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补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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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补办流程
北京个人补缴社保的流程
社保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具有强制性,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

然而在
社保缴纳过程中,一些人会因为某种原因中断缴费,但又为了获取完整的社保时间段,需
要补交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况被称为社保补交。

北京市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
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
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
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每个城市的社保补缴流程是不一样的,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建议大家可以向社保参
保地的社保局咨询,详细了解个人社保补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个人社保补缴的手续是什
么等等
外地户籍人员在京补缴社保,在提供工资单、劳动合同的同时,首次还要增加一份完
税证明。

对于跨年补缴,在提供个税完税证明的同时,一律要走行政审批手续。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等证明资料容易造假,难辨真伪。

而新
规定要求,必须提供个税完税证明,该证明需要到地税局打印,加盖税务部门公章,一般
很难造假。

而个人社保补缴,将根据补缴时间的时限由不同的部门负责。

补缴当年,社保中心即
可办理;跨年补,即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科接手,进入行政审批程序,社保稽核、劳动监察、基金监督部门都将介入。

而对于个税完税证明的要求,则更多地率先应用于跨
年补缴当中。

但对于当年还是跨年补缴的界定,各区县不尽相同。

不少区县是以社保缴费年度来划定,即每年的4月至下年的3月。

如海淀区,如现在补缴2021年4月至今年3月的,就
界定为补当年;如果要补2021年4月之前的,就视为跨年。

又如朝阳区,是按自然年度来算,如补缴今年1-3月的,视为当年,由社保中心办理;如补缴2021年12月之前的,一
律转入行政审批,须出具个税完税证明。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
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

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
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 1984年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

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间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临时工,现申请一次性缴费,那么按上述临时工的补缴起始时间规定,在他工作期间本市还未有建立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因此,按张三工作年限的情况其不符合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条件。

一次性补缴年限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如:李四女,1950年10月出生2000年10月达到退休年龄,其从1986年12月—2021年12月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合同工,1986年12月—1992年12月已参保缴费,1993年1月后未参保,现申请一次性补缴。

那么按上述规定,她只能一次性补缴从1993年1月— 2000年10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用人单位主动为职工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各时段缴费标准按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当年没有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按当年定额标准执行计算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以广州市为例,全市统一缴费基数不低于2139元、缴费比例为20%,即最低缴费为427.8元/月。

2021年北京社保网上补缴流程
北京社保补缴的流程个人补缴
1.参保单位如发生需要补缴医疗保险的情况,补缴本年度的,应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表》表十
2.于每月2-25日到社保中心医疗保险业务柜台办理补缴业务
3.如需跨年度补缴,除应正确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补缴表表十外,还需将补缴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工资台帐复印件一并交到社保中心医疗保险业务柜台办理跨年度补缴业务。

办理参保人员四险补缴
四险补缴分为一般补缴和稽核、审计补缴和基数差补缴。

一般补缴分为当年补缴和跨年补缴,办理地点在收缴部一层大厅办理。

稽核、审计补缴:包括单位持稽核出据的《整改意见通知书》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此类补缴在大厅对面北楼的328办理。

基数差额补缴包括当年和上一年的无需审批方可在收缴部一层大厅办理。

1.当年补缴办理
1填报报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张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张
2.跨年补缴办理
一、单位需在每月21日至29日到一楼保险科109办公室进行审批。

二、持保险科批复以下材料并填好补缴业务表格在大厅办理
1所需材料:社会保险期限补缴通知书原件
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
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花名册2人以上
2填报报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张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张
3、基数差额补缴咨询I3366337199
一、上一年差额补缴
对帐单下发后,参保单位自查存在未足额缴费的,单位应在9月30日前到社保中心大厅办理上一年基数差的补缴业务,填写表格、补缴业务时间同补缴业务。

二、当年差额补缴
基数申报后,已形成月报有缴后,参保单位查出未按工资总额申报造成缴费基数有误的,参保单位应书面写出基数申报差错和补缴申请,在社保中心大厅办理当年基数差的补缴,填写表格、补缴业务办理时间同补缴业务。

3.补缴要求:
1根据系统要求,每一单位每月只允许办理一次补缴业务。

2补缴金额必须在补缴月全额缴纳。

4.补缴时间及缴款方式:
补缴金额以托收形式缴纳的,应在每月5日至12日期间办理。

补缴金额以支票形式缴纳的,应在每月5日至15日期间办理。

补缴金额以现金形式缴纳的,应在每月5日至18日下午3点前办理。

5.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到一层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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