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循环经济立法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陶燕【摘要】Developing recycling economy is an important way to alleviate the contradictory between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China. In order to achieve sustainable economic development,we must scientifically formulate the legal,policy and planning of circular economy industry.By popularity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improving the environmental legal framework,innovating low-carbon economy policy,and optimizing the management strategy and development plan,the EU has achieved a sustainabl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accumulated a wealth of experience in developing circular economy.There are some reference values for China about circular economy policy formulating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ircular economy.%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
欧盟在发展循环经济产业的过程中,通过普及环境保护教育、完善环境法律架构、创新低碳经济政策、优化管理战略与发展规划等手段,实现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循环经济发展经验,对我国科学制定循环经济政策,推动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在世界各国的发展过程中,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逐渐浮出水面,如何在保证发展速度与成果的同时,使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的危害降到最低,成为各国政府开始考虑的问题。
标签:循环经济;实践;启示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可持续发展相关理论的提出与推广,许多发达国家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作为解决上述矛盾的出路,并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怎样突破传统的发展方式,使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资源问题得到合理解决,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无疑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解决方案,但相比于其他发达国家在循环经济方面的实践,我国起步较晚,经验不足,所以在我国发展的同时需要首先研究其他国家的实践,吸取经验教训,为我所用,尽量少走弯路。
本文将在简要分析循环经济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分三个不同的层面研究国外循环经济发展实践,并找出其中对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有益的启示。
1循环经济概述1.1循环经济的概念与内涵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波尔丁提出了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的概念,循环经济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性增长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在循环经济的概念提出以后,关于循环经济的研究与日俱增,但关于循环经济的研究范围却有着不同的理解。
归纳起来,主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循环经济追求经济、资源环境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平衡,以高素质劳动力、低污染的环境质量以及可持续的资源利用等来保障长期持续的经济增长及其结构优化;狭义的循环经济主要强调经济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是指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
循环经济的核心内涵是资源的循环利用,“循环”是循环经济的中心含义,但此处的“循环”不是指经济的循环而是指资源的循环利用,这里的资源循环利用包括: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产品加工过程中通过适当采用先进技术将其加工为环境友好型产品并实现回收利用;流通和消费过程中的最终产品的理性消费;最后回到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资源回收利用。
应用文-欧盟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主要做法及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主要做法及对我国的启示'欧盟,可再生能源,方便接入,固定价格机制,固定产量机制传统上,欧盟各国制订能源政策的3个基本出发点是:能源安全供应、保护和能源产业竞争力。
而发展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 Sources,RES)与这些基本出发点具有很高的一致性。
如果说,上个世纪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是从能源安全供应的角度促进欧盟意识到要发展可再生能源,那么,现在更多是环境保护的压力促进欧盟决心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随着欧盟《京都议定书》的签署和批准,各成员国必须更多开发、利用对环境友好的清洁能源,欧盟可再生能源发展已被提升到战略高度。
欧盟认为,发展可再生能源具有多重益处:提高能源的自给率;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本和知识等地方资源;降低未来能源企业的运营成本;降低能源产业的规模性的门槛,从而促使更多力量投入能源的生产以及提高能源产业的竞争力。
欧盟制定的2010年能源政策目标是:(1)实现《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即2008-2012年欧盟温室气体年平均排放比1990年减少8%。
(2)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的份额翻番,即从1998年6%的比重上升到2010年12%的比重。
(3)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即与1995年相比,2010年欧盟节能增加18%。
(4)确保能源安全供应。
欧盟认为,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是确保上述能源政策目标实现的最重要一环。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为欧盟实现《京都议定书》所承担的减排义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目前,欧盟一次能源来源构成情况是:石油占41%,天然气占22%,核能占15%,固体燃料占16%,可再生能源占6%。
其中,可再生能源的内部构成情况是:生物质和废弃物发电占63.6%,风能1.4%,地热能3.6%,水力发电31%,太阳能0.4%。
可再生能源最重要的是在发电领域,欧盟各成员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情况如表1所示。
\xa0从表1可以看出,2002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较高的国家主要有:奥地利68%,丹麦20%、芬兰27.72%、法国14.4%、意大利16.8%、、葡萄牙21.8%、西班牙12.6%、瑞典46%。
浅谈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浅谈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经验对我国的启示本文对美国、日本、德国等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进行了简单的论述,并借鉴这些国家的先进经验浅谈了几点对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启示:通过调整我国产业经济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以立法为先导把循环经济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增强整个社会的循环经济意识;制定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激励政策。
标签:循环经济发达国家经验通过我国的几个五年计划,整个社会的经济有了飞速的发展。
正是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和全局考虑,温家宝总理在200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因此,循环经济成为我国现阶段关于经济的热门话题。
然而在20世纪90年代,世界一些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德国、日本等都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经,并积累了很多经验。
因此,总结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对我国加快建设循环型社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与实质循环经济是指以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为特征的经济形态,也可称为资源循环型经济。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局面,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
循环经济是相对于传统经济而言的。
传统经济是以“资源产品废弃物污染物排放”单向流动为基本特征的线性经济发展模式,表现为“两高一低”,即高消耗、低利用、高污染,是不能持续发展的模式。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产品”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表现为“两低两高”,即低消耗、低污染、高利用率和高循环率,使物质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是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经济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首先在生产和生活的全过程中讲求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以减少资源的投入,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其次是对生产和消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体现回收再使用和循环利用的原则,达到废弃物的资源化;三是对不能循环再生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使其不对环境带来污染。
国外循环经济立法状况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立法状况及对我国的启示国外循环经济立法状况及对我国的启示一、国外循环经济的法律制度建设随着循环经济发展的加速,国家不断推出一系列的法规制度。
例如,欧盟于2018年通过了旨在促进循环经济的法规,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该法规包括对可再生能源,产品设计和废弃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英国也在2015年通过了升级版的资源和废物战略,强调生产者的责任,探讨了包括再生能源和可生物降解材料等新技术在内的解决方案。
这些法规对循环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国外推广循环经济的经验德国作为全球环保领域的领军国家,其在循环经济方面的经验尤为值得参考。
德国实行垃圾分类制度,每个家庭有五种垃圾桶,分别用于垃圾,食品垃圾,废纸,玻璃和金属。
同时,德国政府推出多项鼓励垃圾分类回收的政策,包括历史最高的税收减免。
三、我国当前循环经济立法的现状我国在推广循环经济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如《资源循环利用促进法》,《绿色产品标识管理办法》、《重点化学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等等。
可以说,我国在推动循环经济方面的立法已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在实际执行中还有不少困难。
四、我国未来发展循环经济的建议我国在循环经济方面的发展应该注重解决技术和人才瓶颈。
同时也应该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正向激励机制,建立相关的税收政策,对符合国家循环经济发展方向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和税收的奖励,以及对消费者购买环保产品享有相应的税收优惠。
此外,应该完善和美化相关的执法和制度,并严格执行和监督。
五、我国未来发展循环经济要重点关注的问题首先,应当加大对于循环经济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其次,要注重国际合作,学习他国先进的技术和经验。
再者,配套的政策制度尚需完善,以便更好地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最后,需要建立科学高效的运作流程,以便能够更为顺畅地推进相关工作。
案例分析一、欧盟循环经济法规的实施效果欧盟循环经济法规于2018年开始实施,对于有瑞典、丹麦等国家来说,这个政策的推行非常成功。
欧盟环境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国环 境 形 势 依 然 严 峻 , 严重的环境污染 , 不 仅 危 害 到 人
民 自身 的 健 康 , 而 且 必 将 成 为 制 约 经 济 进 一 步 发 展 的
最 大 瓶 颈 。“ 先污染 、 后治理” 的道 路 已与 “ 大 力 发 展
同的 环 境 标 准 势 必 造 成跨 国 商 品 流 动 的 障 碍 和 市 场 的
( 一) 欧盟 环 境 政 策 的 萌 芽 ( 1 9 5 8 -1 9 7 2 )
2 O世 纪 6 0年 代 , 随 着 公 害 事 件 的 频 发 和 人 们 环
保意识的增强 , 各 成 员 国政 府 都 加 强 了 其 国 内 的 环 境
2 0世 纪 5 0 —6 0年 代 , 欧 共 体 的 环 境 政 策 尚 处 于 萌 芽 期 。 当时 欧 洲 的环 境 问题 主 要 表 现 为 工 业 污 染 问 题 。众 所 周 知 , 西 欧 在 历 史 上 最 早 实 现 了工 业 化 , 在 工 业社会 中, 工 业 活 动 造 成 了各 类 环 境 破 坏 , 人 类 也 不 可 避免地体会 到环境 污染所 带来 的恶果 。在这个 阶段 ,
到 人 与 自然 和 谐 、 与 生 态 环 境 相 融 的 重 要 性 。 当前 , 我
可 以 得 到 解 决 。所 以 当 时包 括 欧共 体 在 内 的 西 方 发 达
国家 针 对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主 要 采 取 “ 末 端 治 理 ”的措 施 。 欧 共 体 的 成 员 国各 自制 定 了 环 境 法 令 和 标 准 , 然 而 不
近年来 , 随 着 我 国经 济 的 飞 速 发 展 、 国家 经 济 实 力
西 方 各 国普 遍 把 工 业 污 染 视 为 一 个 单 纯 危 害 人 体 的 污
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展 。发达 国家 经济 增长 ,带 动 了
步 ,也推 动 了循 环 经济关 键技 术 对循 环经 济关键 技术 的投 入 ,促
用 性 等 。二 是 丹 麦 卡 伦 堡 工 业 园 区模
式 。按照 工业生 态学 原理 ,通 过企 业 问
环经 济快 速发 展 。杜邦公 司 之所
本有 全面 的循 环经 济法 律体 系 ,
丹麦及欧盟区其他国家也都建有
相关 法律 ,并且 这些 法律 还在 不 过程之 中。 ( 发挥技 术优势 ,助推 循环 三)
艺之 间 的物料循 环 ,延 长生产 链 条 ,减 少 生 产过 程 中物 料 和能 源的使 用量 ,尽 量减 少废 弃物 和有 毒物质 的排 放 ,最 大
们创造 性地 把循环 经济 “ R 3 ”原 成 为 与 工业 相 结合 的 “ R 3 制造 :
以达 到少排 放甚 至零 排放 的环 境 标 。通 过使 用 生产全 过程 控制 法
收再利 用体 系(S ,由专 门组织 回收处 DD
理包 装废 弃物 的非盈利社 会 中介 组织) , 将 企业 组织 成为 网络 ,在 需要 回收的包 括起来有 五个特点 :
法和 节能效 率 法等技 术 ,已经 减
( 政府大 力支持 ,经 济效益 四)
装 物上 打 上绿 点标 记 ,然后 由D D S 委托
10 ( ) 本 国具 体 国情 出发 ,选 择 切 于60万 吨二氧化碳 的温室气体丰 一 从
回收企 业进 行处 理 。 四是 日本 循环 型社 入点 。搞循 环 经济 ,各 国 出发 点有 所不
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
中国人民银行大庆 市 中心支行 副行长
国外循环经济的发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养老保险制度安排时也应首先确定养老保险 理念,并在参保人群体中做进一步的宣传,不 断培育参保人的养老保险理念。只有这样,才 能强化养老保险参与人的参保意识,保证养老 保险制度的有效覆盖面,并进一步扩大养老保 险的覆盖面,促进养老保险的制度优化。从长 期趋势来看,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将从以政 府和企业为主逐步过渡到以劳动者个人为主, 这是大方向。所以,必须不断提高个人的养老 保险意识。
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方式,它是符合当代世界发展潮流的。
律规范推动和保障循环经济的发展。
2.加快技术进步,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撑。国外在发展循环
2.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公众的循环经济意识。全民积极主动参与是
经济的过程中,加大科技投入,以技术进步推动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发
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一个共同特征。国外非常重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加
三、建议 1.转变养老保险理念。纵观西方国家实行 的养老保险制度,其中,瑞典强调以公民权平 等为基础;美国强调养老保险的出发点是保障 居民有一个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条件;德国和 日本则强调受益人对社会贡献的大小,将福利 与个人的贡献挂钩。因此,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的关键要素就是培育养老保险理念,它是构建 一国养老保险制度安排的宗旨。我国在进行
一个被称为“工业共生体系”的系统内,各种企业按照生态学中动植物的
出的“宇宙飞船理论”,可看作是循环经济思想萌芽,1972 年联合国人类
共生原理,建立一种和谐负责的互利互惠合作体系,各企业通过贸易方
会议和 1992 年里约热内卢环发大会,掀起“可持续发展浪潮”,提出可持
式利用对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作为自己生产中的原料。韩国由
在农村,我国养老保险体制实际上已处于 停滞状态;而在城市,有很大一部分应保对象 游离于该体制之外。这一制度的覆盖范围实 际上已经小得可怜。据资料表明:目前,我国 公共养老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只占人口总数的 15%,低于世界劳工组织确定的 20%的国际最 低标准。就制度惠及主体的城镇各类就业人 员而言,现有的养老保障制度也仅仅覆盖城镇 职工的 55%。占中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村人口 基本上只能依靠土地和家庭养老,仍游离于社 会化和共济性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在此意 义上,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公共服务表现为供给 严重不足。这也正符合当下我国由生存型向 发展型社会转变过程中,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 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产品严重短缺之 间的矛盾。按照社会正义的需要原则,社会保 障应重视由于其大量需要而离常态最远的那 些人,即通过“社会统筹”的功能尽可能更大范 围地实现社会公平,以最大可能地化解社会风 险。
欧盟绿色新政要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绿色新政要点及对我国的启示康艳兵 熊小平 赵 盟2019年12月,新一届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绿色协议》(以下简称“绿色新政”),提出到2050年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实现碳中和,发出了强烈的绿色低碳转型信号,引起了世界各国高度关注。
欧盟绿色新政与我国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思想一脉相承,许多做法值得借鉴。
出台背景欧盟推出绿色新政的一个重要起因是全球气候变化问题。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欧盟一直是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倡导者、推动者和领导者。
《巴黎协定》重申了全球2℃的温升控制目标,同时提出向1.5℃温升目标努力。
2018年10月,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的《全球1.5℃温升特别报告》指出,将气温增幅控制在2℃并不能有效避免气候变化带来的最坏影响,而实现1.5℃温升目标需要更快的转型,2030年全球碳排放在当前基础上需下降约50%,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
2019年9月,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全球气候峰会上呼吁各方为实现温升1.5℃目标而努力;2019年11月联合国环境署(UNEP)发布的《排放差距报告2019》指出,各国自主贡献目标与《巴黎协定》目标在2030年还存在150-320亿吨二氧化碳的差距。
根据《巴黎协定》要求,2020年各国需提交强化的自主贡献目标。
欧盟选择在2020年前发布绿色新政,提出到2050年率先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也有展现气候行动全球领导力的意图。
当然欧盟提出这一目标并不是贸然行动,而是有周密的计划和扎实的研究支撑。
2018年11月欧盟发布的“给所有人一个清洁星球”的战略性长期愿景,旨在到2050年建成一个繁荣、现代、有竞争力和气候中性的经济体,为欧盟绿色新政的出台做了系统铺垫和全面支撑。
欧盟绿色新政的落脚点是推动欧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15年联合国通过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在2015-2030年间以综合方式彻底解决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维度的发展问题,各国要尽快转向可持续发展道路。
国外循环经济立法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时 具 有 明确 的 目标 、 为责 任 以及 具 体 操 作 办 法 和 条 行
例 是 分 不 开 的。 先 进 的经 济 发 展 模 式 应 以 先 进 的 思 想 为指 导 、 需 要 先 进 的 立 法 来 规 范 。可 持 续 发 展 观 形 成 以 来 , 际 国 社 会 ( 别是 发 达 国 家 )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 立 循 环 型 特 把 建
法律 制 度 是 各 种 制 度 中 约 束 力 最 强 的 制 度 , 法律 因其 自身 固有 的 规 范 性 和 强 制 性 的 特 点 。生 态 环 境 利 益 作 为一 种 公 共 利 益 , 可 能 通 过 市 场 自发 调 节 来 获 不 得 最 大 收 益 。只 能 通 过 政 府 制 定 完 善 的 法 律 法 规 制 度 , 整 人 与人 之 间 的 关 系 来 建 立 人 与 自然 的 和 谐 关 调
发 展 与环 境 保 护 的 关 系 , 过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的 途 通 径 力 求 将 污 染 物 “ 干榨 净 ” 以 便 从 根 本 上 杜 绝 污 染 吃 , 物 的产生 , 是治本 之策 , 有 更 加主动 、 加积 极 、 这 具 更 更加彻底的革命意义 。
轨道 , 立 循环型 社会 , 建 已经 超 出 了一 般 意 义 上 环 境 法 的 范 畴 。虽 然 污 染 预 防 型 立 法 比末 端 治 理 前 进 了一 大 步 ,但 仍 然 没 有 摆 脱 狭 义 上 的 环 境 保 护 的理 念 。 没 有 从 根 本 上 解 决 发 展 与环 境 保 护 之 间 的 矛 盾 与 冲 突 ;
欧盟“限塑”立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房平
(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 300350)
摘 要:首先介绍欧盟《封闭循环—欧盟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欧洲塑料战略》以及欧盟“限塑”立法的背景,并分析了欧盟
“限塑”立法的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进而对《欧盟塑料指令》的内容和原则进行研究;在学习欧盟“限塑”立法的基础上,通过对我
国塑料垃圾立法现状和不足的考察,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我国“限塑”立法的建议:设置禁用和限用名单、强化生产者责任、扩大公
责葬贼蚤燥灶,葬灶凿 蚤皂责则燥增蚤灶早 贼澡藻 造藻早蚤泽造葬贼蚤增藻 糟燥灶贼则燥造 燥枣 责造葬泽贼蚤糟 责燥造造怎贼蚤燥灶 蚤灶 葬造造 凿蚤则藻糟贼蚤燥灶泽 葬灶凿 葬贼 葬造造 造藻增藻造泽援
运藻赠 憎燥则凿泽:耘哉(耘怎则燥责藻葬灶 哉灶蚤燥灶);寓责造葬泽贼蚤糟 造蚤皂蚤贼寓 造藻早蚤泽造葬贼蚤燥灶;责则燥凿怎糟藻则 则藻泽责燥灶泽蚤遭蚤造蚤贼赠;责怎遭造蚤糟 责葬则贼蚤糟蚤责葬贼蚤燥灶
制定新的塑料包装条例,以提高塑料的循环利 用,以及增加对可循环塑料材料的需求。建立更加完 善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以节约垃圾回收成本,并为 塑料产业创造更多的附加价值。 2援圆援圆 严控塑料垃圾产生
责造葬泽贼蚤糟 憎葬泽贼藻 造藻早蚤泽造葬贼蚤燥灶,贼澡藻 造葬泽贼 责葬则贼 责怎贼泽 枣燥则憎葬则凿 泽怎早早藻泽贼蚤燥灶泽 枣燥则 蚤皂责则燥增蚤灶早 悦澡蚤灶葬忆 泽 寓责造葬泽贼蚤糟 造蚤皂蚤贼寓 造藻早蚤泽造葬贼蚤燥灶,
蚤灶糟造怎凿蚤灶早 泽藻贼贼蚤灶早 怎责 葬 遭葬灶灶藻凿 葬灶凿 则藻泽贼则蚤糟贼藻凿 造蚤泽贼,泽贼则藻灶早贼澡藻灶蚤灶早 责则燥凿怎糟藻则 则藻泽责燥灶泽蚤遭蚤造蚤贼赠,藻曾责葬灶凿蚤灶早 责怎遭造蚤糟 责葬则贼蚤糟蚤原
中图分类号:载圆圆
文献标识码:粤
发展循环经济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发展循环经济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近年来,由于世界各国对可持续发展的日益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的一股潮流,发展循环经济有助于解决当前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等问题。
德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比较分析“先行者”的做法,获得对发展我国循环经济的一些启示。
标签:循环经济;国外实践;启示1 循环经济的内涵“循环经济从广义上讲,是指围绕资源充分利用所进行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从狭义上讲,就是通过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来发展的经济模式”。
它使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规律,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使整个生产和消费的过程和经济系统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物。
开展循环经济研究,对于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尖锐矛盾,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2 循环经济的国外实践2.1 德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德国走在世界前列,早在1972年就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初步确立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基本原则;1991年通过了《包装废弃物处理法》和《避免回收包装品垃圾条例》,扩大了废弃物再利用的范围;1996年颁布实施的《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确立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把废弃物提高到发展循环经济的思想高度,确立了循环经济“三步走”原则:避免废物产生——废物的循环利用——废物的无害处理。
(2)中介组织。
在循环经济发展中,德国的社会中介组织如双元回收系统(DSD)和绿点计划开展的包装废物回收行动发挥着重要作用。
DSD是德国专门组织回收处理包装废弃物的非赢利性中介组织,由产品生产厂家、包装企业和商业企业联合组成。
DSD在委托回收的包装物上打上绿点标记,然后由DSD委托回收企业进行处理,由于绿点标记使用费与包装材料的用量挂钩,企业就会尽量简化产品的包装,并使包装材料方便回收和循环再生,以降低生产成本。
欧盟新版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政策要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新版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政策要点及对我国的启示廖虹云 康艳兵 赵 盟欧洲是循环经济的发源地。
早期欧洲的循环经济主要从废弃物治理的角度出发,目标是降低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欧盟提出经济发展要由线性增长到循环型增长模式,在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促进经济的转型发展。
2015年12月,欧盟提出循环经济一揽子计划,包括四项废物管理立法修正建议、一个完整的行动计划及后续行动清单,构建了欧盟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构想。
2019年12月,新一届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绿色协议》,以2050年实现碳中和为核心战略目标,构建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脱钩、富有竞争力的现代经济体系。
作为支撑欧盟绿色新政的一个重要支柱,2020年3月11日欧盟发布了新版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核心内容是将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产品设计、生产、消费、维修、回收处理、二次资源利用的全生命周期,将循环经济覆盖面由领军国家拓展到欧盟内主要经济体,加快改变线性经济发展方式,减少资源消耗和“碳足迹”,增加可循环材料使用率,引领全球循环经济发展。
欧盟新委员会表示,“新的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将与产业战略一起,帮助欧盟实现经济现代化,并从国内和全球循环经济的机遇中获益。
”欧盟新版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政策要点(一)构建可持续产品政策框架该计划提出构建覆盖产品设计、消费及制造环节的可持续产品政策框架,这是新版《循环经济行动计划》的核心内容。
从产品设计方面来说,欧盟将提出一项可持续产品政策立法倡议,核心是将已有的《生态设计指令》扩大到与能源相关的产品之外,使其覆盖电子、信息和通信技术、纺织品、家具和高环境影响的中间产品(如钢铁、水泥和化学品)等,从源头提高产品的可持续性。
从消费方面来说,为加强消费者的参与,欧盟将通过修订欧盟消费者法,确保产品寿命和维修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并赋予消费者新的“维修权”,防止具有使用意义的产品过早淘汰。
对于政府采购来说,将推动建立最低强制性绿色政府采购(GPP)的标准和目标,加强绿色采购。
欧盟低碳经济政策对我国的启示研究
欧盟低碳经济政策对我国的启示研究随着气候变化带来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峻,各国开始关注并努力探索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欧盟在这方面走在了先头,其低碳经济政策可以为我们提供很多启示。
一、欧盟低碳经济政策概述欧盟低碳经济政策是为了实现2050年减少80%~95%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目标而制定的综合性政策框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碳市场欧盟实行碳排放交易体系,即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
欧盟联席会议通过了《欧盟碳市场修正方案》,旨在强化市场机制和提升碳价,借此减少企业排放,促进创新和绿色经济发展。
1.2 能效欧盟明确了一系列能效目标,旨在减少能源供需,提高能源效率。
其中包括建筑、电力、运输等领域的能效措施。
1.3 清洁能源欧盟致力于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加强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支持,同时也着眼于转型期,努力推进无碳、低碳转型。
1.4 环境保护欧盟推广绿色、可再生资源的使用,保障生态平衡,采用生态设计要求,限制对环境的破坏。
二、欧盟低碳经济政策对中国的启示2.1 碳市场对策欧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被称为欧洲的“珠穆朗玛峰”,对于中国来说也具有很高的借鉴意义。
实施排放交易体系,通过碳交易的机制提高碳价,可以激励企业减少碳排放,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2.2 能效措施欧盟的能效目标是借助科技进步和企业创新,将能源的使用达到最大限度的效益。
与此类似,我国也可以加大在能效领域社会投入,推广高效冷却技术、传热控制等技术手段,提高能效,减少能源的浪费。
2.3 清洁能源发展欧盟主张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理念可以为我国未来清洁能源发展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促进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和转型。
此外,欧洲也在积极探索和推广全球性清洁电力交易体系,我国也应该关注它的探索实践,掌握新的合作机会。
2.4 环境治理欧盟针对生态环境治理方面亦取得了显著成果,实践了一系列的生态治理措施,特别是针对森林、草原等生态失衡的修复和保护工作。
我国可以从欧盟的探索实践中获得很大的借鉴意义,努力探索森林、草原等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创新路径。
《欧洲绿色新政》解读及对中国的启示借鉴
《欧洲绿色新政》解读及对中国的启示借鉴2019年12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新的增长战略文件《欧洲绿色新政》(European Green Deal,以下简称“新政”)。
新政提出,通过向清洁能源和循环经济转型,使欧洲到2050年成为全球首个碳中和大陆,以阻止气候变化、促进欧洲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
这是欧委会主席冯·德莱恩履新以来的首个施政纲领,也是欧委会应对气候和环境挑战的新承诺,被视为欧盟下一个“五年规划”。
新政不仅提出了欧盟2050年碳中和目标,还提出了落实目标的政策路线图,将对欧盟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也对中国制定21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战略和“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借鉴作用。
一、《欧洲绿色新政》主要内容作为欧盟新的增长战略,新政旨在“将欧盟转变为一个公平、繁荣的社会和富有竞争力的资源节约型现代化经济体,到2050年欧盟温室气体达到净零排放,并且实现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脱钩”,让欧洲走上可持续和包容性发展道路。
新政涵盖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等所有经济领域。
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上调了欧盟2030年和2050年减排目标。
新政提出,将欧盟2030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从1990年减排40%上调至50%并力争到55%,比原目标上调了10-15个百分点,并拟于2020年夏季正式公布;2020年3月前,提出首部欧洲《气候法》,将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的目标载入法律,使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据统计,从1990年到2018年,欧盟温室气体排放减少了23%,经济却增长了61%,但按照目前力度仍无法完成2050年的减排目标。
新政还提出,为了实现新增减排目标,欧委会将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工具进行修订完善,可能的措施包括将新行业纳入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修订《能源税指令》 保证税收与气候政策的一致性、针对选定的行业提出碳边境调节机制等。
二是初步明确了重点领域实现目标的政策路径。
从全经济范围来看,能源系统进一步脱碳、推动工业向清洁循环经济转型、高能效和高资源效率建造和翻新建筑、加快向可持续与智慧出行转变、设计公平健康环保的食品体系、保护与修复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实现无毒零污染是欧盟落实绿色新政的七个主要方向。
【国际经验】欧盟能源转型的路径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际经验】欧盟能源转型的路径及对我国的启⽰编者语欧盟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背景下通过制定具体且严格的温室⽓体减排和可再⽣能源发展⽬标,⼤⼒推⼴各种低碳能源技术的应⽤,积极倡导低碳化的能源转型。
欧盟能源转型的理念和⾏动已成为各国制定能源政策的重要参考,并引领了当前全球能源转型的主流发展⽅向。
本⽂在对欧盟各国能源转型战略进⾏梳理的基础上,归纳了各国能源转型的核⼼及关键措施,分析了欧盟低碳能源发展迅速的主要原因,并总结了欧盟能源转型对我国推进能源⽣产和消费⾰命的启⽰。
⽂/刘坚(国家发展和改⾰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任东明(国家发展和改⾰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可再⽣能源发展中⼼主任)低碳能源转型背景作为世界上第⼀个⽴法承诺⼤幅度强制减排的地区,欧盟在发展低碳经济⽅⾯⼀直⾛在世界前列,并主导了当前全球低碳经济发展的潮流。
欧盟在平衡与协调各成员国的基础上,形成了统⼀的⽓候变化⽬标,从⽽带动欧盟整体经济向⾼能效、低排放的⽅向转型,并引领全球进⼊“第三次⼯业⾰命”时代。
低碳经济转型可以提供新的商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从⽽提⾼欧盟产业的竞争⼒。
特别是在国际⾦融危机的背景下,欧盟的低碳经济战略也是全球经济可持续增长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保持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命⼒,欧盟陆续出台多项有利于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措施。
早在2005年欧盟就开启了碳排放交易体制(ETS);2006年,欧盟委员会制定了《欧盟能源战略绿⽪书》,提出发展包括可再⽣能源在内的各种低碳能源技术并⿎励能源的可持续利⽤;2008年,欧盟⾸脑会议通过了《⽓候⾏动和可再⽣能源⼀揽⼦计划》,以⿎励低碳能源的规模化发展;2009年,欧盟理事会和欧盟议会提出《国家可再⽣能源⾏动计划》,将其作为确保低碳能源领域投资稳定性的⼀个重要⼯具。
特别是在国际⾦融危机之后,欧盟提出了2000亿欧元的经济复苏计划,其中包括改善建筑能源效率以及发展清洁燃料汽车和绿⾊建筑等多项低碳能源计划。
欧盟循环经济立法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循环经济立法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摘要:由于循环经济不仅要求技术层面上的资源利用创新,还体现为一种发展模式的变革,因而被欧盟及其成员国确定为国家的发展战略。
本文首先充分考察了欧盟及其成员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探索了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应树立的指导思想,应构建的法律体系,应确立的基本原则及应建立或完善的主要法律制度。
最后,本文对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和循环经济的发展的前景进行了分析和展望。
关键词:循环经济;立法;法律制度;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是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最高形式,是世界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大潮流。
为此,一些发达国家把循环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并在立法上加以确认、保护和促进。
在这方面,欧盟及其成员国的立法动作尤其令另人注意。
1. 欧盟及其成员国循环经济立法体系的建设现状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循环经济立法的国家,它在1978年推出了"蓝色天使"计划后制定了《废物处理法》和《电子产品的拿回制度》。
进入可持续发展时代后,该国于1994年制定了在世界上有广泛影响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1998年被修订),1998年根据这项法律制定了包装法令;[11]1999年制定了《垃圾法》和《联邦水土保持与旧废弃物法令》,2000年制定了《2001年森林经济年合法伐木限制命令》,2001年制定了《社区垃圾合乎环保放置及垃圾处理场令》,2002年制定了包括推进循环经济在内的《持续推动生态税改革法》和《森林繁殖材料法》,2003年修订了《再生能源法》。
此外,欧洲共同体和欧盟有关废油(75/439)、钛氧化物(78/176)、下水道淤泥(86/278)、农业污水(90/667)、电池与蓄电池(91/157)、包装物(94/62)等循环利用的指令和1989年的共同体废物管理信息战略,也对德国产生约束力或起指导作用。
[6]可见,德国的循环经济立法层次分明,体系完备。
在德国不断加强和完善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影响下,一些欧洲国家制定或修正了自己的废物管理法,如丹麦也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挪威政府于2003年修订了《废电子电机产品管理法》,扩大了有关主体的循环经济责任;瑞典议会于1994年确立了"生产者责任制"的原则,并通过了关于包装、轮胎和废纸的"生产者责任制"法律,之后,汽车和电子电器的生产者责任制法律法规也都相继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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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循环经济立法的经验及其对我
国的启示
摘要:由于循环经济不仅要求技术层面上的资源利用创新,还体现为一种发展模式的变革,因而被欧盟及其成员国确定为国家的发展战略。
本文首先充分考察了欧盟及其成员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探索了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应树立的指导
思想,应构建的法律体系,应确立的基本原则及应建立或完善的主要法律制度。
最后,本文对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和循环经济
的发展的前景进行了分析和展望。
关键词:循环经济;立法;法律制度;可
持续发展
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是新型工业化道路的
最高形式,是世界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大潮流。
为此,一些发达国家把循环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并在立法上加以确认、保护和促进。
在这方面,欧盟及其成员国的立法动作尤其令另人注意。
1. 欧盟及其成员国循环经济立法体系的
建设现状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循环经济立法的国家,它在1978年推出了"蓝色天使"计划后制定了《废物处理法》和《电子产品的拿回制度》。
进入可持续发展时代后,该国于1994年制定了在世界上有广泛影响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1998年根据这项法律制定了包装法令;[11]1999年制定了《垃圾法》和《联邦水土保持与旧废弃物法令》,2000年制定了《2001年森林经济年合法伐木限制命令》,2001年制定了《社区垃圾合乎环保放置及垃圾处理场令》,2002年制定了包括推进循环经济在内的《持续推动生态税改革法》和《森林繁殖材料法》,2003年修订了《再生能源法》。
此外,欧洲共同体和欧盟有关废油、钛氧化物、下水道淤泥、农业污水、电池与蓄电池、包装物等循环利用的指令和1989年的共同体废物管理信息战略,也对德国产生约束力或起指导作用。
可见,德国的循环经济立法层次分明,体系完备。
在德国不断加强和完善循环经济法制建设
的影响下,一些欧洲国家制定或修正了自己的废物管理法,如丹麦也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挪威政府于2003年修订了《废电子电机产品管理法》,扩大了有关主体的循环经济责任;瑞典议会于1994年确立了"生产者责任制"的原则,并通过了关于包装、轮胎和废纸的"生产者责任制"法律,之后,汽车和电子电器的生产者责任制法律法规也都相继出台。
2. 欧盟及其成员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现状
除了制定有关的绿色GDP制度,计划、规划和布局制度,有效管理和监督制度,科技研发促进制度之外,欧洲联盟及其成员国还制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循环经济基本法律制度。
抑制废物形成制度。
由于抑制废物形成的代价要比废弃物的再生利用成本小得多,体现了预防优先的原则,因而被许多国家的立法确立为基本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
如1990年《荷兰环境管理法》第10章第4条规定,从防止或限制产生垃圾的意义考虑,议会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