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了有效地指导对各种原材料的检验工作,以使原材料的各类要求符合规定,确保本项目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1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175-2022
2.2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法)》 GB/T17671-1999
2.3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 GB/T1346-2001
2.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GB/T8074-2022
2.5 《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63-2022
2.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2022
2.7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2419-2005
2.8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1596-2005
2.9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18046-2022
2.10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 GB/T18736-2002
2.11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 GB/T8077-2000
2.1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 GB/T228-2002
2.13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 GB/T232-1999 2.14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2022
2.15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GB/T5224-2003 2.16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2 部份:热扎带肋钢筋》 GB1499.2-2022 2.17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1 部份:热扎光圆钢筋》 GB1499.1-2022
2.18 《碳素结构钢》 GB700-2022
2.1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699-1999
2.20 《合金结构钢》 GB/T3077-1999
其他未列规范标准参照《预应力混凝土公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执行。
本制度合用于青荣城际铁路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泥、砂石料、钢筋、钢绞线、掺合料(粉煤灰、磨细矿渣粉)、外加剂、灌浆料及锚具夹具等原材料检验。
4.1 钢筋:包括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等;
4.2 引用 2.1~2.26 中的术语和定义。
5.1 物资部负责水泥、砂石料、钢筋、钢绞线、粉煤灰、磨细矿渣粉、减水剂、锚夹具、防水涂料及防水卷材进料后,及时填写报检单送至试验室。
5.2 试验室根据物资部的报检单,及时进行取样,按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
不能进行检验和试验的应委外送检,并将检验和试验结果归档、保存。
6.1 概述
6.1.1 物资部在进料过程中应向供应商索取材料的有关材质证明资料(质量保证书),对材料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所进原物材料的尺寸、规格、牌号、数量、材质标记及随实物提供的质量保证书是否符合。
经核对检查发现实物数量、规格、材质标识或者“质量保证书”不符,由物资部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商议解决.进料后,应即将填写材料报检单通知试验室进行检验和试验。
6.1.2 试验室接到物资部的报检通知后,应及时派人对材料按规定抽取样本,作出检验结论,最晚不得超过一天的时间。
6.2 原材料检验指标、检验标准及取样要求
6.2.1.1 水泥进场应附有产品合格检验单,并经试验室复检,按规定提交复验报告单,确认检验符合有关要求后,方可使用。
6.2.1.2 在新选货源的水泥应对水泥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烧失量含量、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碱含量、比表面积, C3A 含量,混合材掺量等项目进行全面检验。
普通情况下,每批散装水泥不大于500t 的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水泥为一验收批(散装水泥:随机地从不少于 3 个罐车中采取等量水泥,经搅拌均匀后称不少于 12kg ),对水泥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等项目应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当一批进场水泥,散装不足500t 时,也应按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
6.2.1.3 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不同编号的水泥,应分别储存,储存库要求干燥通风,防潮湿。
水泥使用应本着先进库,先使用的原则。
6.2.1.4 检验方法及标准: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1346-2001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GB/T8074-2022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GB/T17671-1999
6.2.1.5 所用主要设备:压力机、 水泥负压筛、 勃氏透气比表面积测定仪、 凝结时间测定仪、电动抗折试验机、沸煮箱。
6.2.1.6 检测结果:必须符合下表规定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凝结时间 初凝≥45min ,终凝≤600min (硅酸盐水泥终凝≤390min ) 安 定 性 沸煮法合格
烧失量 ≤5.0%(P.O); ≤3.5%(P. Ⅱ); ≤3.0%(P. Ⅰ) 氧化镁 不宜超过 5.0% 三氧化硫 ≤3.5% 强度 ≥42.5MPa 碱含量 ≤0.80 %
比表面积 ≤350 m 2/kg(对硅酸盐水泥、抗硫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氧化钙含量 氧化钙含量≤1.0% 助磨剂名称
及掺量 石膏名称及
G 类二级石膏水泥分量的 3%-5%
≤15%
CI-含量 ≤0.06%
熟料 C 3A 非氯盐环境下 C 3A≤8% ;氯盐环境下 C 3A≤10%;
技术要求
抗压强度( MPa )不得低 抗折强度( MPa )不得低
于 于
3d 28d 3d 28d
普通硅酸盐
42.5 17.0 42.5 3.5 6.5
水泥
掺量 混合材名称
及掺量 品种与强度龄期与
强度
≤水泥分量的 1%
6.2.2.1 对于新选原材料产地或者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 者,应对筛分、吸水率、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云母含 量、轻物质含量、石粉含量、有机物含量、压碎指标、硫化物及硫酸盐含 量、 Cl-含量、碱活性等项指标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2.2.2 首次进厂的细骨料,应检查供应商出厂检验报告。
进场细骨料, 应经试验室复检,按规定提交复验报告单,确认检验符合有关要求后,方 可使用。
6.2.2.3 选用的骨料应在试生产前应进行碱活性试验。
不得使用碱-碳酸 盐反应的活性骨料和膨胀率大于 0.20%的碱-硅酸盐反应的活性骨料。
当 所采用骨料的碱-硅酸盐反应膨胀率在 0.10-0.20%时,混凝土中的总碱 含量不应超过 3kg/m 3 ,并应按《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 的要求进行掺和料和复合外加剂抑制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有效性评价。
6.2.2.4 连续供应同厂家、同规格的细骨料 400 m 3 (或者 600t)为一检验 批,不足 400 m 3 (或者 600t)时按一批进行验收。
在料堆上取样,取样 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 致等量的砂 8 份,组成一组样品,总量不少于 25kg 。
对于所取的试样, 先风干或者烘干( 105±5℃)后,可以采用四分法将其缩分至材料质量略 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须的质量为止。
日常检验项目为筛分、 细度模数、 含泥 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石粉含量、有机物含量、压碎指 标等。
6.2.2.5 检验方法及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2022
6.2.2.6 所用主要设备:砂石标准筛,鼓风干燥箱,电子天平,摇筛机。
6.2.2.7 检测结果:必须符合下表规定
主要指标
质 量 指 标
粗砂: 3.7~3.1 ;中砂: 3.0~2.3 ;细砂: 2.2 ~ 1.6
项 目 细度模数
≥2500kg/ m 3 ≥1350kg/ m 3
<C 30≤3.0%; C30~C45≤2.5%;≥C50≤2.0%
≤0.5% ≤0.5% ≤0.5% 浅于标准色 <0.10%
≤8.0% ≤0.5% ≤0.02%
6.2.3.1 选用的骨料应在试生产前应进行碱活性试验。
不得使用碱-碳酸盐 反应的活性骨料和膨胀率大于 0.20%的碱-硅酸盐反应的活性骨料。
当所 采用骨料的碱-硅酸盐反应膨胀率在 0.10-0.20%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 量不应超过 3kg/ m 3 ,并应按《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 的要求进行掺和料和复合外加剂抑制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有效性评价。
6.2.3.2 对于新选原料产地、 使用同厂家、 同品种、 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 应对颗粒级配、 岩石抗压强度、 吸水率、 密切空隙率、 压碎指标、 坚固性、 针片状颗粒含量、 含泥量、 泥块含量、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碱活性等项 指标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2.3.3 首次进厂粗骨料时,应检查供应商出厂检验报告。
进场粗骨料, 经试验室复检,按规定提交复验报告单,确认检验符合有关要求后,方可 使用。
6.2.3.4 连续供应同厂家、同规格的粗骨料 400 m 3 (或者 600t)为一检验 批,不足 400 m 3 (或者 600t)时按一批进行验收。
在料堆上取样,取样 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 等量的试验样 15 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 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试样,总量不少于 120kg 。
对于所取的试样,先
表观密度 堆积密度 含泥量( % ) 泥块含量( % ) 云母含量( % ) 轻物质含量( % ) 有物质含量( % ) 碱活性( % ) 坚固性( % ) 硫化物及硫酸盐 含量( % ) CI-含量( % )
风干或者烘干( 105±5℃)后,可以采用四分法将其缩分至材料质量略多 于进行试验所必须的质量为止。
日常检验项目为颗粒级配、 压碎指标、 针 片状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等。
6.2.3.5 检验方法及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2022
6.2.3.6 所用仪器设备:万能材料试验机、 石子标准筛、 台称、 电子天平、 振筛机。
6.2.3.7 检测结果:必须符合下表规定
主要指标
质 量 指 标 应在级配区
母岩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应小于 1.5
≥2500kg/ m 3
≤8% (混凝土结构); ≤5%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1500kg/ m 3 <40 %
<C30≤10%; C30~C45≤8%;≥C50≤5% <C30≤1.0%; C30~C45≤1.0%;≥C50≤0.5%
≤0.2 % ≤0.5 %
≤12 % ≤0.5 %
<0.10 % ≤0.02% 有机质含量(卵石) 浅于标准色
6.2.4.1 混凝土外加剂采用应经铁道部鉴定过的复合型外加剂,并经铁道 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
6.2.4.2 对于新选货源、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 6 个月者, 应对匀质性指标、 减水率、 坍落度保留值、 常压泌水率比、 压力泌水率比、
项 目 颗粒级配( % ) 岩石抗压强度 表观密度( % ) 坚固性( % ) 堆积密度( % ) 空隙率( % ) 针片状含量( % ) 含泥量( % )
泥块含量( % ) 轻物质含量( % ) 压碎指标( %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
量( % ) 碱活性( % ) CI-含量( % )
含气量、抗压强度比、抗冻性、 Cl-渗透电量、对钢筋的锈蚀作用、碱- 硅酸反应抑制效能、收缩率比等项指标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2.4.3 正常生产情况下,每批不大于 50t 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 出厂日期混凝土外加剂为一检验批,不足 50t 时,也按一批进行验收。
在三个以上不同点采取等量的外加剂。
取样总量不少于 0.2t 水泥所需的 减水剂量。
日常检验项目为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抗压强度比。
6.2.4.4 检验方法和标准
《混凝土外加剂》 GB8076-1997
6.2.4.5 所用设备:压力试验机、台秤、电子天平、含气量测定仪等。
6.2.4.6 检测结果:必须符合下表规定
高效减水剂指标
项目 指标 减水率% ≥20% 常压泌水比% ≤20% 压力泌水比% ≤90% 坍落度 30min ≥180 保留值 mm 60min ≥150
3d ≥130%
抗压强度
比%。
6.2.5.1 对于新选货源、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 品达 6 个月者,应对细度、烧失量、含水率、需水量比、三氧化硫含量、
7d ≥125%
28d ≥120%
含气量% ≥3.0% 对钢筋的腐蚀作用 无 28d 收缩率比( % ) ≤120%
CI-渗透电量(库仑) ≤1000
碱含量( % ) ≤10%
碱含量、 Cl-含量、活性指数等项指标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每次进货时,检查供应商出厂检验报告。
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 120t 检验一次,不足 120t 按一验收批进行检验。
连续取样至少 3Kg。
6.2.5.2 检验方法和标准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1596-2005
6.2.5.3 所用设备:压力试验机、负压筛析仪、搅拌机、天平、振实台。
6.2.5.4 检测结果:必须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指标
细度% C50 以下混凝土≤25%;C50 及以上混凝土≤12%
烧失量% C50 以下混凝土≤8.0%;C50 及以上混凝土≤5.0%需水量比% C50 以下混凝土≤105%;C50 及以上混凝土≤95% CI-含量% ≤0.02%
含水率% ≤1.0%(干排灰)
SO
3 含量% ≤3.0%
活性指数% ≥70%
CaO 含量% ≤10% (对于硫酸盐侵蚀环境)
游离 CaO 含量% ≤1.0% ( F 类粉煤灰);≤4.0% (C 类粉煤灰)安定性≤5.0mm
6.2.5.5 结果处理:及时填写试验报告通知物资部材料是否合格,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如不合格,物资部及时退货和更换。
6.2.6.1 对于新选货源、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达 6 个月者,应对照表面积、烧失量、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Cl-含量、含水率、需水量比、碱含量、活性指数等项指标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每次进货时,检查供应商出厂检验报告。
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 120t 检验一次,不足 120t 按一验收批进行检验。
6.2.6.2 检验方法和标准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18046-2022
6.2.6.3 所用设备:压力试验机、负压筛析仪、搅拌机、天平、振实台。
6.2.6.2 检测结果:必须符合下表规定
磨细矿渣粉指标
项目 密度 比表面积 烧失量% 流动度比% 活性指数% MgO 含量% SO 3 含量%
CI-含量% 含水量% 6.2.6.5 结果处理:及时填写试验报告通知物资部材料是否合格,合格后 方可用于施工,如不合格,物资部及时退货和更换。
6.2.7 非预应力钢筋
6.2.
7.1 钢筋进场应附有出厂合格证。
每批钢筋,按不大于60t 的同一厂 家、同一规格、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品种、同一批号的钢筋为一验 收批。
6.2.
7.2 必须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观质量,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 叠;表面的凸块和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 差(带肋钢筋为横肋的高度);测量本批钢筋的直径偏差。
6.2.7.3 取样方法及数量
试件应从两根钢筋中截取,每根钢筋截取一拉力试件和一冷弯试件。
低碳 钢热轧盘条冷弯试件应取自不同盘。
试件中每根钢筋距端头 300 ~ 500 mm 处截取。
拉力试件长度: L≥ 5d+200mm 。
低碳钢热轧盘条拉力试验长度: L≥10d+200mm。
冷弯 试件长度: L ≥5d+150mm 。
(注: L 为试件截取长度、 d 为钢筋直径) 6.2.7.4 钢筋常规检验项目:拉伸试验(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
冷弯试验。
6.2.
7.5 检验方法及标准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228-200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232-1999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份:热扎带肋钢筋》 GB1499.2-2022
指标 ≥2.8kg/cm 3
3500 ~ 500 m 2/kg ≤3.0% ≥95%
7d ≤75%;28d≤95%
≤14% ≤4.0% ≤0.06%
≤1.0%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份:热扎光圆钢筋》 GB1499.1-2022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法标准》 JGJ/T27-2001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2003
6.2.
7.6 所用设备:万能试验机、钢直尺、游标卡尺等。
6.2.7.7 检测结果:必须符合下表规定
带肋钢筋力学指标
伸长率
% ≥17
光圆钢筋力学指标
伸长率
% ≥25
盘条钢筋力学指标
伸长率
%
≥25
6.2.
7.8 结果处理:及时填写试验报告通知物资部材料是否合格,合格后 方可用于施工,如不合格,物资部及时退货或者更换。
6.2.7.9 钢筋焊接接头取样方法及数量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以同一焊工、同一级别、同一规格,每 200 个接头为 一批。
每一批随机切取一组 6 个试样(三个拉力试件、三个弯曲试件)。
取样长度: 8d+2L(注:“d”为钢筋直径;“L”为试验机夹距离: 100mm-200mm)
6.2.
7.10 检测结果:不小于该级别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且试件均应断于 焊缝之外,呈塑性断裂。
弯曲试件弯至 900 均不得发生断裂。
6.2.
7.11 结果处理:及时填写试验报告通知相关部门,接头是否合格,合 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如不合格,及时安排返工。
屈服强度 MPa ≥235
屈服强度 MPa
≥235 抗拉强度 MPa ≥370
抗拉强度 MPa
≥370 屈服强度 MPa ≥335
抗拉强度 MPa ≥455
弯心直径 a 弯心直径
a
弯曲角度
180° 弯心直径
3a
弯曲角度
180°
弯曲角度
180°
6.2.8 灌浆料
6.2.8.1 对于新选货源或者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 6 个月者,应对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泌水率、流动度、 30min 后流动度、 28 天膨胀率等项指标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2.8.2 首次进厂的灌浆料,应检查供应商出厂检验报告。
进场灌浆料,应经试验室复检,按规定提交复验报告单,确认检验符合有关要求后,方可使用。
6.2.8.3 选用合格的灌浆料技术指标: 7d 抗压强度≥35MPa、7d 抗折强度≥6.5Mpa、28d 抗压强度≥50MPa、28d 抗折强度≥10MPa、24h 自由泌水率为 0、出机流动度18±4s、30min 流动度≤30s、24h 自由膨胀率在 0~3%之间。
6.2.8.4 连续供应同厂家、同规格的灌浆料 1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 100t 时按一批进行验收,取样总量不少于 0.02t 水泥所需的灌浆剂量。
日常检验项目为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泌水率、出机流动度、 30min 流动度、24h 自由膨胀率等。
6.2.8.5 所用设备:压力机、净浆流动度测定仪、维卡仪等。
6.2.8.6 检验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J F80/1—2004
6.2.8.7 结果及处理: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如不合格,物资部及时退货和更换。
6.2.9 预应力钢绞线
6.2.9.1 对于新选厂家应进行破断负荷、屈服负荷、弹性模量、极限伸长率、松弛率等项目进行全面检验。
生产中按每批不大于 30t 同厂家、同
品种、同规格、同批号钢绞线为一验收批,分别进行破断负荷、屈服负荷、弹性模量、极限伸长率进行检验,其质量符合 GB/T5224 要求后,方可
投入使用。
对每批钢绞线应逐盘进行表观质量、直径的外观检查(参见GB/T5224-2003 ) 。
每批外观合格的钢绞线每 10 吨 3 盘头尾两端取样,进行抗拉强度和伸长率试验,其试样每根长>600mm 共 3 根。
对松弛性
能试验取 2 根长 2500mm 试样,弹性模量试验取 3 根 0.8m 试样;取好后, 样品封存,松弛试验委托有资质检验中心检验。
6.2.9.2 每批钢绞线应附有出厂合格证。
进场后,外观检查合格后,再按 GB/T5224 的要求作力学性能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钢 绞 线 尺 寸 及 拉 伸 性 能 指 标
1000h 松弛率,%不大于
Ⅱ级松弛 钢绞线
公称直径 mm KN
MPa
70%公称最 80%公称最 准 15.20
型 说明:
1、Ⅰ级松弛即普通松弛级,Ⅱ级松弛即低松弛级,它们分别合用所有钢 绞线。
2、屈服负荷不小于整根钢绞线公称最大负荷的 85%。
6.2.9.3 所用设备:万能试验机、钢直尺
6.2.10 锚具、夹片
6.2.10.1 以 1000 套的同厂家、 同品种、 同规格、 同批号的锚具为一验收 批。
初次选定厂家时,应对外观、锚固效率系数、极限拉力总应变、锚口 摩阻、 喇叭口摩阻等项目进行检验。
每批进场锚具外观检查抽取总数量的 10% ,且不少于 10 套,外观检查表面无裂缝,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 1 ) 硬度检验:夹片每批抽 5%(不少于 10 片) 。
锚环每批抽 10%(不 少于 3 件);硬度检验每一个零件测试 3 点,硬度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屈
服
负
荷
KN 不小于
220 整根 钢绞 线的 最大 负荷 钢 绞
线 结 构
强
度
级
别 大负荷 2.5 伸
长
率
%
大负荷 4.5
1860 1860 初始负荷
1×7 259 3.5 标
( 2 ) 抽取 3 套试件作静力锚固能力(锚固效率系数ηa 和极限总应变εapu )检验,要求ηa≥0.95,εapu≥2.0% ,对选定供货厂至少试验一次。
以上三项均合格,经工地检测站出具试验报告方可使用。
6.2.10.2 检验方法和标准参见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GB/T14370-2022
6.2.10.3 所用设备:洛氏硬度计
夹片锚具硬度应满足下表要求
主要指标
夹片锚板
锚板残存变形不应大于 1/600 ,荷载达HRA79-84 HRC20-28 到 1.2fptk 时,锚板不应有可见裂纹或者
破坏
6.2.10.4 检测结果及处理:及时填写试验报告通知物资部材料是否合格,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如不合格,物资部及时退货和更换。
6.2.11 钢配件
6.2.11.1 钢板、钢料采用 Q235 ,其技术要求应符合 GB700 《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的规定,支座板锚栓采用 45#钢。
6.2.11.2 钢板、钢料应附有出厂合格证。
按施工图纸要求,并应进行渗锌、多元素渗透等相应的防腐处理,渗锌、多元素渗透厚度分别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
6.2.11.3 取样方法: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规格每批不大于 60t,取两根做拉力和伸长率(长 350mm、宽 2a ) 、两根做冷弯(长 150mm、宽 2a )试验,见 GB/T700-88
6.2.11.4 所用试验设备:万能试验机、钢直尺。
主要性能指标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弯心直径
伸长率% 弯曲角度MPa MPa mm
≥235 ≥375~460 1.5a 26 180°
6.2.12 防水层
6.2.12.1 防水卷材外观质量:表面应无气泡、疤痕、裂纹、粘结、孔洞。
颜色应采用除黑色外其他颜色。
N 类防水卷材的顶面压花成方格网状以
增强防水卷材与混凝土的粘结强度,方格网状规格:纹高 0.1mm ,误差 0.02mm ,25-30 块/cm2。
L 类防水卷材应采用双面热融无纺纤维布。
其余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J F80/1—2004 有 关要求。
6.2.12.2 防水卷材,每批 8000m2 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氯化聚乙烯 为一验收批,从外观检查合格批中抽取一卷,在距端部 300mm 处截取 3m 并封存,委外送检。
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参见 GB50207-94、 GB12953-2003 );用于粘贴防水卷材的聚氨酯防水涂料每批以甲组不 大于 10t(已组分以按产品分量配比相应的分量)同厂家、同品种、同批 号聚氨酯防水涂料为一验收批,产品的抽样按 GB3186 的第三章规定进 行样品封存,委外送检。
检测方法按 JC500-92 聚氨脂防水涂料规定检测。
(参见 GB/T19250-2003 );
防水卷材主要指标
剪切状态下 的粘合性 ( N/mm ) ≥3.0
指标 ≥6.0 ≥100
≥70
GB/T19250-2003
≥80 ≥450 ≥450 ≥450
碱处理(%) 酸处理(%) 无处理(%)
加热处理(%)
碱处理(%)
扯断伸长 率%
≥350 低温弯 折性 -30°无
裂纹
热处理
尺寸变
化率% ≤2.5
科技基[2022]56
号
拉力 (N/cm) ≥160
项目
拉伸强度(MPa)
抗穿孔
性 不透水
抗渗透 性 不透水 拉伸强度保持率
加热处理(%)
断裂伸长率
试验方法
酸处理(%) ≥450
无处理
加热处理≤ -35℃,无低温弯折率
碱处理裂纹
酸处理
表干时间(h) ≤4
实干时间(h)
不透水性 0.4MPa,2h
≤24不透水≥ -4.0,
加热伸缩率(%)
≤1.0
无裂纹,无起耐碱性,饱和 Ca(0H)2 溶液,500h
皮剥落
固体含量(%)
潮湿基面粘接强度(MPa)
与混凝土粘接强度(MPa)
保护层混凝土与固化聚氨酯防水涂料粘接强度(MPa)
撕裂强度(N/mm)
与混凝土剥离强度(N/mm)
≥98≥0.6≥2.5
≥0.5
≥35.0≥3.5
6.2.12.4 检测结果及处理:及时填写试验报告通知物资部材料是否合格,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如不合格,物资部及时退货和更换。
膨胀剂主要指标
6.2.13.1 每批不大于 1000 个分别对外型外观及拉伸强度进行检验,见 GB/T5836.1 ( 2 ) -2022
6.2.13.2 排水管全检项目:外观和颜色、尺寸、落锤冲击、环刚度、二 氧甲烷侵渍试验、连接密封试验。
主要性能指标
6.2.13.1所用设备:万能试验机、游标卡尺
6.2.13.2 结果及处理:查看试验报告并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验,合格后方 可用于施工,如不合格物资部及时退货和更换。
6.2.14.1 检验指标:氧化镁、含水率、总碱含量、氯离子、比表面积、凝 结时间、膨胀率、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6.2.14.2 所用设备:试验机、游标卡尺、比表面积仪
外径极限 壁厚极限 抗拉强度 落锤冲 环刚度
连接密
烷侵渍 偏差 mm 偏差 mm MPa 击
KPa
封试验
试验
9/10 通 表面无
0- +0.5 0- +0.6 ≥40 ≥8 不渗漏
光滑平整 过 变化
色泽均匀、
外观颜色
二氧甲
6.2.14.3 结果及处理: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如不合格,物资部及时退 货和更换。
6.2.15 金属配件
6.2.15.1 检验指标:外观、外型尺寸、渗层厚度 6.2.15.2 所用设备:游标卡尺、测厚仪
项目 比表面积 m2/kg
烧失量% 总碱量% 0.08mm 筛余(%) MgO 含量%
1.25mm 筛余(%) CI-含量(%) 含水率(%)
7d 水中
限制膨胀率(%)
空气中 7d
28d
7d
28d
指标 ≤250m2/kg
≤3.0 ≤0.75 ≤12 ≤5.0 ≤0.5 ≤0.05
≤3.0 ≥0.025 ≤0.10 ≥ -0.020 ≥25 ≥45 ≥4.5 ≥6.5
抗压强度 (MPa)
抗压强度 (MPa)
28d
21d
6.2.15.3 结果及处理: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如不合格物资部及时退货 和更换。
6.2.16 混凝土垫块
6.2.16.1 检验指标:抗渗性、护筋性、碱骨料反应、抗冻融循环、强度、 电通量。
6.2.16.2 检验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J F80/1—2004 主要性能指标
6.2.16.3 结果及处理:查看试验报告并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验,合格后方 可用于施工,如不合格,物资部及时退货和更换。
6.2.17 桥梁用制孔胶管
6.2.1
7.1 检验指标:外观、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硬度、伸长率变化 率
检验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J F80/1—2004
主要性能指标
拉伸强度 断裂伸长率 硬度 伸长率变化 不圆率 外观
( MPa ) ( % ) (邵尔 A) 率 ( % )
碱骨料反 抗拉强 抗冻融循环 护筋性
应(%) 度 MPa (次)
对钢筋无
≤0.1 ≥50 >200
锈蚀危害
电通量
(库仑)
≤1000
抗渗性
>P20
6.2.17.2 结果及处理:查看试验报告并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验,合格后 方可用于施工,如不合格,物资部及时退货和更换。
6.2.18 数据统计分析
对所有原材料的检验数据定期的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供方在评价或者指导 生产改进质量。
6.2.19 不合格原材料控制程序 6.2.19.1 目的
对进场材料进行有效控制,采取妥善措施,使不合格得到有效地纠正,防 止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以保证工程质量。
6.2.19.2 定义
经过现场对原材料取样试验,发现有项目不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视为不 合格材料。
6.2.19.3 合用范围
合用于本工程范围内各个工程部位的不合格材料或者不合格品的控制。
经过 现场对原材料取样试验,发现有项目不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视为不合格 材料。
( % )
光滑无 ≥12 >350 ≥50 >200 <20
暇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