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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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考核实施办法(2021修订)

中层干部考核实施办法(2021修订)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层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层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行职责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公司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立足事业发展和能力提升,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和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要形成在本职岗位上稳步成长、在专项活动里增长本事、在具体工作中多出成绩,靠素质立身、靠实绩进步、靠公论得奖、靠有为提升的良好工作生态。

二、考核原则1.坚持在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考核评价干部。

把推动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和评价的基本依据,引导领导干部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积极投入、提高水平、增强能力。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始终把事业发展放在首位,既重能力,更重品行,注重考核领导干部的政治品质、责任意识、思想作风、勤政和道德修养,引导干部坚持原则、勇于负责,真抓实干。

3.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加大广大职工对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树立干部正确的政绩观。

4.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实行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客观地考核评价干部。

三、考核范围公司中层干部。

担任多项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对承担主要工作职务的岗位进行考核。

四、考核机构成立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公司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事务。

干部考核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进行。

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领导、公司办公室主任、人事等部门负责人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五、考核方式各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的考核,由干部考核工作办公室集中组织实施。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一般在每学年末。

聘期考核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不再单独考核。

六、考核内容对干部的综合考核,主要包括基本素质评价和工作业绩考核,重点考核干部在促进公司事业发展、提升管理水平、服务***研究和***员工方面的工作实绩。

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中层干部的监督和激励作用,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学校全体局管、校管行政干部二、考核原则(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原则。

(二)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中层干部与教职工一同参加考核原则。

三、考核内容(总分100分)考核结合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满分为100分。

(一)德。

思想素质、道德品质(15分)1.理论素质与思想水平。

坚持学习政治理论、管理业务知识,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与政策水平;2.政治方向与政治立场。

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市有关决议,在政治方向、原则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态度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3.政治品德与道德品质。

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克已奉公、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服从安排;为人师表、勤奋敬业,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二)能。

组织领导能力(15分)1.组织、协调、管理、开拓创新的能力;2.发现人才、知人善任及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3.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任务,精通业务、顾全大局、严谨细致、工作效率高,本职工作完成得好。

(三)勤。

工作作风(20分)1.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工作求真务实情况;3.勇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工作勤恳踏实、乐于接受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四)绩。

工作实绩(40分)1.本职工作完成效果显著,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方法有提高和改进;2.创造性的开创工作并取得好的绩效,各项工作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求;3.能积极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言献策,并被采纳、收到较好效果,部门工作被上级肯定并取得荣誉,学校中心工作完成效果好。

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学校各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对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考核工作,是指党委及其干部工作部门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所进行的考察、核定、评价,并以此作为加强对中层领导班子的管理和领导干部任用、奖惩等的依据。

第三条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客观公正原则(三)注重实绩原则(四)群众公认原则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以下范围:(一)鞍山分校党委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二)学校各中层部门领导班子和正副职领导干部。

第二章考核方式第五条对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任职前考核、定期考核。

第六条平时考核是对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

党委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听取汇报和定期召开总结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第七条任职前考核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八条定期考核采取试用期满考核、年度考核、任期末考核的形式进行。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九条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一)思想政治建设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学校政令畅通、团结协作、选人用人、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执政和管理能力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求实创新、开拓进取等能力。

(三)工作实绩包括教学效果和质量、教科研成果、工作效率和成果、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成效等。

第十条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一)思想政治素质1.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

学习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

2.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

2023年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2023年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2023年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____年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和原则1. 考核目的:通过对学校中层干部的综合评价,既能够提高中层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又能够激励优秀中层干部,促进其全面发展,为学校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支持。

2. 考核原则:(1)公平公正:考核程序公开透明,评价标准科学合理,确保每个参与考核的中层干部都能够公平竞争。

(2)综合评价:综合考虑中层干部在岗位职责履行、能力素质提升、团队合作、工作成效等方面的表现,全面客观地评价中层干部的综合能力水平。

(3)动态管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考核记录保存和归档,以便将来作为选拔提拔和岗位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考核内容和评价指标1. 岗位职责履行:考核中层干部在岗位职责履行方面的表现,涵盖以下方面:(1)工作目标: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实现工作目标的规划和执行情况。

(2)工作方法: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手段,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3)责任意识:承担岗位责任,对工作结果负责,能够主动承担失误和错误带来的后果。

(4)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不违反职业道德。

评价指标: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责任感和工作纪律。

2. 能力素质提升:考核中层干部在能力素质提升方面的表现,包括以下方面:(1)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掌握所负责的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

(2)学习能力:主动学习和钻研新知识,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

(3)创新能力:具备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提出创新性的思路和方法。

(4)领导能力:具备一定的领导才能,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团队,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评价指标: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

3. 团队合作:考核中层干部在团队合作方面的表现,包括以下方面:(1)协作精神:具备良好的协作意识,能够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团队任务。

(2)沟通能力:善于沟通和交流,能够与团队成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2023年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2023年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2023年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和原则为了提高学校中层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本考核方案的目的是通过考核,评估中层干部的履职情况和综合能力,为其提供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和方向。

本考核方案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以结果为导向。

考核结果将根据干部的表现和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对考核不合格的干部提出必要的改进和提升建议。

二、考核内容和指标1. 考核内容本次考核主要包括干部的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以及服务意识等四个方面。

2. 考核指标(1)业务能力业务能力主要考核干部在本职岗位上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运用情况,包括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课程开发能力等。

评价指标包括教学成绩、科研项目和论文等。

(2)组织管理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主要考核干部的团队管理和工作推进的能力,包括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计划执行能力等。

评价指标包括工作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人员管理和协调情况等。

(3)团队协作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主要考核干部在团队工作中的沟通协作和合作精神,包括团队意识、沟通能力、合作能力等。

评价指标包括与团队成员的合作情况、团队建设和协作成果等。

(4)服务意识服务意识主要考核干部在工作中对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服务态度和能力,包括工作态度、服务效果、服务创新等。

评价指标包括学生满意度调查、家长反馈和社会评价等。

三、考核流程和方法1. 考核流程(1)确定考核对象:依据干部职务和工作表现,确定参加考核的中层干部。

(2)制定考核计划:研究制定本次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公布给参加考核的干部。

(3)开展考核测试:根据考核指标,组织实施相应的测试和考核活动,包括笔试、面试、实地考察等。

(4)综合评价和排名:根据考核结果和干部的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按考核成绩排名。

(5)反馈与改进: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不合格的干部提出必要的改进和提升建议,并给予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2. 考核方法(1)笔试:通过考试对干部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素养进行测试,以考核干部的业务能力。

学院年度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学院年度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学院年度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工作方案领导班子和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稿)》、《xx学院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稿)》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全校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进行20xx年度绩效考核。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考核对象1、学校中层领导班子;2、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各党委(总支);3、中层以下干部及教职员工;二、考核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民主原则;2、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动态数据和定期公示相结合的原则;三、考核内容1、中层领导班子主要考核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教学单位主要考核教学(占20%)、科研(占10%)、转型发展(占5%)、党的建设(占15%)、师资队伍建设(占10%)、学生管理(占10%)、招生就业(占10%)、安全稳定(占10%)和迎评促建(占10%)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机关教辅部门主要考核年度共性目标任务(占30%)、个性目标任务(占50%)和服务质量(占20%)三部分构成,其中服务质量由人事处绩效考核科负责调查求得机关教辅部门服务质量指标考核计分按照百分制,由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得分(占服务质量权重40%)和xx学院中层正副职满意度调查(占服务质量权重60%)组成;2、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及以下教职员工主要考核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德、能、勤、廉情况。

四、中层领导班子和担任实职的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的考核(一)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牵头制订和修订绩效考核制度的部门及制订共性指标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绩效考核科,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根据考核类别,学校成立教学单位考核工作组和机关教辅部门考核工作组。

1、教学单位考核工作组组长:成员:2、机关教辅部门考核工作组组长:成员:(二)考核准备1、自评打分。

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和自评分值;考核对象个人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填写《xx学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

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综合考核指标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党政领导干部征选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国际化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协调机制的意见》和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作法高校领导班子领导班子考察、领导干部少部分提拔任职考察。

其中,领导干部少部分提拔任职考察在有关方法上可以适当简化。

第三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按照科学和要求领导发展观推动高校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基本依据,以职责管理为中心,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高校和领导干部。

第二章民主推荐第四条选拔任用高校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文》的程序和要求,经过法治推荐提出引荐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极力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第五条高校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参加会议投票极力推荐推荐的人员范围为:(一)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三)学校中层干部;(四)教授代表,工会、教代会、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人;(五)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部分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六)部分担任过校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离退休党团员代表。

(七)其他需要有参加的人员。

领导干部任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参加会议执行者计票推荐人员参照上述范围执行。

第六条高校领导班子换届深入研究,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为:(一)补习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二)学校中层正职干部;(三)教授代表,工会、教代会、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人;(四)民主党派和章伯钧代表,部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担任过正校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组织工作老同志代表。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模板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模板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模板一、考核背景作为学校的中层干部,承担着下达、协调各方、推动学校发展的重任。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层干部的工作绩效,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目的1.激发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2.促使中层干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团队凝聚力。

3.为学校决策层提供客观的干部评价依据。

三、考核对象全校中层干部,包括副校长、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等。

四、考核内容1.德:主要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方面。

2.能:主要包括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

3.勤: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勤奋程度、出勤情况等方面。

4.绩:主要包括工作成绩、完成任务情况、工作效果等方面。

五、考核方法1.定性考核: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价。

2.定量考核:根据中层干部的岗位职责,设定相应的工作指标,对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3.综合评价:将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得出中层干部的综合评价得分。

六、考核流程1.制定考核方案: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

2.宣传培训: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学习考核方案,明确考核标准、方法和流程。

4.民主测评:组织全体教职工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收集意见和建议。

5.考核小组评价:考核小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自我评价报告、工作实绩等,对中层干部进行综合评价。

6.公示结果: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7.反馈意见: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考核小组对申诉进行核实处理。

8.汇总报告: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汇总,形成报告,提交学校决策层。

七、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2.对考核优秀的中层干部,给予表彰奖励,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选拔。

3.对考核不合格的中层干部,进行约谈、培训,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一、前言学校中层干部作为校园中的组织管理者,其工作关系到学校整体形象、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等方面,是学校管理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了提高学校中层干部的综合素质,激励其工作积极性,推动学校管理改革进程,制定适合本校情况的中层干部考核方案,成为领导者们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制定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干部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学校中层干部任职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于学校干部考核工作均有明确的规定。

三、考核目标及标准1. 教学管理能力教学管理是学校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中层干部在其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

因此,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教学管理能力:(1)组织调研:通过教学调研来发现问题,为解决问题找到差距和症结所在。

(2)教学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教学计划和方案。

(3)教学目标管理:制定教学目标,实行综合计划。

(4)教材选用:指导教师科学地选用教材。

(5)教学方法:指导教师采用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 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中层干部作为组织管理者,需要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

其应具有以下特点:(1)善于倾听:能够倾听下属、领导以及家长的意见,认真思考问题,及时掌握信息。

(2)善于沟通: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意图和想法,同时也能够接受他人的不同看法。

(3)能够合理处理人际关系:处理矛盾和问题时,应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力求达到和谐的局面。

3. 管理能力中层干部需要具有独立思考、判断和决策的能力。

同时,还要善于协调各方面的资源,使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1)计划与组织:制定合理的管理计划,对下属进行明确的工作安排。

(2)调配资源:对学校资源进行合理的调配。

(3)决策能力:在复杂的情况下做出正确的决策。

(4)创新思维:有创新意识,善于尝试新的管理理念与方法。

4. 业绩成果业绩成果是考核的重要依据,中层干部的业绩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学校整体发展:实现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稳步前进。

大学中层正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大学中层正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大学中层正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大学中层正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旗帜鲜明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中层正职领导人员的监督与管理,不断改进中层正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客观、真实、科学评价中层正职领导人员履职情况,发挥年度考核工作的导向、监督、激励作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层正职领导人员的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四)单位与个人关联评价原则;(五)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学校中层正职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中层正职领导人员考核的重点内容是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密工作责任制等情况,领导科学发展、驾驭全局工作、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抓班子带队伍等情况。

第五条中层正职领导人员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其中:(一)“德”主要考核领导人员的政治态度、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等方面的情况;(二)“能”主要考核领导人员的政策水平、组织协调、业务能力、科学决策与开拓能力等方面的情况;(三)“勤”主要考核领导人员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工作态度、组织纪律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四)“绩”主要考核领导人员的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开展基础性工作、办事效率和所在部门单位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五)“廉”主要考核领导人员遵守党纪国法、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执行上级和学校财经制度与廉政规定、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第六条在坚持全面考核的同时,充分考虑不同单位和不同岗位的差异,实行分类考核。

行政正职着重考核谋划发展、推动改革、科学决策、规范管理、破解难题、担当责任等情况;党委正职着重考核抓基层党建、把握方向、夯实基础、协调运转、监督保障、凝聚人心、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情况。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学校中层干部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校的管理与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评估中层干部的工作表现,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案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学校中层干部考核方案的示例:一、考核目标与内容1.目标:通过考核,评估中层干部在岗位内的工作表现和职业素养,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2.内容:(1)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考核中层干部是否按照职责要求主动承担并完成工作任务,是否能够主动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

(2)工作绩效评估:对中层干部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包括完成任务的质量和数量、工作方法与效率等。

(3)团队合作与领导能力:考核中层干部在团队中的协作能力、沟通能力以及谈判、决策等领导能力。

(4)专业能力与知识水平:对中层干部是否具备专业知识、掌握学科教学要领以及关注教育领域研究等进行评估。

二、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将包括对中层干部的书面报告、领导评价、学生评价等,形成全方位的考核评价。

2.突击考核:不定期组织对中层干部进行突击考核,旨在测试其临机应变能力、工作能力和领导能力。

3.同行评议:组织学校其他中层干部对被考核中层干部进行评议,以了解其在同行中的声誉和影响力。

三、考核评估与反馈1.评估:根据考核结果,对中层干部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包括优点与不足,提供进一步发展的建议。

2.反馈:将考核评估结果及建议反馈给中层干部本人,与其进行沟通与交流,帮助其认识自身的强项和不足,并制定个人发展计划。

3.奖惩: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对中层干部进行奖惩处理,奖励优秀者,并对不称职者进行提醒、培训或相应的问责。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1.晋升与职务调整:根据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学校可以针对优秀干部进行晋升或职务调整,给予更多的发展机会。

2.培训与进修:根据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与进修机会,提升其专业技能与管理水平。

3.优化学校管理:通过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学校可以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进,以提高学校整体管理水平。

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办法为了规范学院中层干部的考核,建立公平公正的考核机制,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为学院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制定了以下的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一)思想政治方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党的政策,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学院中层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方面中层干部需要具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针对岗位的特点,以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科研创新等为主要考核内容。

(三)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方面中层干部需要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够领导、组织、协调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工作,同时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考核方法(一)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以上所述的内容。

定期考核的结果反映中层干部在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组织领导和协调等方面的表现。

(二)日常考核日常考核主要通过工作中的表现,学院领导、同事和学生的评价以及反馈信息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结果(一)优秀考核打分在85以上,属于优秀等次的中层干部,可以提拔重用、晋升等领导职务,增加绩效考核分数奖励等。

(二)合格考核打分在70~84之间,属于合格等次的中层干部,重点培养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并加强监督管理,以提高工作表现。

(三)不合格考核打分在70以下,属于不合格等次的中层干部,需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工作调整,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其他适宜的处罚措施。

四、考核评价(一)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包括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三个方面,实行分级评价,科学合理地评价中层干部的工作表现。

(二)评价方法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听取各方面的反馈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中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工作业绩、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优劣表现。

总之,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办法的制定,不仅体现了学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更是对于中层干部的一种肯定和鼓励,同时也能够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正副职领干绩效考核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干队伍建设,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二)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四)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五)坚持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和范围学校所有中层领导班子和担任实职的中层正副职(含副处级单位副职),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按其履行的岗位职责由本单位参照学校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三、组织领导和时间安排绩效考核工作在学校委领导下进行,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委书记担任组长,校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X委(监察处)、政办、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统战部、工会、团委、科研处、教务处、招就处、财务处、保护处、后勤处、学工处、发改办、转型办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一般在下一年年初进行,寒假之前完成。

四、中层领导班子绩效构成(一)班子绩效考核分数构成绩效考核总分=工作实绩得分×70%+民主测评得分×30%+荣誉加分-违纪扣分(含投诉)-考勤扣分。

(二)工作实绩。

依据学校发展目标任务以及考核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1.二级学院: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主要从建设、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招生就业、安全稳定和转型发展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机关教辅单位:主要对共性目标任务、个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单位荣誉加分和违纪扣分:(1)荣誉加分:①单位获得级()或省部级(、部委或省委、省)表彰的,获奖年度的绩效考核等次直接评定为优秀;(有一票否决的除外)②单位获得省委、省部门、市委、市表彰及学校委行政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10分;③单位获得市委、市各部门和学校单项表彰的,每项加4分。

大学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办法

大学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办法

大学中层领干考核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努力使干部考核工作科学、规范,对干部的评价更加客观公正,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认真执行委决议和学校决定,努力履行岗位职责,全落实管理目标,为学校的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地组织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学校全体中层正、副职干部与学校附属单位的正、副职干部。

第三条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根据考核的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考核对象作出恰如其分地评价。

2.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以考核对象的岗位职责和学校的工作部署、管理要求为依据,按照工作的实效和取得的成绩进行评价。

3.民主公开的原则。

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方法和程序,每次的考核将通报到全体考核对象。

4.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切实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突出平时考核与定量考核,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与履行职责的情况。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与要求第四条对中层干部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⑴在思想政治上与保持高度的一致,言行如一,对负责。

严格执行组织和领导制度,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

⑵对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教职工队伍团结互助、精神面貌好,部门积极向上、风气正。

⑶按要求安排好政治理论学习,工作高质量、有、创造性地完成政治理论学习任务,把政治理论学习与部门工作的开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科学规范地建设和管理好本部门的宣传阵地。

⑷注重发掘、培养、宣传本部门的先进典型,以典型的事迹感染人、以典型的力量激励人,以学习典型、争当典型带动和推进部门的工作。

⑸认真落实员、干部、教师联系学生的制度,切实解决和反映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⑹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谈心、座谈和有效的说服工作,及时主动做好思想疏导和化解矛盾的工作,努力维护部门和学校的团结稳定,杜绝越级去访现象。

新余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正副职领导

新余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正副职领导

新余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稿)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根据中办发〔2009〕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二)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三)坚持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数据动态管理和定期公示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学校所有中层领导班子和担任实职的中层正副职(含副处级单位副职)。

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按其履行的岗位职责,由其所在单位参照学校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三、组织领导绩效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校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牵头制订和修订绩效考核制度的部门及制订共性指标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考核办),设在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为保证考核任务、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公平性,成立由部分机关负责人和二级学院负责人搭配组成的两个专家小组,召开论证答辩会,按照回避原则负责审议考评指标。

四、时间安排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一般在下一年年初进行,寒假之前完成。

五、中层领导班子绩效构成(一)班子绩效考核分数构成。

绩效考核总分=工作实绩得分×80%+〔民主测评得分×80%+(荣誉加分-违纪扣分(含投诉)-考勤扣分)×20%〕×20%(二)工作实绩。

依据学校年初发展目标任务以及考核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1.二级学院: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主要从党建、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招生、就业、创新创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由于客观原因,有关二级学院没有承担部分中心工作,其得分取所有其他二级学院平均得分。

①客观原因中的有关二级学院是指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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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大学中层领导班子
和中层干部考核实施办法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一步推进干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激活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工作活力,充分调动干部主观能动性和创新能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暂行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科学发展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原则,坚持综合考评、成果运用原则。

二、考核对象
1、学院(部、中心)、直属单位中层领导班子
2、全体中层干部
三、考核内容
(一)班子考核内容
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

1、思想政治建设,主要包括政治方向、全局观念、理论学习、团结协作等内容;
2、领导水平,主要包括科学决策、分工协作、依法办事、民主管理、统筹协调、务实创新等内容;
3、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发挥作用、政策落实、目标完成、规范化建设、特色专项等内容;
4、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艰苦奋斗作风、调查研究、党务政务公开、群众观点,以及“三重一大”重大决策科学民主等内容。

(二)干部考核内容
中层干部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项内容,重点考核德才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充分体现激励性和约束性。

1、德,主要包括党性修养、大局意识、坚持原则、道德品质等内容。

坚持以道德修养作为德的核心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考核;
2、能,主要包括政策水平、组织协调、业务能力等内容。

其中依法行政、责任担当、工作思路和创新意识等为重点考核内容;
3、勤,主要包括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和工作投入程度等内容。

重点考核敬业精神、工作投入度、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等方面;
4、绩,主要包括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基础工作等内容。

具体体现在主(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解决复杂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制度建设等方面,以及学校特色或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5、廉,主要包括廉洁自律和履行廉政职责情况等内容。

中层正职干部考核侧重于把握全局、团结合作、统筹协调、敢于担当、抓班子带队伍、抓落实促发展等情况。

中层副职干部考核侧重于协调配合、组织实施推进分管工作等情况。

四、考核方式
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正职干部的考核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

采取民主测评、实绩考评、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民主测评占40%;工作实绩占40%;综合评价占20%。

中层副职干部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按照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考核内容和要求负责实施。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总结自评
中层领导班子要认真总结年度工作情况,内容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决议决定情况、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形成工作总结。

中层干部要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撰写个人小结,内容包括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个人小结要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二)民主测评
中层领导班子进行班子所在单位的部门民主测评。

中层干部进行部门民主测评和网上关联人员测评。

部门民主测评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部处负责具体实施。

参评人员一般为:学院(部、中心、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系(室)正副主任、党支部正副书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工会正副主席、组织员、校党代会代表、校院教代会代表、学生代表等;教职工人数50人以下的单位,参加对象为全体人员。

机关部处部门民主测评参评人员为本部门全体人员。

网上关联人员测评通过网上干部考核系统完成。

中层干部上传个人小结,由与中层干部工作关联度较高的参评人员(20-30人)根据其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中层副职干部的民主测评结果反馈至基层党委、党总支,作为综合考量、全面评价中层副职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实绩考评
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正职干部的实绩考评通过召开学校年度目标考核会议,由全校中层干部和全体校领导根据年度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四)综合评价
由学校领导对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正职干部的民主测评、工作实绩、部门发展情况等情况综合考量。

充分考虑考核对象工作基础、工作条件,综合评价考核对象的主观努力、工作实效、群众认可度及完成的工作对未来发展的影响等。

(五)测评汇总
党委组织部汇总中层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测评结果,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

(六)结果确定
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考核等级由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

六、考核的等第
(一)中层领导班子考核等第及标准:
中层领导班子考核等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等第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数的30%。

优秀:思想政治建设好;工作实绩突出;廉政勤政,作风优良;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班子整体作用发挥好;特色或专项工作成效显著。

合格:思想政治建设较好;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廉政勤政,作风较好;班子比较团结,整体作用发挥较好;特色或专项工作具有一定成效。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工作实绩一般;基本上
能做到廉洁勤政;班子基本团结,整体作用发挥一般;特色或专项工作成效一般。

不合格: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工作实绩较差;班子存在不廉洁问题;不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存在无原则纠纷,班子严重不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特色或专项工作无成效。

如部门发生重大违纪违规事件,对学校事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领导班子考核等第不得为优秀。

(二)中层干部考核等第及标准:
中层干部考核等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中层干部考核优秀的名额按照学校规定的比例执行。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领导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组织领导能力较强;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工作实绩比较突出;能做到廉洁自律。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工作实绩差。

如发生违纪违规事件、对学校事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违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处级干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中层干部考核等第不得为优秀。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等重要
依据。

中层领导班子考核为基本合格的,要认真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考核为不合格的,由学校党委对其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并责成领导班子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必要时实行组织调整。

中层干部在考核中被评为基本合格的,由学校党委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进;视其具体情况,也可以调整其领导职务。

干部在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视其具体情况,免去其现任领导职务或责令辞去领导职务或降职。

试用期干部实施试用期考核,处于试用期且任职时间不足6个月的中层干部,不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获得优秀等第的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学校予以奖励。

八、考核的组织领导
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和规定的程序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九、考核结果的反馈
中层正职干部考核意见由党委组织部反馈,副职干部考核意见由中层正职反馈。

考核工作结束后,干部考核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中共XXXX大学委员会
二○一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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