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青海市场主体发展的主要困境及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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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青海市场主体发展的主要困境及政
策建议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青海立足资源开发,大力扶持特色经济发展,以新能源、新材料、盐湖化工、有色金属、油气化工、煤化工、装备制造、钢铁、轻工纺织和生物产业为核心的工业经济体系,已经成为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当前,在经济新常态的宏观发展背景下,青海经济正处于爬坡过坎、攻坚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运行中结构性矛盾和当前市场压力相互交织叠加,加之全省生态保护、市场化改革、法治化建设等任务较为艰巨,市场主体发展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

深入分析和破解这些问题,及时挖掘新的经济增长源泉,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环境,不仅是推进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关键,也是保持合理稳定的经济增长速度,促进当前乃至“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

一新常态下青海市场主体发展的主要困境
据青海省经信委对全省各地区、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市场主体的摸底调查,截至2015年1~5月,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下降43.4%,亏损面达42.7%,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局面未改观。

上半年民间投资增幅回落19.6个百分点,工业投资下降8.2%,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同比减少27个。

可见,在当前宏观经济不景气的大背景下,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青海资源型产业面临成本持续上升、经营负担加重、部分行业产能过剩更加突出等困难和挑战,更多的困难则是市场主体长远、可持续发展绕不开的问题,如融资难、用工难、投资难、盈利难、转型难等。

(一)宏观发展环境方面的困境
1.新常态下的市场低迷以及市场主体利润持续下滑
受国内外整体经济下滑、工业品出厂价格负增长、要素成本上升和投资收益下降等因素影响,工业市场主体实现利润持续2~3年下降。

市场主体产品销售难,物流运输成本持续增加,流动资金普遍紧张,采矿类市场主体税负较重,环保压力大,利息高、税费高、汇率高,资金周转困难日益加剧。

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市场主体支出的附加在工资上的各类社保支出与工资比例接近0.5:1,用工成本高企,加之原材料价格上涨而产品价格下降,市场主体的利润空间较低,全省绝大多数市场主体依靠以往低成本优势以及粗放式发展方式已
难以为继。

2.主体功能区背景下的发展制约
青海地处三江之源,被誉为“中华水塔”,是全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全省90%以上的区域面积为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区域,生态环境约束性强,加之国家层面顶层设计的政策支持较为缺乏,如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免税区政策、生态补偿政策、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及基础设施支持等。

在生态保护第一的发展理念中,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任务十分繁重,且需要一个转型过程。

3.区域经济发展的同质性竞争异常激烈
各地方的招商引资中,为获取当地土地、资源、补贴等未来升值空间,市场主体对市场前景和同质性竞争风险欠考虑,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区域性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发展布局明显不足,园区基础设施制约发展,不少名优特产品的同质性竞争较为激烈,加之关键性技术引领特色产业发展能力弱,影响了全省特色优势品牌建设取得长足进展。

4.地方政府在发展理念上仍有偏差
在发展理念上,受政绩观的影响,不少地方政府仍存在重招商、轻发展,重投资、轻培育,重国有、轻民营,重二产、轻三产,重发展、轻生态等思想,特别对市场机制的培育力度不够,发展环境和制度安排尚不能很好地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使地方经济的内生发展动力明显不足。

5.新型城镇化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力不足
城镇化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消费市场培育和劳动力供给等,青海城镇化总体水平较低,特别是城乡一体化步伐缓慢,青南地区人口相对分散且发展基础薄弱,城镇发展及市场消费能力等对市场主体发展的支撑力较弱。

(二)产业发展方面的困境
1.产业结构不合理引发的高成本
目前,青海资源型大中型市场主体发展主要依托廉价的水电、资源等低成本优势获得市场份额,在经济形势下行的压力下,以往相对便宜的电价已没有优势,加之运输成本较高,特别是全省由于三次产业发展不协调,市场竞争红利少,产业链短,产业集聚度低,产品生产的整体成本远高于内地同类产品,缺乏市场竞争优势。

2.产业与就业之间缺乏良性互动
长期以来,全省重工业与轻工业比例严重失调,而重工业解决就业的能力非常有限,产业与就业间的长期矛盾和非协调性已成为引发当前全省各类技术人才、科技研发十分缺乏的突出问题。

3.第三产业缺乏长足发展
长期以来,无论是生产性服务业还是生活性服务业,无论是传统服务业还是现代服务业,在青海的发展都较为滞后,占经济总量的比重偏低,第三产业内部结构也不尽合理,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影响了全省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民营经济和小微市场主体发展方面的困境
1.发展政策与软环境仍然对民营或小微市场主体存在差别化待遇
主要体现在土地、资源、资本这三种生产要素的投资政策、项目布局、发展机会、发展软环境等方面,特别是当政策因素使民营或小微市场主体相关利益受损时,缺乏公正、公平的保障渠道。

2.市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仍显滞后
尽管青海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很多促进小微市场主体发展的优惠政策,但困扰民营经济和小微市场主体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主要受制于全社会市场信用及担保体系没有建立健全,民营和小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参差不齐,征信体系尚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市场风险、负债率、诚信等问题影响市场主体做强做大。

3.行业协会组织作用发挥不足
发达地区协会组织在行业政策、行业自律、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技术攻关等方面的促进作用非常有力和有效,但青海市场主体出现问题时更多依赖于政府解决,行业协会组织亟待加强和规范。

4.全社会的创业氛围欠佳
进入21世纪以来,非公经济在全省经济总量的占比提高不到10个百分点,全社会创业能力培养不足,缺乏市场主体家和企业家精神,缺乏立足本土的创业、创造和创新的精神,缺乏具有核心竞争力和持久竞争力的产品,创业氛围和创业政策亟待建立健全。

(四)市场主体自身及其发展服务体系方面的困境
1.市场主体自身发展能力不足
面对产能过剩和经济形势下行压力,绝大多数市场主体未能主动加强产品研发创新或走差异
化发展路子,而是选择观望或被动应对,缺乏立足本土创业、创造和创新的精神,热衷于急功近利的经营项目,缺乏核心竞争力和持久竞争力的产品,面对市场压力主要期望政府给予更多扶持政策。

2.融资环境和融资成本问题凸显
产能过剩行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缺乏利率弹性的部门的资金需求拉高了资本成本,贷款的刚性需求较强,直接融资困难,间接融资条件难以达到信贷条件,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居高不下。

加之民间资本投资渠道不畅,传统行业大多面临转型,市场上资金拖欠现象增加,“融资难、融资贵”始终是市场主体发展面临的难题。

3.信息化建设明显滞后
当前信息化和大数据越来越成为市场主体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服务环境,但信息化滞后不仅影响了全省“互联网+”的有效融合推进,而且成为青海市场主体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核心竞争力提升的短板。

4.现代市场主体管理不规范,人才队伍、科技力量薄弱
青海市场主体积极跟进现代经营管理的能力弱,缺乏人才,科技创新能力偏低,并随着劳动力成本上升,后发优势和竞争力挖掘不足。

二政府层面积极应对的政策建议
准确把握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结合省情实际,树立信心,积极破解当前市场主体发展的难题,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在促进公平竞争、诚信体系建设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实业领域聚集,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为主线,全力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增长动力,进一步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从而努力使青海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创新创业环境最优的省份之一。

(一)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核心是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适宜边界,关键在于厘清政府行为的边界。

因此,应矫正政府的准市场主体化行为,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调整政府的微观事务管理,完善宏观调控。

1.把握好向市场主体和市场放权的“度”
青海经济发展基础薄弱,市场发育程度低,市场体系不够完善,既需要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
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为市场主体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又需要发挥好政府的引导和调控作用。

面对青海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的巨大压力,需要做到政府和市场作用的“双兼顾”。

与此同时,在各地方区域间的竞争上,应从单纯促进经济增长向更多地促进公共服务和改善发展环境转变。

2.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合理选择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一是建立法治社会,从根本上解决政府管理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分段管理、推诿扯皮、法律空白等问题,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是确立市场主体投资主体地位,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策,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投资活动的干预。

三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着力强化在食品、药品、环境、物价等方面的监管职能,发挥好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中的“兜底”作用。

四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积极发展普惠金融。

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是探索合理的公共服务提供模式,依托于市场机制的私人部门、依托于自愿机构的第三部门包括社区组织,探索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积极建立公共部门—营利性民间部门—非营利性第三部门的合作。

3.强化科学有效的宏观调控
一是调整政府的微观事务管理,加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有效性,保持宏观调控政策的前瞻性、连续性、稳定性,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稳定的、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二是积极培育区域新经济增长点。

除了三大园区,还积极培育具有高原特色的区域经济新增长点。

如在农牧交错与东西联结中心区域,将海南州打造成为我国藏区绿色产业集聚发展桥头堡;在祁连山区域,将海北州打造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和高原特色生态经济高效发展区;在三江源区域,将玉树市打造成为三江源地区生态文化旅游集散地。

三是夯实城镇化的经济基础。

重点加强城镇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农产品优势、传统文化优势,着力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资源开发、农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及文化产业,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市场主体发展增添后劲和劳动力支撑。

4.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
依托全省生态文明先行区以及循环经济先行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积极加入全国相关的顶层设计,争取更多有利于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政策体系,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考核制度等,减少和补偿市场主体发展中的生态成本。

(二)扶持市场主体提质增效,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以科技创新有效化解工业产能过剩,扭转市场主体实业投资收益率低下的格局,增强市场主体发展实业的信心。

新常态下的稳增长、调结构主要依靠科技创新,而市场主体是创新的主体和载体。

下大力气支持市场主体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应对日益上升的成本压力,加快产业升级,引进人才和更新设备,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开拓国内外市场,主动应对挑战。

1.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是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之举
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总体部署中,提高转型升级促进政策对市场主体的开放度,引导政策资源流向市场主体,促进和帮助市场主体提升技术水平和优化市场主体管理,提高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加快技术服务与技术转移平台的建设,推进产学研合作,推进科研院所占有的大量科技资源向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市场主体开放,强化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抓手,以科技创新带动市场主体发展。

2.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一是发挥财政奖补机制的导向、杠杆作用,重点支持和创建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平台,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引导钢铁、水泥、光伏、乳业等行业市场主体兼并重组,促进资源型市场主体转变组织和管理模式以及经营方式。

二是增强市场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一项科技成果运用对应的是一个行业的跨越发展,以及占有市场的优势,只有支持和落实对市场主体的技改、研发、创新等扶助政策,才能使创新资源和要素进一步向市场主体集聚,才能增强市场主体的创新意识与能力。

三是加快推进特色工业和轻工业产业集群及园区积聚的进程,建立产业关联和分工协作机制,以推动地方特色工业如高原生物产业以及轻工业快速发展,带动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四是大力扶持新兴产业发展,对光伏、风电装备制造项目和资源开发项目进行资源统一配置,捆绑上游装备制造、下游资源开发项目一体化招商。

五是鼓励市场主体在技术更新改造、节能环保、新技术与新产品产业化方面的投资,对市场主体购买先进设备、现有设备升级改造、市场主体节能设备的购置与升级、环保设备的购置与升级等方面的投资适当提供财税支持。

3.推进现代农牧业和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和提质增效
一是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的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制度、支持保护制度、金融制度以及城乡一体化的市场经济制度。

根据市场需求采取多种方式培养新型职业农牧民,提高农牧民参与市场的能力,提高农牧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二是在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

三是加大对第三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4.进一步深化国有经济改革
结合省情实际,着力解决好如何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和提升国有经济效率这两个核心问题,促使国有企业尽快完成从装备升级到技术、管理和产品的综合升级。

一是因企制宜地分类推进国有经济改革,针对青海省主要大中型国有企业,如黄河水电、水利水电、中铝青海分公司、盐湖集团、西宁特钢等,以强化主导力、优化资源配置和加强监管为主线,可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推进改革,激发企业活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其作为国企改革的主线之一,规范有序地迈出在重组改制、投资并购、产权转让等方面符合省情实际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

三是建立多层次、专业化和规范化的国有资产运营及监管体系,优化国企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三)创新创业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经营投资环境,简政放权,降低非公有制经济的投资风险,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激励非公经济扩大投资规模,培育非公有制经济做强做大。

1.创新创业环境
一是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放松市场准入的管制,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下决心简化和消化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给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进入市场的机会,破除阻碍非公有制经济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体制障碍,给予非公经济与国有企业同等的政策待遇,使其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二是制定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

如在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出民营经济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范围、经营形式和期限、申请程序、权利和义务以及监管制度。

同时,切实放开民营资本投资领域,降低中小市场主体投资门槛。

三是发挥各类培训、研发机构的作用,支持发展为非公经济服务的技术创新、科技示范和科技市场主体孵化基地,激励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城市青年创业投资兴办市场主体。

四是依法切实保障非公经济的合法权益。

2.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
注重市场运行和政府调控、短期增长和长期发展相结合,运用财政贴息资金、财政性存款和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扩大信贷投放和担保规模等,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是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在加强金融监管的同时,消除不必要的审批和准入管制,逐步放开银行业等金融服务行业的准入管制,鼓励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发展,发展社区银行、区域性银行。

二是降低融资成本。

在银行贷款额度中要确定一定比例用于中小企业的低息贷款,还要一定比例的人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帮助其发展实体经济。

而银行贷款无论对国企还是民企要一视同仁,负同样的法律责任,为民
企解决融资难问题。

三是减少税种,降低税率,减轻市场主体税负,同时要降低市场主体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率,帮助市场主体有更多的赢利资金去发展实体经济。

四是降低或免除市场主体的各类费用负担。

明确究竟哪些费用可以收,除此之外各种名目的费用应该坚决予以取缔,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

3.培育非公有制经济做强做大
一是提升整体素质。

指导非公经济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跳出家庭经营、家庭式管理模式,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鼓励支持非公经济参加各种培训、考察,学习沿海发达地区优秀企业文化;通过商会、行业协会平台,实现行业自律,提升整体素质。

二是增强市场竞争力。

鼓励非公经济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与高校、科研机构一起建立各类技术创新合作组织,增强内生动力。

三是实施品牌战略。

引导非公经济树立商标意识,鼓励生产“精、尖、特、新”产品,积极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支持非公经济走品牌发展道路。

(四)完善全社会的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发展支撑力
将科技创新平台、公共管理服务、综合信息网络、社会保障建设等投入都纳入政府的“软”投资中,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公共服务体系,从服务主体培育、服务机制形成、服务队伍建设、服务方式改革等方面有重点、有层次地推进市场主体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功能的完善。

1.积极发展各类市场中介服务组织
支持会计、法律、保险、资信评估、海关报关、税务代理、海外市场代理等各类公共服务机构的发展,为全社会提供创业辅导、市场主体诊断、信息咨询、管理咨询、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对外合作、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2.建立信息服务体系
一是开发建立省、市、县三级市场主体信息服务平台和市场主体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联动服务。

二是建立面向全社会的信息发布制度,为区域发展提供国家产业政策、国内外市场等信息。

三是对进入开发区、示范区、工业园区的非公市场主体或中小微市场主体,开展工商登记、产品试制、人才培训、市场策划、技术开发、形象设计、营销管理等方面的创业辅导服务。

3.加强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以市场主体、经营者、中介机构为营运主体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以及失信惩戒机制。

推进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数据库,
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共享网络。

二是强化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加强市场主体诚信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守信经营。

建立完善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社会监督、依法管理的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体系。

4.支持市场主体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根据市场主体发展需要,编制人才需求计划,帮助市场主体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家培训。

二是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成人教育机构、职业学校、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开展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经营管理、职业技能和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为市场主体培训各类所需人才。

5.支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进一步拓展交流合作的广度、深度,支持青海省市场主体开拓中亚、西亚、南亚市场,加快推进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步伐。

一是抢抓国家“一带一路”等政策机遇,支持创办中外合资、合作市场主体,鼓励市场主体以技术、实物投入和产品投入,到国外组建加工市场主体,开办商业贸易网点。

二是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作用,鼓励市场主体参加政府组团的经贸推介活动,并在统一布展和组织费用方面,从专项扶持资金中给予适当补贴,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开拓国际市场。

6.着力打造产业共享,塑造产业群体竞争力
产业共享包括支撑相关产业群体共同发展的能力、资源、生产体系、产业基础设施等,能够促进产业群体的合作发展,并塑造产业群体竞争优势。

青海在资源型经济发展道路上应积极探索基于PPP(公司合作模式,指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共同投资行业研发和增加新兴产业发展所需要的技术员工数量与技能等,以强化共性技术、行业标准、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生产体系、供应链体系等产业共享,不仅能完善配套产业链、降低成本,还能极大提升全省产业群体的竞争力,更有利于全要素市场的建立和完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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