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00吨金属表面处理系列环评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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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
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
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珠海市澳晟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金属表面处理系列
产品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珠海市澳晟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联系人/
通讯地址珠海高栏港临港精细化工区珠海澳新橡胶有限公司综合楼301室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519000
建设地点珠海高栏港临港精细化工区珠海澳新橡胶有限公司5号厂房、仓
库、餐厅宿舍楼
立项审批
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3372.6建筑面积
(平方米)17855.5
总投资
(万元)/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
2.14
评价经费
(万元)/预计投产
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
珠海市澳晟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拟租赁珠海高栏港临港精细化工区珠海澳新橡胶有限公司5号厂房、仓库、餐厅宿舍楼(项目中心坐标:北纬22.000454°,东经113.185602°),建设珠海市澳晟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金属表面处理系列产品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约337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7855.5平方米,主要由一栋五层乙类厂房、一栋五层丙类仓库、一栋六层宿舍办公楼组成,拟雇佣员工人数120人。

项目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系列产品的生产,年产金属表面处理系列产品50000吨,详细产品见表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并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本项目属于“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6、专用化学品制造”的“单纯混合或分装的”类别,该类别建设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建设单位委托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本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在调查收集和研究与项目有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对技术资料进行搜集、整理与分析,并对项目建设地进行了现场勘察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进行公示(/list/info/1023.html,见附图9)。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系列产品的生产,年产金属表面处理系列产品50000吨。

项目工程组成详见表1-1,具体产品方案详见表1-4。

表1-1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设计参数备注
主体工程乙类车间
5层,占地面积1056.1m2,
建筑面积5343.4m2。

生产车间,布置本项目生产线丙类仓库
5层,占地面积2041.2m2,
建筑面积10560.6m2。

原料及产品储存
辅助工程办公宿舍楼6层,占地面积275.3m2,
建筑面积1951.5m2。

员工办公、换班休息
公用工程给水用水量:58224.52t/a市政供水
供电电用量:300万度/年市电网供应
废水
生活污水:2304t/a
洗手间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汇合,通
过市政管网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
处理
生产
废水
含镍废水:707.4t/a
经芬顿化学沉淀处理后进入综合
废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其他生产废水:
6552.6t/a
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
政污水管网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
处理
RO浓水:43793.7t/a清净下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
废气
工艺
废气
粉尘废气一、二楼工艺废气收集后引至楼
顶经1#“尿素喷淋+碱液喷淋+干
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
过25m排气筒DA001,处理风量
25000m3/h;
有机废气
酸雾废气
臭气
纯水:2000
5包装桶清洗用水自来水:1500
纯水:3000
6产品原料用水纯水:38143.7
7地面清洗用水450
8废气处理喷淋塔用水300
合计91112.4(2)排水系统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设备维护清洗废水、包装桶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喷淋塔废水),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96t/a,综合生产废水排放量为7260t/a。

本项目纯水制备采用RO反渗透工艺,出水比为1浓水:1纯水,产生浓水43188.7吨/年。

由于纯水制备用水为市政自来水,浓水污染物浓度为自来水4倍,以COD为例,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COD标准限制为3mg/L,即浓水COD含量小于12mg/L,远低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因此,本项目纯水制备产生浓水作为清净下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接排放,不纳入废、污水范畴。

本项目洗手间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汇合,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最终排至黄茅海;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后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最终排至黄茅海。

6、能源消耗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均以电力为主要能源,年耗用量约为300万度,来自市政电网。

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不设锅炉。

三、项目的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状况
本项目租赁珠海高栏港临港精细化工区珠海澳新橡胶有限公司厂房。

项目东面为珠海网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东南面为坤泰能源有限公司;南面为珠海市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西面为珠海安邦工程有限公司,西北面为珠海国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北面为珠海澳新橡胶有限公司其他厂房。

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项目四至图及噪声监测点位见附图2.
四、项目选址与政策合理性分析
1、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知,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等特殊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区域内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相应环境规划功能要求。

工业厂房内水、电供应有保障,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达,选址适当。

2、产业规划相符性分析
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及《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项目,不含电镀、喷涂工序,不属于国家、广东省禁止、限制类产业,不在珠海市禁止、限制发展类产业内,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国家、地方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

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单纯混合和分装的专用化学品制造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涉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运营期“三废”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满足项目所在地“三线一单”管理要求。

4、与相关挥发性有机物(VOCs)政策相符性分析
(1)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符性分析
方案中指出:逐步推广LDAR工作。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产及含VOCs 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

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治理。

本项目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的包装袋/桶、原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封口保持密闭,VOCs物料转移包装袋/包装桶风口密闭,实行密闭转移;本项目投料、搅拌、过滤、分装工序均在独立且相对密闭车间内进行,工艺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经“尿素喷淋+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经上述防控措施处理可知,本项目VOCs物料在储存、转移过程产生的无
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较小;产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在厂房的通排风措施下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工艺有机废气经收集治理后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本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相符合。

(2)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相符性分析
方案指出:优化生产工艺过程。

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本项目投料、搅拌、过滤、分装工序均在独立且相对密闭车间内进行,采用连续化、自动化设备,实施生产过程连续化、自动化;工艺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经“尿素喷淋+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 高排气筒排放。

经上述防控措施处理可知,本项目VOCs物料在储存、转移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较小;产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在厂房的通排风措施下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工艺有机废气经收集治理后高空排放,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因此,符合《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
年-2020年)》(粤环发【2018】6号)的相关要求。

(3)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要求: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生产全过程实施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和净化处理,净化率大于90%。

液体有机物料应密闭储存,沸点较低的有机物料储罐应设置保温并配置氮封装置,体积较大的贮罐应采用高效密封的内(外)浮顶罐,大型贮罐应采用高效密封的浮顶罐及氮封装置,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

本项目投料、搅拌、过滤、分装工序均在独立且相对密闭车间内进行,采
用连续化、自动化设备,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工艺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经“尿素喷淋+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净化率大于90%;本项目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的包装袋/桶、原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封口保持密闭,VOCs物料转移包装袋/包装桶风口密闭,实行密闭转移,减少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因此,本项目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相关要求相符合。

(4)与《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相符性分析
意见中指出:采取切实有效方法保障工业有机溶剂原辅材料和产品的密闭储存以及排放VOCs生产工序在固定车间内进行,监督有机废气排放企业安装有机废气回收净化设施。

本项目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的包装袋/桶、原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封口保持密闭,VOCs物料转移包装袋/包装桶风口密闭,实行密闭转移,减少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投料、搅拌、过滤、分装工序均在独立固定且相对密闭车间内进行;工艺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经“尿素喷淋+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因此,本项目与《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相符合。

5、其他政策相符性分析
经查《珠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及其附件1全市禁止部分、附件3非中心城区限制和控制部分,本项目所用危险化学品无《珠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及其附件1、附件3说列明不允许生产、使用、运输、储存和经营危险化学品,满足《珠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要求。

五、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实施)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单》(生态环境部1号令,2018年4月28日实施);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10)《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2017年4月10日印发);
(1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年9月14日印发)。

2、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1)《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
(2)《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3)《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粤环[2016]51号);
(4)《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DB44T1461-2014);
(5)《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粤环[2014]7号);
(6)《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
(7)《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29日修订);
(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28号)》
(9)《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
放的意见》;
(10)《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
(11)《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3、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4、项目相关资料
(1)项目委托书;
(2)建设单位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

本项目所在区域已形成工业集中布局,主要的环境污染源是附近企业单位和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以及附近道路的交通噪声、汽车尾气、扬尘等。

这些污染通过采取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临港精细化工区。

高栏港经济区是依托华南沿海主枢纽港高栏港而设立的经济功能区,开发总面积380平方公里。

高栏港拥有珠江三角洲最大吨位的液体化工品和散货码头泊位,具备建设30万吨石化大码头的良好自然条件,最南端泊位距离国际主航道仅1海里,广珠铁路和高栏港高速通车后,可与珠三角地区形成2小时经济圈,辐射珠江口西岸城市群和华南、西南、中南地区,是西江及南中国海走向世界的门户,是广东海洋经济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地区之一。

二、地质地貌
珠海市地貌复杂多样,有陆地、海洋、低山丘陵台地、沉积平原,表现出明显的层状地貌特征,低山、高丘陵主要集中在黄杨山、黄竹山与凤凰山等地;低丘陵台地分布在西部海岛、金鼎、翠微以南,唐家西北面等到地;平原集中在斗门区平沙一线以南和市区前山一带,整个地势比较平缓。

珠海市在构造体系上,大陆部分属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地带中次级紫金—博罗断裂带和莲花山断裂带的西南段,并被北西向的西江断裂分割成梯形断块。

市内褶皱构造和断裂构造发育。

山地土系为赤红壤,成土母系主要为花岗岩,部分为沙页岩,沿海沙堤主要为海滨沉积物,海滨土壤为盐沼泽土。

珠海市依山傍海,地势较平缓,呈西北向东南倾斜。

地貌类型多样,有低山、河流、平原,风景旅游资源丰富。

海岸线比较曲折,岸线总长约690km。

海底地貌可分为浅水近滩、深槽和口外海滨岸坡三种类型。

高栏港经济区主要为花岗岩组成的丘陵地形。

岛屿东南、南侧沿海海滨有海蚀地貌发育。

山沟谷地分布冲击沉积物,土壤成土母质为花岗岩,山体岩石裸露,山地土壤为赤红壤,土层薄,土质含沙量较高;在低洼地、沙堤主要是浅海沉积发育成的滨海沙土。

三、气候、气象
珠海处于北纬21°48'至22°27',东经113°3'至114°18'之间,属于低纬度亚
热带季风区,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22.4℃。

全年1、2月份气温最低,进入4月,温度渐升,5-9月天气较热亦多雨,年平均降雨量1700-2300毫米,年平均降水日数为158.9天。

东风为常向风,夏以东南风为主,冬以东北风为主,夏秋季有台风侵袭。

空气平均相对湿度为79%。

项目所在高栏港经济区气候属南亚热带海洋气候,气候温暖,湿度大,冬季常受来自高纬度地区冷空气的影响,冷空气过境时,常伴有6~8级偏北风,气温低,空气干燥。

峡秋季节常受台风影响。

春季冷暖空气交错,常出现阴雨,多雾空气。

本区年平均气温为21.8℃,年极端最高气温38.7℃,年极端最低气温为1.9℃。

夏季平均气温27.7℃,冬季平均气温14.4℃。

本区夏季雨量充沛,冬季少雨,4~9月总雨量占全年总雨量的88%。

四、水文
本项目外排废水经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最终排至黄茅海。

纳污水体黄茅海水文特性如下:
(1)潮汛
本海域潮汛属于不规则半日混合潮类型,F=1.37。

日不等和半月不等现象显著,潮差较小,在台风侵袭期间,可有风暴增水现象发生。

乘潮2小时保证率为90%的潮位为1.57m,乘潮3小时保证率为90%的潮位为1.49。

特征潮位值见下表。

表2-1特征潮位一览表
最高潮位 3.94m最大潮差 3.14m
最低潮位-0.31m最小潮差0.10m
平均高潮位 2.08m平均涨潮历时6h46min
平均低潮位0.81m平均落潮历时6h36min
平均潮位 1.45m--
(2)潮流
潮流类型为不规则半日混合潮类型,潮流流经高栏岛合荷包岛之间水域,并在外部水域形成环流,涨潮流偏N。

落差流偏S,项目港址位于防波堤后侧,高栏港区实测最大流速约为1.42m/s,流向358,最大涨落流速1.43m/s,流向165,航道中最大流速可达1.1m/s。

(3)波浪
高栏岛海域受台风影响后会出现巨浪,强浪向和常浪向多为偏南方向,东南和南向频率分别为63.2%和11.7%,波形多以风浪、涌浪叠加的混合浪为主。

南迳湾南端湾口1400m长的防波堤建成后,对SE和S向大浪起到很好的遮掩作用。

五、土壤植被
本区土壤主要可分为三大类:水稻土、自然土壤(包括赤红壤、滨海沙土和滩涂)、旱地土壤(包括早坡地、堆叠土、菜园土和滨海砂地)。

本区植被覆盖度中等,植被类型以热带亚热带灌从和人工植被为主,人工植被主要为台湾相思、木麻黄等,生长良好。

本区没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的珍稀濒危植物。

六、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如下表所列:
表2-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
序号项目内容
1海水环境功能区《海水水质标准》
(GB3097-1997)第三类标准
2环境空气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
3环境噪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类标准4是否农田基本保护区否
5是否风景名胜保护区否
6是否水库库区否
7城市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南水水质净化厂)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和<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珠环[2011]357号),项目位于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行政管辖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和<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珠环[2011]357号),项目位于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主要评价因子为SO 2、NO 2、CO 、O 3、PM 2.5、PM 10等。

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的《2019年珠海市环境质量状况》,珠海市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见下表。

表3-1珠海市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根据上表可知,2019年项目所在区域的SO 2、PM 10、PM 2.5、CO 、NO 2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而O 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指标达不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因此,珠海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为不达标,珠海市属于不达标区。

臭氧是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经由大气光化学反应生成的二次污染物,是具有远距离输送特点的典型区域性污染物,需要珠三角各城市联合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才能有效控制,治理难度远大于一次污染治理。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ug/m 3)标准值/(ug/m 3)占标率达标情况S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5608.3%达标N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274067.5%达标CO
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浓度1200400030%达标O 38h 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浓度
167160104.4%不达标PM 10年平均质量浓度
417058.6%达标PM 2.5
年平均质量浓度253571.4%达标
目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已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28号),通知要求珠三角地区建设项目实施VOCs排放两倍削减量替代;同时,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发布《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计划(2018-2020)的通知》,通知要求“对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建设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

经采取大气污染治理等一系列措施后,可逐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使不达标因子O3第90百分位数最大8小时平均质量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

为了进一步了解项目位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本项目补充监测数据(硫酸雾、氯化氢、氨)采用环评单位委托江门中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01月07日~2020年01月13日对A1铁炉村、A2坤泰能源有限公司、A3珠海市澳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数据进行评价分析(报告编号:JMZH201907AHP-01),其监测结果详见表3-3所示。

同时引用引用江门中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7月7日对朗山路北侧空地附近的VOCs现状监测数据,其监测结果详见表3-3所示;引用广东同创伟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04月17日~2018年04月23日对铁炉新村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气浓度现状监测数据,报告编号:TCWY检字(2018)第号,其监测结果详见表3-3所示。

表3-2监测点位基本信息
点位类型监测点名称
监测点坐标/m
监测因子监测时段
相对厂
址方位
相对厂界
距离/m X Y
补充监测点位A1铁炉村767292
硫酸雾、氯化
氢、氨
2020.7.24
~2020.7.30
东北面560 A2坤泰能源
有限公司
1000东面100 A3珠海市澳
创再生资源
有限公司
-6072西北面50
引用点位G1朗山路北
侧空地附近
0173TVOC2020.7.1~
2020.7.7北面173 G2铁炉村767292
二氧化硫、二
氧化氮、臭气
浓度
2018.4.17~
2020.4.23东北面560
备注:坐标为项目厂址中心原点(0,0),东西向为X坐标轴,南北向为Y坐标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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