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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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堆土位置和高度不符合规程的,每处扣3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1.1.3边坡支撑及挖土c)人工挖土应遵守下列规定:5)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坑边1m以外,高度不得超过1.5m。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机械开挖时,存在不符合规程要求的,每项扣2分。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5
砖石砌体及粉刷工程
20
进行砌墙、勾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及清扫墙面等工作未搭设临时脚手架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3.1.1严禁站在墙身上进行砌墙、勾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及清扫墙面等工作或在墙身上行走。不得用砖垛或灰斗搭设临时脚手架。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在施工区域内挖掘沟道或坑井时,未设置安全围栏及警告标志的,每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1.1.1在施工区域内挖掘沟道或坑井时,应在其周围设置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围栏离坑边不得小于0.8m。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1.1.5机械开挖:土机行走或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禁任何人在伸臂及挖斗下面通过或逗留。严禁人员进入斗内,不得利用挖斗递送物件。严禁在挖土机的回转半径内进行各种辅助工作或平整场地。往机动车上装土应待车辆停稳后方可进行。挖斗严禁从驾驶室上方越过。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施工人员依附立筋绑扎或攀登上下的,扣2分。
★
柱筋未用临时支撑或缆风绳固定的,扣2分。
4
混凝土工程
15
搅拌机运行中用铁铲伸入滚筒内扒料,或将异物伸入传动部分的,扣3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3.1搅拌站2)运行中严禁用铁铲伸入滚筒内扒料,也不得将异物伸入传动部分,发现故障应停车检修。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打桩工作区域无隔离围栏和警示标志的,扣2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1.2.1打桩机在安装、拆卸及运行时,其工作现场应用标志旗绳围栏,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爆破施工不符合规程要求的,扣5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1.1.1一般规定K) 土石方开挖采用爆破法施工时,必须遵照GB6722的有关规定执行。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3.3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将震动着的震动器放在模板、脚手架或已捣固但尚未凝固混凝土上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3.3不得将震动着的震动器放在模板、脚手架或已捣固但尚未凝固的混凝土上。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玻璃施工时,存在不符合规程的,每项扣1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5.2.3玻璃施工:切割玻璃应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切下的边角余料应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搬运玻璃时应戴防护手套。在高处安装玻璃时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严禁有人工作或通行,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隔离措施。在天窗上或其他高处危险部位安装玻璃时应铺设脚手板,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并应备有工具袋,不得口含铁钉或卡簧进行工作。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标准分
100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1.1.3边坡支撑及挖土a) 边坡的开挖应按施工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否则应采取支撑措施。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发现基坑有流砂时,或基坑地槽遇水、降雪浸湿时未采取防坍塌措施的,扣5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撑及挖土d) 发现基坑有流砂时,在采取防坍措施前不得挖掘。已挖出的基坑地槽遇水、降雪浸湿时应采取防坍措施。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卸料时罐底离浇制面高度超过1.2m,扣2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3.2混凝土运输3) 卸料时罐底离浇制面高度不得超过1.2m。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未设操作台,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的,扣3分。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在送料斗提升过程中,在斗下敲击斗身或从斗下通过,扣3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3.1搅拌站在送料斗提升过程中严禁在斗下敲击斗身或从斗下通过。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从运行中的皮带上跨越或从其下方通过,扣3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3.1搅拌站皮带输送机在运行过程中不得进行检修。皮带发生偏移等故障时,应停车排除。严禁从运行中的皮带上跨越或从其下方通过。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支撑未用横杆和剪刀撑固定,支撑处地基不坚实,无防支撑下沉、倾倒措施,每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1.2模板安装:板顶撑应垂直,底端应平整并加垫木,木楔应钉牢,支撑必须用横杆和剪刀撑固定,支撑处地基必须坚实,严防支撑下沉、倾倒。
建筑工程安全评价标准
序
号
评价
项目
标准
分
评分标准
重要度
评价依据及评价方法
1
土石方工程
20
在有电缆、管道等地下设施的地方进行土石方开挖时,用冲击工具或机械挖掘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1.1.1一般规定:有电缆、管道等地下设施的地方进行土石方开挖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严禁用冲击工具或机械挖掘。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3
钢筋
工程
15
短钢筋切割直接用手把持的,扣2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2.1手工加工钢筋应遵守下列规定:切短于30cm的短钢筋必须用钳子夹牢,严禁直接用手把持。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冷拉钢筋的夹钳无防滑脱装置。操作人员在正面工作。冷拉钢筋周围未设置防止钢筋断裂飞出的安全装置的,扣2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1.3模板拆除: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不得堆放在脚手架或临时搭设的工作台上。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在木模板加工场地,未设置相应的灭火器材的,每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3.4.1.1在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机械设备旁,应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一般按建筑面积每120平米。设置标准灭火器一个。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采用钢管脚手架兼作模板支撑时,立柱未设水平拉杆及剪刀撑,每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1.2模板安装C)采用钢管脚手架兼作模板支撑时必须经过计算,每根立柱的荷载不得大于2t。立柱必须设水平拉杆及剪刀撑。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上下基坑未设置跳板或靠梯的,每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1.1.1上下基坑应使用铺设有防滑条的跳板,跳板宽度不得小于O.75m,若坑边狭窄,则可使用靠梯。严禁攀登挡土支撑架上下或在坑井的边坡脚下休息。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坑槽开挖未按施工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的,每处扣3分。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2
模板
工程
20
工作人员行走,不遵守规程的,每人次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1.1一般规定:高处安装与拆除模板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工作人员应从木梯上下,不得在模板、支撑上攀登。严禁在高处独木或悬吊式模板上行走。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粉刷时,脚手板跨度大于2m,架上堆放材料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超过两人,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3.2.1粉刷时所用脚手应符合下列规定: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稳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得超过两人。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采用里脚手架砌砖时,未安设外侧防护墙板或安全网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3.1.2采用里脚手砌砖时,必须安设外侧防护墙板或安全网。墙身每砌高4m,防护墙板或安全网即应随墙身提高。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脚手板上堆放的砖、石材料离墙身距离及重量不符合规程的,扣2分。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8
其它
10
沥青、油漆施工作业时,施工场所通风不好,未做到禁止烟火,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每项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5.2.1沥青、油漆施工:进行沥青、冷底子油作业时,通风必须良好。作业时及施工完毕后的24h内,其作业区周围30m内严禁明火。配漆场所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应有消防设施。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漆料和溶剂。使用汽油、煤油、松香水、丙酮等稀释剂时必须空气流通,戴个人防护用品并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消防设施无防雨、防冻措施的,扣1分;消防器材未定期检验确保有效的,扣2分;消防器材未放置在明显、易取位置的,扣1分;消防设施挪作它用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3.4.1.2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灭火器有效;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作它用。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3.1.4脚手板上堆放的砖、石材料距墙身不得小于50cm,荷重不得超过2.65kPa(270kg/m2),砖侧放时不得超过三层。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站在窗台上粉刷窗口四周线脚的,扣2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3.2.1粉刷时所用脚手应符合下列规定:严禁站在窗台上粉刷窗口四周的线脚。
拆除模板未按顺序分段进行,猛撬、硬砸及大面积撬落或拉倒的,每处扣3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1.3模板拆除:拆除模板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及大面积撬落或拉倒。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拆下的模板未及时清运,随意堆放在脚手架或临时搭设的工作台上的,每处扣2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2.1钢筋加工:冷拉钢筋的夹钳应具有防止钢筋滑脱时飞出的装置。操作人员不得在正面工作。冷拉钢筋周围应设置防止钢筋断裂飞出的安全装置。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绑扎4m以上独立柱的钢筋时,未搭设临时脚手架的,扣2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2.2钢筋安装2) 绑扎4m以上独立柱的钢筋时,应搭设临时脚手架;严禁依附立筋绑扎或攀登上下,柱筋应用临时支撑或缆风绳固定。
堆土位置和高度不符合规程的,每处扣3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1.1.3边坡支撑及挖土c)人工挖土应遵守下列规定:5)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坑边1m以外,高度不得超过1.5m。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机械开挖时,存在不符合规程要求的,每项扣2分。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5
砖石砌体及粉刷工程
20
进行砌墙、勾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及清扫墙面等工作未搭设临时脚手架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3.1.1严禁站在墙身上进行砌墙、勾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及清扫墙面等工作或在墙身上行走。不得用砖垛或灰斗搭设临时脚手架。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在施工区域内挖掘沟道或坑井时,未设置安全围栏及警告标志的,每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1.1.1在施工区域内挖掘沟道或坑井时,应在其周围设置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围栏离坑边不得小于0.8m。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1.1.5机械开挖:土机行走或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禁任何人在伸臂及挖斗下面通过或逗留。严禁人员进入斗内,不得利用挖斗递送物件。严禁在挖土机的回转半径内进行各种辅助工作或平整场地。往机动车上装土应待车辆停稳后方可进行。挖斗严禁从驾驶室上方越过。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施工人员依附立筋绑扎或攀登上下的,扣2分。
★
柱筋未用临时支撑或缆风绳固定的,扣2分。
4
混凝土工程
15
搅拌机运行中用铁铲伸入滚筒内扒料,或将异物伸入传动部分的,扣3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3.1搅拌站2)运行中严禁用铁铲伸入滚筒内扒料,也不得将异物伸入传动部分,发现故障应停车检修。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打桩工作区域无隔离围栏和警示标志的,扣2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1.2.1打桩机在安装、拆卸及运行时,其工作现场应用标志旗绳围栏,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爆破施工不符合规程要求的,扣5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1.1.1一般规定K) 土石方开挖采用爆破法施工时,必须遵照GB6722的有关规定执行。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3.3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将震动着的震动器放在模板、脚手架或已捣固但尚未凝固混凝土上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3.3不得将震动着的震动器放在模板、脚手架或已捣固但尚未凝固的混凝土上。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玻璃施工时,存在不符合规程的,每项扣1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5.2.3玻璃施工:切割玻璃应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切下的边角余料应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搬运玻璃时应戴防护手套。在高处安装玻璃时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严禁有人工作或通行,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隔离措施。在天窗上或其他高处危险部位安装玻璃时应铺设脚手板,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并应备有工具袋,不得口含铁钉或卡簧进行工作。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标准分
100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1.1.3边坡支撑及挖土a) 边坡的开挖应按施工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否则应采取支撑措施。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发现基坑有流砂时,或基坑地槽遇水、降雪浸湿时未采取防坍塌措施的,扣5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撑及挖土d) 发现基坑有流砂时,在采取防坍措施前不得挖掘。已挖出的基坑地槽遇水、降雪浸湿时应采取防坍措施。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卸料时罐底离浇制面高度超过1.2m,扣2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3.2混凝土运输3) 卸料时罐底离浇制面高度不得超过1.2m。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未设操作台,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的,扣3分。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在送料斗提升过程中,在斗下敲击斗身或从斗下通过,扣3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3.1搅拌站在送料斗提升过程中严禁在斗下敲击斗身或从斗下通过。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从运行中的皮带上跨越或从其下方通过,扣3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3.1搅拌站皮带输送机在运行过程中不得进行检修。皮带发生偏移等故障时,应停车排除。严禁从运行中的皮带上跨越或从其下方通过。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支撑未用横杆和剪刀撑固定,支撑处地基不坚实,无防支撑下沉、倾倒措施,每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1.2模板安装:板顶撑应垂直,底端应平整并加垫木,木楔应钉牢,支撑必须用横杆和剪刀撑固定,支撑处地基必须坚实,严防支撑下沉、倾倒。
建筑工程安全评价标准
序
号
评价
项目
标准
分
评分标准
重要度
评价依据及评价方法
1
土石方工程
20
在有电缆、管道等地下设施的地方进行土石方开挖时,用冲击工具或机械挖掘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1.1.1一般规定:有电缆、管道等地下设施的地方进行土石方开挖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严禁用冲击工具或机械挖掘。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3
钢筋
工程
15
短钢筋切割直接用手把持的,扣2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2.1手工加工钢筋应遵守下列规定:切短于30cm的短钢筋必须用钳子夹牢,严禁直接用手把持。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冷拉钢筋的夹钳无防滑脱装置。操作人员在正面工作。冷拉钢筋周围未设置防止钢筋断裂飞出的安全装置的,扣2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1.3模板拆除: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不得堆放在脚手架或临时搭设的工作台上。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在木模板加工场地,未设置相应的灭火器材的,每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3.4.1.1在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机械设备旁,应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一般按建筑面积每120平米。设置标准灭火器一个。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采用钢管脚手架兼作模板支撑时,立柱未设水平拉杆及剪刀撑,每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1.2模板安装C)采用钢管脚手架兼作模板支撑时必须经过计算,每根立柱的荷载不得大于2t。立柱必须设水平拉杆及剪刀撑。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上下基坑未设置跳板或靠梯的,每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1.1.1上下基坑应使用铺设有防滑条的跳板,跳板宽度不得小于O.75m,若坑边狭窄,则可使用靠梯。严禁攀登挡土支撑架上下或在坑井的边坡脚下休息。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坑槽开挖未按施工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的,每处扣3分。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2
模板
工程
20
工作人员行走,不遵守规程的,每人次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1.1一般规定:高处安装与拆除模板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工作人员应从木梯上下,不得在模板、支撑上攀登。严禁在高处独木或悬吊式模板上行走。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粉刷时,脚手板跨度大于2m,架上堆放材料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超过两人,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3.2.1粉刷时所用脚手应符合下列规定: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稳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得超过两人。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采用里脚手架砌砖时,未安设外侧防护墙板或安全网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3.1.2采用里脚手砌砖时,必须安设外侧防护墙板或安全网。墙身每砌高4m,防护墙板或安全网即应随墙身提高。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脚手板上堆放的砖、石材料离墙身距离及重量不符合规程的,扣2分。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8
其它
10
沥青、油漆施工作业时,施工场所通风不好,未做到禁止烟火,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每项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5.2.1沥青、油漆施工:进行沥青、冷底子油作业时,通风必须良好。作业时及施工完毕后的24h内,其作业区周围30m内严禁明火。配漆场所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应有消防设施。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漆料和溶剂。使用汽油、煤油、松香水、丙酮等稀释剂时必须空气流通,戴个人防护用品并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消防设施无防雨、防冻措施的,扣1分;消防器材未定期检验确保有效的,扣2分;消防器材未放置在明显、易取位置的,扣1分;消防设施挪作它用的,扣2分。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3.4.1.2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灭火器有效;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作它用。
★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3.1.4脚手板上堆放的砖、石材料距墙身不得小于50cm,荷重不得超过2.65kPa(270kg/m2),砖侧放时不得超过三层。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站在窗台上粉刷窗口四周线脚的,扣2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3.2.1粉刷时所用脚手应符合下列规定:严禁站在窗台上粉刷窗口四周的线脚。
拆除模板未按顺序分段进行,猛撬、硬砸及大面积撬落或拉倒的,每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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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1.3模板拆除:拆除模板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及大面积撬落或拉倒。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拆下的模板未及时清运,随意堆放在脚手架或临时搭设的工作台上的,每处扣2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2.1钢筋加工:冷拉钢筋的夹钳应具有防止钢筋滑脱时飞出的装置。操作人员不得在正面工作。冷拉钢筋周围应设置防止钢筋断裂飞出的安全装置。
评分方法:现场查证。
绑扎4m以上独立柱的钢筋时,未搭设临时脚手架的,扣2分。
评分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4.2.2.2钢筋安装2) 绑扎4m以上独立柱的钢筋时,应搭设临时脚手架;严禁依附立筋绑扎或攀登上下,柱筋应用临时支撑或缆风绳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