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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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三
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7.27
•【字号】烟政办发〔2021〕9号
•【施行日期】2021.07.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
方案的通知
烟政办发〔2021〕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数字经济发展要求,加快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步伐,全面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城市数字化协同发展,赋能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数字基建提升、数字产业培育、数字赋能发展、社会治理数字化、数据要素价值化”五大工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同实体经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深度融合,力争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逐年提高1.2个百分点,到2023年争取达到8.5%以上,努力打造全省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区、产业数字化发展示范区。

二、“五大工程”
(一)实施数字基建提升工程。

重点推进五大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适应产业经济和社会治理要求的坚实数字经济底座。

1.加快5G建设布局。

全面推进5G网络部署与规模组网,鼓励骨干企业丰富
5G场景应用和产品研发,推动5G规模商用,启动“1ms时延圈”全光城市建设。

支持5G+工业互联网、5G+化工园区、5G+森林防火热点监控等建设。

到2023年,全市建成5G基站2万个,中心城区5G网络连续覆盖。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2.集约建设数据中心。

加快推进数据中心建设,争取国家、省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增强全市计算能力。

鼓励新建一批PUE值低于1.3、上架率高于65%的绿色数据中心。

支持海阳航天港卫星数据应用中心、华为(龙口)一体一园、中金(烟台)大数据中心、移动5G大数据中心等数据中心建设。

到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商业化数据中心不少于10个。

(市大数据局牵头)
3.构建城市感知体系。

推动视频监控、市政设施、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地下管网等各类城市感知终端数据共享,加强城市供排水、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

2023年前,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率达到85%,空气、水体、噪音等自动化监测率超
过80%。

(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配合)
4.启动“城市大脑”建设。

整合社会综治、经济分析、动能转换、应急指挥、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科技分析等数据,建设集运行监测、智能决策、指挥调度为一体的城市运行指挥中心。

2023年前,建成“城市大脑”区市中枢和部门专项系统。

(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及各区市政府、管委配合)
5.发展卫星数据网络。

支持驻烟高校与国内知名高校开展合作,组建卫星互联网产业平台,推动北斗导航、位置服务等技术应用。

依托国家高分卫星科技园及高分烟台数据应用中心等骨干单位,加强观测数据在城市测绘、海洋观测、精细管理等方面应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二)实施数字产业培育工程。

重点抓好五大数字产业集群,形成创新要素高度集聚、创新主体协同发展的数字产业生态。

1.电子信息及软件产业。

重点发展集成电路、电子专用材料、智能终端及传感等硬件产品,引导企业参与鲲鹏、龙芯、飞腾等国产软件生态建设。

发展自主可控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提升系统和整机产品竞争力。

依托骨干企业发展非制冷红外线成像传感器、微电机系统传感器等关键电子元器件。

支持莱阳市发展各类厨房用智能终端产品,推动智慧厨电产品产业链建设。

到2023年,全市电子信息及软件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100亿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2.超高清视频产业。

重点加快超高清视频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应用推广。

推动全市骨干企业量产8K超高清电视、专业摄像机,支持突破液晶中间体、混合液晶、OLED终端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提升超高清视频产业附加值。

到2023年,培育扩大市场需求,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高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3.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

重点布局人工智能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依托华为(烟台)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推出更多人工智能软硬件解决方案。

鼓励相关企业研发新一代智能化机器人,大力发展嵌入式智能终端产品。

到2023年,形成一批骨干示范应用企业、一批标志性产业集群,打造若干人工智能特色产业园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4.虚拟现实产业。

重点推进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产业创新中心、展示中心、体验中心建设,构建涵盖终端研发、内容制作分发、行业应用广泛的完整产业链。

支持龙头企业推进虚拟现实与工业设计、数字孪生等领域融合发展。

加强与国内外虚拟现实产业顶级专家、机构的合作,支持哈工程烟台研究院与中集海洋工程研究院合作建设国际一流的海洋装备全景仿真实验平台。

到2023年,培育若干国内领先的虚拟现实龙头企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5.前沿性产业。

重点推进应用场景融合创新,鼓励各类企业积极使用区块链技术,提升产品竞争力。

引进培育拥有核心原创技术区块链团队,在细分领域快速构建新优势。

依托本地骨干区块链企业,丰富数据共享、普惠金融、司法存证、社会信用等应用场景。

依托中国航天513研究所的省量子磁与电磁工程实验室,开展测绘导航、目标探测、磁通信等共性技术研究,抢占产业竞争优势。

鼓励我市企业融入国家、省量子科技工程产业生态圈。

(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分工负责)
(三)实施数字赋能发展工程。

将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提升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释放数字技术倍增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1.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改造。

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支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化工等龙头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整合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资源,支持橙色云、腾讯云等打造特色鲜明工业互联网平台。

到2023年,打造5个以上国内知名、省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开展“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试
点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行动。

鼓励骨干企业建设智能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引导中小企业加快制造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等改造。

支持紫光数字创新基地打造辐射山东半岛的数字赋能样板。

到2023年,全市企业设备上云实现“应上尽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2.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提升。

壮大数字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建筑设计、工程管理、仓储物流、金融保险、电子商务、节能环保等产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

加快推广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的建设设计,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在建筑施工建造、使用、维修、拆除等阶段使用。

加快建设智能仓储和智能物流体系,支持企业搭建智慧物流服务平台,开展物流数据共享、货物实时跟踪、智能配送、智能仓储等应用。

加强国际合作,提升数字贸易质量,加快跨境电商综试区、产业园建设,积极融入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框架。

培育工业设计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工业设计与数字创意、个性化生产等深度融合,打造国际工业设计名城。

壮大数字生活性服务业,鼓励布局“无人值守”服务业,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智慧广电、数字体育、数字文娱等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引导实体企业发展线上线下结合、跨界业务融合新模式,抢占在线教育、互联网诊疗、在线文娱、在线旅游、线上办公等垂直细分领域市场先机。

鼓励发展分享经济、楼宇经济,培育发展共享出行、共享租住、共享办公等新兴业态。

构建智慧交通体系,鼓励全市经营性停车场使用ETC、微信、支付宝等不停车收费系统。

到2023年,中心城区交通信号系统联网比例超过80%,主要路口实现交通流实时感知,并可动态调整信号配时;公共汽车实时预报率不低于90%。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配合)
3.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

加速发展智慧农业,建设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库,推进农业农村工作一张图建设,启动海阳、栖霞等智慧农业试验区建设。

完善烟台苹果大数据中心建设,助推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农机信息化应用,提高装备智能化、作业精准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水平。

发挥我市农特产品资源优势,加快打造农产品电商示范基地。

推广农渔产品溯源应用,实现农渔产品从产地到餐桌全流程智慧监管。

健全农村电商销售服务体系,打造覆盖县乡村三级农产品物流体系。

推进智慧渔港建设,搭建智慧海洋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烟台市渔船渔港信息化管控项目建设,完善海洋牧场大数据,推动海洋牧场、休闲渔业及资源调查等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

(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配合)
(四)实施社会治理数字化工程。

抢抓数字化发展机遇,发挥数据驱动作用,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科学决策等领域打造一批大数据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

1.推动社会治理精准化。

优化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实现“一屏观全市、一网管全市”。

提升应急指挥水平,整合应急、公安、气象、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海洋发展和渔业、卫生健康等数据,构建国内领先的应急指挥体系。

整合水电气暖等各类民生数据,为社会治理、民生服务、政府决策等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推进“智慧公安”先行建设,着力打造“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实战实效”的新型智慧城市。

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等领域智能化分析,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完善空间规划“一张图”、城市信息模型(CIM)、建筑信息模型(BIM)、智慧住建、数字水利、低碳排放监管等领域应用,推动数字城市与物理城市同步规划建设。

(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配合)
2.加快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一体化城市云体系建设,推动政务云、公有云、行业云融合发展,优化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建设。

到2023年,人均政务云存储资源量不少于10GB,实现市直部门“山东通”全覆盖,推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办公业务协同。

(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区市政府、管委配合)
3.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深化“一网通办”“一号通行”“一码通城”融合应用,所有符合条件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平台管理,提升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能力。

到2023年,电子“两证”覆盖率不低于95%;“爱山东·烟台一手通”APP全量接入依申请服务事项,高频应用达到1000项。

(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分工负责)
4.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启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2023年前达到省级四星级标准。

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深度融合。

支持海阳市、栖霞市等数字乡村试点建设,2023年前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牵头,各区市政府、管委配合)
(五)实施数据要素价值化工程。

完善数据采集、管理、分析、应用等全产业链,打造数据流通交易体系,释放数据资源应用价值。

1.完善数据要素多元归集。

健全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构建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通用库“四库一体”资源体系。

完善行业信息资源目录,推动各类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拓展数据采集渠道,实现数据要素资产化。

(市大数据局牵头)
2.促进要素市场价值流通。

推动公共数据资源依法合规开放,实现数据资产市场价值,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提高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水平,丰富数据产品有效供给。

依托省级数据交易平台,建设烟台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服务平台。

(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配合)
3.加强数据保护与安全。

推进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国产化,做好敏感数据安全防护。

健全完善数据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强化督导落实,加强对数据泄露、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的管理和惩戒。

(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分工负责)
三、支持政策
(一)财税金融扶持。

打造数字经济“政产学研金服用”共同体,在数字烟台专项资金中设立数字经济发展专项任务清单,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实行奖补。

(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加大税费政策优惠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实施减税降费。

(市税务局牵头)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项目纳入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项目储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分工负责)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科信贷”“成果贷”政策,促进数字技术企业获得低成本贷款。

(市科技局牵头)
(二)激发创新活力。

支持数字技术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市科技局牵头)对新认定省级以上数字经济试点示范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市大数据局牵头)支持数字经济企事业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按规定给予奖补。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鼓励驻烟高校新设数字技术专业,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扶持。

(市教育局牵头)
(三)培育市场主体。

引进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发挥行业带动引领作用。

加强创新企业孵化,围绕全市数字经济产业链,培育壮大一大批中小企业,形成具有烟台特色的“顶天立地、铺天盖地”数字经济产业生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牵头)以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为导向,组建国有大数据发展集团,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全市数字经济发展。

(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牵头)对省级以上数字经济园区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市大数据局牵头)对
入驻数字经济园区企业,由所在区市对其办公用房和厂房给予不低于3年的房租补贴。

(各区市政府、管委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工作协调。

各区市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政策,形成联动机制。

(二)加强评价考核。

强化动态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计入干部执行力档案,作为领导干部能力、业绩评价重要内容。

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监测分析,强化日常统计、运行监测,及时反映数字经济发展动态。

(三)鼓励先行先试。

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

对在服务数字经济中因先行先试出现失误错误的,按规定实施容错免责。

(四)营造浓厚氛围。

开展党政干部数字经济培训,实施企业家和高技能人才融合应用培训。

积极举办数字经济展会、峰会和论坛。

附件: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重点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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