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规范下,现有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还符合规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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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新标准下水质净化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系统的质量控制与保证措施

环保新标准下水质净化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系统的质量控制与保证措施

环保新标准下水质净化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系统的质量控制与保证措施摘要:生态环境部颁发的2019版《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等十一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已于 2020年3 月 24 日开始实施,2020年之前新建的水质净化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系统已不满足新标准的要求,因此需要对原系统进行更新改造,改造完成后,运维单位需按照新标准进行运营维护。

关键词:水质在线监测;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前言水质净化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系统是实时监控污水厂进、出水水质,对保证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和指导工艺运行至关重要,也是上级环保水务管理部门监管污水厂的运行情况的重要手段。

2019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等十一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于2020年3月开始实施,在此之前建设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已不满足环保新标准的相关要求。

鉴于此,深圳市从2021年开始陆续开展了市政水质净化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系统更新改造工作,本文从更新改造实施及后续运营维护服务分析探讨环保新规下水质净化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系统的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

1水质净化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系统组成水质净化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系统由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主要由四部分组成:流量监测单元、水质自动采样单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含pH、SS、CODcr、氨氮、总磷、总氮等在线监测仪)、数据控制单元以及相应的建筑设施等[1]。

2水质净化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系统质量保证的重要性质量控制是为环境监测工作质量提供技术保证,包括所采取的操作技术和活动,目的是为监测数据质量提供足够技术保证,如误差、准确度、精密度等[2];质量保证是为做好环境监测工作而开展的贯穿于整个监测活动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包括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的所有活动及措施,目的是为监测数据提供足够的信任,满足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要求。

水质净化厂在线监测数据作为上级管理部门对污水处理企业是否达标排放、总量减排、费用拨付等主要的考核方式和依据之一,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是否得到保障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监测数据真实性无法得到保障,那么在线监测就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质量保证工作的专业性至关重要。

中国水环境监测行业监管体制、应用场景及未来发展空间分析

中国水环境监测行业监管体制、应用场景及未来发展空间分析

中国水环境监测行业监管体制、应用场景及未来发展空间分析一、行业监管体制纵观我国的环境水质在线监测体系建设,经过多年发展,已初步建成具有我国特色的环境连续自动监测管理和技术体系,并已逐渐形成网络。

1、《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颁布实施)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设置入河排污口,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对其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2、《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第十条明确规定:排污者使用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的,其监测数据作为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依据。

排污者安装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应当依法定期进行校验。

3、《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控制的排放污染物单位应安装自动连续监测设备,所安装的监测设备必须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质量检测机构的考核认可。

4、“关于加强自动环境监测仪器管理及认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为了确保环境管理工作科学公正,有效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度和可靠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加强对环境监测仪器的管理。

为环境执法管理服务和向社会提供环境监测数据的自动环境监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监测规范和环境监测仪器技术要求,经检测合格、通过认定并列入合格产品准入名录后,方可使用。

5、《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排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规范的排污口,按照下列规定安装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定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仪器,并使其按规范要求正常运转。

广东省污染源排放废水在线监测技术规范

广东省污染源排放废水在线监测技术规范

1.2 其它项目可参照本技术规范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技术规定中引用成为本规定的条文:
HJ/T 15-1996 HBC6-2001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化学需氧量( COD )在线监测仪器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
GB/T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HJ/T 96-20பைடு நூலகம்3
GB/T16488-1996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GB 6587.1 ~ 8-86
电子测量仪器环境试验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HJ/T 12-1996 HJ/T 92-2002
环境保护仪器分类与命名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3 固定污染源废水连续排放监测系统的组成和描述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98-2003 HJ/T 104-2003
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总有机碳( 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GB/T 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示仪器故障 ,, ) ,当仪器运行不正常时发出告警信息。当
1h 检测数据滑动平均值(每 15min 滑
动一次)超过排放标准时,仪器发出超标告警信息。
4.1.6.2 接口 该接口应具有扩展功能、模块化结构设计,可根据使用要求实行单路、双路和多路配置。
4.1.6.3 安全管理 仪器具备安全管理功能,操作人员需登录工号和密码后,才能进入控制界面,系统对所有的 控制操作均自动记录并入库保存。系统至少具有二级操作管理权限:

污染源在线监测规范

污染源在线监测规范

污染源在线监测规范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和环境问题的凸显,污染源在线监测成为了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需要制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的规范。

本文将就污染源在线监测的规范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监测设备与设施的要求(1)监测设备的选用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选择是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性的关键。

必须依据国家环境保护监测设备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选用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

(2)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应遵循生产企业提供的操作指南和标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监测准确性。

(3)监测点的布置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国家环境监测规范的要求,并考虑到污染源的类型、数量、布局以及周边环境等因素,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二、监测数据的采集与传输(1)数据采集监测数据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并确保仪器设备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监测数据应包括源排口的气体、液体和固体排放浓度、流量、温度、湿度等相关参数。

(2)数据传输监测数据的传输方式应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可靠的数据传输技术,确保数据的实时性和完整性。

数据传输应采用加密传输方式,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三、数据处理与分析(1)数据存储监测数据应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保存在统一的数据中心。

数据存储应分为原始数据和处理后的数据,保证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可信度。

(2)数据处理与分析对监测数据进行处理与分析时,应采用专业的数据处理软件,并参照国际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以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数据报告与发布(1)监测数据报告监测数据报告应准确、真实地反映监测结果,以端正态度、科学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

报告应包括监测数据的原始记录、处理过程和数据分析结果等内容。

(2)监测数据发布监测数据的发布应遵循相关政策法规,并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

发布的数据应包括数据来源、采集时间、监测单位和监测结果等信息。

结语污染源在线监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形势下污染源监测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新形势下污染源监测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新形势下污染源监测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摘要】本文针对新形势下污染源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主要问题包括监测技术不够先进、监测设备不足、监测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有待提升以及缺乏统一标准等。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引进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更新、加大监测数据处理和分析力度、建立统一的监测标准和规范等对策建议。

文章强调了提升污染源监测工作水平的重要性,希望通过对策建议的实施,能够提高监测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有效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关键词】污染源监测工作、新形势、问题、对策、先进技术、监测设备、数据处理、统一标准、人才培养、技术更新、监测标准、规范、提升水平1. 引言1.1 背景介绍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污染源监测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只有通过科学、全面、准确地监测污染源的排放情况,才能有效地加强环境监管,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众健康。

在新形势下,污染源监测工作面临诸多问题。

监测技术的滞后、监测设备的不足、监测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的欠缺,以及缺乏统一的监测标准和规范,都严重制约了污染源监测工作的进行与提升。

2. 正文2.1 新形势下污染源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监测技术不够先进。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监测技术也在不断更新换代,但是在一些地方监测技术还停留在较为落后的阶段,导致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有所欠缺。

监测设备不足。

监测设备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监测结果的真实性,但是在一些地方监测设备的数量不足或者设备质量不达标,导致监测工作无法做到全面覆盖和精准监测。

监测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有待提升。

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是保证监测工作有效的关键环节,但是一些地方在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方面存在着技术和能力不足的问题,影响了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监测工作缺乏统一标准。

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对于监测工作的标准和规范存在差异,导致监测工作的结果无法进行有效对比和综合分析,影响了污染源监测工作的整体效果。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以及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配置要求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以及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配置要求

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配置内容及技术要求一、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以下子系统1、进、水口的COD在线监测系统各一套;2、进、水口的氨氮在线监测系统各一套;(根据当地环保局要求可选);3、进、水口明渠超声波流量计子系统各一套。

4、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各一套;5、进、出水口监测设备用不间断供电(UPS)各一台;6、进、出水口仪表间安装1.5P空调各一台;(用户自备)7、进、出水口仪表间各一间;(土建)8、进、出水口巴歇尔槽制作各一项;(土建)9、配套管线材料二套。

二、符合相关规范及标准GB11914-89 《水质化学需氧量测定重铬酸盐法》HJ/T 15-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377-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 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212 《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ZBY120-83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三、采用设备技术要求及技术参数1、仪器类型:⑴进、出水口COD监测子系统要求采用重铬酸钾消解法,即重铬酸钾、硫酸银、浓硫酸等在消解池中消解氧化水中的有机物和还原性物质,比色法测定剩余的氧化剂,计算出COD值,在满足该方法基础上采用了能克服传统工艺的种种弊端的先进工艺和技术。

⑵进、出水口流量监测要求可直接安装在室外明渠测量流量,采用超声波回波测距原理,并方便用户和环保主管部门的核对检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五、监测报告
5、时间要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结果应以电话、传真、监测快报等形式立即上 报,跟踪监测结果以监测简报形式在监测次日报送,事故处理完毕后, 应出具应急监测报告。
6、报送范围: 按当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故)应急预案要求进行报送。一般突发 环境事件监测报告上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任务下达单位; 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除上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任务下 达单位外,还应报上一级环境监测部门。
一、布点与采样
5、现场采样记录 现场采样记录必须如实记录并在现场完成,至少包括8个信息:
(1)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污染事故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2)现场示意图,如有必要对采样断面(点)及周围情况进行现场录像和拍照,特别注明
采样断面(点)所在位置的标志性特征物如建筑物、桥梁等名称。 (3)监测实施方案,包括监测项目(如可能)、采样断面(点位)、监测频次、采样时间
监测类型 江河 湖库
地下水 大气 土壤
控制 断面
·
消减 断面
特殊 断面
特殊断面
饮用水取水口、农 灌区取水
出水口、饮用水取 水口
饮用水取水处
居民区、人群活动 区
作物样品
布点方法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布点
按水流方向在一定间隔的扇形 或圆形布点
根据水的流想采用网格法或辐 射法布点
下风向按一定间隔的扇形或圆 形布点
注意: 实验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参照相应的 技术规范执行。
五、监测报告
1、基本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报告以及时、快速报送为原则。 2、报告形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监测快报、简报等形式。另外, 对未通过计量认证 /实验室认可的监测项目,可按当地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或任务下达单位的要求进行报送。

水污染在线监测系统HJ 359-2019规定,有效数据

水污染在线监测系统HJ 359-2019规定,有效数据

水污染在线监测系统HJ 359-2019规定,有效数据十一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2019年12月25日印发,自2020年3月24日起实施。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 356-2019);《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377-2019);《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019);《六价铬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09-2019);《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5-2019);《水质苯系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HJ 1067-2019);《土壤粒度的测定吸液管法和比重计法》(HJ 1068-2019)2020年3月27日起施行——山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17日批准,9月27日发布,自2020年3月27日起施行。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2002中Ⅲ类水域、GB 3097—1997中二类海域的,执行一级标准。

规模大于50 m3/d(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2002中Ⅳ类、Ⅴ类水域和其他未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水域、沟渠、自然湿地,以及GB 3097—1997中三、四类海域的,执行一级标准。

规模小于50 m3/d(不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2002中Ⅳ类、Ⅴ类水域和其他未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水域、沟渠、自然湿地,以及GB 3097—1997中三、四类海域的,执行二级标准。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管理汇总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管理汇总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管理汇总水质在线自动监测是指通过分布在水体中的传感器、仪器和自动化设备,实时监测和测量水体中的各种化学、物理指标数据,并将数据传输到监测中心进行分析和处理。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管理是指对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运维,以保证系统能够稳定、准确地运行。

1.设备维护和保养:定期对水质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检查、清洁和校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测量。

2.数据传输和存储:建立可靠的数据传输网络和数据库,保证监测数据能够及时、安全地传输到监测中心,并进行长期存储。

3.技术支持和培训:建立专业的技术支持团队,为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解决设备故障和操作问题。

4.数据分析和报告:根据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及时生成监测报告,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数据和报告。

5.故障预警和维修:建立故障预警系统,监测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发出警报,根据情况进行维修和更换设备。

6.质量管理:建立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管理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标准操作规程、质量控制标准和内部审核等,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法律法规遵守:严格遵守相关的水质监测法律法规,包括数据报告和信息发布的要求,保证监测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管理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实现对水质的实时监测和预警,提高对水环境质量的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水污染。

通过合理的管理和运维,可以提高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的稳定性和准确性,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同时,合理分析和利用监测数据,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水质问题,对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管理需要建立多学科的合作与协调机制,涉及水资源、环境工程、信息技术等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他们的水质在线自动监测操作和维护水平。

此外,还需要加强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管理方法和技术的研究与创新,不断推动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管理工作的发展和应用。

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解决方案

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解决方案

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解决方案:XXX在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中应用广泛,本文章中只是介绍了其中一个案例,为了更方便软件在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行业中的使用,力控提供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的行业版,针对这一行业的特点,下面列出该行业版中所支持的测控设备的厂家列表:1、广州市怡文科技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3、山东省青岛金仕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山东省青岛竞业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5、德国WTW公司6、厦门隆力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7、青岛崂山电子仪器总厂8、北京蓝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9、北京蓬甲科技发展公司10、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科学研究所11、欧美大地仪器设备中国有限公司12、意大利哈纳仪器中国总代理13、北京哈纳科仪科技有限公司14、厦门艾士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15、江苏电分析仪器16、日丰柴田科学器械工业株式会社北京事务所17、赛普环保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天津)18、北京北美仪器公司19、北京北分麦哈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20、香港昌信科学仪器公司上海维修站21、日本岛津制作所22、北京华厦科创仪器技术公司23、北京金信诚有限责任公司24、吉林市北光分析仪器厂25、吉林市北方电光应用技术研究所26、中西公司(北京)27、北京普莱而得机电技术有限公司28、吉林市科技开发实业公司29、吉林省长春吉大小天鹅仪器有限公司30、河北先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1、青岛崂山电子仪器总厂有限公司32、北京圣地万隆测控技术有限公司33、广东省佛山分析仪器厂34、北京普析通用仪器有限公司35、英国KANE中国公司北京承天科技公司36、北京德隆博宇科贸有限公司37、河北先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8、浙江省杭州恒达工业自动化研究所39、佛山分析仪器厂40、上海宏伟环保设备仪表厂41、天津市河东区环保局42、天津市华津环保技术发展公司43、山东省青岛竞业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44、大连中环仪器仪表有限公司45、太原中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46、江苏电分析仪器厂47、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48、中国环保监测总站河北省承德市华通环保仪器厂49、美国帕金尔默公司宏超高科北京分公司50、欧陆科仪(远东)51、承德华通环保仪器厂52、烟台海阳国环测控仪器有限公司53、江苏环发环保科技推广中心54、广东省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55、山东省恒大环保股份有限公司56、山东省恒大环保57、北京北美仪器公司58、宏超高科北京分公司下面以XX市环保局环境在线监测系统为例,详细说明力控软件在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的应用。

汇总十个环保工作中常见问题及官方回复

汇总十个环保工作中常见问题及官方回复

汇总十个常见环保问题及官方的答复一、关于RTO是否执行3%基准氧问题的回复2019-12-05为响应国家环保减排号召,在造粒复合车间增设了挤出废气收集治理装置。

处理工艺为RTO(蓄热氧化),根据RTO安全设计规范,VOCs进气浓度需控制在爆炸下限25%。

所以需要对高浓度废气进行稀释,导致进口氧浓度和出口氧浓度都很高。

如果按照《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3%基准氧进行折算,出口浓度的折算倍数非常高,约20倍,无法实现达标排放。

我们认为3%的基准氧要求在RTO这种工艺不适用,请问是否可以依据《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10.3.3条款,RTO设备出口按照实测浓度进行达标判定。

回复:对有机废气进行燃烧(焚烧、氧化)处理,排放浓度是否进行基准含氧量折算,需区分情况进行判断。

为保证燃烧充分需补充空气(氧气)的,应以实测浓度折算为基准含氧量3%的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按此作为达标判定依据;若废气含氧量可满足自身燃烧、氧化反应需要,不需额外补充空气(氧气),且装置出口烟气含氧量不高于进口废气含氧量,则以实测质量浓度作为达标判定依据。

特此函复。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关于事故应急池咨询的回复对于非化工类一般工贸企业,但又使用到化学品在环境应急预案评审的时候,各省专家对事故应急池是否必须具备意见差别很大,有的专家认为必须有事故应急池,有的专家却认为不需要,甚至有的环保局也认为必须有事故应急池,而我们国家关于一般工贸企业是否需要事故应急池也没有明确规定。

请问是否可以给个具体的指导文件?回复:“非化工类但又使用化学品的一般工贸企业应急池建设”一事。

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在应急状态下应当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九条明确,企业事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获取最多的有效数据和信息.二、保持公正、公平、公开的态度和坚持科学的原则,提供优质、热情、高效的服务.三、热情、礼貌地应对咨询和提问,并耐心、细致地作出答复,当场不能作出答复的,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便于之后解答.四、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图表等与污水处理单位有关的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五、佩戴相应的有效证件,依法监测.并做好衣冠整齐,仪容整洁.六、坚持实事求是、秉公执法,绝不允许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思想和言行.七、在线监测子站房内配备各种必要的安全设施通风、恒温、恒湿、消防等设施,并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以使用.八、各种仪器、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的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九、操作和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使用状况和操作记录.十、使用易燃易爆、腐蚀、有毒试剂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程进行操作.不得在现场留存大量易燃易爆、腐蚀、有毒试剂.不得在子站房内吸烟、喧哗、饮食等.十一、配置试剂或清洗器皿的废液,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排放的废液,必要时要先经过适当的转化等处理后,再行排放.十二、使用点、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安全.十三、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事故种类,必要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十四、妥善保管好消防器材及其他安全防范、处理、急救用品,不得随意挪用.掌握相关安全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技术,防范于未然.十五、下班或离开监测站房时,应检查门、窗、水、电、气的开关情况,取保安全,不得大意.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一、监测站点的各组成部分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定期更换易损易耗件.二、每周巡视监测站点1次,做好各种现场记录.三、通过专用维护软件每天查看各监测站点的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四、定期更换监测站点所需各种试剂,所需仪器使用的蒸馏水、试剂、标准溶液等.五、认真填写各项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六、定期上报各监测站点的数据、图表、统计等.七、定期对信息管理中心和整体通讯进行测试和调试,并做好记录.八、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标样校准和实际水样对比校准,并做好记录.九、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备品备件的登记和使用管理等工作.十、发现故障应及时解决,超过24小时不能及时解决的向公司本部和业主方报告,同时做好手工留样,进行实验室分析等应急补救措施.十一、做好监测站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好防盗、防火措施,防止其他人或自然事故的发生.十二、服务人员原则上是要在技术服务承诺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在12个小时内解决问题.十三、服务人员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服务地点,应及时跟客户联系、说明原因,并将具体情况向上级领导进行说明.十四、服务人员在现场遇到问题,未能当场解决或本人无法解决时,必须及时与公司联系,共同分析其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然后安排下一步工作.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计算机管理制度一、负责通过维护端对数据信息等进行维护和管理.二、计算机必须在干净、干燥和无干扰的环境中运行,防止颗粒、灰尘、各种液体进入,并保持相应的环境温度.三、进行网络安全防范,防止网络安全攻击.当外来攻击发生,具有相应的检测,发现和处理外来攻击的能力.四、定期检查通讯线路、物理设备、运行环境的安全,负责保证系统整体通讯正常,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五、必须对操作使用和维护在线监测系统的用户进行权限分配,以保证操作和维护系统的安全性、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六、只允许操作和运行在线监测的控制、管理和系统维护软件,不得通过在线监测网络来搜寻互联网上的其他内容.七、由制定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严禁非专业或非相关技术人员操作和使用.八、未经批准同意,严禁私自对外提供任何信息资料.九、未经同意,禁止外单位、外部门人员操作和使用专用电脑.十、禁止对外借用软件、机器等设备.十一、未经同意不得向专用计算机下载文件、拷入软件或文档,软盘、可移动硬盘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十二、做好计算机设备软、硬件维修,系统维护、清除病毒,使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十三、对负责在线监测系统的操作、维护、数据信息查询和处理等的人员,上岗前要进行相应的网络技术和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承担本工作.日常巡检制度一、巡查前必须调阅所需站点的运行数据和日志信息,准备好各种试剂和材料.二、检查监测站点供电系统、接地线路和通讯线路是否正常.三、检查监测站点采水系统、配水系统,各种控制设备部件运行是否正常.四、根据系统要求对系统流路、预处理装置、取样装置等进行清洗和维护.五、根据仪器维护手册的要求和维护工作周期安排表对仪器进行日常的维护工作.六、仔细观察每台仪器的运行状态及每台仪器的部件运转情况、试剂的消耗情况,做到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运行的稳定与正常.七、根据维护工作周期安排表对仪器进行试剂更换、标样校正和实际水样对比校正等工作.八、认真查看各分析仪器及设备的状态和数据信息,判断运行是否正常.九、认真做好站点的日常巡查工作记录,特殊情况下应加强巡视监测子站的频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妥善解决.十、发现故障时应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技术服务中心主任汇报,同时应做好手工采样、实验室分析的应急补救措施.十一、在经常出现强风暴雨的地区,应检查避雷设施是否正常,监测站房是否有积水漏雨的现象.化学器皿、试剂使用管理制度一、各基站负责人应保管好化学试剂,分类存放、定期检查使用和保管状况,定期提出补充计划,保证配置合理、有序.二、易燃易爆试剂应放在通风阴凉处,且不得在站房内大量积存.保存在子站房内的少量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控制,加强管理.三、如有剧毒试剂,设专人保管外,还需加锁存放,经批准方可使用.使用时至少共同称量,并记录用量.四、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应分类存放,并做到每种化学试剂用一种器皿,避免混用.五、稀释浓酸、碱等试剂时,应按规定的要求操作和储存.使用有机溶剂和挥发性强的试剂操作时,应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六、按实际消耗需要配制在线分析试液,并在保质期内使用,以节省成本,保证监测分析质量.对需要购进的进口分析试液,要做好计划,并按规定储存保管和使用.七、对配制好的试剂溶液、标准溶液,要按规定粘贴瓶签,按规定标示溶液名称、浓度类型、浓度值、介质、配制日期、配制温度、保质期或核校周期、配制人等.八、定期检查保管储存的试剂、试液,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过期变质等的试剂、试液按规定进行处理.九、出现化学试剂、试液中毒、灼伤等事故,应立即按相应的方法进行处理.严重时送医院救治,同时报告上级领导.运营报告和报表制度运营中心对监测站运行情况执行报告制度,监测报告分为数据型和文字型两种;数据型报告是指根据监测原始数据编制的各种报表、软盘等;文字型报告是指依据各种监测数据及综合计算结果进行文字表述为主的报告.包括:在完成对仪器性能考核工作的一周内写出情况报告.对水质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对仪器故障的发生及排除实行一事一报.对日常运行情况逐项记录,一月一报.1、原始记录要求认真填写日常巡检记录、故障处理记录、设备更换记录、仪器校正和校准记录、年度检修记录、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远程调阅记录.2、月报制度月统计报表:对当月远程调阅记录、日常巡检记录、维修记录、配件更换记录等进行整理,对当月数据、维护、维修记录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报告.每个月的5日前提交上月的月报,交部门备份,并抄送业主方.月工作计划:每月28日前制定下月的工作计划,内容包括人员安排、日常巡检时间安排、试剂配置和更换、耗件耗材更换、资金组织和材料购置等3、年报制度对年度的维护记录、维修记录、配件更换记录等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报告,对年度整体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对下年的工作提出建议,提交下年度整体的工作安排.交部门备份,并抄送业主方.水质在线监测运行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水质在线监测运行突发事件指两类事件:一类是指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发生的事件,如:火灾、水灾、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类;另一类是指被监测水体发生重大污染事件.两类事件均具有不可预知性,因此,针对此类事件,特制定本办法.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处理1.1当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切断电源、请求援助等,尽量减少损失并及时记录.同时,应时刻保持与公司运营中心和业主方的联系,及时汇报事件的发展情况,以便采取处理措施.1.2事件发生后必须提交事件过程报告,与业主方共同协商事件的处理方式和措施.1.3对整个事件进行全程记录.1.4所有记录、报告等资料必须存档保存.2突发重大污染事件的处理2.1当自动监测系统监测到被监测水体出现重大超标,可能引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应自得到监测结果起两小时内对监测结果进行判定人工取样手工分析、仪器紧急监测,当判定结果属实时,立即通知业主方、运营中心及环境保护部门等,并对通知进行记录.2.2加快自动监测频次,随时关注事件的进展情况2.3根据相关方业主方、运营中心及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现场监测的实际水样.2.4自动监测与人工分析24小时连续同时进行,同时为保证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对水存留标记,以备补查.2.5每天出具24小时自动在线监测和人工分析结果报告,送交各相关方包括业主方、运营中心及环境保护部门.2.6当突发事件过去之后,根据事件的发生过程情况和持续时间,对事件进行分析,提交事件的分析报告.2.7对事件发生过程的所有记录、分析报告等进行汇总备案保存.3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3.1及时原则——必须在第一时间确认事件的真实性,并随时进行事件的通报.3.2真实原则——必须反映真实的客观情况,不允许对事件进行夸大或缩小.3.3准备原则——必须在日常运行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减少事件发生时的忙乱和出错.运营执行办法一、根据水质监测运营维护要求,编制并执行每周一次的周期维护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派出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项目的巡视维护工作,确保系统设备稳定运行.二、每天安排专人在上班时间通过安装在运营维护中心内的水质在线管理平台维护端接受各监测站的运行情况信息,要求每天早晚各调一次数据和日志,当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进行记录并报告维护人员.三、按照在线监测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监测仪器校准计划,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仪器校准测试,必要时增加仪器校准测试次数;当校准测试误差较大时,必须对检测仪器进行重新标定.四、按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仪器检测用分析试剂,所用分析试剂等级要求与期限符合规范标准,定期对运行试剂进行采购与补充.按要求定期进行试剂添加、易损件更换,并进行记录.五、当出现仪器或监测站其他部分异常时,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仔细观察异常情况,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做好异常情况处理记录.六、每月对运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在下月5日前提交业主方.七、当监测仪器或其它部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测试时,为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在维修的同时取得当时水样带回公司进行手工分析,并将结果纪录.八、按照编制的停机检修计划,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监测站进行停机检修,停机检修计划应当得到业主方的签字批准.停机检修时做好停机检修记录.九、当出现突发事件时,按照附录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十、按照业主方的要求每年对各站的托管运营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包括业主方要求的各个方面内容.在业主方要求时提供运营维护的各方面原始纪录.。

污染源自动监测运行与管理问题及对策

污染源自动监测运行与管理问题及对策

污染源自动监测运行与管理问题及对策摘要:介绍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运行与管理现状,提出污染源自动监测运行管理中存在的运营管理水平低、监测数据质量差以及数据有效性审核问题并进行了分析。

以污染源自动监测运运行管理角度从制度、技术、政策三个方面提出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污染源;自动监测;运行与管理1引言我国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建设已有近二十多年,污染源自动监测在我国生态环境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15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2021年3月开始实施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明确规定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2021年10月《关于做好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明确安装和使用自动监测设备的要求,强化以自动监控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管。

自动监控系统对于环境管理的重要性得到前所未有的体现。

然而,目前污染源自动监测的运行与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现状,制约了污染源自动监测发挥应有的作用[1,2]。

2自动监测运行与管理现状分析2.1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监管制度设计目前我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制度体系方面由政府统一招标购买服务的形式变为了由排污单位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

但由于绝大部分排污单位不具备开展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的能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多由市场化的第三方运营单位与排污企业签订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服务合同,由排污企业委托第三方运营单位开展自动监控系统运营。

从由政府统一招标购买服务改为排污单位自行负责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后,第三方运营单位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地级市辖区内原由政府统一招标购买服务时,一般只有一到两家运营单位负责该地市所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营服务,专业化程度较高。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管理制度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管理制度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管理制度1.1目的及依据为进一步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充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效能,确保在线监测设施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管理。

1.3定义(术语)1.3.1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仪、流量(速)计、水质自动采样器、视频监控、工况运行、用电(用能)监控设备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1.3.2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颗粒物和(或)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所需要的全部设备,简称CEMS。

1.3.3非甲烷总烃连续检测系统(NMHC-CEMS)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所需的全部设备,简称NMHC-CEMS。

1.3.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实现水污染源流量监测、水污染源水样采集、分析及分析数据统计与上传等功能的软硬件设施组成的系统。

1.4参考文件《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验收技术规范》(HJ 35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3管理要求3.1建设要求3.1.1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应安装自动监测设施:(1)排放废水、废气污染物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2)排污许可证中要求自动监测的;(3)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意见中要求应实施自动监测的;(4)政府文件要求实施自动监测的。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正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7月7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第十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二00五年九月十九日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污染源监管,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预防污染事故,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

重点污染源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系统,由自动监控设备和监控中心组成。

自动监控设备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

监控中心是指环境保护部门通过通信传输线路与自动监控设备连接用于对重点污染源实施自动监控的计算机软件和设备等。

第四条自动监控系统经环境保护部门检查合格并正常运行的,其数据作为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指导全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

水质在线分析室规章制度

水质在线分析室规章制度

水质在线分析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质在线分析室的管理,提高水质监测的准确性和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水质在线分析室是监测水质的重要基地,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所有水质在线分析室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水质在线分析室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水质在线分析室的工作原则是安全第一,科学管理,精细操作,规范操作。

第五条水质在线分析室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水质在线分析室设有主管领导、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各级职责明确。

第七条每位工作人员都应熟悉水质在线分析室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主管领导负责水质在线分析室的整体管理,对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第九条技术人员负责水质在线监测仪器的日常操作和维护,确保准确监测水质指标。

第十条管理人员负责人员考勤、文件管理、资料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水质在线分析室设立安全员,对水质在线分析室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每天开机前,必须进行自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每月进行一次校准,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每位技术人员工作前都必须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工作状态良好。

第十五条技术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监测项目和时间进行监测工作,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每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后,必须填写监测记录,并及时归档。

第十七条主管领导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本周工作进行总结和下周工作进行安排。

第十八条水质在线分析室每月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水质在线分析室的安全员负责水质在线分析室的安全工作,制定相应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水质在线分析室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十一条每位工作人员必须配备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确保工作安全。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质量控制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质量控制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质量控制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作为新的监控污染源的方式,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却不是那么顺畅,要想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发挥它最大的优点,就得保障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质量,安装应该按照统一标准,管理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标签:污染源在线监控质量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主要是监测污染物的源头,为污染物提供数据指标,检测污染的总量、达标减排、排污收费和环境统计等信息,并且具有较强的可靠性、代表性、可比性和紧密性等,所以这就要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质量要有保障。

随着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发展和完善,它的要求已经不仅仅是监测数据那么简单了,现如今要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能提供事件填报、数据审核等功能,还要能自动审核和提供信息报警,给管理层提供更多的评估信息。

1就目前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1)很过企业和个人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认知不足,不知道其重要性,导致很多在线监控系统的后期运行缺乏保障,从而影响了在线监控系统的质量。

国家通过立法要求企业安装和使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并以法律文件的形式告知企业,但是很多的企业并非自愿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在建设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主要是因为建设和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要花费企业的资金,增加了管理成本,减少了企业的收益。

在诸多因素的作用下,就使得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不能全面运行或是不能发挥其最大作用,监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也值得质疑。

(2)安装设备的性能和技术手段参差不齐,没有得到统一规范和系统管理。

产生这种后果的原因是因为目前国内生产在线监控系统设备的厂家较多,各种规范也很多,就使得仪器的准确性不能统一规范,难以校准仪器。

再者,有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的规范化很低,导致很多监测系统不符合标准,从而使得相关环保部门难以对企业的在线监控系统进行有效的监管。

(3)系统运行和考核的技术水平落后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随着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发展,我国的环境监测能力也相对加强,各项技术指标也都得到了相应的提高和完善,目前国内已经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监管体系,但是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和考核却相对地不是很成熟,正处于起步阶段,所以配套的技术指标也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很多监测结果需要更科学的手段完善。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分析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分析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2007) 1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JB/T 9248 电磁流量计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HJ589-202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589-202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启动及工作原则、污染态势初步判别、应急监测方案、跟踪监测、应急监测报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应急监测终止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因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包括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等的应急监测。

注:本标准不适用于辐射事故、海洋污染事件、涉及军事设施污染事件、生物及微生物污染事件、重污染天气等应对工作的应急监测,相关应急监测工作可参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物品运输以及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和处置设施或活动等原因引发的辐射事故的应急监测执行HJ 1155相关要求。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应急监测包括污染态势初步判别和跟踪监测两个阶段。

应急监测终止后进行的后续监测不适用本标准,可参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HJ/T 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9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493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630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1155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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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规范下,现有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还符合规范
吗?
生态环境部在2019年12月24日批准并发布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19)于2020年3月24日生效。

废除《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 / T 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一种由软件和硬件设施组成的水污染源监测系统,可实现水污染源水流量监测,水样收集,分析,统计分析和上传等功能。

一般来说,它是流量计,自动水质采样器,自动水质分析仪和数据采集仪器。

分析数据统计功能尚未指定相关的器件设施。

自动水质分析仪和数据采集仪具有一些数据分析和统计功能,但还不能完全令人完全满意。

水质自动采样单元:
1.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具有收集即时水样和混合水样,混合并临时存储水样,自
动冲洗和清空混合桶,保存样品的功能;大多数采样器没有自动清洗功能,否则自动冲洗功能可能会受到供水和排水因素的限制而无法正常使用。

同时,自动冲洗功能的操作或设置可能会导致水样的错误稀释。

关键是如何确保冲洗操作的过程能够得到检查。

2.水质自动采样单元的管材应使用高质量的聚氯乙烯(PVC),三丙烯聚丙烯
(PPR)和其他不影响分析结果的硬管。

在实际的现场安装中,很多情况下采样水泵和管道用软管连接,并且软管很长,为干扰采样留下了隐患。

水质自动采样装置的管道应设置为明管,并标有水流方向。

大多数采样管道使用明管。

在某些情况下,有些情况下未对敞开的管道进行隔热和伴热,或者在伴热线中存在盲点。

清澈的水流的状况。

应将水采样装置设置为随着水面的波动而上下移动。

排放明渠中的大多数污染源相对较小,排放期间液位较低。

如果使用蠕动泵进行采样,则可以添加浮球以提取水。

该设备随水移动,使用潜水泵或自吸泵很难实现此功能。

建议: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19)将于3月24日实施。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单位和验收人员应充分学习并了解新的标准。

污水处理单位和第三方运维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应比较当前使用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配置和性能,是否符合新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升级或改造。

相关管理部门应在新旧标准融合过程中制定管理过渡机制,不仅要避免大规模更换水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和浪费资源,而且还要确保旧设备可以满足监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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