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产权的概念与特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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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知识产权的范围
著作权及其邻接权
一般可以将知识产权分为广义和狭义 商号权(企业名称权) 广义知识产权 两类。 商业秘密权(未公开信息权)
*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及其邻 专利权 接权、商标权、商号权(企业名称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商业秘密权(未公开信息权)、专利权、 知识产权 植物新品种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地 地理标志权 理标志权、域名权等。 域名权 * 而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 著作权(含邻接权) 的知识产权,应包括著作权 ( 含邻接权 ) 、 狭义知识产权 专利权 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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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同所有权一样, 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专有性即排他 性和绝对性虽然是知识产权与所有权的共同 特征,其效力内容与表现形式却各不相同的。 由于知识产品是精神领域的成果,知识产权 的专有性有着其独特的法律表现:
第一,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 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 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 利人的知识产品。 第二,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 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例如, 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 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 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 的进步,就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地理标志权
著作权
知识产权的定义
权利人就其智力创作成果依
法享有的权利。
二、知识产权的属性
知识产权是与传统财产权相
区别的无形财产权。 权利客体的无形性是其本质 属性。
二、知识产权的属性
1. 私人语境下的知识产权:知识财产 私有的权利形态
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定》在其 序言中宣示“知识产权为私权”,以私权名 义强调知识财产私有的法律性质。权利本体 的私权性是将知识产权归类于民事权利范畴 的基本依据。可以认为,知识产权的产生、 行使和保护,适用于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 规则。
2.
国家视野中的知识产权:政府公共 政策的制度选择
从国家层面而言,知识产权制度是一个社 会政策的工具。 是否保护知识产权,对哪些知 识赋予知识产权,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是一个 国家根据现实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所作出 的制度选择和安排。知识产权是西方发达国家 三百多年来不断发展成长的制度文明,对促进 经济发展、推动科技进步、繁荣文化和教育起 到了重要作用。知识产权制度已成为一国走向 现代化的必然政策选择。
三、知识产权的特征
关于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学者们多有 阐述,这些特征的概括在各种著述中虽 多少不等,但其基本特征概为“专有 性”、“地域性”和“时间性”。其实, 这些特征的描述,是与其他财产权特别 是所有权相对而言的,并非都是知识产 权所独有的,因此在理解这些特征时不 可绝对化。
(一)专有性
商标权
商标权
上述广义的各类知识产权按照不同的标准又 著作权 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如果按照所适用的领域不 文学产权 邻接权 同为标准,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个类别: * 一类是文学产权,是指关于文学、艺术、 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包括 专利权 知识产权 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它将具有原 商标权 创性的作品及传播这种作品的媒介纳入了保护范 围; 商号权 工业产权 * 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林 域名权 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知识产权, 商业秘密权 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域名权、商 业秘密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权和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植物新品种权等。
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 及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一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1.关于知识产权的定义方法,主要有 “列举主义”和“概括主义”两种。
* “列举主义”:通过系统地列举所保护的 权项,即划定权利体系范围来明确知识产权的 概念。 * “概括主义”:通过对保护对象的概括抽 象描述,即简要说明这一权利的“属加种差” 来给出知识产权的定义。 知识产权的概念的外延界定,采取列举式 可能难以包容其全部范围,而采取简要的概括 方法较为适宜。
3. 国际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世界 贸易体制的基本规则
知识产权是近现代国际经济、文化、科技、贸 易领域中的一种法律秩序。在国际法律制度史上, 知识产权经历了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末两次重大 变革: * 一是从内国法走向国际法,形成知识产权国 际保护体系。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形成,标志 着知识产权立法步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即各国独 自产生的知识产权制度,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框 架下,逐渐走上一体化、国际化的道路。 * 二是从智力创造领域走向经济贸易领域,成 为国际贸易体制的基本规则。《知识产权协定》以 国际法律文件的形成,正式确定了知识产权与国际 贸易的合法关系,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新国际贸易 体制之中,这就形成了国际贸易“知识化”与知识 产权的“国际化”。
地理标志权
植物新品种权
如果按照权利来源不同,知识产权又可以分 为创造性成果权和经营性标记权。 邻接权 * 创造性成果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专利 专利权 创造性成果权 权、商业秘密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 商业秘密权 品种权。该类权利保护的知识产品都是人们智力 活动创造的成果,一般产生于科学技术、文化等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领域,一定程度的创造性是该类知识产品取得法 知识产权 植物新品种权 律保护的必要条件。 * 而经营性标记权则包括商标权、商号权、域 商标权 名权、地理标志权等,该类权利保护是标示产品 来源或经营厂家的区别性标记,主要作用于工商 商号权 业经营活动之中。可区别性是该类标记的基本特 经营性标记权 征,法律保护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他人对该类标记 域名权 的仿冒。
2. 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 (1)知识产权是区别于传统所有权的另 类权利,是产生于精神领域的非物质化的 财产权 (2)知识产权不等于智力创造成果权。 以知识产权名义统领的各项权利并非都是 来自知识领域,亦非都是基于智力成果而 产生。 (3)知识产权是法定之权,其产生一般 须由法律认可。 3. 知识产权与无形财产权、信息产权 这三类用语描述了非物质财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