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__档案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总则
为了加强司法局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
1. 司法局及所属单位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
技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2. 司法局及所属单位与其他单位、个人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
三、档案管理职责
1. 司法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局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2. 司法局各科室、单位及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
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管理范围,及时收集各类档案,确保档案
的完整性。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等要求,对收集到的档
案进行整理。
3. 档案鉴定: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
范围。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
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确保档案库房安全,落实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措施。
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查阅规定,为局内外用户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六、档案信息化管理
1. 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
化管理。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七、档案安全与保密
1. 档案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与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不泄露。
2. 档案管理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档案安全管理,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八、档案培训与考核
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考核制度,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司法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司法局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