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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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4.09
•【字号】定政办发〔2024〕21号
•【施行日期】2024.04.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
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定政办发〔2024〕21号
安定区人民政府,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定西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
定西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要求,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国有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结合相关规划和土地储备计划,参考上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于我市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按照规划引领、科学配置、集约利用与土地要素保障的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全市土地供应,全力稳投资、保增长,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做好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
二、编制原则
1.节约集约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合理预测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数量,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机制,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2.供需平衡原则。
坚持供给引导,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紧盯重点支持领域,优先保障重点产业消费基础设施、国家鼓励产业,重点保障重大项目及各类优势产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用地需求,控制一般产业项目用地规模,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3.有保有压原则。
严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控制划拨用地范围,经营性用地实行公开招拍挂方式出让,确保土地供应方式合法、供应程序规范。
三、计划指标
2024年度市本级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076.01公顷(16140.12亩)。
计划供应土地总量较上一年减少251.61公顷(3774.16亩)。
(一)商服用地。
计划供应商服用地58.96公顷(884.37亩),占供应总量的5.48%。
其中,新城区0.18公顷(2.70亩),安定区58.78公顷(881.70亩),主要是商务金融用地。
(二)工矿用地。
计划供应工矿用地98.35公顷(1475.22亩),占供应总量的9.14%。
其中,新城区1.54公顷(23.10亩),安定区76.81公顷(1152.12亩),定西高新区20.00公顷(300.00亩),主要是工业用地。
(三)仓储用地。
计划供应仓储用地36.67公顷(550.08亩),占供应总量的3.41%。
全部在安定区,主要是物流仓储用地。
(四)居住用地。
根据市本级房地产市场现状,压减居住用地供应计划,计划供应居住用地34.44公顷(516.60亩),占供应总量的3.20%。
其中,新城区
0.14公顷(2.16亩),安定区34.30公顷(514.44亩),全部为城镇住宅用地。
(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计划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4.80公顷(1422.04亩),占供应总量的8.81%。
其中,新城区17.87公顷(268.05亩),安定区68.93公顷(1033.99亩),定西高新区8.00公顷(120.00亩),主要是教育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
(六)公用设施用地。
计划供应公用设施用地32.15公顷(482.18亩),占供应总量的2.99%。
全部在安定区,主要是供水、供热、供电和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七)交通运输用地。
计划供应交通运输用地720.64公顷(10809.65亩),占供应总量的66.97%。
其中,新城区4.20公顷(63.00亩),安定区714.44公顷(10716.65亩),定西高新区2.00公顷(30.00亩),主要是高速公路和城镇村道路用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严把土地供应关口。
自然资源、发改、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事高站位谋划,全方位落实,严把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行为,对项目引进和土地供应等环节要事先做好评估,从源头上避免形成大量闲置土地难以按约定开发利用的情况,避免形成新的不规范土地供应问题。
(二)落实节约集约要求,大力盘活低效用地。
按照“增存挂钩”要求,将批而未供土地纳入供应计划,将原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实施的,调整用于其他项目建设用地,并优先安排重点产业消费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或其他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加大要素保障力度,提高市场化配置水平。
结合市本级土地市场供需现状,及时调整土地供应节奏和规模,确保土地市场平稳健康有序运行。
对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按程序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积极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鼓励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以有偿方式供应。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构建共同责任机制。
自然资源、发改、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及时研究解决项目用地前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协调解决征地、拆迁等具体事宜,依法依规协助用地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指导规范开发利用土地,积极配合做好土地供应各项具体工作。
(五)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强化用地全程监管。
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严格落实建设用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开工、按约定竣工,保障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确保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顺利实施。
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的,及时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1.定西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2.定西市本级2024年度居住用地供应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