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管辖权异议如何处理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管辖权异议如何处理
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权利,甚至会影响到案件的判决结果的处理,可是并不是所有的管辖权异议都能够被接受,那么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情况是怎样的呢?下面的我就围绕着该
问题为您做仔细的介绍,请您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对管辖权异议如何处理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
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
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
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
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
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
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
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反映并就此提出异议的,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上级法院应当通知受诉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受诉法院拒不移送且作出实体判决的,上级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
由撤销受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在线学习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