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一中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细则
中学生学业成绩等级制评定办法
中学生学业成绩等级制评定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中学生学业成绩等级制评定办法,以便准确评估学生的研究水平和能力。
该评定办法适用于所有中学阶段的学生,包括初中和高中。
2. 评定标准中学生的学业成绩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定:- A级:优秀- B级:良好- C级:中等- D级:及格- E级:不及格评定标准将基于学生在不同学科中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其整体学业表现。
3. 成绩计算方法中学生的学业成绩将根据以下计算方法得出:3.1 总评成绩学生在每个学科中的得分将被加权计算,形成总评成绩。
各学科的权重将根据学校的要求进行确定。
3.2 等级划分总评成绩将根据事先设定的得分区间进行等级划分。
每个等级的得分区间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和标准来确定。
3.3 附加因素除了学科成绩外,个人素质、参与课外活动等附加因素也会被考虑。
这些因素将作为辅助评估的依据,并有可能影响最终的成绩等级。
4. 评定结果根据学生的总评成绩及个人素质的考虑,学业成绩将被评定为A、B、C、D或E级。
学校将根据这些评定结果为学生做相应的记录,并在学生的成绩单中进行标注。
5. 评定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学校将确保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评定具有公正性和透明性。
评定过程将遵循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并确保避免任何不当的干预。
6. 参考在制定本评定办法时,参考了相关教育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其他学校的类似规定。
以上是中学生学业成绩等级制评定办法的文档,旨在制定公正、客观的评定体系,以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该评定办法将为学生提供清晰的学习目标,并有助于学校和家长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业状况。
【学分认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的原则(一)规范性原则。
学校必须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要求、程序对学生的学分进行认定。
(二)公正性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真实性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依据原始实证,真实、客观、可靠。
二.学分认定的条件(一)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七个领域的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修习该模块的学时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5以上;2、学生在模块修习过程中表现良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3、学生在模块学习结束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查),成绩合格;4、每个模块通常为36个学时,2个学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18个学时, 1个学分;选修Ⅱ每个模块18个学时,1个学分,也可以36个学时,2个学分。
(二)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的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和学习过程记录;2、学生获得的成果;3、学生自评、互评及指导教师评价记录;4、每1学分不少于18个学时,每个活动小组不超过8人。
(三)综合实践活动社区服务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社区服务的活动计划、总结;2、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包括:服务对象(机构或个人)、活动日期、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或项目、访问对象的评价、联系电话、签名(盖章)等内容;3、学生参加社区服务高一至高三上学期每学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高中三年内累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综合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记录、总结;2、学校或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3、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可获得2个学分;4、学校组织的集中军训时间不少于5天,可获得2个学分。
三.学分认定的组织设立学分认定委员会、科目学分认定小组、班级评分小组的三级管理(一)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教学副校长、德育副校长任副主任,成员有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信息中心主任、教研组长;其职能是把握学分认定政策、管理学分档案、协调、监督;。
中学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XX中学学生学分认定办法根据省市新课程改革的方案要求,为有效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的认定和管理,促进高中新课程的顺利推进,结合我校高中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学分认定的主体1.学校是学生学分认定的主体,学校认定在校学生的学分。
2.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并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下设若干个学分认定小组。
学分认定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和骨干教师担任,校长是学分认定的第一责任人;学分认定小组成员由同学科或同课程内容的任课教师担任。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内容学分是对学生在课程学习方面的经历和发展水平的认定,用以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和达到的发展程度。
(一)学分的基本构成要素1.学生参加学校开设的课程模块修习课时记录。
2.学生参加学校开设的课程模块修习过程反映。
3,修习完的课程模块考试成绩。
(二)学术性课程学分认定L修习课时记录认定。
学校按照课程计划规定的课时开设课程,学生原则上都必须全程参加课时修习。
学习参加课程修习的时间,必须达到规定的90%方为合格。
学生修习学时由授课教师登记。
2.模块考试成绩认定。
模块考试成绩包括阶段测试和终结测试。
阶段性测试由科任教师根据教学进程进行的过程性考核,其权重最大只能占模块考试成绩的30%o模块学习结束,由市教研室或学校根据课程标准统一命题,并进行终结测试。
测试除书面笔试外,还应包括听说能力测试、实验操作能力测试和术科测试等。
模块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为合格。
以上各方面均为合格者,才能给予相应的模块学分。
(S)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1.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研究性学习以课题评价形式认定。
研究性学习占15学分,可以完成3个课题,每个课题5分学分。
也可以完成5 个课题,每个课题3学分。
也可完成两个课题,第一个课题5学分,第二课题10学分。
评价认定研究性学习学分主要依据5个方面的材料:(1)开题报告和学习方案;(2)每次课题研究学习活动的记录; (3)课题研究中所收集的材料(包括原始材料),处理过的资料、参考文献;(4)具体反映每一成员参与研究的感受、体会的小结;(5)课题研究学习成果(论文、研究报告、解决问题的方案、活动设计、实物设计等)。
一中评先评优规定
一中评先评优规定
以下是一中评先评优的规定:
1. 学习成绩评定:评选优秀学生的主要标准是学习成绩。
评选对象为全体学生,根据学年或学期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定。
具体评定标准可根据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2. 品德评定:优秀学生不仅需要具备卓越的学习成绩,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品德。
评选过程中参考学生的操行、纪律、诚信等方面的表现,评定他们的品德水平。
3. 社会活动评定:评选优秀学生还需要考虑学生在校内外的社会活动参与情况。
这包括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学术竞赛、文艺赛事等。
具体评定标准可根据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进行制定。
4. 领导力评定:评选优秀学生还需要考虑学生的领导力表现。
领导力包括组织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学校可以参考学生在学生会、班级活动、社团管理等方面的表现评定他们的领导力水平。
5. 荣誉评定:优秀学生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荣誉,如学校或社会机构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等。
这些荣誉不仅是对学生努力学习和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认可,也是学生综合素质的体现。
以上是一中评先评优的一些规定,具体评定标准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根据评选的目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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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
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一、目的和原则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
本方针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发展原则: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挥。
2. 公平公正原则:学分定级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每位学生权益。
3. 激励性原则: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课程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4. 动态管理原则:学分定级结果及时更新,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发展路径。
二、学分定级标准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各学科学分定级标准如下:1. 优秀:学生综合素质高,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学科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活动,表现为课程标准要求的双倍以上学分。
2. 良好:学生综合素质较好,学科知识掌握较扎实,学科能力较强,参加实践活动表现积极,表现为课程标准要求的学分。
3. 合格:学生综合素质一般,学科知识掌握基本,学科能力较弱,参加实践活动较少,但达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
4. 不合格:学生综合素质较差,学科知识掌握不足,学科能力弱,未达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
三、学分管理1. 学分认定:各学科教师根据学生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绩、实践活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学分评定。
2. 学分记录:学校建立学分管理系统,对学生学分进行实时记录,便于查询和管理。
3. 学分更新:每学期末,对学生学分进行审核更新,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发展建议。
4. 学分兑换:学生可用累积学分兑换学校提供的各类资源,如课外读物、实践活动等。
5. 学分转让:学生在符合条件的条件下,可将学分转让给其他同学。
6. 学分失效:学生毕业或离校时,未完成的学分视为失效,不再有效。
四、实施与监督1. 成立学分管理委员会:学校成立学分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监督学分管理工作。
2. 加强教师培训: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对学分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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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学分认定是一项用以衡量学生学习成绩、评价学习成果的重要手段,能准确反映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是学位认证和升学中的重要指标。
为了使高中学生的学分认定规则更加规范化和有序化,为学生的学习成绩正确地反映下来,因此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措施,制定和实施学分认定相关规则。
首先,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
一般而言,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严格把关,确定学分的认定标准及其认定范围,考虑到学生的课程难度程度和学习能力,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其次,学校应充分考虑学分认定的实施策略,合理设置学分认定的类别和限额,及时对学分的认定进行评估,使其符合国家和学校关于学分认定的相关规定。
此外,学校应根据学生的个人情况设立调剂考试,必要时可以考虑开设补考和重修。
同时,应根据国家规定,给予学生相应的学术补助和经济补助,加强对学生学习成绩不佳学生的导师或家庭等关心和帮助,以便提高学习效能。
最后,学校应定期开展学分认定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符合学校学分认定规定的行为,不断的改进学分认定的实施策略,使学分认定的标准得到充分的遵循,保证学生学分的公正、准确、规范。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与执行方案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与执行方案1. 学分认定概述1.1 学分定义高中阶段学生通过课程学习、实践探究、社团活动等多种途径,积累相应学分,以完成学业要求。
本方案所称学分,是指学生在高中阶段通过各种教育活动中所获得的、经认定后的学习成果。
1.2 学分认定原则- 公平性:确保所有学生同等条件下获得学分认定机会。
- 科学性:学分认定标准应科学合理,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发展需求。
- 激励性:通过学分认定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个性发展。
2. 学分认定标准2.1 课程学分- 必选课程:学生须按规定修满所有必选课程学分。
- 选修课程: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与发展方向选择修读选修课程,积累相应学分。
2.2 实践教学学分- 实验实习:完成规定的实验实习项目,获得相应的实践教学学分。
- 社会实践: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等,积累实践教学学分。
2.3 综合素质评价- 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获得相应综合素质评价学分。
-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优秀,符合规定标准,获得综合素质评价学分。
3. 学分认定流程3.1 认定机构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学分认定工作,设立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3.2 认定程序- 学分申请:学生向学校提交学分认定申请。
- 材料审核: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 学分认定:根据审核结果,对学生学分进行认定。
- 结果反馈:将学分认定结果反馈给学生及家长。
4. 学分执行与管理4.1 学分执行学生需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学分要求,积极参与各类教育活动,完成学分要求。
4.2 学分管理学校建立学分管理系统,对学生的学分进行实时记录和管理,确保学分数据准确可靠。
4.3 学分认定结果应用学分认定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用于学生毕业、升学等环节。
5. 附则5.1 解释权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所有。
5.2 生效时间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适时予以修订。
学校规章制度之高中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高中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认定要求高中三年,每个学生必须获得116必修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区服务2个学分,社会实践6个学分)和28个以上选修学分(其中在选修二中至少要获得6个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
二、认定办法(一)学分构成学科模块学分=学习过程评价分×30%+学业成绩评价分×70%说明:由教学处负责学生学分合成工作。
(二)学习过程评价分认定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扣分备注出勤(30分) 1、缺课 2分/次扣完为止2、迟到 1分/次3、早退 1分/次课堂表现(40分)4、干扰课堂秩序(喧哗、讲小话、传纸条等)2分/次扣完为止5、上课不认真(上甲课做乙事、看小说杂志、听音乐、睡觉等)1分/次6、不做课堂笔记1分/次7、不做课堂练习1分/次8、不认真进行听说训练 1分/次9、不认真进行实验1分/次10、实验操作不规范 1分/次作业(30分)11、缺交作业2分/次扣完为止12、迟交作业1分/次13、不能如量完成作业 1分/次14、抄袭作业2分/次15、作业马虎,不能如质完成作业 1分/次说明:科任教师是学习过程学分认定的实施人。
负责记载学生学习过程的日常行为适时扣分情况,并填写好学习过程评价表,按时交教学处。
(三)学业成绩评价分认定1、组考:教学处组织模块学业考试,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程序,认真做好考试的制卷、监考、阅卷、登分等工作,保证考试的科学、公平、公正。
3、补考:对于模块学分认定不合格的学生,由教学处组织补考,并认真做好考试的制卷、监考、阅卷、登分等工作。
(四)学分认定1、等级认定:由教学处组织实施,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
模块学分达到60分以上者确定为“同意认定”等级,未达到60分以上者确定为“不予认定”等级。
2、考试舞弊学生的等级认定为“不予认定”。
学分认定管理制度
学分认定管理制度一、学分认定的概念学分认定是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所修读课程所获得学分进行认定和管理的过程。
学分是一种量化的教育成果记录,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基本单位。
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认定和管理的过程,包括对学生所修读课程所获得学分的认定和管理,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和记录等。
二、学分认定的原则学分认定的原则是认定学生所修读课程所获得学分的基本依据,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分认定应遵循学生学业成绩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原则;(2)学分认定应遵循教学计划和学生学习计划的要求,学生所修读课程应符合教学计划和学生学习计划的要求;(3)学分认定应遵循学科知识体系和学科课程体系的要求,学生所修读课程应符合学科知识体系和学科课程体系的要求;(4)学分认定应遵循学校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学生所修读课程应符合学校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的要求;(5)学分认定应遵循学生学业成绩的综合性原则,既要考虑学生的学科知识掌握程度,又要考虑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综合能力和认知水平等综合素质。
三、学分认定的程序和方法学分认定的程序和方法是认定学生所修读课程所获得学分的程序和方法。
学分认定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学生自主选择课程,根据学校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要求,编制学生学习计划,进行学业规划;(2)学生按照学习计划,参加教学活动,完成课程学习,按时参加考试,获得学业成绩;(3)学校根据学业成绩,对学生所修读课程所获得学分进行认定和管理,评定学生学业成绩,为学生核发学分证书。
学分认定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学分认定的依据主要是学生学业成绩,包括平时作业、课程考试、实验报告、论文写作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成绩,以及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2)学分认定的方法主要是以学科知识掌握程度为主要依据,同时综合考虑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综合能力和认知水平等综合素质;(3)学分认定的程序主要是按照学校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对学生所修读课程所获得学分进行认定和管理,评定学生学业成绩,为学生核发学分证书。
高中生学业成绩等级制评定办法
高中生学业成绩等级制评定办法
目的
本文档旨在规定高中学校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等级评定的办法,以便更好地评估学生的研究情况和提供合理的学业指导。
等级制度
学生的学业成绩将按照以下等级制度进行评定:
等级评定办法
为了公平、客观地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等级,学校将采取以下
评定办法:
1. 正式考试成绩:将学生的正式考试成绩作为主要依据,根据
所得分数将学生归入不同的等级。
2. 平时成绩:学生在日常研究中的表现也将作为考虑因素之一。
教师将根据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参与度等因素,结合
正式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等级。
3. 课外活动:学生在学校组织或社会活动中的表现也将被纳入
综合评定的考虑范围。
学生积极参与课外活动且表现突出的,有可
能获得较高的学业成绩等级。
4. 个人特长:学生在某个特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或取得显著成
就的,也可能获得相应的加分或奖励,从而提高学业成绩等级。
等级宣布和记录
学校将定期公布学生的学业成绩等级,并将其记录在学生的档
案中。
学生和家长可通过学校指定的途径查询和了解学生的学业成
绩等级情况。
引用声明
本文档所引用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欢迎进一步确认。
以上为《高中生学业成绩等级制评定办法》的内容。
2023年中学学生学分认定方案
2023年中学学生学分认定方案一、背景介绍学分认定是指根据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学习成果,通过一定的评价标准和程序,对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进行认定,从而体现学生的学业发展和学习水平。
学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要求,我们制定了2023年中学学生学分认定方案。
二、学分认定原则1. 客观公正原则:学分认定应基于学生所修课程的实际成果,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考虑个体差异和多元评价的需求。
2. 知识与技能结合原则:学分认定应既注重学生的知识水平,也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
3. 个性发展原则:学分认定应鼓励学生按照自身兴趣和特长进行学习,充分发挥个性优势,形成多样化的学习成果。
三、学分认定标准1. 学分认定的评价指标包括学生所修课程的考试成绩、课程实践活动成果、学术研究成果等。
评价指标应根据不同课程的要求进行综合考虑,体现学生在不同方面的学习成果和能力发展。
2. 学分认定的具体分数划定应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水平进行科学合理调整,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 学分认定的计算方法可以采取累计学分制或平均学分制,具体制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和选择。
四、学分认定程序1. 学分认定的程序分为初步认定和最终认定两个环节。
2. 初步认定是在学期结束后,学生所修课程的教师根据评价指标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初步评价,并填写初步认定表。
初步认定表应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修读课程、学分认定结果等内容。
3. 最终认定是在学年结束后,由学校组织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学分进行最终认定。
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学科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依据初步认定表和其他评价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学生的学分认定结果。
4. 学分认定结果应及时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通知,确保公开透明,学生可进行申诉。
五、学分认定管理措施1. 学分认定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学分认定数据库,确保学分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学分认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的原则(一)规范性原则。
学校必须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要求、程序对学生的学分进行认定。
(二)公正性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真实性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依据原始实证,真实、客观、可靠。
二.学分认定的条件(一)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七个领域的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修习该模块的学时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5以上;2、学生在模块修习过程中表现良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3、学生在模块学习结束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查),成绩合格;4、每个模块通常为36个学时,2个学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18个学时, 1个学分;选修Ⅱ每个模块18个学时,1个学分,也可以36个学时,2个学分。
(二)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的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和学习过程记录;2、学生获得的成果;3、学生自评、互评及指导教师评价记录;4、每1学分不少于18个学时,每个活动小组不超过8人。
(三)综合实践活动社区服务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社区服务的活动计划、总结;2、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包括:服务对象(机构或个人)、活动日期、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或项目、访问对象的评价、联系电话、签名(盖章)等内容;3、学生参加社区服务高一至高三上学期每学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高中三年内累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综合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记录、总结;2、学校或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3、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可获得2个学分;4、学校组织的集中军训时间不少于5天,可获得2个学分。
三.学分认定的组织设立学分认定委员会、科目学分认定小组、班级评分小组的三级管理(一)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教学副校长、德育副校长任副主任,成员有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信息中心主任、教研组长;其职能是把握学分认定政策、管理学分档案、协调、监督;。
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学生学分认定办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课程标准和学校课程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我校实行学分管理。
为了促进课程建设的正常发展,规范学生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保证课程选修制度的正常执行,满足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原则(一)科学、规范、制度化地对高中课程和学生的学业进行学分管理。
(二)对学分的认定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二、学分认定要求(一)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
(二)学生3个学年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区实践6学分)。
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在选修Ⅱ中要至少获得6个学分。
总学分达到144个方可毕业。
(三)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选修课,获得更多学分。
三、学分认定(一)认定的主体——学校。
(二)认定的机构学校在课程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设置若干个学分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学分认定的标准和程序,负责学分认定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三)认定的方式学分认定是学生发展性评价工作的组成部分,遵循发展性评价的理念,构建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为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服务。
1.模块开设前提出一个细致的学分认定方案。
方案中着重解决成绩评定的组成部分及其权重、学分的分布与具体评定程序等问题。
2.学分认定既注重学生的学业成就,又关注学生多方面素质和潜能发展,最终的认定涵盖终结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两方面的结果。
3.重视对学分认定实践工作的不断反思,不断改进和完善学分认定方案,以保证学分认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认定的条件对学校已经开设、学生已经修习并且经过考核已经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课程(模块)及时给予学分认定。
认定学分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学生修习时间至少须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5,其中研究性学习每个学分必须要达到18课时,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不得少于一周,社区服务每个学分不低于5个工作日。
高中新课程学分评估及管理方法
高中新课程学分评估及管理方法一、学分评估体系1. 学分分类:高中新课程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大类。
必修学分涵盖国家课程,体现学生的基础素养;选修学分涵盖校本课程,体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学分分类:高中新课程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大类。
必修学分涵盖国家课程,体现学生的基础素养;选修学分涵盖校本课程,体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2. 学分认定标准:学分认定标准根据课程性质、课程难度、课程完成质量等因素制定。
各类课程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学分认定标准:学分认定标准根据课程性质、课程难度、课程完成质量等因素制定。
各类课程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必修课程:学生需完成课程规定的教学内容,参加课程考核,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可获得相应学分。
- 选修课程:学生需完成课程规定的教学内容,参加课程考核,成绩达到优秀,可获得相应学分。
3. 学分累计要求:学生高中阶段需累计完成一定数量的学分,其中必修学分不少于规定学分,选修学分不少于规定学分。
具体累计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情况制定。
学分累计要求:学生高中阶段需累计完成一定数量的学分,其中必修学分不少于规定学分,选修学分不少于规定学分。
具体累计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情况制定。
二、学分管理方法1. 学分记录:学校需为每位学生建立学分档案,详细记录学生各科目学分获取情况。
学分档案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数量、学分获取时间等内容。
学分记录:学校需为每位学生建立学分档案,详细记录学生各科目学分获取情况。
学分档案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数量、学分获取时间等内容。
2. 学分审核: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学分审核工作。
每学期末,学生提交学分获取证明,教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记载。
学分审核: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学分审核工作。
每学期末,学生提交学分获取证明,教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记载。
3. 学分兑换:学生可通过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竞赛、研究性研究等途径获得选修学分。
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细则
精品文档.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细则总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对其制定学业考核标准,并以此标准进行学业考核:每门课程总分为100分,其中课堂纪律占30%,学习态度与过程占30%,考试成绩占40%。
每位任课教师均应以此方案给出学生の课程综合成绩。
成绩超过100分の,按100分计算。
细则一、课堂纪律(原则分值比例30%)1.一学期内没有出现上课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者,加15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每旷课一节扣3分。
2.上课不得嬉闹、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玩手机、听音乐、睡觉及从事其它与课堂无关の活动,一学期内严格遵守者,加15分,违者每次扣1分。
3.以上各项累计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4.对累计扣分达30分者,通报学工处做出相应の违纪处分。
二、学习态度与过程(原则分值比例30%)1.尊重老师,课前起立向老师问好,服从老师课堂管理,每学期加5分。
无理顶撞老师者,每次扣2分;2.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课程,上课勤动手爱动脑者,每学期加5分。
积极举手发言且观点(回答)正确者,每次加1分;3.虚心向老师求教,每次加1分;4.课前值日生主动为老师擦黑板、整理讲桌。
缺一次,扣1分。
5.一学期内按时交作业,加10分;不交作业每次扣2分。
6.按时、认真参加学科实训考核、考查(含月考)者,每学期加5分,无故缺考者每次扣3分。
7.以上各项累计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三、考试成绩(原则分值比例40%)学科考试成绩以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期中考试占30%(满分为12分),期末考试占70%(满分为28分)。
期中或期末考试成绩达到80分者,加2分。
四、评定办法任课老师认真记载上课情况,及时打出课堂纪律分和学习态度与过程分。
学期结束时将考试分数汇总,给出学生该课程综合分=课堂纪律+学习态度与过程+考试成绩,即为学生该门课程综合成绩。
五、成绩等级90分及以上:优秀 75-89 分:优良 60-74分:良好 60分:及格 60分以下:不及格课程综合成绩累计达三门不及格者,缓发毕业证。
2023年中学学生学分认定方案
2023年中学学生学分认定方案____年中学学生学分认定方案一、学分认定的背景和目的学分认定是中学教育中的一种评价制度,旨在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学生的学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引导。
学分认定的目的是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素质的提高。
本方案旨在对____年中学学生的学分认定进行详细规定,确保学分认定工作在合理、公正、科学的原则下进行。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学分认定必须公平、公正、公开,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不得偏袒任何个人或团体。
2. 综合性原则:学分认定应综合考虑学生在课堂学习、实践活动、科研竞赛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3. 灵活性原则:学分认定应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兴趣爱好,允许学生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学科和活动进行学习和认定。
4. 可行性原则:学分认定应依据学科知识和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并考虑到学生的学习、实践和活动条件。
三、学分认定的具体方式和标准1. 学分认定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课堂学习认定:学生根据学科教学计划和教材完成课堂学习,通过考试、作业和测评等方式进行学分认定。
(2) 实践活动认定: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实践活动,如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体育运动等,通过实践报告、口头演讲和评价等方式进行学分认定。
(3) 科研竞赛认定:学生参与科研竞赛,如科学实验、数学建模、英语演讲等,通过竞赛成绩、论文和评审等方式进行学分认定。
(4) 社会实践认定: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通过实践报告、实践总结和评价等方式进行学分认定。
(5) 基础知识认定:学生通过参加学科竞赛、获得证书等方式进行基础知识的认定,获得相应的学分。
2. 各种方式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1) 课堂学习认定标准:- 优秀:90-100分,获得5个学分;- 良好:80-89分,获得4个学分;- 中等:70-79分,获得3个学分;- 及格:60-69分,获得2个学分;- 不及格:60分以下,获得1个学分。
中学学生学习成绩评定细则
中学学生学习成绩评定细则近年来,随着社会对教育资源的不断倾斜,中学学生的学习成绩逐渐成为衡量其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指标。
然而,对于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细则,仍然存在一定的争议。
本文将就中学学生学习成绩评定的细则进行探讨。
一、基本评分方式在评定中学学生的学习成绩时,最常见的方式是以百分制来进行评定。
这种评分方式简单明了,容易理解。
根据学生在不同考试或评估任务中的表现来给予相应的百分比得分,最终累计得出总分。
但是,百分制评分方式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可能会带来对学习过程的片面追求。
二、综合评价方式为了更加全面客观地评价中学学生的学习成绩,一些学校尝试了综合评价的方式。
这种方式除了考虑学生在考试中的表现外,还会综合评估学生的平时表现、课堂参与度、学习态度等因素。
通过综合评价,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学生在课堂以外的学习情况。
然而,综合评价方式也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三、引入能力评价随着素质教育理念的推广,中学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定也开始关注学生的能力培养。
在学科考试中,不仅评价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也会对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合作能力等进行评价。
通过引入能力评价,可以更好地倡导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
四、拓宽评价维度除了课堂学习成绩,学生在学校以外的成绩也应该得到一定程度的评价。
例如,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艺术品鉴等方面的成绩也应该纳入考虑范围。
这样可以鼓励学生多元发展,培养其广阔的学术视野和综合素养。
五、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定需要科学的标准作为依据。
评价标准应该既符合学科性质,又具有可操作性。
例如,对于语文科目,评价标准可以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阅读理解能力等方面。
对于数学科目,评价标准可以包括解题能力、逻辑推理能力等方面。
评价标准的制定应该充分考虑学科发展趋势和培养目标,以促进学生科学地进行学习。
六、公平公正评价学生成绩评定应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评价过程中应该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排除各种主观因素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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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一中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细则
(试行)
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学分管理。
学分是学生实际学时数量和基本学习质量的反映,学生必须取得一定学分方可毕业。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实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管理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及《招远一中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方法(暂行)》,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招远一中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细则》(试行)颁布如下:
模块学分认定包括过程性成绩评定(40%)与学业考核成绩评定(60%)两部分,总分100分。
修习模块学分(每个模块学分为2分)的认定步骤如下:
一、填写《学生课堂表现评定表》
附表⑴《学生课堂表现评定表》的样式如下:
招远一中学生课堂表现评定表
说明:
1.模块内容指教师所教的模块具体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可填“必修1、必修2……”等,其他学科只能填模块具体课程内容(即书名);类别指“必修”或“选修”
2.该项目以满分10分计入综合评价,即填到该生《表2》的“学习过程”栏当中。
评价标准以教师评价为主,学生自评为参考,评价等级分为
优秀:A 优良:B 较好:C 一般:D 较差:E
注意:学生的课堂表现中累计有两个E,则课堂评价为不合格。
3.德育行为评定中教师评定是指任课教师评定(40%)和班主任评定(60%)综合结果。
4.总评计分:五行三列共计十五个栏目中,分别统计A、B、C、D、E的个数,总评分数=(A的个数×0.6)+(B的个数×0.5)+(C的个数×0.4)+(D的个数×0.3)+(E的个数×0.2),由总评分数确定总评等级。
总评等级得9~10分的为A,得8~8.9分的为B,得7~7.9分的为C,得6~6.9分的为D,5.9分及其以下为E。
说明:学生德育学分参与学生表现评定,具体奖惩分包括:迟到一次扣0.5分,旷课1次扣1分,班内通报1次扣2分,学校通报1次扣5分,学校处分1次扣10分;班内表扬1次加1分,学校表扬1次加5分,学校表彰1次加10分。
5.本表格由课任教师签名或盖章。
模块内容填写教科书的具体名称,类别填写必修或选修。
二、填写《学生模块学习登分表》
附表⑵《学生模块学习登分表》的样式如下:
招远一中学生模块学习登分表
年班姓名:学籍号:
⒈过程性等级评定(40%)
学习过程性成绩评定占模块评定权重的40%,包括三个项目,即修习时间(10分)、课堂表现(10分)、平时测验成绩与作业量(20分)。
学习过程性综合成绩合格分值不低于24分(即及格以上)。
⑴学生原则上必须全程参加课程学习。
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时间必须不少于该模块规定学时(36节)的90%,即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时间必须在32课时及以上方为合格;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学时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修习时间未能达到要求的不予认定学分。
该项目以满分10分计入综合评价,有旷课行为的学生不得满分。
学生修习课时由班主任负责登记。
⑵课堂表现以附表⑴的格式评定,该表格先发给学生签写,再由课任教师签写、核实。
⑶阶段测试:平时测验成绩和作业质量包括模块学习中间的阶段性知识测试和作业完成的次数及质量等,阶段性知识测试可以是笔试,也可以是口试或实验操作等其他形式。
测验次数和作业布置量由模块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该项目以满分20分计入综合评价。
本栏目由课任教师填写。
⑷说明:
①过程性等级的评定办法:过程性等级以分数折合而成,分数=学习课时+学习过程+阶段测试,满分40分,累计32分及以上的为优,28~31分的为良,24~27分的为合格,23分及以下的为不合格。
②本表格由课任教师签名或盖章
⒉终结测试成绩(60%)
由学校依据课程标准统一命题(试卷的满分值为100分或150分),试题难度适中,既能让达到该模块基本要求的学生考试合格,又能让该模块学习优秀的学生考出水平。
该部分以满分60分记入综合评价。
本栏目由课任教师填写。
模块结业成绩不及格(36分以下)的学生不予认定学分,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不予认定学分。
⒊模块等级
模块等级的评定办法:模块等级由模块测试总评的分数折合而成,分数=学习课时+学习过程+阶段测试+终结测试,满分100分,累计80分及其以上的为优,70~79分的为良,60~69分的为合格,59分及其以下的为不合格。
说明:模块等级由课任教师评定。
三、填写《学分评定结果汇总表》
该行政班修习该学科该模块的人数为___人。
其中学习过程性等级为优的有__人,占__%;为良的有__人,占__%;为合格的有__人,占__%;为不合格的有__人,占__%;
其中学业考核评定等级为优有__人,占__%;为良的有__人,占__%;为合格的有__人,占__%;为不合格的有__人,占__%。
学科考核负责人(签章)______教务处复核意见(签章)______
学校意见(签章)_______年月日
说明:
⒈课任老师必须统计好表格末尾汇总部分的人数、百分比等数据
⒉本表由各备课组组长签章,课任老师不得签章
⒊本表所有数据由表⑵而来
四、填写《模块学分认定报告书》
“学习过程性成绩评定”与“学业考核成绩评定”两个栏目的等级均在“合格”以上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两个栏目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等级为“不合格”的不能修得学分。
在学分评定后,学校将以“学分认定报告书”的方式记录本模块成绩并通知学生及家长,以“学分评定结果汇总表”的方式存档。
附表⑶《学分认定报告书》的样式如下:
招远一中学科模块学分认定报告书
班级:年班姓名:学籍号:
说明:
⒈“学习过程性成绩评定”和“学业考核成绩评定”两个栏目只能填写等级,不能填写分数
⒉“学分认定”只能填写2分或0分(要带“分”字),不能填写其他内容。
⒊本表格的“学科考核负责人”一栏由年级备课组组长签名或盖章。
说明:本细则自2004级开始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