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网电气工作票业务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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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 (II)
1.业务说明 (11)
2.适用范围 (11)
3.规范性引用文件 (11)
4.术语和定义 (11)
5.职责 (77)
6.工作票执行人员资格及培训管理 (1111)
7.工作票执行管理 (1111)
8.典型工作票管理 (32312)
9.信息系统办理工作票管理 (3232)
10.工作票印章样式 (3332)
11.工作票的回顾检查 (3333)
12.附录 (3635)
附录A(规范性附录)配电网工作票执行程序流程图 (3736)
附录B(资料性附录)工作票及附件填写规范 (4241)
附录C(规范性附录)线路工作接地线使用登记管理表 (6867)
附录D(规范性附录)工作票格式 (6968)
附录E(资料性附录)现场勘察记录格式 (8988)
附录F(规范性附录)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格式 (9089)
附录G(规范性附录)工作票装订封面 (9190)
附录F(规范性附录)班(站)工作票检查记录表 (9291)
附录I(规范性附录)工作票合格率、规范率统计表 (9392)
附录J(资料性附录)工作票不合格、不规范判据 (9493)
附录K(资料性附录)工作票填写示例 (9695)
a)装设接地线是指通过接地短路线使电气设备全部或部分可靠接地的操作。
b)拆除接地线是指将接地短路线从电气设备上取下并脱离接地的操作。
c)装设绝缘挡板是指通过绝缘挡板使电气设备全部或部分对工作人员可靠绝缘的操作。
d)拆除绝缘挡板是指将绝缘挡板从电气设备上取下的操作。
e)装设遮栏是指通过安装、设置遮栏将电气设备或场所进行隔离的操作。
f)拆除遮栏是指将隔离电气设备或场所的遮栏进行拆卸及移除的操作。
4.2.6.投入、切换、退出
是指使继电保护、变压器有载调压分接头、配电自动化装置、二次回路的连接片、切换把手、保护通道等设备达到指令状态的操作。
4.2.7.投上、取下
是指将熔断器嵌入或退出工作回路的操作。
4.2.8.插入、拔出
是指将二次插件嵌入或退出工作回路的操作。
4.2.9.连通、短接、隔离
是指将二次端子接入或退出工作回路的操作。
4.2.10.悬挂、取下、摆放
是指将标示牌、红布帘等放置到指定位置或从放置位置移开的操作。
5.职责
5.1.部门职责
5.1.1.公司生产技术部
a)是工作票的归口管理部门。
b)牵头制定公司配电网工作票业务指导书。
c)指导、监督基层单位生产专业工作票的执行、管理工作。
5.1.2.公司市场营销部(农电部)
a)是营销专业工作票的管理部门。
b)参与制定公司配电网工作票业务指导书。
c)指导、监督基层单位营销专业工作票的执行、管理工作。
5.1.3.公司安全监管部(应急指挥中心)
a)监督、检查工作票的执行、管理情况。
b)负责外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能力测试。
c)对现场电气工作票的执行、管理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5.1.4.公司系统运行部
检查、监督二次专业工作票的执行、管理情况。
5.1.5.各地市级供电单位生产技术部
a)是本单位工作票的归口管理部门。
b)组织贯彻、执行生产专业工作票有关规定。
c)指导、督促和检查生产专业工作票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d)开展本单位生产专业工作票培训工作。
5.1.
6.各地市级供电单位市场营销部、各县区级供电单位供电服务中心
a)是本单位营销专业工作票的管理部门。
b)组织贯彻、执行营销专业工作票有关规定。
c)指导、督促和检查营销专业工作票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d)开展本单位营销专业工作票培训工作。
5.1.7.各地市级供电单位安全监管部(应急指挥中心)
a)是本单位工作票的监督部门。
b)监督本单位工作票的执行、管理情况。
c)协助开展工作票培训工作。
5.1.8.各县区级供电单位安全生产部
a)是本单位工作票的归口管理部门。
b)组织贯彻、执行生产专业工作票有关规定。
c)指导、督促和检查生产专业工作票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d)开展本单位生产专业工作票培训工作。
e)是本单位工作票的监督部门,监督本单位工作票的执行、管理情况。
5.1.9.各供电单位人力资源部
a)将本单位工作票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
b)负责本单位“三种人”资格登记备案管理。
5.1.10.各供电单位系统运行部(地调)、县(配)调
a)指导、督促、检查二次专业工作票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b)开展本单位二次专业工作票培训工作。
5.1.11.各供电单位基层队所、班组
a)开展本队所、班组工作票培训工作。
b)执行工作票的有关规定。
c)定期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票的执行情况。
5.2.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职责
5.2.1.工作票签发人
a)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b)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c)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充足。
5.2.2.工作票会签人
a)审核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b)审核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c)审核外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是否具备。
5.2.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a)亲自并正确完整地填写工作票。
b)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c)核实已做完的所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d)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工作前应向工作班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代。
关注工作人员身体和精神状况是否正常以及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e)监护工作班人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在作业中不发生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5.2.4.值班负责人
a)审查工作的必要性。
b)审查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
c)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时,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票会签人)询
问清楚,必要时应作补充。
d)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必要时应补充安全措施。
e)负责值班期间的工作票、检修申请单或规范性书面记录过程管理。
5.2.5.工作许可人
5.2.5.1.厂站工作许可人
a)接受调度命令,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b)确认已布置的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要求,防范突然来电时安全措施完整可靠,按南网安规规定应以手触试的停电设备应实施以手触试。
c)在许可签名之前,应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交代。
d)所有工作结束时,确认工作票中本厂站所负责布置的安全措施具备恢复条件。
5.2.5.2.线路工作许可人
a)确认调度负责的安全措施已布置完成或已具备恢复条件。
b)对许可命令或报告内容的正确性负责。
5.2.
6.专责监护人
a)明确被监护人员、监护范围和内容。
b)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代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c)监督被监护人员执行南网安规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d)及时发现并制止被监护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5.2.7.工作班成员
a)熟悉工作内容、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签名确认手续。
b)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
c)服从工作负责人指挥和专责监护人监督,执行现场安全工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d)发现现场安全措施不适应工作时,应及时提出异议。
e)相互关心作业安全,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和保护他
所限制)、同一电压等级、安全措施相同、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且同时停、送电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的工作。
d)在同一厂站内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不停电工作。
e)同一电压等级高压配电设备同一类型的不停电工作。
7.3.11.以下工作可共用同一张线路第一或第二种工作票:
a)在一条线路、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线路或同一杆塔架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线路上的工作。
b)在同一电压等级且同类型的数条线路上的不停电工作。
c)同一停电范围内的设备,既有高压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又有高压配电线路上的工作,且以上工作应由同一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及同一工作许可人许可时。
d)配合停电线路为同一调度或同一运维单位、部门管辖线路。
7.3.12.以下工作可共用同一张带电作业工作票:
a)在同一厂站内,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采取相同安全措施的带电作业。
b)在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采取相同安全措施的数条线路上依次进行的带电作业。
7.3.13.以下工作可采用“一票多单”方式:
a)使用同一张线路工作票或带电作业工作票且下设多个分组的工作(《分组工作派工单》(附录G))。
7.3.14.其他特殊选用工作票情况:
a)线路(电缆)、用户的检修班组或施工单位进入厂站对其管辖的线路(
电缆)设备进行工作,可填用线路工作票。
若在站内其他设备(电缆)上工作,应填用厂站工作票。
b)紧急抢修应使用紧急抢修工作票,紧急抢修作业从许可时间起超过12h 后应根据情况改用非紧急抢修工作票。
抢修前预计12h内无法完成的,应直接使用相关工作票。
c)同一运维部门、不同配电台区0.4kV线路同杆架设同时停送电的工作,
签名确认。
7.4.10.工作票一式两联,一联由工作负责人保存,一联由工作许可人保存,两联编号相同。
工作票及其附属单、安全技术交底单、现场勘察记录和线路工作接地线使用登记管理表(见附录C)的幅面宜采用A3或A4纸。
7.4.11.工作班人员如有外协人员配合工作,应设专人监护,并在备注栏内注明。
7.4.12.工作票的编号应连续并可追溯。
编号规则如下:
a)生产信息系统工作票自动生成编号由4段信息组成:“年(4位数字)-月(2位数字,不足两位数时前加0)-种类号(P+数字)-流水号(3位数字,不足3位数时前加0)”组成;非自动生成工作票编号时,在上述4段信息整体前加大写的“S”,流水号独立编号,工作票上的最小单位名称内不允许编号重复。
b)种类号编制原则:P0为安全技术交底单,P1为《厂站第一种工作票》,
P2为《厂站第二种工作票》,P3为《厂站第三种工作票》,P4为《线路第一种
工作票》,P5为《线路第二种工作票》,P6为《低压配电网工作票》,P7为《带
电作业工作票》,P8为《紧急抢修工作票》,P9为《一级动火工作票》,P10为
《二级动火工作票》,P11为《书面形式布置和记录》。
c)《分组工作派工单》的分组编号由工作负责人自行编号,编号由2位阿
拉伯数字组成,按照“01”、“02”…依次编号。
《线路工作接地线使用登记管理表》填写对应工作票的编号。
d)《厂站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单》由工作负责人自行编号,
编号由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按照“01”、“02”…依次编号。
e)《现场勘察记录》的编号,按照工作票的“四段式”编号原则,由“年(4位数字)-月(2位数字,不足2位数时前加0)-种类号(K)-流水号(3位数字,不足3位数时前加0)”组成,《现场勘察记录》的种类号分类为K,例如:2017-01-K-001。
f)工作票附页上的编号按照该工作票编号+流水号顺序编写。
例如:票号为:2017-01-P1-001的附页编号为:2017-01-P1-001-01(第一个附页)、2017
-01-P1-001-02(第二个附页)。
7.4.13.当工作票有接收环节时,应在接收后编号;否则,应在设备运维单位签发或会签后编号。
7.4.14.安全技术交底单,厂站第一种工作票、厂站第二种工作票、厂站第三种工作票、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线路第二种工作票、低压配电网工作票、带电作业工作票、紧急抢修工作票,二次措施单、分组工作派工单、动火工作票、书面形式布置和记录填写要求见附录B。
7.5.工作票的签发
7.5.1.工作票由经认定的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后签发。
7.5.2.签发工作票前,工作票签发人应认真核对工作来源,工作票所列工作内容应与信息系统中的作业计划相符,若出现作业项目与作业计划不符者,不予办理签发手续。
7.5.3.工作票签发人在审核工作票时,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满足要求后方可签发工作票。
工作票签发人有权拒绝签发不按书写要求填写或涂改,字迹不清,措词含糊的工作票。
与现场实际不符的情况,工作票签发人应做补充完善,并要求工作负责人重新填写清楚后再签发。
7.5.4.不直接管理本设备的外单位办理需签发的工作票时应实行“双签发”,先由工作负责人所在单位签发,再由本设备运维单位会签。
7.5.5.厂站第三种工作票、紧急抢修工作票及书面形式布置和记录不必签发。
7.5.6.工作票签发人签名后,工作票即被认为已签发。
7.5.7.使用公司工作票到与接入公司电网的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工作票应由本单位签发,用户单位认可后在备注栏签名确认。
7.6.工作票的接收
7.6.1.工作票应在规定时间内以纸质或电子文档形式送达许可部门,由值班负责人接收并审核。
配电网无24小时值班负责人的则由指定人员收票。
7.6.2.应在工作前一日送达许可部门的工作票:
a)第一种工作票。
b)需停用线路重合闸或退出再启动功能的带电作业工作票或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c)低压配电网工作票。
7.8.7.10.对于需要停用线路重合闸装置的第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每天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得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组织开展工作,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与工作许可人联系,恢复线路重合闸装置。
在此期间线路跳闸后,工作许可人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7.8.7.11.用户侧设备检修,需电网侧设备配合停电时,应得到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电。
在电网侧设备停电措施实施后,由电网侧设备运维单位或调度许可人负责向用户停、送电联系人许可。
7.8.7.12.公司系统人员在用户设备上工作,许可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确认用户设备的运行状态、安全措施符合作业的安全要求。
用户设备的安全措施由用户单位负责完成,许可时由用户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备注栏签名确认并填写时间。
7.8.8.低压配电网工作许可
7.8.8.1.低压配电网的停电工作,工作许可人应按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落实完备后与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7.8.8.2.低压配电网的停电工作应在转检修后许可工作,如确不具备转检修条件的,应采取绝缘遮蔽、物理隔离等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许可工作。
7.8.8.3.线路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办理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在工作地段各端装设好接地线,落实现场其他所需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7.9.工作监护
7.9.1.作业前应召开现场班前会,由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对工作班组所有人员或工作小组负责人,工作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对小组人员进行安全交代。
交代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及分工、作业地点及范围、作业环境及风险、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被交代人员应准确理解所交代的内容,并签名确认。
办理紧急抢修工作票、书面形式布置和记录,在备注栏签名确认。
7.9.1.1.若不分组工作时,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在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作业(含安全措施实施)前召开现场班前会,集中对工作班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交代。
7.9.1.2.若分组工作时,可分步进行安全交代。
a)作业前召开现场班前会,由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对工作分组负责人进
7.10.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成员变更
7.10.1.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工作票。
a)工作负责人在许可后同一时段内不得担任另外一份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班人员,但在办理工作间断手续后,可担任另一份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班人员。
b)同一工作人员在同一段时间内被列为多张工作票的工作人员时,应经各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在每张工作票的备注栏注明人员变动情况。
7.10.2.低压配电网工作票、紧急抢修工作票和“书面形式布置和记录”如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其他工作票如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记录变更情况和签名,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
原工作负责人应将变更情况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工作交接时应暂停现场作业并做好交接。
7.10.3.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暂停工作或指定有资质的人员临时代替,并交代清楚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班人员情况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告知工作许可人和全体工作班人员。
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7.10.4.若专责监护人不能履行专责监护人职责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现、原专责监护人对工作进行交接,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在工作票备注栏加以说明。
7.10.5.线路工作票及低压配电网工作票的工作人员变更时,工作负责人可不通知工作许可人,但需与工作票签发人办理变更手续,在工作负责人持有工作票上注明。
其他工作票工作班组人员变更时,工作负责人应确认变更人员是否合适,工作票有签发人的,应报签发人批准,将变更情况在工作票上注明并通知工作许可人。
新加入的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应对其进行安全交代,在工作票上注明,新加入的作业人员确认安全交代后在备注栏签名。
7.11.工作间断
7.11.1.一般规定
7.11.1.1.室外工作,如遇雷、雨、风等恶劣天气或其他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
的情况时,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决定临时停止工作。
7.11.1.2.每次间断及开始工作均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签名并注明时间。
电话间断时,工作票可不交回工作许可人,但要与工作许可人电话确认,并在工作票上做好记录,双方互代签名并填写时间。
7.11.1.3.使用多天工作的带电作业工作票,每日必须办理工作间断手续;次日复工前应与工作许可人联系,办理复工手续。
由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办理工作间断手续,并填写在备注栏。
7.11.2.厂站工作间断
7.11.2.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全体人员应从工作现场全部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
若当天工作间断后继续工作,工作负责人继续保存所持工作票,无须办理工作间断手续。
若属多天工作,则每天工作间断时,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班人员清扫工作现场,运行人员开放已封闭通道,工作负责人将所持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办理工作间断手续。
复工前,工作负责人应经运行人员同意并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重新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后才可工作。
7.11.2.2.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严禁任何人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遇特殊情况,运行人员可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工作票未收回的情况下将设备合闸送电,但必须事先确认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现场,并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负责人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a)拆除接地线(或拉开接地开关)和临时遮栏、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装设“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b)必须在所有通道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
c)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d)工作票收回后,直接办理工作终结和工作票终结手续,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7.11.2.3.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a)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现场;
b)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
“ 设遮栏;
c )在工作负责人和运行值班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再进行加压试验。
工 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7.11.3. 高压线路工作间断
7.11.3.1. 工作班人员需暂时离开工作地点,可不办理工作间断手续,工作地点 的安全措施仍保留不动,必要时派人看守;恢复工作前,应检查确认各项安全 措施的完整性。
7.11.3.2. 填用多天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线路连续停电时,无需办理工作间断 手续。
每日收工时,工作地点的接地线可以不拆除,但次日恢复工作前,应派 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完备后方可开始工作;收工时如果需要将工作地点的接地 线拆除,次日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组织验电、装设接地线后,方可开始 工作。
7.11.3.3. 填用多天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线路(包括配合停电的线路) 白停 晚送”时,需办理工作间断手续。
每日收工时需将工作地点的接地线拆除,次 日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重新组织验电、装设接 地线,方可开始工作。
7.11.3.4. 多天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工作过程中,工作地点(地段)接地线的 装设、拆除,须由工作负责人在所执工作票附件的“接地线使用登记管理表” 中记录。
7.11.4. 低压配电网工作需要间断时,应重新办理工作票,并在原工作票及新 办理的工作票的备注栏注明。
7.11.5. 使用紧急抢修工作票开展的工作需要间断时,应重新办理工作票,并 在原工作票的“抢修结束或转移工作票”栏、新办理的工作票的备注栏分别注 明。
7.12. 工作转移
7.12.1. 使用同一张厂站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工作负责人 应向作业人员交代不同工作地点的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7.12.2. 使用一张工作票在检修状态下的同一条高压线路分区段工作,工作班 自行装设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可分段执行,工作票上应填写使用的接地线编号
办理”方式终结的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互代填写相应内容并代签名。
7.14.4.厂站工作票
a)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先进行自检,无问题后再由工作负责人全面检查,合格后由工作负责人带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现场。
b)撤离工作现场后,任何工作人员未经工作负责人许可,不得进入工作现
场进行任何工作。
c)工作负责人应按规定做好检修、试验记录,向值班人员交代所检修、试
验项目,试验结果,问题及注意事项等。
电话许可的工作票可电话或电子照片
核实上述信息。
d)当面办理工作终结,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设备状况
,确认临时措施已拆除,场地无遗留物件,在工作票上填上工作结束时间,经
双方签名,并在工作负责人所执有的工作票上加盖“工作终结”章。
e)有人值守的厂站,必须采用当面办理的方式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对于无
人值班的厂站,在第二种工作票不需要值班人员现场办理安全措施时,可使用
电话办理。
7.14.5.线路工作票
a)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亲自或指定专人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工作地
段设备上有无遗留物件,人员是否已全部撤离。
确认无误后即可派人拆除施工
单位负责的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汇报并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b)以厂站许可模式许可的,应当面办理工作终结。
若以非厂站许可模式许
可时,可采用“当面办理”、“电话办理”、“派人办理”或“信息系统办理”的方式办理。
c)工作地点的安全措施一旦拆除,该线路无论送电与否一律视为带电线路
,严禁任何人再登杆进行工作。
7.14.6.对于第一种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在作业终结后将其布置的临时遮栏、
标示牌等非调度管辖安全措施解除,恢复常设遮栏,汇报本工作票调度负责的
接地等安全措施状况,并在工作许可人收执的工作票上加盖“工作终结”章。
7.14.7.工作负责人(当面或电话等)报告布置人任务完成情况、工作结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