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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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板编者按:单位都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本人根据亲身工作实际,整理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板,以期通过“填空式”撰写,供大家研究参考,减轻大家的工作负担。

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根据XX文件(根据实际情况替换内容)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单位印发的一切有关固定资产的规定、办法等,均可作为本制度相关补充,一并执行;如有与本制度相冲突的内容,均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章固定资产划定、分类及计价
第三条符合以下标准的资产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1500元以上),包括车辆、设备、陈列品等,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价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列入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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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统一管理;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
一、地皮、XXX及构筑物。

产权属于单位的地皮、衡宇、构筑物及其隶属设施。

二、通用设备
(一)车辆:办公和事务用的交通工具。

(二)各种电器电子设备:指计算机、复印机、投影机、录放像机、收录机、电视机、消毒柜、音响、电风扇、打印机、扫描机及其他用品。

(三)各种通讯设备:指传真机等。

三、专用设备。

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会议系统配套设备、消防系统及地下室和各楼层机电配套设备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

五、图书、档案。

包含图书、资料等。

六、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自行建造的牢固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二、在原有牢固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牢固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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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三、购置的牢固资产,按照依据合同实际领取的价格入账。

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五、无偿调入牢固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七、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六条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按原值入账,当月新增的固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不再计提折旧。

第七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
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局办公室负责,应及时安排财务人员对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

第三章牢固资产的管理与日常利用
第九条由局领导班子负责牢固资产管理的审批工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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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决定年度牢固资产购置计划、组织牢固资产清查及其它重要事宜。

第十条职责划分
牢固资产管理按职责划分为:牢固资产计划采购管理、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三条线。

一、局办公室作为固定资产计划采购管理、价值管理的责任部门,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如下:(一)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二)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修缮,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并提出合理建议。

(三)组织本单位牢固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四)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五)财务人员负责固定资产计价、核算、付款等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的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记账,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二、固定资产所在科室的负责人作为实物管理的负责人,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管理规模内牢固资产配置、修理工作,提出初步计划或意见。

(二)参与管理规模内牢固资产的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验收。

(三)每年12月底前,组织负责管理范围内固定资产的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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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统计工作,并将盘点统计情况报局办公室。

(四)提出牢固资产调配、借用申请并根据批复实施。

(五)负责管理范围内固定资产养护、定期检测或修缮,避免丢失,确保整洁完好和使用安全。

(六)监督本科室牢固资产利用人,指导其科学合理保管、利用、养护牢固资产。

(七)资产使用人岗位发生变动时,负责组织办理交接手续,通知局办公室及时将人员变动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变更固定资产卡片。

(八)由局长办公会决定需要负责的其他牢固资产管理工作。

三、固定资产使用人作为该实物管理的责任人,有以下职责:
(一)应当按照资产说明书的要求正确操作,确保整洁完好和使用安全。

(二)未经批准,不允许任何人将牢固资产调配、挪用、调离、转借他人、自行拆卸、修理和改变其原有面貌。

(三)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决定需要负责的其他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借用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借用范围仅限于局内各科室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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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借入资产的科室提出借用申请,经局办公室与资产所在科室核实,确定该资产可以借出后,由借入科室填写《固定资产短期借用登记表》,列明资产名称、资产品牌、规格型号、颜色、数量、用途、借入日期、归还日期,并由双方
科室负责人签名,方可实施,并将登记表交由局办公室保管存档。

三、一般资产借用期限为三个月,具体借用时限以登记信息为准。

四、在借用期内,借入科室应当按照资产说明书的要求正确操作,确保整洁完好和使用安全。

五、借入科室应在归还日期前主动归还借用资产,并在原借用登记表上说明已归还时间,且双方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配置
第十二条根据履行职能的工作需要,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建筑、购置或者调配的方式配置固定资产。

第十三条配置基本原则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与我单位履行职能、完成任务的需要相适应。

三、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四、勤俭节约,从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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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先调配、后购置。

第十四条牢固资产的建设
政府投资建设的衡宇、地皮,应按照中央、省、市、县同一制定的配置标准、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建筑配置,实时完成竣工决算手续,并经财政部分批复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
一、申购
(一)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各科室根据各类资产的配备情况及利用标准,合理提出购置计划,汇总成本单位年度牢固资产购置工程,包括品目、数量和经费额度,并在局长办公会上提出,经会议审定后报财政部分审批同意后,列入年度预算。

(二)预算内申购程序:由局办公室按政府采购程序有关规定执行。

(三)严禁购置未列入年度预算的固定资产项目。

因特殊原因确有购置需求的,应由申购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根据相关规定完成相应审批程序后方可购置。

二、以各种体式格局配置所得的牢固资产,应由资产所在科室负责验收,分担领导监督验收。

三、由局办公室财务人员根据合同、、验收单或基建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据等相关资产凭证,将内容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填写固定资产卡片,落实使用责任人,并及时按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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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六条牢固资产的调配
一、科室需借用其他科室的固定资产半年以上即自动转为调配。

二、各科室之间固定资产的调配,由申请调入科室填写固定资产调配申请单,应填清所需资产品目、规格、数量、用途、调配日期。

经局办公室核实调出科室确有存量该资产,报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调配。

三、由财务人员根据调配申请单,将修改内容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更新牢固资产卡片,重新落实利用责任人。

四、固定资产调配申请单统一由局办公室存档备查。

第十七条其他配置情况
一、办公众具配置标准要严格执行XX文件(根据实际情况替换内容)规定。

二、其他渠道配置的固定资产,如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资产等,均由资产所在科室配合局办公室共同验收。

三、由局办公室财务人员根据资产相关文件资料,将内容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填写固定资产卡片。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报废
第十八条凡符合国家规定报废的牢固资产,由资产所在科8
室先提出申请,经局办公室核实符合报废条件后,同一在局长办公会上提出报废申请,会议审定后按审批权限进行报批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的,应当作资产报废处理:
一、固定资产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使用年限过长,丧失功能,经鉴定证明无法修复使用,失去使用价值。

二、固定资产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

三、改扩建拆除的建筑。

四、遭受灾害或事故损坏。

五、保管不当,造成丢失。

第二十条主要附件损坏,而主体尚可利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第二十一条资产所在科室应在每年度财产清查前,或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情况出现的当月,提出固定资产报废申请。

第二十二条由资产所在科室提出报废申请,局办公室统一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审定报废事宜后,方可实施报废。

会议
纪要应列明固定资产品目、规格、生产单位、安装单位、始用时间、使用年限。

第二十三条财务人员应及时对已实施报废的固定资产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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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规范展品报废管理。

一、报废条件
展品原则上使用满3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废:
1.展品展示内容、体式格局陈旧、落伍于科技发展现状的。

2.展品无法维修,主要部件已淘汰,在市场上无法采购又没有替代品的。

3.展品修复费用昂贵,达到展品原值50%以上的。

4.破损严重,没有修复价值的。

5.展品展出5年及以上。

6.展品修理频次高,导致长期停展(1年以上)。

二、报废程序
(一)单位账面价值在XX万元以下的展品
所在科室提交展品报废请示、维修记录、鉴定报告或证明(如有)等证明材料,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县财政局审批同意后进行报废。

(二)单位账面价值在XX万元及以上的展品
1.所在科室提交展品报废请示提请局长办公会审定。

2.局长办公会审定同意后,聘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或展品原制造商)进行技术判定或修理评价询价,再报县财政局审批,审批通事后进行报废。

三、报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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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长办公会审定同意后的展品报废,由局办公室提交申请文件、资产处置申请单、权属证实、价值凭证、判定文件(XX万元及以上展品)到县财政局办理报废审批。

2.财政局已批准报废的展品由所在科室负责搬离、拆解到库房。

3.已经批准报废的展品由局办公室组织进行公开拍卖或集中处理,所得款交单位财务部门。

4.局办公室办理牢固资产注销等事宜。

5.严格按照XX文件(根据实际情况替换内容)规定开展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对外捐赠
第二十五条我单位支持将不再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予以对外捐赠,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

第二十六条对外捐赠基本原则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不影响我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营。

三、自愿无偿、权责模糊、量力而行、诚笃守信。

第二十七条凡符合对外捐赠条件的固定资产,由资产所在科室先提出申请,经局办公室核实符合捐赠条件后,统一在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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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会上提出捐赠申请,会议审定后按审批权限进行报批后方可办理对外捐赠手续。

第二十八条由资产所在科室配合局办公室按具体有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的对外捐赠工作。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应及时对已捐赠的固定资产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盘点与清查
第三十条为保护牢固资产的安全与完全,资产所在科室需对牢固资产进行不定期盘点,以把握牢固资产的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账的牢固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的,应当组织开展资产清查:
一、根据上级部分工作要求或者局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的资产清查。

二、进行重大改革,包括分立、合并、撤销、整体或部分改制以及隶属关系发生改变的。

三、遭受重大天然灾祸等不可顺从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固定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五、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动,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六、出现其他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景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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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资产清查规模包括局内所有牢固资产。

第三十三条资产清查内容包括查明实数与录入数是否相符,发现不符查明原因,说明情况,记录在案。

第三十四条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牢固资产清查,资产所在科室配合相关工作。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原XX文件(根据实际情况替换内容)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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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牢固资产短期借用登记表
资产名称
资产物牌
规格型号
色彩
数量
用途
借入科室负责人签名
借出科室负责人意见
借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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