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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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XXXXXX》(XXXX)、《XXXX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XXXX)、《XXXX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办法(试行)》(XXX)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上级财政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加快电子商务在我县推广应用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XX(商务)局共同管理,专款专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审计及社会监督。
第四条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资金分配通过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公开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等环节的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引导,示范带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中央、省、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
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
(三)择优扶持,鼓励规范。专项资金优先扶持有效益、有产出、有税源的重点项目,着重鼓励和引导全县电子商务及配套服务行业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做大做强。
(四)创新机制,高效科学。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方向
第五条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确定的资金支
持方向以及结合我县实际需要,重点用于县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的建设改造;电子商务培训、品牌培育推广、本地电商物流企业培育;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孵化园建设和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等方面。
(一)支持服务体系建设。
1.县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建设。县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采取对口指导孵化,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政务服务及其他增值业务等全面服务。建设线下展示区域,包括电商企业办公区、综合孵化区、电商培训区、产品展销区、快递分配区等部分,综合构筑电子商务发展生态圈,培育和孵化更多电子商务企业和人才。
2.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支持全县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主要用于店面装修、电商服务设备(电脑、展示屏幕、网络安装等)购置、物流配送和仓储等。
3.村(社区)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支持全县村(社区)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主要用于店面装修、电商服务设备(电脑、展示屏幕、网络安装等)购置、物流配送和仓储等。
4.XXXXO2O展示基地建设。支持建设运营O2O展示基地,在房租、装修、建设运营等方面给予补贴。
5.农产品追溯数据中心建设。鼓励引导XXXX互联网+农业云服务平台建设,在农产品全产业链质量追溯的信息化管理、建设农产品标准化体系、构建生产基地GIS系统、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开发等方面给予补贴。
(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鼓励物流企业积极抱团整合资源;支持县级快递物流分拨中心及乡镇农特产品集散中心建设;支持全县物流企业的培育。
(三)品牌培育推广
加强本地农产品品牌建设和推广,创建有本地地域特色的商标,并对品牌进行推广。鼓励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培育上行产品名牌、鼓励本土电商平台培育、打造、网店设计装饰等,扶持转化传统企业采用电子商务交易、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全县开展电子商务品牌推
广、公益性推广会展活动、商业性推广会展活动等具有重大影响的电子商务大型会展品牌推广活动。
(四)电子商务培训
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县电子商务万人培训计划,培育本地师资,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和操作培训、考察学习和交流,鼓励职校学生利用假期到XXXX农村进行社会实践,利用电子商务帮助农村脱贫致富。
(五)特色产品电商展示中心建设
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县级运营中心特色产品电商展示中心的装修、电商服务设备(电脑、展示屏幕、网络安装等)购置,通过线下体验、线上下单,让“特色纳雍”产品零距离与消费者实现电子交易,构建线上线下并举、虚实融合,加快推动网上购物、电子交易、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等协同发展的电子商务生态链。
(六)金融支持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通过担保公司,协调各大银行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信用度好的本地电商企业实行低息、无息或贴息贷款。
(七)示范项目支持
安排专项资金鼓励村淘创富示范村建设、电商示范乡镇、社区建设、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发展O2O、C2B、移动端、大数据等电子商务发展新趋势、新技术、新模式,对模式创新有显著进步,并具备一定示范带动效应。
(八)其他资金支持
1.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工业企业与软件提供商、信息服务提供商联合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的合作,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建设。
2.安排专项资金对辖区内电子商务初创型企业或创业团队进行股份制投资,待企业发展壮大后,适时退出。
3.安排专项资金采取政府向企业购买服务的方式,用于支付因完善区域电商发展顶层设计、编制各类方案及策划、开发平台软件及企业其他日常业务性开支所需费用。
4.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非税收收入及财政支出优惠政策,经本县电商企业申请,评审合格后可依法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九)其他备用资金
安排专项资金用于XXXX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其他费用。
第三章资金的管理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电子商务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分别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县财政局会同工能(商务)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工能(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业务管理制度。
(二)工能(商务)局负责专项资金的业务管理,提出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资金安排建议、资金使用方案,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审、验收、监督管理、绩效评价。
(三)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参议专项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