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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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习和教学往事谈
胡明扬
一、外语学习往事谈
我上小学是在浙江海宁峡石镇的紫薇小学(1931~1937),那时侯地方上的小学不设外语课,所以也就没有学什么外语。

这样,我是从中学开始才学外语的,学的是英语。

课本用的是生活书店的英语课本。

老师先教了我们国际音标,然后读生词,读课文,讲语法,做练习,跟现在的英语课差不多,只是课文全是原文,有伊索寓言,也有泰西五十佚事的选文,不同的是没有中国人自己写的中国式的英文课文,也没有口语和会话的内容。

那个时候我痴迷中国古典文学,对英语没有兴趣,因此也没有好好学,当然英语也就不喜欢我。

我到高中二年级的时候来了一位圣约翰大学英文系毕业的英文老师。

他一上课就满嘴洋文,我是一句也听不懂。

听不懂就干脆不听,我还读我藏在书桌里的古书。

结果第一学期结束,各课成绩公开公布了。

我的英文成绩是用红笔写的,59 分!尤有甚者,校长在布告上还说,用红笔是为了“以儆效尤”!在那个年代,“英国算”是三门主课,有一门不及格就升不了级,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并且已经到了高二,快考大学了。

这就逼得我只好下决心补英文。

我的办法是每天晚上七点到十点三个小时读英文。

我把初中到高二的八九册英文读本找来一课一课读,读完了记生词,记完生词读课文做练习,练习做不出来就问姐姐。

我用一个学期补完了前面的课程,就不怎么怕了。

我记生词采取的办法是循环记忆法,也就是今天不仅背今天学过的生词,而同时也背昨天、前天、大前天学过的生词,总之,每次背生词把前面学过的也背一遍。

我以五百个生词为一单元,满五百个就放在一边,从头开始循环,但是每个月总要循环一次,把所有学过的生词从头到尾背一遍。

这正是私塾里每天背新章句,年终背“原书”的办法。

我背生词不是从英文到中文,而是从中文到英文,这样难度大,为的是“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如果图容易,“取法乎中”,将来也只能“得乎其下”了。

我当时的生词本是在紧左边写英文生词,在紧右边写中文注释,这样,把本子当间一折,只看中文注释来背生词,嘴里念“男孩子,b,o,y,boy”。

我不采取手写的办法,因为手写受很多条件限制,口念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我在哪儿背都可以。

实在背不出来,再翻过本子来看英文生词,然后把这个生词念上几遍,直到记住为止。

我读完了从初一到高二的课本,基本语法也学了,就直接开始读英文小说。

我读的第一本小说是小仲马的《茶花女》的英译本,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读了不少翻译小说,特别喜欢这本书。

我买的是一本64 开的盗版影印本,每面也就三百来个单词,可是每页我有三十多个生词!我就每天晚上一个一个查生词,这边看原文,发现一个生词就查词典,查出来以后就写到生词本上去。

这样头就不断左右来回转,有时候都快转晕乎了,那就休息几分钟。

我学“五柳先生”,不求甚解,只要意思懂了,就算读懂了,那时候脑子里没有什么语法概念。

有的句子很长,有的句子查了单词和短语还是懂不了,那就只得翻阅放在一边的夏康农翻译的中译本。

不过我极力控制自己尽可能不去看中译本。

读完了《茶花女》,把所有的生词都背了,我能记住的英文单词大概已经有五六千,再读别的英文小说就轻松多了。

接着我又读了《小妇人》和《苔丝姑娘》。

这样到高中快毕业的时候我读英文小说就可以基本上不查词典了,当然离自由阅读还有一大段距离,因为“五柳先生”毕竟是“五柳先生”,要求甚解就不行了。

本来我一直想考中文系,走文学创作的道路,但是抗战时期几乎所有有名的文学家都到后方去了,留在上海的极少,并且我认为留下来的都是二三流的。

另外,我觉得中国文学完全可以自学,所以
决定考圣约翰大学的西洋文学系,多学几种外语,直接去阅读外国作品。

因此,我就继续在英语上下工夫,因为圣约翰大学的入学考试对英文的要求很高,不下功夫是考不上的。

当时没有现在这样以学习外语为主要内容的外语系,西洋文学系的学习内容是西洋文学,也就是假定学生基本上已经掌握了某种外语。

圣约翰大学的英文入学考试和今天的“托福”考试从形式到内容一模一样,因为学校也招外国学生,我们同班的就有英国和美国的学生,所以英语只是一种工具,不再是学习对象。

到了高三,我一方面要继续学英语,另一方面还得补三角、大代数和物理,因为我了解到圣约翰大学的入学考试是四门:英文、国文、数学、自然科学的物理、化学、生物任选一门,我选了物理。

这时候白天补数学和物理,晚上有空就看英文小说。

有一天晚上我正躺在床上看《飘》(Gone with the Wind),许国璋来了。

他看我在看《飘》,就问我“看得懂吗?”我说“懂”。

他说“你念一段解释给我听听。

”我就念了一段正在读的,把意思说了说。

他拿过书去看了看,笑着说“想不到你的词汇量真不小,基本上看懂了,可是你的发音太不行了。

”那个时候我根本不注意什么发音,所以把“formidable”这个词的重音读到最后一个音节上去了。

当时我没说什么,从第二天起,我把我学过的七八千生词从头到尾根据《英汉四用词典》重新抄了—遍,每个生词都注上了国际音标,因为我在这以前用的是《英汉模范词典》,没有国际音标。

我用了几个月的时间,逐个纠正自己的读音。

这对我帮助很大,因为如果自己发音不正确,入学考试就过不了“听写”这一关,并且入学后听课也会有困难。

这样,我自学了两年英文,1944年夏天我考上了圣约翰大学英文系。

入学以后,各门功课都是用英文讲授的,我听课没有发生困难,但是回答问题就开不了口,并且几乎一开口就错。

一年级上学期英文课用的教材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九百多页,每周两章,四五十页,相当吃力,而且讲解、问全是英语,对我来说很不轻松,何况还有别的课程,也全是英文的。

这就迫使我不得不在英文上再下一番工夫。

上了大学我不再使用英汉词典,改用《简明牛津现代英语词典》。

一用原文词典就发现英汉词典的解释大都不确切,原文词典比英汉词典强太多了。

这样,我又一次重新抄写我的生词本,把《简明牛津现代英语词典》的释义文字抄进我的生词本,重新学习一次英语词汇。

这样做花了不少时间,但是对我帮助极大,甚至可以说,到直接使用原文词典这个阶段,我学英语才入了门。

圣约翰大学是美国基督教长老会于1879年在上海创办的,是国内最早的一所教会大学.从这所教会大学毕业的有过去外交界的著名人士顾维钧,我国现在的人大常委会副主席荣毅仁和工商联主席经叔平,还有著名语言学家周有光,还有新中国不少外交界的高级干部。

上海圣约翰大学跟国内其他教会大学,如燕京大学等还有一点不同:那就是这似乎是美国在中国的一块飞地,完全是一个美国式的小社会,通行的语言就是英语,不论是办事、上课、开会、出布告,一切的一切全用的是英语,只有中文课才用汉语。

英文系的老师几乎全是洋人,我那个时候的系主任是不会说汉语的王文显(Quincey-Wang);他本来是香港的一个孤儿,一个姓Quincey 的英国牧师收养了他,并把他抚养大,所以他不会说汉语。

王文显是引进话剧这种戏剧形式的早期人物,我国的话剧大师曹禺就是他在清华大学任教时的学生。

我们的同学中也有不少洋人,我的同班同学就有一个美国女学生,还有其他西方国家的学生。

在这样的环境中,英语是一种教学语言,还是校园语言、工作语言和生活语言,即使在英文系,英语也不是学习的对象,而是学习的工具。

学生一入学就得适应这样的环境。

记得1946 年抗战结束后的那个学期,从后方来的一些学生就非常不习惯,听课听不懂,办事也
成了问题。

记得在怀施堂大宿舍里有一位新闻系后方来的同学为了调课就犯了难,因为他还不会说英语。

他知道我是英文系的,就求我当翻译。

我跟他一起去见当时的教务长Tucker。

进了办公室,我跟特克说这位新闻系的同学想调换课程,但是不会说英语,所以我陪他来当翻译。

特克说,“你出去,不用翻译,让他自己说!”我没办法,只得退出.课还是调了,那位不会说英语的新闻系同学是怎么对付的我不清楚,不过逼得没办法,只好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往外蹦,连比划带指指点点,也能解决问题。

在圣约翰大学学英语口语就大都是这么学会的。

一二年级有基础英语课,但是没有口语课,口语就是靠在各种不同场合大量听,然后到了非说不可的时候,逼得没办法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往外蹦这样慢慢学会的。

老师从来不笑话学生说错了,也从来不纠正,而是让你时间长了,慢慢自己去纠正。

在英文课上可能个别老师听你说得实在不像话,会说一句“poor grammar”(语法太差),这就算是最厉害的批评了。

在一般情况下,老师不会计较你的英语,只要在那个场合他能懂你想说什么,就可以了。

应该说学口语的环境很宽松,就像实际生活中那样,尽可能瞎凑合,慢慢就会了。

也可以说这是一种自然的“获得”过程,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习”过程,特别是没有正规的“教”和“学”的过程,完全是靠在一个英语环境中熏陶和被迫进行口头交际,自然而然慢慢掌握的。

这跟没有文化的中国保姆或小孩子在国外学当地的语言基本相同。

什么是“That will do.”(行了,读到这里!)?全靠在课堂上老师让学生朗读课文,一个学生读一段,读完了某一句,老师指指学生,说“That will do! Next,学生靠语言环境,知道这是什么意思,please!”也知道“Next,please!”“下一个,(接着读!)”是什么意思。

课堂上有嘈杂声,老师脸一沉,说“Be quiet !”或者“Silence!”学生当然懂得是什么意思。

在学校的布告栏上,学生可以学到“无故旷课”是“cut”“补考”是,“make-up test”在布告栏中学生还可以看到。

各种学生团体的章程使用的法律语言的特殊文体。

在休息室打桥牌,又可以学到各种桥牌用语。

在跟女老师打交道的过程中,学生又学会怎么称呼女老师:Madam/Ma’am,还有其他一些比较礼貌的用语。

老师上课都用英语,但是也有个别老师说的是“洋泾浜”英语。

可是这也没人管。

一位物理老师讲课,说:one line, two lines, many many lineses。

这就在学生中流传,成了经典性的笑话。

还有一个名字没有流传下来的老师解释gentleman,说:gentleman is a man who is very gentle。

这当然也是一则经典性的笑话。

可见老师也是凑合着说英语的,反正让人能懂是什么意思就行了。

在这样的环境中英语是地地道道的一种交际工具,而不是一种技能,更不是一门学问。

二年级有一门小说课,要求读《安娜・卡列尼娜》《战争和和平》等三部长篇小说。

这几部长篇小说都很长,低年级的学生又看得慢,不时还得查词典才能看下去。

一年级英文系的新生不少,总有四五十个,图书馆不外借,只能到图书馆去读。

每个学生用借书卡排队,排到谁谁可以看一个小时,过了一小时就必须还书,给后面的同学看。

生词多,就得不断查词典,有时候,查了词典还是看不懂,也没处问,还要赶时间,否则看不完,真是够着急的,也够苦的。

冬天和春天上海没有暖气,也不生火,图书馆很冷,有的新来的女生一边等,或者是一边看,就一边掉眼泪。

结果过了这学期,不少人就转系,一般是转教育系或经济系,因为那两个系必修课少,也容易学。

同样一张文凭,干吗吃这样的苦呢?所以,到了二年级就只剩下二十几人了,到三年级就剩十来个人了。

所以我那一班到三年级就剩下七个人。

高年级必修课指定的课外阅读书就更多了。

“西方戏剧技巧”要读从古希腊悲剧到捷克作家的《机器人》一共16 部,“文学评论”23 本必
读书,课从乔叟读到毛姆的作品。

指定的必读书不仅要读懂,并且还必须熟读,因为考试的题目非常具体。

读这些书没有什么辅导,老师不管,就靠自己去啃。

“西方戏剧技巧”这门课就有这样的考题:“描写《傀儡家庭》第三幕第二场的内容”这样的试题说明不但要看懂,而且还要死记硬背。

考“莎士比亚”这门课的时候,最后一道题是“描写《罗密欧和朱丽叶》最后一幕的情景,并设想如果罗密欧进去的时候,朱丽叶醒来了,那怎么办?你写一段补上。

”圣约翰大学就是这样让学生大量读,大量听,可是不强迫学生说,什么时候你会说了就自己说。

有的同学跟洋学生交朋友,那就整天说英语,那样的同学口语就比别人好。

申葆青就是我们班的,她的口语好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我们没有口语课,老师也不管你的口语学得怎么样,可以说是“放羊”吧。

我们三年级有一门“演讲”(public speaking)课,那就要事先准备,然后上去讲十分钟左右。

这就有点紧张,不过教师不作评论,讲完也就完成任务了。

我们也始终没有语法课,所以就是鹦鹉学舌,老师在什么场合怎么说,我们也怎么说。

不过听得多了,读得多了,变动一点句子结构,变动几个词语,自己也就会说些别的话了。

圣约翰大学的条件很特殊,没有普遍意义,并且是一种殖民地教学,今后也不会再有了。

我总是利用暑假学习外语。

第一个暑假用来继续学英语,把读过的书再从头到尾读一遍,把生词都背了,然后再读几本小说。

这样,看英文书刊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了。

后来学法语也一样。

我选修了两年基础法语,然后就在暑假里先把读过的教材重新仔细读一遍,把生词都背熟了,接着就读原文小说,用的还是我自学英文的老办法。

我用一个暑假读了《菊子大人》和《冰岛渔夫》,积累了七八千生词,再加上和英文基本一致的生词,从此读法文书刊也没有太大问题了,当然我不会说法语,只能读,因为虽然教我的都是法国老师,可是在圣约翰大学那样的环境中,她们都是用英语讲授的。

我也选修了俄语,但是学了一年俄语课就不开了。

不过我还是用老办法来自学俄语硬着头皮读屠格涅夫的《阿霞姑娘》《初恋》和普希金的长诗《尤、根・奥涅金》。

俄语比法语难学,最后我也只学会了看一般书刊,而且还时不时地需要查词典。

至于口语,关键在环境和需要。

五十年代我还勉强当了一次法语口头翻译,一次俄语口头翻译。

但是后来没有需要,也没有相应的语言环境,就生疏了,现在更开不了口了。

我的体会是学外语得下苦功,没有什么捷径可走,不下苦功是学不会的。

其次是,理论知识是次要的,一定要大量读,大量听,大量写,大量说,并且一定得读地道的英文,听地道的英语,最好从一开始就不要接触“中国英语”。

我记得我在50 年代初从事翻译工作时,有一次翻译“没有办法”这样的话,我译的是“There is no way out”。

我的一位同事问我,“你的no way out 不合语法,out 算什么?”我无言以对,只能说,“我觉得没问题”,结果我的意见当然被否定了。

另外一次翻译国际俱乐部的章程,里面有一句:“劳资双方若有争议,应通过仲裁委员会解决。

”一位同事译的是:If workers and capitalists have disputes, they should ask the arbitration committee to settle these disputes。

我总觉得别扭,认为应该译为:In cases where disputes arise between Labour and Capital, solution shall be sought through the arbitration committee。

这一次科长同意我的意见,但是我的那位同事想不通为什么他的译法不行,而我也说不出什么道理来,两个人还闹得很不愉快。

我完全是根据语感来写的,因为过去学校里的各种章程、规则都是这么写的。

现在不少人学外语,但是不愿意花功夫背生词,更不愿意下功夫背范文,书也读得太少,那当然是永远也学不好的。

还有的人一辈子花在学外语上的时间真不少,可总是学学停停,结果就一辈子学不会。

那是因为学外语就像汽车爬坡,
不到一个平台是不能停车的,一停就往下滑,一直滑到原来的起点;下次再学,还得从头来起。

其实外语并不难学,特别是要学到能看专业书的水平更不难,花一两年的业余时间,只要不间断,也就可以了。

二、英语教学往事
我是1952 年调到人民大学外交系才开始教英语的。

当时的学生都是有八年以上党龄的干部,文化水平都不高,有的连小学都没有上过,年龄都在三十来岁,所以学英语非常困难。

应该说他们学习也是很努力的,有的人把一天要记的英语单词写在手心里,背熟了,第二天醒来一看就全不认识了,全忘了。

他们跟我说,“教员(当时他们按部队称呼文化教员的习惯,称呼老师为教员,某教员),我们都年纪大了,记忆力差,我们学习要求理解,你把道理讲清楚了,我们才学得会,这是成年人学习的特点。

”这有道理,所以我尽量讲得清楚一些。

可是有一回一个学生问我,“胡教员,这‘为什么’为什么说成why?”这下子我可僵住了。

英语就说why,没有道理可讲,我也没法跟那样的学生说什么“语言符号的任意性”,那样他们更不明白了。

真是“有理说不清”了。

英语课每周四小时,对他们来说远远不够,可是学校规定的就那么一点时间。

两年下来,能学个什么!后来派出国,到了印度、巴基斯坦,那只好到那里再学吧,我只能给他们打个基础的基础。

一个童养媳出身,没有上过一天学的女学生到了巴基斯坦,后来见到了我,我问她怎么样,她说凑合着能看看外交文件的大致内容,再接着学呗!她倒挺乐观。

后来我在新闻系教国际新闻班,学生大都上过中学,个别的还上过大学,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口语都不行,因为没有语言环境,没有口语课,也没有采用听说法,但是经过两年每周8 小时的专业英语学习,多数人能阅读一些新闻稿,效果还不错。

我们当时的师资力量还比较强,有著名的英语专家许孟雄教授,长期在旧海关工作的叶遇春教授,在美国和英语取得两个硕士学位的黎禄生副教授等等。

我在学习英语的时候没有好好学习过英语语法,认真学习语法是自己教英语以后开始的。

我在外交部的时候系统地学过《纳氏文法》,到了人民大学外交系,当时的外语教研室主任,也就是后来北京外语学院英语系主任和《汉英词典》的主编吴景荣教授,还有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教授都介绍我读叶斯柏森的英语语法著作,主要学用法,得益匪浅。

我那个时候已经开始从事语言学和汉语语法研究,所以学语法不困难,并且觉得很有用处。

至少对我自己来说,可以避免明显的语法错误,而且很多问题也能跟学生讲清楚。

但是对学生来说,有用的是用法问题,语法理论知识毫无用处。

并且深深感觉到,语法不能讲太多,讲多了学生不懂,也吸收不了,反而起负面作用,会觉得英语实在太难学,因为学生缺乏对英语最起码的感性知识,干巴巴的几条语法规则也不起什么作用,一用就错,而讲得太细了,学生更听不懂了。

同时我也慢慢觉得就学语言而言,感性知识比像语法这样的理性知识更重要:中国人说中国话,写中文全靠的语感、懂汉语语法的人是极少数,而一个人即使英语语法头头是道,如果没有大量读、听、说、写的实践,恐怕就会一说便错,一写便错,连洋泾浜英语都不如。

但是也不能走另一个极端,说不必学语法,或者说语法一点用也没有。

毕竟语法是一种规律性的东西,可以举一反三,可以节省学习时间,而如果加上用法,也就是每一个词语或语法格式在不同条件下的具体用法,那当然就更有用了。

我在教本科高年级和研究生的专业英语的时候,根据我自己的学习经历,采用了跟其他教师完全不同的方法,那就是大剂量的阅读。

我自己选阅读材料,本科高年级学生一般每周两小时读油印三四页的原文文章,要求读懂,并记住全部
生词,效果不错。

研究生每周一小时的专业英语课读四十面左右的原文书,同样要求在读懂、能回讲意思的基础上记住全部生词,并且也必须记住以前学过的生词。

也就是每次拼写生词涵盖学过的全部生词。

这是我自己学习英语的经验,如果只拼写本周学的生词,那就可能造成黑瞎子搬棒子的结果,学了新的忘了旧的,一个都记不住。

我教专业英语课,教材不选用语言学著作,而是一个学期读一本英文文学名著,另一个学期读一整本英国史,因为我认为文学著作语言丰富,历史著作语汇多样,学了这样的原著,将来读什么样的书都行,而语言学术语好懂,根据上下文就可以猜。

更何况语言学著作太专,即使学会了一本,如果基础不好,换一本就读不懂。

当然,学生上我这样的专业英语课要花很多课外时间,有的研究生说,他每周为了这一小时的课,课外要花27 个小时。

有的别人的研究生跟我学了两个月就不学了,受不了这个苦。

我自己的研究生好坏就不管你想学还是不想学,都得学。

但是,效果很好,他们都能真正读懂英文参考书了,有的后来居然还能用英文写国际会议论文的提要,在国际会议上用简单的英语发言,这可是我始料未及的,当然,我只是给他们打了个基础,主要靠他们自己后来的努力。

不过,这也坚定了我对语言学习大剂量输入,小剂量输出的观点。

三、对当前外语教学的意见
现在的外语教师一般很负责,很努力,学生学习也很认真、努力,可是效果却不理想,毕业生的英语水平一般不如三四十年代的毕业生,不过口语比那个时候的毕业生强,发音也比那个年代的毕业生标准。

原因很多,而最主要的恐怕是整个英语教育的目标问题,也就是确定的教学目的有偏差,结果就引起教材、教法上的一系列问题,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是整个英语教学领域的师资水平问题。

中国人学英语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是到国外去打工,去旅游,去上学,还是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其他方面的经验?在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过程中,如何确定外语教学的教学目的,从而也在很大程度上确定教学方法,这个问题历来是很多人十分关心的,并且也是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的。

1974 年到1976 年日本爆发了一场关于英语教学的大辩论,争论的也正是这个问题。

争论的焦点在于今天日本英语教学的目的究竟应该是什么。

与此有关的就是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的问题。

参议员平泉涉于1974 年10月提出一个名为《外语教育的现状和改革方向》的方案,认为外语教学的目的应该是掌握作为交际工具的活的语言,应该多学会话,少学语法,应该培养学生能在国际交往中熟练地运用英语口语。

针对平泉方案,渡部升一发表《亡国的〈英语教育方案〉》尖锐地加以反驳,认为日本学外语的目的是为了现代化,为了吸收国外先进的科学文化,而不是为了要在国际交往中和来自殖民地的人比英语口语谁说得流利。

渡部主张学习重点应该放在书面语上,只要有初步的会话能力就可以了;并且认为读得多了就具有一种“外语潜在能力”,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迅速提高,而仅仅会几句会话,那和殖民地的人说外语的情况差不多,这不能成为日本这样的国家学外语的方向。

双方的意见完全对立,问题提得很尖锐。

双方的意见各有各的道理,很值得我们深思。

现在我们高等院校的英语系和其他各系的普通英语课全都把口语教学放在第一位,处处听说领先,这倒是已经贯彻了平泉方案,那么我们的英语教育目的就是要在国际交往中跟来自殖民地的人比谁的英语口语说得流利和地道?这是我们这样一个国家学外语的目的吗?当然对于宁愿花几万美元的代价当偷渡客,或者一心一意就想出国的人来说,这是完全合适的,但是对于一个站起来了的新中国的主人来说,这不是自愿要倒退到旧中国那种殖民地半殖民地社会去吗?当然,现在不少人学英语的确就是想出国,这是事实,不过国家教育当局也这么考虑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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