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推行街巷长制指导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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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推行街巷长制指导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4.23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正文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推行街巷长制指导意见的函
各区委、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按照全市深入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促进首都生态文明与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大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街巷环境品质,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推行街巷长制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此函。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关于在全市推行街巷长制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到每条街巷有人抓有人管,特制定"街巷长制"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时的系列重要讲话为遵循,全面落实北京市总体规划,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我市深入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促进首都生态文明与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要求,以精细化管理为主线,在每条街巷设置"街长"或"巷长",全面推行"街巷长制"。

通过"一街(巷)一长"的设立,把街巷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让城市每个角落都干净整洁有序,不断满足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18年6月底前,全市完成区、街两级街巷长组织体系建立,完成街道层面街巷长选派和上岗培训,有条件的乡镇试点建立"街巷长制"。

逐步实现街巷长组织体系健全、日常管理规范,在城市精细化管理中切实发挥有效作用的目标。

二、组织体系
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市城市管理委和首都文明办牵头、区级组织、街道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区级组织体系
区级总街巷长:一般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全区大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日常精细化管理、深化文明创建的指挥调度。

区级副总街巷长:一般由副书记或主管区长担任,负责全区大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日常精细化管理、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落实。

总街巷长办公室:一般设在区城市管理委(区环境建设管理办)。

负责组织开展街巷长工作的指导检查、培训学习、考核评优;建立完善街巷长工作的基础台账、信息报送、数据收集等工作制度;协调解决街道(乡镇)上报的大街小巷环境管理中各类重点难点问题。

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委(环境建设管理办)主任担任。

(二)街道(乡镇)组织体系
街道(乡镇)总街巷长:一般由街道(乡镇)主要领导担任。

负责辖区内大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日常精细化管理、深化文明创建和街巷长开展工作情况的指导检查及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解决。

街道(乡镇)副总街巷长:一般由街道(乡镇)副书记或主管副主任(副乡镇长)担任。

负责辖区内大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日常精细化管理和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的推进和协调督办,组织落实街巷长的选派、培训、考核、评优等管理工作。

街长:一般由处级干部担任。

巷长:一般由科级干部担任。

各区结合实际情况,也可一名干部担任多条街巷的街巷长。

街巷长要准确掌握街巷的基本情况,对所负责大街小巷的环境整治提升、日常精细化管理和深化文明创建有知情、监督、处置和评价等职责。

办公室:一般设在街道(乡镇)承担城市管理职责的科室。

负责建立汇总街巷内各类台账,收集整理街巷长的反馈意见,考核专业部门在环境整治提升、日常精细化管理及深化文明创建中的工作情况;协调解决街巷长上报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街巷长的选派、培训、考核、评优等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街巷长主要职责
街巷长是政府与居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纽带,是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综合平台,是推进大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和深化文明街巷创建的重要抓手。

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知情:熟悉所负责街巷的四至范围、历史背景、环境现状、经营业态、人口、商户、驻区单位等基本信息,掌握街巷内的环卫、绿化、物业等专业作业队伍,公安、城管、工商等综合执法力量和各类协管员、网格员、小巷管家情况;熟知环境整治提升"十无五好"内容、精细化管理要求及《北京市环境卫生条例》等城市管理领域的政策法规;知晓街巷内环境整治提升进度及影响街巷市容景观、环境秩序的
问题情况;积极走访街巷内商户、驻区单位、居民群众,收集意见建议。

监督:对综合执法部门的履职情况、专业作业队伍的作业情况和各类协管员、网格员、小巷管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教育、劝阻各类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

注重宣传、动员区域内社区居民、小巷管家等各种力量参与街巷自治。

处置:及时解决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协调相关部门的做好协调沟通。

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报街巷长办公室,并跟进问题办理。

评价:每月对街巷内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情况、专业作业队伍作业情况和各类协管员、网格员、小巷管家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反馈至街巷长办公室。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日巡、周查、月评、季点名"机制
1.日巡。

街巷长每日要对所负责街巷的环境整治提升和环境情况进行巡查。

配备街巷长日志,做好巡查问题记录,有条件的配备街巷通手机,提高工作效率。

2.周查。

各街道(乡镇)每周组织对辖区内大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日常精细化管理、深化文明创建及街巷长履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3.月评。

各区每月组织对辖区大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日常精细化管理、深化文明创建和街巷长履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分析、查找不足、提出对策,推选月度优秀街巷长,从"十无"整治达标街巷中依据《文明街巷考评细则》进行评价,推选月度文明街巷。

4.季点名。

市城市管理委、首都文明办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调度协调会,研究推进辖区内大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日常精细化管理、深化文明创建及街巷长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分析,点评通报。

将街巷长制推进工作纳入首都环境建设管理考核。

(二)建立责任公示机制
坚持美观、明确、节俭、便于识别的原则,要在大街显要、适当的地方设置"街长公示牌",规格一般为:高200cm×宽80cm×厚10cm。

有条件的尽量在墙面设置合适尺寸的公示牌;要在小巷出入口墙面适当位置,设置"巷长公示牌",规格一般为:长80cm×宽60cm。

街巷长公示牌的材质、样式、颜色要与街巷风貌相协调,与周边环境相一致。

公示内容应包括:街(巷)长姓名、职责、联系方式等内容,方便市民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区要高度重视街巷长制工作,作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来抓。

要明确主管领导,落实具体负责部门,细化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组织保障体系,保障工作经费,定期听取研究街巷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各街道(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推动街巷长制有效落实。

有条件的街巷试点建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在街巷日常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

街巷长制作为街道的重要工作职责,区、街要认真研究,整合资源,细化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套政策研究,各执法部门要深入街巷落实责任,提高综合执法水平,确保"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真正落地。

街巷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分析研判街巷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做好"小巷管家"日常沟通联络和指导帮助,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强化督查考核。

各区、街道(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街巷长考核评价办法和激励保障措施。

从每日签到、履职情况等方面每月对街巷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终考核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每季度市级组织对各区街巷长制推进情况开展考核监督,并在全市通报。

年终依据日巡、周查、月评、季点名情况,推出一批年度优秀街巷长和文明街巷。

(四)强化社会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和市民学校、百姓讲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联合北京日报开展街巷长、街
巷环境整治提升的系列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参与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实现城市管理"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附件
街巷长工作日志(模板)
街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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