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助理学校队伍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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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助理学校队伍建设方案
为了使学生助理培养工作更具有针对性,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使学生助理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同时也为了构建学生助理人才的合理梯度,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学生助理学校已初步形成了“分层教学与分组管理”的培养模式。

具体方案如下:
一、纵向划分——实习助理、初级助理、高级助理和资深助理
1. 助理类型的概念简述
a) 实习助理
凡北京大学正式在读学生,均可在学生助理学校人才库招新期间登记报名,面试通过者,成为人才库成员,称为实习助理,参与学生助理学校的教学活动。

b) 初级助理
正式受聘的学生助理,在未完成一学期的学习任务之前,均属初级助理。

c) 高级助理
初级助理完成规定教学要求后,升级成为高级助理。

d) 资深助理
完成规定教学要求的高级助理,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老师推荐及学生助理学校综合评审,符合条件者升级为资深助理。

2. 学生助理的晋级与毕业
a)实习助理按初级助理的要求进行选课学习.部分表现优秀的实习助理可作为重点培养对
象,参与秘书处各项工作,接受全面的锻炼。

实习助理完成一学期的学习任务之后,根据个人意愿,可被优先推荐到相关部门做助理,也可被纳入秘书处担任一定职务,个别表现特别突出者,可直接参与高级助理的晋级选拔;
b)初级助理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后,直接升级为高级助理,个别学习和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
初级助理,根据所在单位负责老师的建议,经学生助理学校综合审查,可直接参与资深助理的晋级选拔;
c)高级助理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老师推荐及学生助理学校综合评
审,符合条件者升级为资深助理,但资深助理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全校学生助理人数的10%,以保证质量;
d)资深助理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后,需提交一篇毕业论文,且论文获得通过后才能正式从学
生助理学校毕业,作为学生助理学校的**届毕业生,此后无需再参与学生助理学校的教学活动。

二、横向划分——分组与分班
1.分组
以受聘部门为单位,对学生助理进行分组,设组长一名,纳入学生助理学校骨干序列。

2.分班
按照专业特点、人数搭配等原则,将若干小组合并成为一个班,设班长一名,根据需要可设副班长若干名,纳入学生助理学校骨干序列。

3.班长及组长的职责
a)班长在班干的协助下具体负责本班各项事务,包括联络和管理本班学员、组织本班学员
自主开展活动等;定期参加骨干联席会议;协助学生助理学校做好对本班学员的考核;
班长是学生助理学校与各班之间最主要的联络桥梁;根据工作需要,班长可随时召集本班学员开规模不等的会议,也可召开班会。

每次会议之后需及时向学生助理学校提交一份会议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要内容、考勤等)。

b)组长负责本组各项事务,包括联络和管理本组学员、组织本组学员自主开展活动;协助
学生助理学校做好对本组学员的考核;组长的工作职责也可在本班范围内经自主协商灵活分配;适时召开小组成员会,积极推动小组成员之间的交流,每学期小组成员会不应少于2次,每次小组会之后需及时向学生助理学校提交一份会议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要内容、考勤等);根据工作需要,组长在与班长沟通之后,可随时召集本组学员开规模不等的会议。

4.开展活动
a)各班可自行开展以交流为主要目的的小组活动,在本班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策划开
展一些有意义的大型活动,学生助理学校可提供人员等方面的支持。

自主活动如需经费,可向学生工作部提出申请。

每次活动的可申请经费应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b)各组也可自主开展活动,活动项目及经费申请可以班为单位上报学生工作部,也可以小
组为单位向学生工作部提出申请。

c)每次自主活动需要向学生助理学校提交详细的活动策划,活动结束后需要提交一份比较
全面的活动总结,以作备案,作为本班或本组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骨干联席会
为了增加骨干成员之间的交流,增强学生助理学校的组织性和凝聚力,让更多有能力有经验的骨干力量参与到学生助理学校的管理中来,为助理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学生助理学校自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实行骨干联席会议制度。

1.会议时间
每两周一次,实行例会制(具体时间根据每学期实际情况协商之后确定)。

2.与会人员
学生助理学校秘书处骨干成员(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助理、各部部长)、各班班长、副班长及各组组长等。

3.轮值主席制度
骨干联席会议实行轮值主席制度,由各班班长轮流担任,任期两周,每次联席会议由当期轮值主席主持。

4.会议内容
a)学生助理学校秘书长或副秘书长简要总结前两周工作,并通报后两周的工作计划;
b)各班班长简要总结本班前两周工作,并提出后两周工作计划,如有活动项目,需提交活
动策划供大会讨论;
c)由联席会议轮值主席组织与会成员对学生助理学校及各班的工作总结进行评价,并对工
作计划进行讨论和修改;
d)与会人员自由提案,为学生助理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有则进行,无则取消);
e)讨论、修改和完善各项提案,由学生助理学校秘书处上报学生工作部领导批准;
f)学生助理学校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回答与会人员提问;
g)宣布下一任轮值主席。

5.会议纪律:
a)上述要求与会的人员,每次例会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与会的,须向轮值主
席请假,同时委派一人代为出席会议;
b)无故缺席会议两次以上者,将被取消其现任职务;
c)班长、副班长及组长,每参加一次联席会议,可加0.25学分。

四、资深助理导师制度
1.学生助理学校邀请校内一些部门领导担任资深助理导师,对他们的成长成才给与指导;
2.资深助理的当期人数原则上不超在学生助理总数的10%,以保证质量,同时方便导师对
学员的指导;
3.为了便于管理,根据导师人数及资深助理的组成结构,可对资深助理进行灵活分班。

五、奖惩制度
1.面对全体学生助理的评优事宜具体见《北京大学学生助理学校教学制度》;
2.表现突出的资深助理,毕业时可授予“北京大学学生助理学校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
3.表现突出的班级,可授予“北京大学学生助理学校优秀班集体”的荣誉称号,在今后的
自主活动审批中,优先考虑优秀班集体;
4.表现突出的班长或组长,学年末可授予“北京大学学生助理学校优秀班长”、或“北
京大学学生助理学校优秀组长”的荣誉称号;
5.在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等名额非常有限的活动时,优先考虑表现突出的班长和组长;
6.表现突出的班长或组长,在学生助理分层过程中可考虑跳级晋升;
7.学生助理学校每学期将对班长和组长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对不能按要求履行职责的班长
或组长,将予以辞退;班长在学生助理学校对本班学员的考核过程中有建议权,组长在学生助理学校对本组学员的考核过程中有建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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