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操作规程—普通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地安全操作规程一普通工
1、一般规定:
1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锹、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
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码放高度不超过1.5m o
3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
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4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赤裸上身,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
2、挖土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了解地上(下)管线、建(构)筑物情况(必要时,可采用开挖“十字”探沟的方式),电力、通信电缆2.0m范围内和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Lom范围内挖土时,应在管线产权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开挖。
2挖槽(坑)时应按施工方案要求放坡、支撑或护壁。
对基坑四周边坡、基坑顶部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下沉、掉块、渗水、开裂和溜坍的现象时,应立即撤离现场,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采取措施,隐患未消除前不得擅自作业。
3基坑(槽)边1.0m范围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
堆土高度不应超
过1.5m。
开挖深度2.0m及以上时,应设防护栏杆、上下通道。
4人工开挖土方,两名作业人员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0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0m,严禁掏洞挖土。
5在竖井(坑)内作业时,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应撤至边缘安全位置。
装土容器落稳时方可靠近作业。
6隧道内掘土作业时,应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不得超挖。
7使用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
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顺直且不得有飞刺。
7脚手架、构筑物等底部附近不得进行开挖沟槽(坑)作业。
8应按要求保持与高压线、变压器、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安全距离。
3、装卸搬运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必须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
前后车距平地不得少于2.0m,下坡时不得少于10.0m。
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2两人抬运上下肩要保持同步,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
3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块瓶等)和有毒物品时,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措施执行。
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掷扔或使其剧烈震动。
4不得在作业面下方、车辆下方、存放危爆品仓库等危险区域休息。
4、人工回填土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小车向槽内卸土时,槽边应设横木挡掩,待槽下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倒土。
倒土时应稳倾缓倒,不得撒把倒土。
2取用槽帮土回填时,应自上而下台阶式取土,不得掏洞取土。
3使用电夯时,应由电工接装电源、闸箱,检查线路、接头、零线及绝缘情况,并经试夯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振动夯手把上的开关按钮应灵敏可靠,不得使用倒转开关。
5振动夯应由两人操作,一人扶夯,一人牵线。
两人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牵线人应在夯机后或侧面随机牵线,不得强力拉扯电线。
电线绞缠时应停止操作,不得在夯机运行时隔夯扔线。
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
清除夯盘内的土块、杂物时应停机,不得在夯机运转中清掏。
6人工抬、移电夯、振动夯时应切断电源。
7作业后应拉闸断电,盘好电线,把夯机放在无水浸危险的地方,并盖好苫布。
8回填沟槽(坑)时,应在结构物、管道胸腔两侧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5、人工搬运材料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运输道路应平整、坚实、畅通。
便桥应支搭牢固,两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2m的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两侧护栏与运料车边沿应保持LOm 以上安全距离。
2穿行社会道路应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
3用架子车装运材料,应两人以上操作,保持架子车平稳’,拐弯应示意,
车上不得乘人。
4使用手推车运输材料时,在平地上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2.0m。
下坡时应稳步推行,前后车间距应根据坡度确定,但不得小于10.0m。
5装卸材料应轻搬稳放,不得乱抛乱扔,车内材料高度不得超出车斗上沿。
运砖时应用砖夹子装卸、码放整齐,不得倾倒卸车。
从料垛取料时,应自上而下阶梯状分层拿取。
6卸材料时,前方、槽下不得有人。
槽边卸料时,车轮应挡掩。
卸土方和道路材料时,应待车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
7管道检查井等设施上不得堆放物料。
8物料不得倚墙堆放。
6、人工拆除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拆除方案对影响施工的管线、设施、树木等进行迁移,需保留的,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拆除工程施工作业前,应对影响作业的管线、设施、树木的挪移或防护措施等进行复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作业。
2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安全警示标志,宜设专人看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域。
3两人作业时,应互相呼应、协调配合,多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
4不得立体交叉拆除作业。
拆除作业区应设围挡,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阻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
5、拆除旧路面和混凝土、砌体等坚固构筑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前应检查所用的机具,确认安全;
2)用风镐拆除时,送风管的连接应牢固;
3)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用品,站立平稳“握牢风镐;
4)用大锤、钎子拆除时,大锤应安装牢固,钎子头上不得有飞刺;
5)操作时,扶钎人应使用夹具,应及时清除拆下的碎块。
6、拆除房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屋顶时,材料应溜放,不得抛扔;
2)拆楝木前应将屋架支撑牢固;
3)拆除中应保持尚未拆除部分的稳定;
4)应及时清运拆除的物料,不得在楼板上堆积大量物料。
7高处作业时应站在平台或脚手架上,上、下平台或脚手架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拆除作业区域下方不得有人。
8拆除构筑物,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拆除中应保持尚未拆除部分的稳定。
9拆除构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不得掏掘墙根。
10拆下的物料,不得堆积在脚手架和楼板上,应随拆随运,不得抛扔。
11当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