机犯罪的现场勘查,可以获得一些关键信息,而这些信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因此应该立即采取措施,以便留下证据。
2.保护现场的完整性在采取措施的同时,还要注意保护现场的完整性,确保以后的调查工作不会受到影响。
具体来说,要保护计算机现场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修改。
3.尽可能多地收集证据现场勘查的目的是为了获取证据,因此需要尽可能多地收集证据。
当然,在此过程中也要注意避免破坏证据或造成不必要的污染。
计算机犯罪现场勘查的流程分为四个步骤:1.制定计划在现场勘查之前,必须制定一个全面的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勘查人员的名单、勘查设备清单、勘查的过程和步骤等。
2.收集证据在现场勘查的过程中,需要收集证据。
收集证据的方法包括采集现场硬件设备、拍照和采集现场数据。
3.分析证据在收集到证据之后,需要对证据进行分析。
证据的分析包括证据重复性验证、文件时间戳验证、邮件头分析等。
4.编写报告对于现场勘查取证的结果应该写成报告。
这份报告要清楚、准确、详尽、完整地记录在案,它是后续调查指导方案和侦破证据的有力保障。
二、计算机犯罪取证技术的基本原理和方法1.文件管理原理在计算机中,所有的文件都是由文件头和文件内容组成的。
文件头包含有关文件的重要信息,而文件内容是实际内容。
计算机磁盘上的所有内容都是由扇区、簇和文件组成的。
扇区是最小的磁盘存储单位,而簇是由多个扇区组成的存储单元。
3.计算机取证原理计算机取证原理是指通过对计算机磁盘的分析和数据恢复,获取涉嫌犯罪行为的证据。
1.计算机磁盘分析技术这种技术可以通过读取磁盘上所有的扇区,包括未分配扇区、加密扇区、已删除文件、隐藏文件等,来分析和提取数据。
计算机取证
计算机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提取的注意事项一、计算机犯罪的特点近年来,计算机犯罪呈现出了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高智商性:计算机是现代社会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计算机犯罪则是一种高智商的犯罪,这种高智商体现在:①作案者多采用高科技犯罪手段。
②犯罪分子犯罪前都经过了精心的策划和预谋。
③犯罪主体都具有相当高的计算机知识,或者是计算机领域的拔尖人才,有一些还是从事计算机工作多年的骨干人员。
2)作案动机简单化:计算机犯罪中,大多数犯罪主体精心研制计算机病毒,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特别是计算机黑客,他们犯罪的目的很多时候并不是为了金钱,也不是为了权利,而是为了显示自己高超的计算机技术,他们认为这些病毒的传播就是他们成果的体现,通过这种方式来认可自己研究成果,其目的之简单有时令破案者都吃惊。
3)实施犯罪容易:只需要一根网线,就能够对整个世界实施犯罪。
这反映了网络犯罪特别容易实施,很多犯罪活动在网吧中就可以进行,如此方便的实施手段给计算机网络犯罪创造了孳生的环境。
从1996年以来,我国的计算机网络犯罪数量呈直线上升。
自动化的病毒生产机和木马生成器大大降低了计算机犯罪的门槛,让许多未成年人也能够容易的实施计算机犯罪。
4)教强的隐蔽性:计算机犯罪分子作案大都比较隐蔽,这种隐蔽性不但体现在犯罪行为本身,还体现在犯罪结果上。
计算机犯罪侵害的多是无形的目标,比如电子数据或信息,而这些东西一旦存入计算机,人的肉眼无法看到,况且这种犯罪一般很少留有痕迹,一般很难侦破。
5)巨大的危害性:计算机犯罪所造成的损失往往是巨大的,是其他犯罪所无法比拟的,2000年据美国“信息周研究社”发表的研究报告称,全球今年因电脑病毒造成的损失将高达150000亿美元。
二、计算机犯罪取证光有法律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计算机犯罪隐蔽性极强,可以足不出户而对千里之外的目标实施犯罪活动,甚至进行跨过犯罪。
并且一般在实施犯罪活动前会先通过某个国家预先被“黑”掉的主机为跳板进行犯罪活动,这样更加增大破获犯罪活动的难度。
计算机取证的概念、步骤和相关的工具
一、计算机取证的概念、步骤和相关的工具1、计算机取证的概念取证专家Reith Clint Mark认为:计算机取证(computer forensics)可以认为是“从计算机中收集和发现证据的技术和工具”[11]。
实际上,计算机取证就是对于存在于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中的证据进行获取、保存、分析和出示。
用于计算机取证的工具必须在计算机取证的任意一个步骤中具有特殊的功能,使得由于这一工具的使用保证了计算机取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获取到可以被作为证据使用的数据资料。
2、计算机取证的步骤.2.1 保护现场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是获取证据的第一步,主要是物理证据的获取。
这项工作可为下面的环节打下基础。
包括封存目标计算机系统并避免发生任何的数据破坏或病毒感染,绘制计算机犯罪现场图、网络拓扑图等,在移动或拆卸任何设备之前都要拍照存档,为今后模拟和还原犯罪现场提供直接依据。
在这一阶段使用的工具软件由现场自动绘图软件、检测和自动绘制网络拓扑图软件等组成。
2.2 获取证据证据的获取从本质上说就是从众多的未知和不确定性中找到确定性的东西。
这一步使用的工具一般是具有磁盘镜像、数据恢复、解密、网络数据捕获等功能的取证工具。
2.3 鉴定证据计算机证据的鉴定主要是解决证据的完整性验证和确定其是否符合可采用标准。
计算机取证工作的难点之一是证明取证人员所搜集到的证据没有被修改过。
而计算机获取的证据又恰恰具有易改变和易损毁的特点。
例如,腐蚀、强磁场的作用、人为的破坏等等都会造成原始证据的改变和消失。
所以,取证过程中应注重采取保护证据的措施。
在这一步骤中使用的取证工具包括含有时间戳、数字指纹和软件水印等功能的软件,主要用来确定证据数据的可靠性。
2.4 分析证据这是计算机取证的核心和关键。
证据分析的内容包括:分析计算机的类型、采用的操作系统,是否为多操作系统或有无隐藏的分区;有无可疑外设;有无远程控制、木马程序及当前计算机系统的网络环境。
注意分析过程的开机、关机过程,尽可能避免正在运行的进程数据丢失或存在的不可逆转的删除程序。
2计算机犯罪与取证
1.电子证据的生成。即要考虑作为证据的数据电文
12
计算机犯罪的具体形式
冒名顶替
利用别人口令,窃用计算机谋取个人私利的做 法。
在机密信息系统和金融系统中,罪犯常以此手 法作案。单用户环境多为内部人员所为,网络 系统则可能为非法渗透。
13
计算机犯罪的具体形式
清理垃圾
从计算机系统周围废弃物中获取信息的一种 方法。
逻辑炸弹
指插入用户程序中的一些异常指令编码,该代 码在特定时刻或特定条件下执行破坏作用,所 以称为逻辑炸弹或定时炸弹。
17
什么是电子证据?
电子证据定义
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 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
与传统证据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以电子介质 为媒介的
18
电子证据的特点
证据的特点
可信的 准确的 完整的 使法官信服的 符合法律法规的,即
可为法庭所接受的
电子证据的特点
表现形式和存储格式 的多样性
14
计算机取证的基本概念
定义
计算机取证( computer forensics )就是对计算机 犯罪的证据进行获取、保全、分析和陈述,实际上 可以认为是一个详细扫描计算机系统以及重建入侵 事件的过程
可以认为,计算机取证是指对能够为法庭接受的、 足够可靠和有说服性的,存在于数字犯罪场景(计 算机和相关外设)中的数字证据的确认、保护、提 取和归档的过程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 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计算机取证
电子物,需要借助专门的 工具、方法提取,如指纹、鞋印等也必须借助 显现、灌模等方法才能辨认、提取和分析。电 子数据依附于电子设备或电子设备的介质中, 仅靠肉眼难以辨认,必须借助专门的工具,人 们才能解读其含义。
电子物证与传统证据取证的区别
非计算机设备中的电子数据
1、数码影像设备:各种摄像、视频采集、可视电话等设备,这些设备 数码影像设备:各种摄像、视频采集、可视电话等设备, 数码影像设备 中可能会留有数码相片、视频、 中可能会留有数码相片、视频、摄制的时间等内容 2、便携电子设备:PDA(掌上电脑)、电子记事本等,其中可能包含 、便携电子设备: )、电子记事本等 (掌上电脑)、电子记事本等, 地址、密码、计划表、电话号码本、个人挡案、 地址、密码、计划表、电话号码本、个人挡案、声音等 3、手机寻呼机设备:可能含有电子信息、文本信息、留言等内容 、手机寻呼机设备:可能含有电子信息、文本信息、 4、读卡机:有些读卡中可能存有信用卡的卡号、有效期、用户姓名、 、读卡机:有些读卡中可能存有信用卡的卡号、有效期、用户姓名、 用户地址等内容 5、打印机:包括激光、喷墨等。大多数都设有缓存装置,可存储很多 、打印机:包括激光、喷墨等。大多数都设有缓存装置, 页文档内容, 页文档内容,有的打印机甚至带有硬盘装置
计算机犯罪现场勘查取证技术研究
计算机犯罪现场勘查取证技术研究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犯罪也日益猖獗。
为了有效打击和侦破计算机犯罪案件,计算机犯罪现场勘查取证技术成为了非常重要的手段。
本文将重点研究计算机犯罪现场勘查取证技术,并分析其应用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计算机犯罪现场勘查是指在计算机犯罪案件发生后,对现场进行勘查和取证以获取相关证据。
勘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计算机犯罪的手段和特点,帮助侦破案件和取证。
取证的目的是为了将现场的证据保全,为后续的调查和审判提供准确、可信的证据。
计算机犯罪现场勘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现场保护:在到达犯罪现场之前,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证据的污染和破坏。
2. 现场勘查:对犯罪现场进行细致的勘查,了解犯罪的手段和经过。
包括对硬件设备、软件程序、网络信息等的调查和分析。
3. 证据保全:将现场的计算机设备、存储介质等相关证据进行保全,防止证据的丢失和篡改。
4. 数据恢复:对已删除的数据进行恢复和提取,还原犯罪的过程和行为。
5. 取证分析:对已经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找出证据之间的关联性,构建完整的案件事实链。
6. 报告撰写:将勘查取证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总结,形成现场勘查取证报告。
1. 数字取证技术:通过对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进行取证,获取相关证据。
包括数据恢复、数据提取、数据分析等技术。
2. 网络取证技术:对网络数据进行取证,获取网络犯罪的相关证据。
包括网络流量分析、网络事件重现等技术。
3. 操作系统取证技术:对操作系统进行取证,获取系统日志、注册表等相关证据。
包括系统还原、系统漏洞分析等技术。
4. 数据隐写取证技术:对隐藏在普通数据中的隐秘信息进行提取和分析。
包括隐写分析、隐写检测等技术。
计算机犯罪现场勘查取证技术已经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在各个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中,都建立了专门的计算机犯罪现场勘查取证部门,负责处理各类计算机犯罪案件。
在实际应用中,计算机犯罪现场勘查取证技术已经取得了许多成果。
计算机犯罪证据获取
计算机犯罪取证中的计算机技术计应1121班邹祁学号2011284101 什么是计算机犯罪?所谓计算机犯罪,是指通过计算机非法操作所实施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内存数据及程序)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并应当处以刑罚的行为。
计算机犯罪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不同的类型。
第一、计算机辅助犯罪。
就是把计算机作为犯罪的重要工具来实施的犯罪行为。
如果没有计算机,其犯罪率就会大大减少;第二、针对计算机系统的犯罪,比如拒绝服务攻击行为;第三、计算机仅是偶然被利用到的因素或工具,比如毒品犯用计算机制定贩毒计划等。
计算机犯罪在具体实施的手段上来看有一下几种。
(1)就是从每一笔交易中窃取可能不会引起交易者关注的微量现金,通过积少成多窃取资金的行为;(2)通过篡改数据的方式进行欺诈来实施犯罪;(3)由于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一些员工具有超出其工作所需的权限,从而造成权限的滥用;(4)通过截获网络数据流的方式窃取计算机口令以达到非法进入计算机系统的目的;(5)使用他人的IP地址以达到欺骗的目的。
黑客攻击就是使用这种技术;(6)也称服务拒绝攻击。
使用户无法正常得到服务,通常通过消耗系统有限资源来达到;(7)通过在被丢弃的废物中搜寻的方式获得有价值信息的行为,虽然不道德,但通常并不违反法律;(8)通过捕捉计算机系统泄漏的电磁信号达到获取有价值信息的目的;(9)通过窃听通讯信号的方式非法获得信息和数据;(10)通过欺骗等诡计诱使他人泄漏或更改信息以达到侵入系统的目的;(11)冒充他人身份的欺诈行为。
比如修改邮件发件人信息以冒充他人发送恶意电子邮件的行为。
计算机犯罪的取证环节和其他犯罪也有很大不同。
一般要求使用计算机刑侦工具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制作被攻击的系统的存储器(包括内、外存储器)的映像拷贝,并使用此拷贝进行刑侦调查以免调查步骤对数据造成破坏。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以下方面是应该注意和遵守的;(1)计算机犯罪案件的证据通常是不明显的,调查人员应该具有发现和识别这些证据的能力;(2)证据,特别是电子证据通常对环境因素比较敏感,应该注意对证据现场的保护;(3)使用照(摄)像设备记录犯罪现场是很重要的,其中包括现场的文档和电缆连接等情况;(4)着重注意收集原始文档、记录、磁介质和资料;确保各种去磁设备处于安全的关闭状态;戴上手套处理纸介质,并将其封装在安全的容器中;应收集所有存储介质,包括声称内容已被删除的介质;(5)计算机犯罪的标记应该注意的是,标记信息应包括相关磁带、磁盘和操作系统和方式;不要在磁介质表面书写;磁盘只能用软笔或填写好的标签标记;打印资料应该用永久性记号笔标记;磁带卷应该标记在没有涂磁的开头部分(10-15英尺长);(6)电子证据容易被破坏,要注意的是,尽快从设备中取出证据以免遭破坏;尽快设定写保护措施以免证据被故意更改;将磁介质存放在适当的温度、湿度、防尘、无烟和远离磁场的环境中;(7)在运输的过程中要注意的是:运输时注意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对连接电缆的两端进行标记便于日后安装;在拆卸之前对标记好的设备和电缆进行拍照;运输时将设备放入安全的容器之中;不要使磁介质通过金属探测、X光机等检测设备。
网络犯罪如何取证
(的安全、可信,计算机证据国际组织对数字证据的采集、保存、检 验和传送提出的特别要求:“必须使用有效的软硬件进行采集和检验;数字证据 的采集、检验、传送全过程都必须有记录;任何有潜在可能对原始数字证据造成 改变、破坏或毁坏的活动必须由有法律上承认的有资质的人进行。 对现场计算机的一个处理原则是,已经开着的计算机不要关掉,关着的计算机不 要打开。如果现场计算机是开着的,应避免使屏幕保护程序激活。检查屏幕上的 活动。如果发现系统正在删除文件、格式化、上传文件、系统自毁或进行其他危 险活动,立即切断电源。 现场取证时,应当记录系统日期和时间、主存内容、当前执行的进程列表、在端 口提供服务的程序列表、当前系统内用户列表,如果是联网系统,还应收集当前 连入系统的用户名和远程系统名。还应当尽可能记录使用者的个人情况、用户名、 口令、密码等。 对于计算机硬盘数据,使用专用的取证工具进行硬盘复制,在实验室对备份的硬 盘进行检验,采集证据。原始硬盘封存保管。对于取证用的计算机,要进行病毒 检测,防止病毒传染到被检测的计算机。
网络犯罪如何取证
——旁观黑客人生
(一)何为计算机证据?
计算机证据是指在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用 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内容的一种电磁记录物。针对网 络攻击事件,可以作为证据有:系统日志、应用日 志、服务器日志、网络日志、防火墙日志、入侵检 测、磁盘驱动器、文件备份等等,其中入侵检测、 服务器日志是主要的证据来源。 从企业信息网络安全建设来看,计算机取证已经成 为一个重要的领域。通过检查计算机的访问日志信 息,可以了解犯罪嫌疑人在该计算机上做了哪些事 情,找到可疑文件;通过黑客工具反向判定,可以 追踪黑客动向以及了解黑客活动 .
(三)如何查找证据呢?
黑客通常在访问完肉鸡(傀儡机)后,首先要做的工作,是清除系统访问日志,一般 我们浏览一些信息的时候,从“开始”菜单的“文档”菜单可查看到Windows 系统 自动记录的最后使用的十五个文档,实际上,这个信息存放在C:\Documents and Settings\Default User\Recent中(注:Default User是Windows操作系统登陆的用户 帐号),它还包括有文件链接和访问时间,检查此文件夹,可以了解最近计算机的使 用情况。 不仅如此,从开始菜单,运行regedit ,从注册表中搜索recent ,将得到许多recent 记录。例如: (1)在HKCU\ Software\ Microsof t \ DevStdio \ 6. 0\ Recent File List 有开发工具 Visual Studio 的最近使用的程序文件和工程文件; (2)在HKCU\ Software\ Adobe\ Acrobat Reader\ 8. 0\ AdobeViewer 有该软件最近阅 读过的文件; (3)在HKCU\ Sof tware \ Microsof t \ Office\ 9. 0\ Excel\ Recent Files 有Excel 最近打 开的文档; (4)前述开始菜单的十五个文档也存放在HKCU\ Sof tware\ Microf t \Windows \ CurrentVersion \ Explorer \ RecentDocs ,只不过文件名使用的是Unicode 编码; 在C:\Documents and Settings\Default User\ Local Settings \History 中存有最近访问 所留下的所有文件; (5)IE 访问历史在C:\Documents and Settings\Default User\ LocalSettings\ Temporary Internet Files ,记录了Internet 地址、标题和上次访问时间等; (6)在HKCU\ sof tware\ Microsof t \ Internet Explorer Type2dURLS 路径下可以看到 上网的网址。
计算机犯罪证据获取
计算机犯罪证据获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犯罪事件也日益增加。
针对这些犯罪行为,警方和司法机构需要有效地获取证据以确保公正审判。
本文将探讨计算机犯罪证据获取的重要性和方法。
一、计算机犯罪证据的重要性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计算机犯罪证据的重要性愈发突出。
与传统犯罪不同,计算机犯罪往往发生在网络空间,给犯罪嫌疑人留下了大量数字痕迹。
这些数字证据可以作为犯罪行为的佐证,帮助警方和法庭了解案件的真相。
首先,计算机犯罪证据可以证实嫌疑人的身份。
通过分析嫌疑人在互联网上的行为,警方可以获取到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例如注册账号、IP地址等等。
这些证据可以帮助警方追踪并确定嫌疑人的真实身份。
其次,计算机犯罪证据可以还原犯罪现场。
计算机犯罪往往包括黑客攻击、病毒传播、网络诈骗等行为。
通过获取并分析嫌疑人的操作记录、网络通信记录以及涉案设备的存储数据,警方可以还原犯罪现场,了解犯罪手段和方式。
此外,计算机犯罪证据可以追溯资金流转。
计算机犯罪中,经常涉及到经济利益的转移和洗钱行为。
通过追踪和分析涉案账户、支付记录等数字证据,警方可以查明资金的流转路径,进而追查涉案人员和背后的组织结构。
二、计算机犯罪证据获取的方法为了有效获取计算机犯罪证据,警方和司法机构应采用多种方法,并借助现代科技手段。
首先,警方可以依法获取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协助。
大多数犯罪活动都会涉及到使用互联网服务,例如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等。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可以依法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供用户的注册信息、通信记录等。
通过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合作,警方可以迅速获取到关键的证据。
其次,警方可以运用计算机取证的技术手段。
计算机取证是指运用科学方法和工具获取和保护计算机系统中的数字证据。
通过合法和规范的取证流程,警方可以获取到存储在计算机硬盘、内存、操作系统等位置的数字证据。
常用的计算机取证工具包括EnCase、FTK等,警方可以借助这些工具进行数据的提取和分析。
简述计算机取证的步骤
简述计算机取证的步骤
计算机取证是指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计算机系统进行调查和取证,以获取证据,为案件破案提供帮助。
计算机取证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步:确定调查目标
确定调查的目标是计算机取证的第一步。
调查人员需要了解案件背景、案件涉及到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的情况等,从而对调查目标进行明确分析。
第二步:准备工作
在开始取证前,需要进行相关的准备工作。
调查人员需组建专业团队,分工明确,确定工作方式和工作规划。
同时,必须准备好取证工具和设备,保证证据获取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步:收集证据
调查人员在获得授权后,开始收集证据。
收集证据的方式包括:在计算机系统中获取物理证据、从计算机存储设备中收集数据和信息、从互联网中获取数据和信息等。
第四步:分析证据
收集证据后,需要进行证据分析。
证据分析的目的是通过研究证据建立事件的时间线、确定人物的身份、确定事件的原因等等。
证据分析需要借助一些专业工具,如取证分析软件、数据恢复软件、加密解密工具等等。
第五步:制定报告
根据证据分析结果,调查人员需要制定详细的取证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案件描述、证据收集方式、证据分析结果及结论等。
确保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取证标准,并符合证据认定的法律规定。
第六步:证据呈现
在取证分析工作完成后,可以将证据呈现给审查人员或法院。
为方便审查人员或法院理解,可以制定详细的展示报告和证据呈现手段。
综上所述,计算机取证是一项涉及多个专业领域的复杂工作。
只有具备专业技能的取证人员才能真正发挥取证工作的效果,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严谨实施取证工作。
关于计算机取证的步骤
关于计算机取证的步骤计算机取证是指通过采集、分析、保全和呈现电子数据的过程,以用于调查犯罪案件或其他法律诉讼。
这是一个复杂且耗时的过程,涉及多个步骤和技术。
以下是计算机取证的常见步骤:1.确定调查目的:在开始计算机取证的过程之前,必须明确调查的目的。
这可以是针对特定犯罪行为的调查,例如网络攻击,也可以是内部调查或电子数据管理的需要。
2.制定调查计划:制定一个详细的计划,明确取证的范围、时间线、资源需求和团队成员的职责。
这是确保调查取证过程顺利进行的重要步骤。
3.确认法律要求:在进行任何取证工作之前,了解和遵守与取证相关的法律要求至关重要。
这包括隐私法、数据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条文。
4.确定采集策略:根据调查目的和法律要求,确定适当的采集策略。
这可能包括现场取证、网络采集、数据恢复或在法庭证据保全令下的取证。
5.确认取证所需工具和设备:根据调查的类型,选择适当的取证工具和设备。
这可能包括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具、取证工作站、存储介质和连接设备等。
6.开展取证工作:根据采集策略和计划,开始实际的取证工作。
这可能包括取证现场调查、数据采集、存储介质复制和数据恢复等。
7.数据分析和筛选:在采集到的数据中,进行数据分析和筛选,以确定与调查目的相关的证据。
这可能包括关键字、元数据分析和数据恢复等技术。
8.数据验证和完整性保证: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验证和完整性保证,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这包括使用哈希算法、数字签名和时间戳等技术进行数据验证。
9.数据保全:对采集到的证据进行保全,以确保其不被篡改或丢失。
这可能包括数据备份、密封和签名等措施。
10.编制取证报告:根据调查目的和取证结果,编制详细的取证报告。
这包括收集到的证据、取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数据分析结果和相关的法律要求等。
11.出庭呈现:根据需要,将取证报告和相关证据出庭呈现给法庭。
这可能包括准备证人证词、呈现物证和进行技术解释等。
12.跟踪和补充调查:在完成初步取证之后,可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工作。
网络犯罪调查与取证
网络犯罪调查与取证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犯罪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网络犯罪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侵犯个人隐私等。
为了维护社会安全与公平,网络犯罪调查与取证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网络犯罪调查与取证的重要性,并介绍一些常用的取证方法和工具。
一、网络犯罪调查的重要性网络犯罪调查对于打击犯罪行为、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网络犯罪调查可以帮助相关部门或机构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并有效收集证据,为后续的司法审判提供有力支持。
其次,网络犯罪调查可以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公众的网络素养,减少网络犯罪发生的可能性。
最后,网络犯罪调查的成功可以对其他潜在的网络犯罪分子起到威慑作用,从根本上减少了网络犯罪行为。
二、网络犯罪取证的常用方法1. 数据日志取证数据日志取证是通过记录和收集网络活动产生的日志数据,以获取相关证据。
这包括网络访问日志、系统日志、事件日志等。
通过分析这些日志数据,可以还原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经过,追踪犯罪嫌疑人的行踪,从而为调查提供重要线索。
2. 网络流量分析网络流量分析是指通过监控和分析网络中的数据流量,以确定是否存在异常流量或可疑活动。
通过分析网络流量,调查人员可以了解网络犯罪的攻击路径、攻击手段以及攻击者的身份,进而找到相关证据。
3. 数字鉴定数字鉴定是指通过对电子设备或存储介质中的数字信息进行系统化收集、鉴别、提取、分析和评价,以确定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数字鉴定可以帮助调查人员还原被删除、隐藏或加密的信息,为网络犯罪调查提供关键证据。
4. 计算机取证计算机取证是指通过专门的软件和技术手段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进行取证,以获取相关的证据。
计算机取证可以帮助调查人员还原计算机的使用活动、查找被删除或隐藏的文件,从而找到与犯罪行为有关的证据。
三、网络犯罪取证的工具1. 数据恢复工具数据恢复工具用于恢复被删除、损坏或格式化的数据。
电子证据提取保存及注意要点
电子证据提取保存及注意要点电子证据提取保存及注意要点现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文号:法释[2011]19号)、《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规则》(文号:公信安[2005]161号)、《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文号:公通字[2014]10号)、《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文号:公通字[2005]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归纳出电子证据质证的十个重点问题,并对其法律规范、相关辩点进行汇总。
一、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的组织实施、操作人员、公民见证有关规定:1、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对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不得少于二人,并遵循办案人员与检查人员分离的原则。
检查工作应由具备电子证据检查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实施。
执行现场勘验、检查工作的人员,应佩戴公安部统一制发的《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证》。
3、对计算机犯罪现场的勘验,应邀请一至二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为见证人,公安司法人员不得作为见证人。
相关条文:《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规则》第二章、《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第三十二条。
本部分辩点:1、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的主体,是否具备以下两点:(1)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2)公安机关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
2、对于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的操作人员,看以下方面:(1)实施人员是否达到两人以上;(2)办案人员与检查人员是否分离;(3)检查工作的实施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4)有无佩戴《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证》。
3、对于见证人:(1)人数;(2)是否与案件有关;(3)是否公安司法人员。
二、现场保护有关规定:1、案发地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派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保护,负责保护现场的警察除保护物证等紧急情况外,不得进入现场、不得触动现场痕迹与物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民事证据保全制度
院系名称:作者姓名:
指导老师:
摘要:证据保全乃民事证据法律领域的重要制度之一,上世纪90年代一来,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大陆法系许多国家和地区之立法以扩大和强化证据保全,对证据保全制度调整。
目前在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民事证据保全法,民事证据保全制度不够完善,证据保全还是比较滞后的,现行的立法以及司法解释也都比较粗糙。
关键词:证据保全历史功能条件管辖效力
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申请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
因为从起诉、受理到法院开庭调查证据,需要一段时间。
在这段时间有些证据可能出现重大变化,甚至导致在开庭时候证据缺失,这会给当事人主要的事实和法院查明的事实要造成损失。
特别是像电子证据、医疗证据等特殊证据,有些不易保存或不易接触到的证据出现伪造、篡改、销毁。
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需要事先对证据进行固定和保存,这样才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一、证据保全的功能意义
在我国,虽然多数人都知道证据对解决争端时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但是,基于防患于未然在诉讼前的证据加以保全的概念非常淡薄,在事发后,因为证据的突然缺失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取得。
如:在医疗事故中,在起诉前,为了防止院方篡改医疗记录等情况,如果事前无法做到证据保全,那么法院将无法对真正的诊断书进行证据调查,那么就造成诉讼上的不利后果。
因此,对于证据保全的功能,具有现实的意义。
1.证据保全制度的传统功能:证据之保全功能
申请证据保全,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在诉讼前进行,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其目的都是为了使证据经由公信力的调查和记载,从而避免因情势变更,或者物理上的变化,或者其它意外情况而导致灭失,或以后难以取的情况发生而导致诉讼失利的局面。
也就是说证据保全的传统或一般功能在于事前防御,对今后是否起诉或起诉后能否获得证据以顺利进入证据调查程序提供基础。
这也是证据保全最直接的功能。
2.证据保全制度的现代功能其一:证据之开示功能
证据保全制度本来的功能在于保全证据,不过,由于在起诉前也可以进行证据保全,这些事实以文书的形式被固定并得到确认,加之通过证据保全,收集没能掌握的证据方法,从中了解新的事实,也起到了将相对方所掌握的信息向举证人开示的作用。
这种确认事实和证据开示功能成为证据保全的派生功能并受到重视。
日本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保全中就有所体现,“在法院进行有关证据保全的证据调查时,原则上应当让申请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照会”如:日本新民事诉讼法第二四零条。
因而,证据保全程序的证据开示功能应当得到重视和拓展,即当事人可以利用证据保全程序请求查阅或开示由对方所持有并经法院保全的相关证据材料。
3.证据保全制度的现代功能之:事实之确定功能
所谓事实的确定,即由先行的证据调查以确立、固定相关事实和证据。
也就是说,在法院尚未启动证据调查程序之前,当事人可以就事实、证据的现状,以有法律上的利益为前提,请求法院以证据保全的名义先行进行证据调查,以确定相关事实。
如果在起诉前或起诉后法院开庭审理前,以证据保全名义而确定相关事实,有利于法院在开庭审理时集中焦点就法律问题或其它未明确的事实问题进行,以实现法庭审理功能化,提高庭审效率。
也可以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自然减少甚至消除,更重要的是,双方当事人由此获得了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可以更好地促进案件的解决。
二、证据保全的条件
证据保全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在提起是诉讼的同时或者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开庭前提出;另一种是起诉前就申请证据保全。
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民事证据的保全应满足一些条件:第一,证据有灭失或者在将来难以取得。
如证人身患疾病有死亡的可能,或者由于客观因素(空间、时间、自然天气等),使得证据会消灭或者变更的隐患,需要由法院加以认证。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情况。
第二,开庭前进行。
这是证据保全实践方面的条件。
之所以将时间定在开庭之前,是因为开庭后已进入调查证据的程序,已无进行证据保全的必要。
在我国,进行证据保全的时间,应当在起诉之前或者起诉后开庭审理前。
当事人起诉后申请证据保全的,提出申请的时间不得迟于举证时限届满前七日。
在日本《新民事诉讼法》的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一款:“提起诉讼后的保全证据的申请,应当向使用该证据的审级法院提出。
但是,最初的口头辩论的期日被指定或者把案件交付辩论准备程序或书面准备程序之后至口头辩论终结前的期间,应当向受诉法院提出。
”
第三,被保全的证据要符合下列要求:被保全的证据与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或者其他法律行为有关,不允许所谓他人利益而提起证据保全申请;被保全的证据与要证明的事实有关联性;被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
第四,必须对涉及案件事实的现状予以确定,申请人对这一确定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
在实务当中主要涉及到对某种物品状态的确定,如当买方认为收到的货物有瑕疵,他便对货物的现状有法律上的利益,因为货物状态可能发生变化。
但是如果在正常情况下,短期内并不会发生这种变化,如建筑物结构上的瑕疵等,并不得援用证据保全程序。
第五,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时还要当事人需为民事证据保全申请缴纳费用,我国民诉法对此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在日本民诉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关于保全证据的费用,作为诉讼费用的一部分”。
三、证据保全的效力
第一,对保全的证据双方当事人均可加以利用。
保全的证据为双方当事人共同或者相互间发生事实关系的证明,因此不但申请保全证据的当事人可予以使用,如果对方当事人认为该种证据对其有利时也可以加以使用。
第二,已经申请保全的证据在诉讼中不一定就是能证明事件真实的证据。
保全的证据具有其独立性,比如保全的证据为车辆被损的鉴定报告,并不足以证明对方当事人应承担过失责任。
第三,证据保全的结果与诉讼进行的证据调查具有相同的效力,在其后进行的本诉讼中,即便被保全之证据能付诸于正规的证据调查,证据保全也不丧失其效力。
我国学界有一种观点则认为,证据一经保全,与法院调查程序所收集、调查的证据有同等的作用。
保全的证据是诉讼证据的一部分,法院应当将它与其它证据一并加以审查、判断。
被人民法院保全的证据,属于法院按法定程序调查收集的证据,与法院收集的其他证据有同等效力。
对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虽经法院保全,也必须经过审查核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已为法院保全的证据,可免除当事人相应的举证责任。
即便在日本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也规定到,在保全证据的程序中已经询问的证据,当事人在口头辩论中申请询问时,法院应当对该证人进行询问。
参考文献:
1.[日]兼子一,竹下守夫,民事诉讼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5
2.毕玉谦,证据保全程序问题研究,北京科技大学学报
3.丁耀东,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探析,今日南国,2010.3
4.叶俊寅,证据保全公证的功能与应用
5.赵景文,证据保全可采取哪些措施,政策与法
6.张力,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据保全制度及其完善,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