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云南历史上的族际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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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云南历史上的族际通婚
摘要:族际通婚即不同民族之间的通婚联姻,是促成民族融合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之一。
在我国,族际通婚主要包括汉族与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相互之间的通婚联姻两种基本类型。
本文谨据有关历史文献的记载和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成果,对云南边疆民族地区族际通婚的历史渊源,汉晋之世夷汉通婚的“遑耶”制度,以及南诏、大理时期和元明以来的族际通婚的历史状况及其影响因素与社会功能,进行探索讨论和归纳总结以供参考。
关键词:族际通婚;汉族;少数民族;民族融合
我国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族别和人口最多的边疆多民族杂居区之一。
考察云南历史上的族际通婚状况及其发展脉络,不仅有其特定的学术价值,而且对于深入理解我国各兄弟民族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血肉联系,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云南族际通婚的历史渊源
云南历史上的族际通婚,最早可追溯到先秦时期的“庄蹻开滇”。
据《史记·西南夷列传》记载:“始,楚威王时,使将军庄蹻将兵循江上,略巴蜀、黔中以西。
庄蹻者,故楚庄王苗裔也。
蹻至滇池,地方三百里,旁平地,肥饶数千里,以兵威定属楚。
欲归报,会秦夺楚巴、黔中郡,道塞不通。
因还,以其众王滇,变服,从其俗,以长之。
”
根据这一记载,先秦之世的战国后期,在将军庄蹻带领下,一支来自楚国的军队,沿着长江三峡溯流而上,经今重庆、贵州抵达滇池沿岸,将这一地区略定为楚国的疆域。
后因原在楚国控制下的巴郡、黔中郡被秦军攻占,切断了返回楚国的归路,只得留下来“以其众王滇”,并“变服、从其俗”融合到了当地少数民族中。
对于“庄蹻开滇”一事,除《史记》之外,在《华阳国志·南中志》《后汉书·西南夷传》和荀悦《汉纪》等典籍文献中,也有大同小异的记载,仅在入滇的时间和行军路线等具体问题上略有出入。
因而被古今学术界公认为信史,而有“西南外徼,庄蹻首通”①等美誉,将其视为云南边疆民族地区有确切文字记载的开端。
其中,在族际通婚问题上,尽管历史文献未能直接提及,但诚如方国瑜先生所言:“……其所以变服、从其俗,是由于人口多寡的比例,不得不如此。
庄蹻率众有多少人?不见记录,但为用兵而来,想来都是男子,不会有眷属跟随而来。
他们既然回不去,要在滇池住定下来,就得与当地土人结婚,第二代就混血了。
”[1](P26)由此可以相信的是,“庄蹻开滇”不仅是汉族先民向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移民活动和内地与边疆经济文化交流的开创之举,同时也是云南历史上汉族先民与少数民族之间通婚联姻的源头。
二、“遑耶”制度与族际通婚
云南历史上的族际通婚,源远流长不绝于史。
其中尤以汉晋时期汉族移民上层南中大姓与当地少数民族之间通婚联姻的“遑耶”制度,最具代表性,影响也最为深远。
“遑耶”一词,见于《华阳国志·南中志》:“与夷为婚曰‘遑耶’,诸姓婚为‘自有耶’。
世乱犯法,辄依之藏匿。
或曰:有为官所法,夷或为之报仇。
与夷至厚者,谓之‘百世遑耶’,恩若骨肉……”据研究,“遑耶”为古夷语“亲家”之意,音、义至今仍保留在今四川大凉山彝语中,[2](P366)故“遑耶”为“夷”与“诸姓”之间的一种交织政治联盟与夷汉民族之间联姻通婚关系的古老制度。
其中,“诸姓”指的是当时汉族移民上层南中“大姓”,而“夷”则是指少数民族首领“夷帅”。
有记载说,西晋末年建宁大姓毛诜、李叡和朱提大姓李猛起兵反晋被南夷校尉李毅杀害后,李叡的“遑耶”五苓夷帅“于陵承及诜、猛遑耶怒,煽动谋反”,围攻州城困死李毅。
(晋)常璩,《华阳国志·南中志》。
可见当时的南中大姓,几乎家家都有“遑耶”,有的还是若干代持续不断通婚联姻的“百世遑耶”。
对于“遑耶”制度的起源、形成、流变和作用与功能,尽管历史文献中无明确记载,但从逻辑上讲,作为一种古代婚姻制度和社会习俗,较之南中大姓相互之间通婚联姻的“自有耶”,“遑耶”制度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夷汉民族的密切交往,结果则是促成民族之间的交汇融合。
在此,谨略作探讨以供参考。
首先是“大姓”的概念与由来。
所谓“大姓”,是史籍中对汉晋时期遍布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以血缘为纽带、姓氏为标志的宗法制大家族的统称,也被称为“豪姓”“豪族”或“豪门大族”。
汉晋南中大姓的由来,经考证多源自从内地迁徙而来的汉族移民。
[3]史载西汉中叶汉武帝“开西南夷置郡县”时,曾从内地征发了一批数量可观的汉族人户前来屯田。
对此,《史记·平淮书》说:“当是时,汉通西南夷道,作者数万人,千里负担馈粮,率十余钟致一石……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县官,而内受钱于都内。
”《华阳国志·南中志》也说:“晋宁郡,本益州(郡)也……汉武帝元封二年(前109年)……因开为郡,治滇池上,号曰益州……汉乃募徙死罪及奸豪实之。
”
根据这些记载,汉世西南夷地区的“徙民实边”,起因是为解决筑路人员和作战部队的粮食供给问题,从内地招募商人前来屯田,以后又把犯有死罪的囚徒和作奸犯科的豪门大族发配而来。
再往后,随着封建统治的逐步深入,在络绎不绝地进入“西南夷”地区游宦、经商、开矿、驻防的内地人户中,有的也落籍定居下来加入汉族移民的行列。
据研究,两汉时期“西南夷”地区的汉族移民,主要分为商屯、民屯、军屯三大类型,分布上多聚居在靠内地区郡县据点周围和交通沿线地带,成为封建王朝“能够在西南夷地区进行比较稳固统治的经济、政治乃至军事源泉”。
[4](P54)
另据文献记载,在两汉时期进入“西南夷”地区的汉族移民中,不少都是来自内地的“奸豪”,例如永昌郡吕氏为秦国旧贵族吕不韦家族的后裔,《三国志·蜀志·吕凯传》注引晋人孙盛《蜀世谱》:“初,秦徙吕不韦子孙宗族于蜀、汉(汉
中)。
汉武帝时开西南夷置郡县,徙吕氏以充之,因曰不韦县(治今保山市隆阳区)。
”益州郡大姓雍闿的先祖为汉初“什邡侯”雍齿。
《三国志·蜀志·吕凯传》。
这些人进入边疆民族地区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蛰居潜伏便又重新滋蔓起来,成为汉族移民中的上层。
史载当时的南中诸郡,几乎都有一定数量的“大姓”,而以建宁(今曲靖、昆明)、朱提(今昭通)、牂牁(今贵州福泉至安顺一带)、永昌(今保山)四郡最为强盛。
对此,《华阳国志·南中志》说:建宁郡,有“大姓焦、雍、娄(雷)、爨、孟、量(董)、毛、李”及“霍家部曲”;朱提郡,有“大姓朱、鲁、雷、兴、仇、递、高、李”和孟氏家族;牂牁郡,有谢氏及“大姓龙、傅、尹、董”;永昌郡,除吕凯家族外,还有“大姓陈、赵、谢、杨”……其次是在“遑耶”制度的形成机制和时间上。
基于开边置郡之初,西汉王朝在陆续设置郡县,并从内地大批遣发各类人户前来屯垦戍边,逐步建立起了以汉族移民为社会基础和支撑力量的郡县封建统治系统的同时,又从边疆民族地区与内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并存在巨大文化差异的实际情况出发,分别册封“滇王”“夜郎王”“句町侯”等当地少数民族上层,让其以原有的方式继续统治本民族群众,并以武力为后盾实行“羁縻之治”。
《史记索引》:“羁,马络也;縻,牛引也。
《汉官仪》:马云羁,牛云縻,言制四夷如牛马之受羁縻。
”在这一“夷汉分治”的二元化政治体系内,尽管汉族移民与当地少数民族的交往联系在所难免,但夷汉民族之间的通婚联姻,即便已经出现也仅为个别现象。
这一情况,到东汉时期逐步发生变化,随着汉族移民与当地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交流的不断加强,加之自东汉末年以来持续不断的战乱纷争和汉族移民人口的逐渐减少,“晋弱夷强”的结构特征日趋突出,为“遑耶”制度的形成提供了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
由此可以相信,“遑耶”制度特别是若干代人持续不断进行的“百世遑耶”,产生并逐渐盛行起来的时间上限,当不早于东汉中后期甚至还要更晚。
其三是“遑耶”制度的历史作用与社会功能。
一方面是随着“遑耶”关系的不断加强,促成了南中大姓与“夷帅”两大地方民族势力逐渐合流,致使封建王朝的统治势力被挤出南中,出现自东晋以后以爨氏家族为首的地方民族势力坐大的政治局面。
另一方面是当夷汉通婚进行了若干代之后,势必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恩若骨肉”的民族融合现象。
到了此时,按照“在一定区域内,民族融合的进程,通常是人口少的一方,融合在人口多的一方之中”的一般规律,[5]当民族界限逐渐模糊后,南中大姓也就逐渐蜕变为“夷化了的汉人”。
在这一问题上,尤其又以南中头号大姓爨氏家族最具代表性。
关于爨氏家族的由来,陆良刘宋《爨龙颜碑》称,南中爨氏为东汉大史学家班彪、班固的后裔,“爰及汉末,采邑于爨,因氏族焉。
乃祖肃,魏尚书仆射河南尹,迁运庸蜀,流薄南入。
”《通典·边防典》则说:“西爨自云本河东安邑(今山西运城市安邑镇一带)人,七世祖事晋南宁州太守,属中原乱,遂王蛮夷。
”据此,爨氏家族也是来自内地的豪门大姓。
然而到了南北朝时期,“大姓”一词便不再见于典籍文献,取而代之的是“诸爨氐强族”《南齐书·州郡志》。
“土民爨瓒”《隋书·梁睿传》。
等模糊概念,延至唐代又进一步演化出了“爨蛮”《新唐书·两爨蛮传》,另见《通典·边防典》。
“诸爨”(唐)樊绰,《蛮书》卷4。
“两爨大鬼主”《新唐书·两爨蛮传》,另见《通典·边防典》。
等称谓,并随之出现今白族先民之一的“西爨白蛮”和彝族先民“东爨乌蛮”两大兼具夷汉文化双重特征的新兴民族群体。
表明到了这时,以
爨氏家族为代表的南中汉族移民,已全部融入当地少数民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而在促成夷汉民族融合的诸多因素中,“遑耶”制度无疑又是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之一。
与此同时,在滇西洱海沿岸地区,进入隋唐后,也出现一批兼具汉族与少数民族复合文化特征,被称为“河蛮”“松外诸蛮”“白蛮”的民族群体。
据《通典·边防典》记载:“西洱河(今洱海)……其地有数十部落,大者五六百户,小者二三百户,无大君长,有数十姓,以杨、赵、李、董为名家,各据山川,不相役属,自云其先本汉人。
”《蛮书》卷四亦云:“渠敛赵(今洱海东岸一带),本河东州也。
……大族有王、杨、李、赵四姓,皆白蛮也。
云是蒲州(今山西永济市蒲州老城一带)人,迁徙到此,因以名州焉。
”其由来,当与滇中、滇东一带的“西爨白蛮”和“东爨乌蛮”大体一致,也同样是夷汉民族融合的产物。
再就是“遑耶”制度的传承和流变。
在经历了从东汉中后期至魏晋南北朝之世后,虽然汉族移民已全部融入唐代“西爨白蛮”“东爨乌蛮”等新的民族群体中,但“遑耶”制度并未就此消失,所不同的仅只是由南中大姓与“夷帅”之间的夷汉通婚联姻,转化为乌、白蛮贵族之间交织政治结盟与联姻通婚双重关系的传统习俗。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实例便发生在爨氏家族的头面人物身上。
据《蛮书》卷四和《新唐书·两爨蛮传》记载:唐天宝年间,“爨归王为南宁州都督,理石城(今曲靖)”,为曲轭川(今马龙)“两爨大鬼主”爨崇道所害,“归王妻阿姹,乌蛮女也,走投父母,称兵相持”,扶助儿子爨守隅代为南宁州都督与爨崇道对抗,并遣使前往滇西向南诏皮逻阁求助。
皮逻阁居中调解,“仍以女妻之(爨守隅),又以一女妻崇道男朝辅”。
后皮逻阁统兵击灭西爨,“杀辅朝而取其女”,携“守隅并妻归河赕(今大理)”,“阿姹自为乌蛮部落主”……从中可见,作为“西爨白蛮”的爨氏家族头面人物,不仅继续与滇中地区的“乌蛮”贵族保持着传统的“遑耶”关系,而且与滇西的南诏王室也是“亲家”。
如此等等,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说是“遑耶”制度的衍生和流变。
三、南诏、大理时期的族际通婚
南诏、大理是唐宋时期相继兴起于西南一隅的两大地方民族政权,前后历时500余年,统治中心位于滇西洱海沿岸的今大理州一带。
值此期间,尽管云南边疆民族地区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和联系并未完全中断,但却呈现为一种“割不断、理还乱”的复杂状况。
反映到族际通婚上来,一方面是仍有汉族人口以多种不同的方式和渠道陆续进入云南落籍定居下来,并由此拉动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族际通婚和民族融合。
其中主要有“天宝战争”唐军惨败后就此流落南诏境内数以万计的汉族将士;南诏后期“咸通(860年)以来,蛮始叛命,再入……邕管,一破黔州,四盗西川”,《新唐书·南诏传》。
不断向唐王朝控制区发动进攻时掳掠而来的大量汉族人口。
而另一方面,在南诏、大理时期,由于汉族移民在人口数量上居于相对少数,加之身份上又多为战俘和被掠边民等从属地位,因而民族融合历史趋势,仍继续
沿袭以汉族“夷化”即汉族融入少数民族的惯性格局。
期间,汉族与少数民族通婚的典型案例,又以南诏清平官郑回,南诏与唐王朝及“大长和”与南汉的两次和亲,以及大理国王段氏、大贵族高氏两大家族较具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