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海洋环境法制比较 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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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东海之争焦点法律问题分析的开题报告

中日东海之争焦点法律问题分析的开题报告

中日东海之争焦点法律问题分析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与意义在中日长期海洋争端中,东海问题一直是双方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目前,中日之间钓鱼岛的归属仍然是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双方一直在进行谈判,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发掘、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平衡双方的利益,维护稳定和平。

因此,研究中日东海争端的法律问题,无疑是当前的一个重要议题。

本文将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为主要参照标准,对中日东海争端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从中探讨解决该问题的可行性,并贡献一些建设性的思路和建议。

二、研究内容与方法本文将围绕中日东海争端焦点问题——钓鱼岛的归属进行展开。

分析并比较相关国际法规定,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海洋边界、岛屿及其相关海域的规定,深入挖掘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以及中日双方提出的各自的主张和论证。

同时,结合前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并从中国法律与国际法的角度出发,系统分析并探讨其背后争议的深层次根源,从而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三、研究预期目标本文的目标是提供对中日东海争端相关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旨在为进一步解决该问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建议。

具体目标如下:1. 分析中日双方海洋主张的法律依据,比较不同观点之间的差异和分歧,找出相关的争议点和法律适用问题。

2. 结合国际法规定及引用判例,剖析涉及钓鱼岛争端中的根本法律问题。

3. 总结中日钓鱼岛争端背后的深层次根源,并探讨合理解决方案,为协商解决争端提供合理思路。

四、论文结构安排本文主要内容包括引言、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和结论等六个部分。

1. 引言:简要说明研究背景和意义,明确本文研究内容和目标,阐明论文结构。

2. 第一章:介绍中日钓鱼岛争端的概况,包括相关背景与历史沿革,争端焦点问题,以及涉及争端的各方的主张和策略等。

3. 第二章: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对海洋边界及其相关海域的规定,比较中日钓鱼岛争端双方的海洋主张之间的差异和争议点,重点剖析双方的主张及其法律依据,如何应用相关规则以及从法律角度确认钓鱼岛的归属。

中日环境基本法比较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日环境基本法比较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日环境基本法比较研究的开题报告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和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环境法律体系成为国家法律体系
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环境基本法则是环境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保护环境的最基本、最核心、最重要的基本法律。

环境基本法对国家发展、社会和谐、公民身心健康等多
方面具有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作用。

目前,中国和日本都实行了环境基本法,虽然两国间存在着诸多差异,但同时也具有
一些相同之处。

在这背景下,比较研究中日环境基本法,探究两国基本法之间的异同,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均具有深刻的意义。

二、研究方法和步骤
1、文献调研法:主要通过收集和整理相关文献资料,系统、综合地分析比较两国基本法的制定背景、体制机制、法律原则和内容等。

2、实证法:主要通过案例分析、实地考察、专家访谈等方法,从实际生活出发,剖析比较两国基本法在实践中的差异、优势与弊端。

三、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
1、对比分析中日环境基本法的相似点和不同点
2、分析中日环境基本法的制定历史、体制机制和法律原则
3、深入探究环境基本法的实际应用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4、提出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实践建议和政策建议
通过此研究,期望可以发现中日两国环境基本法之间的差异及其背后的制度、理念、
价值观等因素,进一步提高人们对于环境保护的认识,为加强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
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开题报告】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研究

【开题报告】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研究

开题报告行政管理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研究一、综述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国内研究动态:近年来,随着我国海域海水污染不断加重,海洋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海岸带湿地生态的破坏严重,海洋物种急剧减少,生物多样性降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赵金铎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全国政协委员陆健健和邹逸麟提交了有关《加强我国海岸带湿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的提案,来自国家海洋局的两位全国政协委员也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尽快建立我国海洋基本法的建议》。

目前, 国内研究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1.加强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立法。

杨守晶的《浅论我国海洋环境现状与防治的法律对策》中论述我国海洋环境立法在某些领域还存在空白,应改变我国海洋环境立法具有的明显滞后性,及时弥补立法空白。

同时改变单一凭借《海洋环境保护法》作为保护海洋环境的制度模式,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尽管《海洋环境保护法》还有一系列法规办法辅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但可操作性依旧不强,尤其缺乏统一的、具体的标准。

盖玉泉、马兆虎、迟守峰的《如何加大海洋环境保护的力度》中论述完善法规, 提高法律效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向友权的《我国海洋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与对策》中论述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是在80 年代初制定的, 由于历史条件和环保经验的限制, 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局限, 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环保形势。

它单纯地规定了防止几大类海洋污染损害的内容, 而对如何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方面没有规定。

随着沿海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海洋环境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趋于多元化, 非污染性人为活动对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更加严重,急需用法律加以规范和管理。

同时海洋环境监测缺乏法律规范, 影响了海洋环境管理的有效性。

别智中美海洋环境管理比较研究.doc

别智中美海洋环境管理比较研究.doc

别智中美海洋环境管理比较研究中外海洋环境管理比较研究目录第一章导言...-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3研究思路与方法.- 1.4研究框架与创新点- 第二章相关概念的界定2.1环境的含义2.2海洋环境的界定 2.3海洋环境管理的含义第三章海洋环境管理理论分析 3.1环境税理论. 3.2外部性理论第四章域外海洋环境管理制度比较分析第五章我国海洋环境管理现状与实证分析第六章完善我国海洋环境管理制度建议结语. 参考文献致谢一、海洋环境与海洋环境管理“海洋环境”这个单词我们经常使用,作为没有海洋专业知识或不关注海洋的普通人,对海洋环境的概念认识主要是海洋污染,而且对海洋环境的概念在世界范围内目前也没有绝对统一的定义,多少存在着差异。

目前为,在国内外的著作和文献中通用的海洋环境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是1996 年美国的89 次国会参议员会议上通过的海洋公约上指出的“海洋环境”这一专业名词应包括大洋,美国大陆架,五大湖,邻近美国海岸深至200 米或者超过此深度但其上复水域容许开发海洋自然资源的深水区域的海床和底土,邻接包括美国领海内的岛屿的同样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有关这些方面的资源①。

在管华诗等人的著作中将“海洋环境”定义为以人类生存与发展为轴心,相对其存在并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海洋自然的和非自然的全部要素的整体。

其中包括海洋空间内的水体及其物理、化学、生物要素,海底的地质、地貌及矿产要素,海面及上空的海洋现象等自然固有要素与过程;也包括非海洋自然所固有的,即由人类活动引发的人为因素,如海洋污染、海洋次生灾害②。

鹿守本的海洋管理通论中对以往的海洋环境概念进行了综合整理,海洋环境是指以人类生存与发展为中心,相对其存在并产生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的海洋自然和非自然的全部要素的整体③。

根据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指地球上连成一片的海河洋的总水域,包括海水、溶解和悬浮于水中的物质、海底沉积物和生活在海洋中的生物。

中日在海洋权益管理中的合作与冲突的开题报告

中日在海洋权益管理中的合作与冲突的开题报告

中日在海洋权益管理中的合作与冲突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及问题意义海洋领土争端已成为国际关系中重要的热点问题。

近年来,中日两国在海洋领域争端不断,包括尖阁列岛和钓鱼岛等领土争端,以及渔业资源和海洋能源等海洋权益问题。

中日之间的海洋争端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中日两国在海洋权益管理中的合作与冲突是一个复杂的议题,涉及到民族、历史、经济、安全等多个方面。

在探讨中日的海洋问题时,需要从两国在历史、经济、安全和政治等各个方面的差异入手,分析两国在海洋领域的目标、利益和战略。

本文将围绕中日在海洋权益管理中的合作与冲突展开研究,旨在深入剖析中日两国在海洋问题上的分歧、共同关切以及合作与磨合情况。

二、研究内容和方法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中日两国在海洋领域的共同关切、分歧以及两国在海洋权益管理中的合作与冲突。

文章将针对中日两国在海洋权益管理中的政策及其执行情况、沟通机制、危机管理及合作举措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文章采取文献、案例分析和专家访谈相结合的方法,旨在从不同的视角深入研究中日在海洋领域的关系和沟通机制,探讨中日在海洋问题上的分歧、共同关切以及合作与磨合情况。

同时,本文将从政治、安全、经济和法律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以便更全面地解析中日在海洋权益管理中的合作与冲突。

三、预期结果与意义本文旨在深化对中日在海洋权益管理中合作与冲突的了解,为解决中日海洋问题提供有价值的借鉴,具体预期结果包括:(1)深入分析中日在海洋领域的共同关切与分歧,探究这些因素对中日在海洋权益管理中的合作与冲突所产生的影响。

(2)阐明中日在海洋问题上的目标和利益,分析两国在治理海洋领域所具有的战略和经验。

(3)细致分析中日在海洋问题上的沟通机制及危机管理情况,剖析双方合作的成功案例和分歧的磨合情况,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

(4)提高国内外学术和政治界对中日海洋关系的认识,并为中日在治理海洋问题上的合作提供有价值的借鉴作用。

海洋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海洋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海洋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随着科技进步和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已经开始关注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环境问题。

其中,海洋环境保护也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深入研究海洋环境保护法律问题,包括法律制度、法律执行和现行法律的缺陷。

一、法律制度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国际法和国内法。

在国际法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最为重要的法律规范。

公约规定了各国在海洋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对海洋环境的保护。

同时,一些国际组织也发布了相关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文件,如国际海事组织(IMO)和海洋保护区联盟等。

在国内法上,各个国家也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以我国为例,《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渔业法》、《海洋资源管理条例》等文件,都明确规定了海洋环境保护的内容和要求。

二、法律执行在制定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后,如何有效地执行这些法律规定也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事实上,在许多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律的执行并不尽如人意。

首先,很多国家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大多是形式上的,缺乏实质性内容。

其次,由于海洋环境保护的成本较高,很多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选择违法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严惩违法者的效果并不大。

还有一些国家由于监管部门的缺乏和管理不力,导致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律的执行问题。

三、现行法律的缺陷目前,海洋环境保护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还存在许多问题。

其中,现行法律的缺陷是最为明显的一个问题。

首先,现行法律的适用范围相对狭窄。

很多海洋环境保护法律都局限于某一种海洋活动的规范,比如渔业、污染等,却没有对全面保护海洋环境做出更加完善的规定。

其次,很多法律规定存在缺陷和不足,不能有效地保护海洋环境。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进一步探讨如何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

四、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首先,我们应该加强法律的适用范围。

针对海洋环境保护问题,需要从全面、系统的角度出发,将各项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规定和标准整合起来,共同构成一个全面的保护系统。

中日环境法调整方法之比较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日环境法调整方法之比较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日环境法调整方法之比较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和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环境问题的加剧,环境法制建设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重点。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经济规模、生产能力等方面最为庞大的国家之一,在环境法制方面的建设也逐年完善。

比较研究是环境法学科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分支,通过比较研究,可以从中发掘不同法律体系中的优点和缺陷,促进国际环境法的融合和发展。

中日两国乃是亚洲地区最有代表性的国家,在环境法方面的立法和实践也具有自己的特点与优缺点。

本文旨在对中日两国环境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总结出两国环境法调整的异同点,为各国在环境领域的法律改革和立法提供有益借鉴。

二、研究内容本研究将以中日环境法制度为比较研究对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 环境法律体系的比较:分析中日两国环境法的法律体系,包括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等方面的异同点。

2. 环境法律法规的比较:从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治理措施等方面比较中日两国环境法律法规的异同点。

3. 环境责任制度的比较:比较中日两国环境责任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排污者责任、政府责任、公民责任等方面,分析其差异性及相似性。

4. 环境监管机制的比较:比较中日两国环境监管机制,包括环境监测、环境检测、环境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机制及其实施效果。

三、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案例分析和比较研究法进行研究。

文献分析是对大量文献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包括国内外的环境法律法规,经典案例,专业文献和课题研究报告等。

案例分析是对中日两国环境法实践中的经典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其异同点,总结出两国在实践中的环保措施及其效果。

比较研究法是把中日两国的环境法律制度进行横向比较,总结出它们的共性与差异性。

四、预期成果通过本文的研究,预期可以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果:1.揭示中日两国在环境立法和实践方面的异同点,为各国在环境领域的法律改革和立法提供有益借鉴。

2.总结中日两国在环境领域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为两国在环境领域进行合作和交流提供有力支持。

【课题申报】法制教育领域的法治教育与国际海洋法课题

【课题申报】法制教育领域的法治教育与国际海洋法课题

法制教育领域的法治教育与国际海洋法课题课题申报书一、选题依据法制教育作为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而国际海洋法作为国际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维护和发展国际海洋秩序为目标的法律体系。

本课题拟通过研究法治教育与国际海洋法的结合,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培养他们对国际海洋法的了解和认同,从而推动我国法治进程和国际法治体系的完善。

二、选题意义1. 促进法治教育的深入发展通过植入国际海洋法元素,可以使法治教育与实际生活更加贴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

同时,国际海洋法是世界各国共同遵守的国际法规范,通过学习和了解国际海洋法,可以增强学生对国际法的认知和理解,培养他们的国际眼光和法治思维。

2. 培养全球视野和海洋意识国际海洋法作为海洋事务管理的基础,对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海洋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开展相应的法治教育,可以提高学生对海洋保护、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等问题的认知和意识,培养他们的全球视野和海洋意识,促进海洋法治事业的发展。

3. 推动国际海洋法的进一步完善通过加强对国际海洋法的教育与研究,可以发现和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供法律法规的完善建议,为国际海洋法的发展和改革提供参考。

同时,培养在海洋法领域有深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人才,为国家参与国际海洋法的立法、谈判和维权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1. 研究内容(1)法治教育与国际海洋法的关系及影响:通过对法治教育与国际海洋法的关系进行深入探讨与分析,揭示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提出相关的认知和理解。

(2)国际海洋法的基本原则与规则:通过对国际海洋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规则进行梳理和解读,增强学生对国际海洋法的理解和意识。

(3)国际海洋法在实践中的应用与发展:通过案例研究、讲座演讲等方式,深入了解国际海洋法在实际运用中的问题与挑战,为其进一步完善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

2. 研究方法(1)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法规、案例等资料,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归纳,为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和基础知识。

海洋法律与政策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海洋法律与政策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海洋法律与政策的国际比较与借鉴海洋法律与政策是为了保护和管理海洋环境和资源,确保海洋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和政策。

随着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加深,各国之间在海洋法律与政策方面的比较与借鉴变得日益重要。

本文将就海洋法律与政策在国际间的比较与借鉴进行探讨。

一、背景介绍海洋是地球上最为广阔的区域,拥有丰富的资源和极高的生态价值。

然而,随着人类活动的增加,海洋环境受到了日益严重的破坏,海洋生态系统面临着巨大的威胁。

各国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和资源,制定了一系列的海洋法律与政策,但各国之间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方式存在差异,因此进行国际比较与借鉴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国际比较1. 欧盟海洋政策欧盟从全球海洋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海洋政策框架。

该框架涉及海洋环境保护、渔业管理、海洋能源利用等多个方面。

值得借鉴的是,欧盟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采取了生态系统管理的理念,注重综合治理和持续监测,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2. 美国海洋法律美国在海洋法律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成果。

例如,海洋资源管理法和国家海洋政策法等法律为美国海洋资源的开发和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此外,美国在建立海洋管理体系和促进科研合作方面也具备丰富的经验,这对其他国家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借鉴对象。

三、国际借鉴1. 法律框架借鉴各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海洋法律框架,根据自身的国情和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

例如,可以学习欧盟的综合治理理念,将生态系统保护纳入海洋法律框架,以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

2. 管理经验借鉴各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在海洋管理方面的经验。

例如,可以学习美国在海洋资源管理和科研合作方面的经验,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面对海洋环境和资源的挑战。

3. 国际合作借鉴国际合作是实现海洋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各国可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制定海洋法律与政策,共同应对海洋环境和资源的挑战。

例如,可以借鉴国际海洋组织等机构的经验,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海洋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海洋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海洋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海洋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议题,涉及到各种法律问题和挑战。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几个角度对海洋环境保护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

首先,我们来探讨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基础。

海洋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的研究必须从国内法律和国际法律两个方面来进行。

在国际法律方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最重要的国际公约,规定了各国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而在国内法律方面,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用于管理和保护国内海洋环境。

这些国内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渔业法和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法等。

其次,我们将对海洋环境保护法律问题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海洋环境的污染和废物处理。

海洋环境污染的问题涉及到人类活动对海洋环境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如工业废物、船舶排放和石油泄漏等。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际社会和各国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法律法规,如限制废物排放、建立污染物处理设施和实施环境风险评估等。

此外,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也是一个关键的法律问题。

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涉及到保护珊瑚礁、海洋栖息地和濒危物种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为了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一些国家建立了海洋保护区,并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法律法规。

另外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是海洋渔业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海洋渔业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滥捕滥食问题已成为全球海洋环境保护的主要难题之一。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限制捕捞量、禁止捕捞濒危物种和建立渔业资源管理机构等。

最后,我们需要关注海洋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的执行和法律责任。

在海洋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的研究中,我们不能只注重法律的制定和法律文本的内容,也要关注法律的执行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只有通过加强法律的执行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才能更有效地保护海洋环境。

总结起来,海洋环境保护法律问题涉及到多方面的内容,包括法律基础、污染和废物处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渔业资源管理和法律执行等。

中国海洋基本法立法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国海洋基本法立法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国海洋基本法立法研究的开题报告一、主题中国海洋基本法立法研究二、研究背景中国是一个海洋国家,拥有众多的海洋资源和广阔海域。

当前,随着我国海洋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海洋法治建设也日趋重要。

我国海洋法律法规体系较为完善,但缺乏一部涵盖海洋领土、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安全等多个方面的统一性、基础性的海洋法律文件,即海洋基本法。

因此,探讨中国海洋基本法的立法研究意义重大。

三、研究目的本篇研究旨在:(1)探讨中国海洋基本法的相关概念、历史背景及立法原则;(2)研究国内外海洋基本法的立法实践,归纳出对中国海洋基本法制定的借鉴和经验;(3)分析中国海洋基本法应覆盖的领域和条款内容;(4)研究中国海洋基本法的立法机制,提出切实可行的立法方案;(5)探讨中国海洋基本法的实施与监督机制。

四、研究方法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调查法、案例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方法进行实证研究。

五、论文结构本篇研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章:引言,阐述中国海洋基本法立法的背景及研究目的。

第二章:海洋基本法概述,包括海洋基本法的概念、历史背景及立法原则。

第三章:国内外海洋基本法的立法实践,分析国内外海洋基本法的立法实践,总结对中国海洋基本法制定的借鉴和经验。

第四章:中国海洋基本法的领域和条款内容,分析中国海洋基本法应涵盖的领域和条款内容。

第五章:中国海洋基本法的立法机制,围绕中国海洋基本法的立法程序、立法机构、立法主体等方面进行分析。

第六章:中国海洋基本法的实施与监督机制,探讨中国海洋基本法实施与监督机制的建立和优化。

第七章:结论,对中国海洋基本法立法进行总结,并提出未来立法的建议。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随着国际贸易的全球化和航运技术的飞速发展,海洋已成为全球重要的经济资源及战略性资源,而周边海域也成为了各国争夺的焦点。

在这一背景下,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海洋权益争端也逐渐凸显出来。

比如南海诸岛、钓鱼岛、东海及黄海诸岛等,都是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存在海洋权益争端的地区。

这些争端牵涉到国家领土主权、海洋权益、资源开发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较为复杂和敏感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多维度的意义。

近年来,各方态势持续紧张,形势日益复杂,因此对于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二、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重点分析争端产生的原因、争端背景、地缘政治及法律因素等方面,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对策略,为中国及周边国家政策制定和国际社会应对海洋争端提供参考。

三、研究内容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1.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的概述和现状分析;2.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争端的历史渊源及地缘政治背景分析;3.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争端的法律角度研究;4. 中国的政策应对和解决海洋争端的可能策略;5. 未来海洋争端的走向及对中周边国家关系的影响。

四、研究方法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等方法,对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海洋权益争端进行深入研究,从而得出结论和建议。

此外,在具体研究过程中,本研究也将根据需要进行专家访谈和问卷调查等实证分析方法。

五、研究价值本研究的价值在于可以对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海洋权益争端进行全面和深入的研究,并提出应对策略,为各方政策制定和国际社会应对海洋争端提供参考。

同时,本研究也将对国内和国际学术界在海洋领域研究和执行政策提供新的思路和支持。

中外海洋环境法制比较开题报告

中外海洋环境法制比较开题报告

中外海洋环境法制比较一、选题意义二十一世纪是人类开发利用海洋的新世纪。

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是解决经济增长、人口、资源和环境沉重压力的主要出路之一,然而,随着沿海城市经济和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开发海洋和利用海洋的活动也在急剧增多,海洋环境遭到越来越严重的污染,使海洋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生态环境日趋恶化,海洋资源正在逐渐枯竭,并对生物资源和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

此外,沿海地区每年流入海洋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染物、农业污染物质以及油田排放的污水和石油数量惊人,导致部分海域海水丧失自我洁净能力;赤潮频发,鱼类大量死亡;甚至造成海水变色变臭,细菌大量繁殖。

海洋环境的恶化还导致了沿海城市的气候的变化。

之所以发生以上恶劣情况,是因为现行海洋环境法律保障体系自身缺陷造成的,如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滞后、相关配套法规不完善,部分海洋环保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缺陷,还有海洋现行法没有界定各个涉海部门和行业的职责和义务,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及其执法情况混乱等。

因此,为实现海洋经济的顺利发展,本文主要从中外关于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在立法方面、管理体制方面及运行机制方面、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具体环境保护制度方面以及区域与国际合作方面进行深入比较;然后认真分析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最后切中要害地对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法制建议。

在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成为二十一世纪经济发展主旋律的背景下,笔者想就本文对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提出法律方面的建议,希望有裨于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海洋经济的顺利发展!理论意义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海洋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

尽管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以整治,初步形成了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管理体系,但总体成效不大。

由于海洋是一个流动的整体,因此海洋环境保护的趋势是一体化,综合化,合作化,而在这方面美国、加拿大、日本走在世界的前列,本文从分析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入手,总结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与国际上的差距,针对我国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管理体制、执法队伍建设等几个方面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修改、完善意见,以期对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作出贡献和海洋经济顺利实施尽一点绵薄之力!现实意义海洋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资源宝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通道,更是国际政治、经济、科技和军事竞争与合作的重要平台。

中日韩三国在黄海、东海区域海洋环境预警合作制度的建立的开题报告

中日韩三国在黄海、东海区域海洋环境预警合作制度的建立的开题报告

中日韩三国在黄海、东海区域海洋环境预警合作制度的建
立的开题报告
一、背景
随着地球人口的快速增长和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对于海洋资源及生态环境的竞争也日益加剧。

而黄海、东海区域牵涉三国领土、管辖权海域的重叠,加上该区域
海洋环境复杂多变,不同国家的权益和发展需求存在差异,因此需要建立一种有效的
合作机制,共同应对管理该区域的海洋环境问题。

二、问题和挑战
海洋环境问题涉及到许多方面,如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废弃物排放等。

而针对这些问题,中日韩三国存在许多的合作框架。

然而,很少有关注到海洋环境预警的制
度建立。

传统上,各国的海洋观测和监测资源通常用于各自的国内管理,缺乏共享、交流和应用,而不存在一种有效的协调机制,以应对涉及到三国权益的海洋环境问题。


长远来看,缺乏这种有效的协调机制会使该区域的海洋环境问题更加突出,加剧该区
域国家的矛盾和紧张局势。

三、研究目的和方法
本研究旨在探讨中日韩三国在黄海、东海区域海洋环境预警合作制度的建立,并研究如何平衡各国的权益和需求,构建合作机制,以解决涉及到该区域海洋环境的问题。

在方法上,本研究将采用文献研究、案例研究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对中日韩三国的现状、需求和权益进行研究和分析,并研究已经建立的各种合作机制的优缺点,以
期构建一种更加适合该区域发展需求的海洋环境预警合作制度。

四、研究意义
本研究的意义在于提出可行的中日韩三国黄海、东海区域海洋环境预警合作制度,以强化三国在海洋环境预警的共同合作,有助于提高海洋环境预警的技术水平和应用度,减少该区域的海洋环境问题,平衡各国在该区域的利益关系,从而推动三国在该
区域更加稳定和平等的发展。

海洋生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海洋生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海洋生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海洋生态作为全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球变化、污染和过度开发的背景下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和挑战,其中许多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将在未来十年至二十年内对人类社会和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

影响海洋生态的因素包括气候变化、物质污染、生物入侵、海洋资源开发和渔业生产等。

为应对这些威胁和挑战,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制定有关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管理和海洋生态保护的法律和政策,以保障人类生存和地球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本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海洋生态安全法律问题的研究和分析,探讨如何保障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维护海洋环境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研究内容包括海洋生态系统的法律框架与体系、渔业生产和物质污染的法律问题、海洋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法律问题、国际海洋法及相关国际公约等。

本研究对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升海洋生态保护意识和能力、促进海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1. 研究内容(1)海洋生态系统的法律框架与体系(2)渔业生产和物质污染的法律问题(3)海洋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法律问题(4)国际海洋法及相关国际公约2. 研究方法(1)文献研究法:对海洋生态保护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和分析(2)案例分析法:选取一定数量的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案例中海洋生态问题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并探讨解决方法和策略(3)专家访谈法:通过对相关行业专家进行访谈,获得海洋生态保护与相关法律问题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四、研究计划本研究计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文献研究法,进行海洋生态保护相关文献梳理和分析,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学术论文等,预计用时一个月。

(2)案例分析法,选取五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探讨案例中涉及到的海洋生态与法律问题,并寻找解决方法和策略,预计用时两个月。

(3)专家访谈法,寻找4-5位相关行业专家(如海洋经济、环境保护、法律等),进行访谈研究,获得理论和实践经验,预计用时一个月。

国际海洋环境犯罪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国际海洋环境犯罪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国际海洋环境犯罪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引言:海洋是地球上最贵重的资源之一,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然而由于人类的不当行为,海洋环境犯罪日益严重,对海洋生态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和损害。

国际社会日益关注海洋环境犯罪问题,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治理已成为全球共识。

本文旨在研究国际海洋环境犯罪问题,探讨其危害及治理措施。

一、海洋环境犯罪的定义和形式对于海洋环境犯罪的定义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一般认为,其是指在海洋环境中,对海洋生态和海洋资源造成直接损害的行为。

这种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非法捕捞:包括非法捕捞、超量捕捞、违禁捕捞等。

2.排放污染物:包括化学物质、污水、固体废物等的排放。

3.船舶碰撞:包括船舶碰撞造成的物理损害和污染。

4.海洋声噪污染:包括侵害海洋生物、妨碍海洋动物迁徙等造成的声噪污染。

5.海盗行为:包括非法码头和航行、劫持船只、海上抢劫等。

二、海洋环境犯罪的危害海洋环境犯罪造成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点:1.破坏海洋生态:海洋生态是人类的生命之源,而海洋环境犯罪将对海洋生态造成不可逆的破坏。

2.影响海洋资源:海洋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而海洋环境犯罪将直接影响海洋资源的种类和数量。

3.威胁人类健康:海洋环境犯罪造成的污染和化学物质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

4.风险安全:海盗行为、船舶碰撞等海洋环境犯罪对船舶和人员造成威胁,也会引发海洋紧急事件,危及人员和财产安全。

三、治理海洋环境犯罪的措施为了防止海洋环境犯罪的发生,需要采取如下措施:1.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海洋环境犯罪的行为和处罚规定。

2.加强监管和执法:建立海洋环境监测和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各类海洋环境犯罪。

3.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强公众环保宣传和教育,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4.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组织和国家之间的合作,共同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结论:海洋环境犯罪的危害不可忽视,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与治理是当务之急。

海洋环境污染及其法律对策研究的开题报告

海洋环境污染及其法律对策研究的开题报告

海洋环境污染及其法律对策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及意义: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人类活动对海洋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

海洋环境污染已成为世界面临的最大环境问题之一,不仅损害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而且威胁人类的健康和生存。

我国作为国土面积仅占全球的 0.08% ,但拥有 3 个相连的海洋和 1 个较大的陆上边界,自然条件十分优越,但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峻。

如何加强海洋环境保护,防止海洋环境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和海洋生态系统,已经成为一个非常关键和紧迫的问题。

此次选题的意义在于对海洋环境污染及其法律对策进行研究,探索如何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并提出有效的法律对策,从而促进我国海洋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二、研究内容及方法:1. 海洋环境污染现状分析。

从海洋环境污染的来源、类型、危害及其空间分布等方面进行分析,明确当前海洋环境污染的现状和影响。

2. 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框架分析。

介绍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框架和现有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规,明确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发展和现状。

3. 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

分析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如法律法规执行不力、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并进一步提出对策,如完善法律体系、加强管理机制等,促进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4. 案例分析。

通过案例分析,探讨海洋环境污染的案例,重点考察案例中法律应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并提出相关建议。

5. 经验总结与未来展望。

总结过去的经验,展望未来的发展,提出有效的人类海洋环境利用方式和保护策略,并探讨海洋环境管理和法律的未来发展方向。

三、研究预期结果:通过此次研究,预期可以达到以下几点结果:1. 着重对我国海洋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明确问题的来源、类型、危害等,为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 分析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框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为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合理的法律保障。

海洋污染治理法律规制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海洋污染治理法律规制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海洋污染治理法律规制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及意义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全球化的加速以及全球资源的日益枯竭,海洋经济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而伴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海洋污染也逐渐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

海洋污染不仅严重影响了海洋生态环境、威胁到人类健康和安全,也对海洋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在我国,尽管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海洋污染进行了规制,但由于执行力度不够、监督缺位、处罚不力等原因,海洋污染问题仍旧比较突出。

因此,通过深入研究海洋污染治理相关法律规制,完善法律监管系统,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提高海洋污染治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对于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国家环境保护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1.研究内容本课题旨在通过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对我国海洋污染治理法律规制问题进行研究,以期深入探讨以下几个方面:(1)海洋污染治理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2)海洋污染监测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3)海洋环境监管机构的建设与运作机制。

(4)海洋污染治理中的新技术、新方法及其应用。

(5)国际经验与我国的借鉴。

2.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和专家访谈法等多种研究方法,旨在全面准确地掌握海洋污染治理法律规制的现状、方法、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的改进方案,为深入推进海洋污染治理法律规制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

三、预期目标及意义本课题的预期目标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深入研究海洋污染治理法律规制问题,为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总体思路和参考。

(2)全面剖析海洋污染治理法律规制中的实践难点,为我们更好地应对海洋污染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和方法指导。

(3)提出可行性的改进方案,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完善监管机制,提升我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水平。

通过本研究,我们希望能够针对当前我国的海洋污染治理法律规制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探讨,为我国海洋环保工作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参考,进一步提高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水平和环境质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全球海洋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法制建设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法制建设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法制建设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海洋资源是国家无形的财富,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和巨大的经济价值。

我国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其沿岸地区共有13个省份,2个直辖市,1个特别行政区,占全国陆地面积的1/3,海岸线总长18000多公里,拥有面积达3.1万平方公里的领海和海洋权益,约占全球海洋资源总量的1/4。

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战略领域之一,是实现海洋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

然而,由于国家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法制建设不够完备和严格,一些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存在法律漏洞,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容易引发海洋生态环境破坏、水产资源枯竭、海洋经济损失等问题,不利于促进我国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研究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法制建设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通过对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法制建设的研究,探讨我国现行海洋资源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现行法律制度和加强法律实施的建议,为促进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三、研究内容本研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1.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法制建设的历史演进及现状分析。

2.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及其原因分析。

3.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建议。

4.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法律制度的改革方向和对策建议。

5.推进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法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四、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调查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通过搜集和整理相关文献,深入调查实际情况,分析和研究案例,对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法制建设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五、研究意义本研究的意义在于探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制度建设问题,发现并解决存在的法律漏洞和不足之处,为我国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同时,也为研究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法制建设提供一些经验和借鉴,为其它国家开展类似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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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海洋环境法制比较一、选题意义二十一世纪是人类开发利用海洋的新世纪。

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是解决经济增长、人口、资源和环境沉重压力的主要出路之一,然而,随着沿海城市经济和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开发海洋和利用海洋的活动也在急剧增多,海洋环境遭到越来越严重的污染,使海洋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生态环境日趋恶化,海洋资源正在逐渐枯竭,并对生物资源和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

此外,沿海地区每年流入海洋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染物、农业污染物质以及油田排放的污水和石油数量惊人,导致部分海域海水丧失自我洁净能力;赤潮频发,鱼类大量死亡;甚至造成海水变色变臭,细菌大量繁殖。

海洋环境的恶化还导致了沿海城市的气候的变化。

之所以发生以上恶劣情况,是因为现行海洋环境法律保障体系自身缺陷造成的,如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滞后、相关配套法规不完善,部分海洋环保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缺陷,还有海洋现行法没有界定各个涉海部门和行业的职责和义务,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及其执法情况混乱等。

因此,为实现海洋经济的顺利发展,本文主要从中外关于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在立法方面、管理体制方面及运行机制方面、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具体环境保护制度方面以及区域与国际合作方面进行深入比较;然后认真分析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最后切中要害地对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法制建议。

在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成为二十一世纪经济发展主旋律的背景下,笔者想就本文对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提出法律方面的建议,希望有裨于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海洋经济的顺利发展!理论意义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海洋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

尽管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以整治,初步形成了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管理体系,但总体成效不大。

由于海洋是一个流动的整体,因此海洋环境保护的趋势是一体化,综合化,合作化,而在这方面美国、加拿大、日本走在世界的前列,本文从分析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入手,总结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与国际上的差距,针对我国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管理体制、执法队伍建设等几个方面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修改、完善意见,以期对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作出贡献和海洋经济顺利实施尽一点绵薄之力!现实意义海洋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资源宝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通道,更是国际政治、经济、科技和军事竞争与合作的重要平台。

经过千百年的开发利用,一度蕴藏丰富的陆上资源已经渐显枯竭之势。

面向未来,人类再次将目光转向海洋。

如何开发利用潜力巨大的海洋资源,成为新世纪以来世界各国竞相探索的新课题。

近年来,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海上安全生产、海洋防灾减灾和抢险救助能力明显加强,海洋环境监察、海上联合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海洋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然而成绩背后,挑战依然不小。

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相对粗放,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亟待加强;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够合理,海洋经济综合效益亟待提高;海洋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能力不足,海洋经济核心竞争力亟待增强;涉海部门职能交叉,海洋综合管理和海陆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亟待完善。

因此面对我国海洋环境出现的种种问题,本文从法律层面加以研究希望能对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帮助!二、研究现状综述(一)美国法律体系:1.《国家环境政策法》。

早在1969年,美国就颁布了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法《国家环境政策法》,这标志着其环境政策和立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以治为主变为以防为主,从防治污染转变为保护整个生态系统,《国家环境政策法》的颁布为海洋生态安全的维护提供了基本法前提。

2.《国家环境保护策略法案》。

美国国会于1969年制定的《国家环境保护策略法案》,是环境与自然生态保护的“大宪章”,此法包括海岸与海域自然环境保护部分,是较早的与海洋生态安全保障相关的法律。

3.《海洋资源和工程发展法》。

该法确定了美国的海洋政策,要求制定协调的、全面的国家海洋规划,以确保国家的安全,促进贸易和海运的发展,恢复海洋渔业,扩大海洋及其资源的开发利用。

4.海洋生物之保护、研究及禁猎区法案(Marine Protection Research and SanctuariesAct,简称MPRSA)。

于1972年立法,于1988年以《海洋倾倒废弃物禁止法案》修订颁布。

本法的主要内容是美国环境保护局(EPA)、陆兵工兵队及海岸防卫队共同协助国家海洋渔业局(National Marine Fisheries service,简称NMFs)执行关于废弃物倾倒入海的各项法规,以此共同防止海洋污染情况的发生。

5.1972年立法的《海洋哺乳类动物保护法案》(Marine Mammal Protection Act,简称MMPA)。

1981年、1984年和1988年各修正一次,其主要内容是规定鱼类及野生动物保护局及国家海洋渔业局共同执行禁止在公海捕捉海洋哺乳动物的禁令。

6.《海岸带管理法》(Coastal Zone Management Act,简称CZMA)。

1972年10月27日,美国国会颁布了《海岸带管理法》(CZMA),这是美国第一部关于海岸带的规划和管理的联邦法律,也促使全球掀起海洋和沿海地区管理的变革。

它使海岸带综合管理(Integrated Coastal Zone Management, ICZM)作为一种正式的政府活动首先得到实施,标志着美国“海岸带管理”掀开了新的一页.7.《渔业保护和管理法》。

美国于1976年4月宣布建立200海里渔业保护区,同时制订了《渔业保护和管理法》。

该法是美国200多年历史上最重要全面的渔业法规,是美国渔业资源保护的重要法律保障,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下的海洋生态系统会保持较好的平衡和稳定,对海洋生态安全的实现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管理机构及运行机制:1.美国的海洋行政机构国家海洋大气局(NOAA)。

这是负责管理和协调国家海洋事务的专门机构。

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National Oceanic and Atmospheric Administration)主要职责是预测、监察、分析海洋环境的变幻,及时预测,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自然资源,促进经济增长,加强海洋生态安全。

2.联邦渔业管理机构。

联邦渔业管理机构通过对渔资源的保护进而促进海洋生态安全的保障。

3.海上执法机构及其权限。

按照《渔业保护和管理法》的规定,美国的海上执机构主要是海岸警卫队。

在执法过程中,渔业主管部门与海岸警卫队密切配合一般说来,海岸警卫队负责海上执法,国家海洋渔业处负责陆上执法。

海上执法机构通过对海上作业以及开发利用海洋环境和资源行为的监督检查进行海上违法活动的惩治,是海洋环境维护的直接且有力的保障手段。

4.惩罚制度对海洋环境的保护作用。

美国对渔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分为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两大类。

任何违反渔法规的规定的行为都可能被处以民事罚款,处以最高25,000美元罚款金额。

罚款的决定与罚款数额由商务部长或其授权的人员做出。

被处以民事罚款的人员不服,可在接到罚款通知书的30日内向法庭提出上诉,并同时用挂号邮件将诉书副本寄给商务部长,由法庭复审。

凡拒绝执法人员登临检查搜查,进行拒、抵制、反对、威胁的,或抗拒、干扰、阻挠对违法人员的逮捕的,即构成事犯罪。

这种犯罪一般处以5万美元以下罚款或6个月以下监禁或两者并处。

(二)加拿大法律体系:加拿大也是海洋大国,海洋资源居世界前列,是世界上最大的大陆架国家一,拥有世界是最长的海岸线。

其立法情况:加拿大早在1868年就制定颁布了第一部《渔业法》,1869年又制订了《沿海渔业保护法》,这两部法律至今仍然是加拿大渔业管理的法律基础。

1996年,加拿大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制定并通过了本国的《海洋法》,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各沿海国的权利以国内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使加拿大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具有综合性海洋管理立法的国家。

《海洋法》确定渔业部和海洋部为管理和协调全国海洋事务的牵头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海洋管理工作,并指明了加拿大未来海洋战略发展的方向。

加拿大关于海洋环境的法律保障体系呈现多层次、多门类、多形式结构。

从层次和形式来看,除宪法中有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内容外,还有议会制定的原则性和综合性法律、法令:渔业与海洋部长发布的具体性、针对性强的条例、规章;以及省级权力机关颁布的补充性地方性法规。

按其功能划分,可分为管理类、管辖权类、区域管理类和渔业经济类四个方面。

其中,属于管理类的有《渔业法》、《沿海渔业保护法》、《渔业管理规定》、《渔业检查规定》等;管辖权类的有《领海和渔区法》、《加拿大渔区法令》等;区域管理类的有《大西洋渔业管理区规定》、《太平洋渔业管理规定》、《沿海省份渔业管理规定》等;渔业经济类的有《渔业发展法》、《渔业改进贷款法》、《渔业价格支持法》等。

其他与渔业有关的法规主要有《加拿大航海法》、《加拿大水法》、《防止油类污染法》、《大陆架法》、《海洋倾废法》等。

此外,加拿大还签署了一些与渔业有关的国际公约和渔业协定,共同构成了有机联系、统一完整的加拿大海洋生态安全法律保障体系。

管理机构及运行机制:加拿大的海上执法主要由各业务部门负责,其主要执法部门有:印第安北方发展部、渔业与海洋部、交通运输部、能源和矿产资源部。

执法队伍除海军外,还有海岸警备队和渔政管理队伍,还有一个海上搜救协助中心—海上搜救指挥中心。

各部门的海上执法活动是海洋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的重要手段。

1.海岸警备队加拿大海岸警备队是海洋安全监督机构。

海岸警备队主要负责加拿大全部水域的固有航道维护及航道的破冰支援,进行航道测量、环境调查、监督冰山和海上污染等事项。

2.渔政执法队伍加拿大渔政执法队伍隶属于渔业与海洋部政策规划局,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加拿大渔业法案和200里专属渔区管理法案。

主要任务是管理海上渔业资源,发放捕捞许可证。

3.海上搜救指挥中心该中心是由海岸警备队、渔业与海洋部、皇家骑警队、印第安北方发展部、能源矿产资源部和国防部共同参加的协调机构。

海洋环境问题出现的原因之一是油船泄露或沉没导致的大规模海洋环境污染,对海难船舶的紧急救助与打捞有助于将油船泄露导致的污染程度降到最低,对海洋生态安全的保障是必不可少的。

(三)英国关于海洋环境保障的立法及执法情况法律体系:作为普通法系的发源地,英国的主要法律渊源是判例法,因此英国没有综合性的关于海洋环境的保障方案的基本法和政策,但也不乏单行的成文法。

英国于上世纪70年代起,就制定了一些防止海洋污染的成文法,1974年的《污染控制法》是有关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综合性法典,其他一些有关领域的专门法律有:1971年《油污染防治法》;1971年的《商船油污防治法》;1971年制定、1972年修订的《公共一般法和措施》第3篇第59章;1964年的《大陆架法》;1974年的《海洋倾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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