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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公示稿
篇一:规划条件(公示稿)
规划条件(公示稿)
[编号:(南海区)狮山—规划条件(201X)018号]
篇二:规划条件(公示稿)
规划条件(公示稿)
编号:(南海区中部局)狮山—规划条件(201X)259号
篇三:《佛山大道东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佛山大道东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禅城区中北部,紧邻祖庙文化旅游商业中心,是佛山市南北
向城市中轴线的边缘,四至范围为:西至佛山大道、东至汾江路、北至汾江河、南至同济路(详见附图),总面积约1.91平方公里。

中轴线边缘紧邻祖庙文化旅游商业中心二、现状概况
规划区位于老城区,用地基本已建成。

现状人民西路以北用地功能混杂,部分
工业与居住混合;上沙大街两侧及圣堂村旧村居住环境品质差,建设混乱,亟
需提升。

此外,规划区内部支路网密度较低,通行能力有限;绿地、广场等公
共空间较为缺失。

规划重点在于对可改造地块的梳理和控制。

三、发展目标与定位
1、发展目标
承接祖庙商圈辐射力,打造功能复合、配套完善、商业发达的综合城区。

2、功能定位
规划区的功能定位为:以居住和生活配套服务为主、配套完善、环境优美、
功能复合的综合城区;以衔接东西两片产业发展为契机,强化佛山大道、城门头西路商业商贸功能,构筑以商业商务功能为辅的产业拓展区。

四、规划结构
基于对本片区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的判断,结合上层次规划要求及与周边地区控规进行衔接,本次规划提出“两带四轴、三区两点”的空间结构。

其中本次规划落实了区级的“一带一轴”和片区级的“两轴”,并在规划区内部整塑形成“一轴一带、三区两点”。

(1)区级“一带一轴”:汾江河城市景观带和佛山大道城市功能轴。

其中佛山大道城市功能轴同时承担禅城区南北向景观轴和现代商贸物流发展轴的功能。

(2)片区级“两轴”:亲仁路片区级商业发展次轴和汾江西路片区级商业发展次轴,衔接东西两片商业轴线。

(3)内部“一轴一带、三区两点”:“一轴一带”为通过打造城门头商务商业发展轴及内部公共服务带,形成规划区内部十字型骨架;“三区”为居住休闲生活区、商业商务服务区、公共服务综合区;“两点”为商业商务节点、公共服务节点。

五、土地利用规划
以地块改造难易程度判断为依据,主要对改造需求迫切、改造难度小的地块进行改造,并且对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块进行预控。

落实相关规划要求,衔接佛山大道、城门头西路、汾江中路等主要道路的产业功能,重塑汾江河水景观、控制佛山大道两侧绿地。

规划范围总面积为190.97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88.26公顷,占总面积的98.58%;非建设用地面积2.71公顷,占总面积的1.42%。

六、道路交通规划
1、路网结构规划
本次打通亲仁路——莲花路——燎原路接南桂路作为禅桂联系主干路,形成“两纵七横”的干路网结构。

两纵:从西到东分别为城市快速路佛山大道、城市主干路汾江中路。

七横:从北至南分别为丝织路、亲仁路、人民西路、城门头西路、卫国西路、汾江西路、同济西路。

其中亲仁路、汾江西路、同济西路为城市主干路,其他为城市次干路。

此外,规划区位于老城区,现状支路网密度严重不足,受限于已建建筑退道路
红线距离较小的因素制约,次干道、支路拓宽困难,内部路网通行力较差。


次规划梳理支路网,并增加支路以下道路的控制,以构建规划区支路网微循环
系统,达到改善交通环境、缓解主干道的交通压力和减少交通拥堵的目的。

2、交通设施规划
汽车客运站:佛山城巴总站在编号为01A-24地块结合地铁站和商业服务业设施进行综合开发,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

公交首末站:按照5万人每处的标准,在06A-15地块设置公交首末站1处,结合地块建设配建,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共设置23处50个停车位以上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其中一处为独立占地,占地面积约0.19公顷。

其它社会停车场建议结合配建停车场设置,不强制独立占地。

加油站:规划撤销城西加油站,保留亲仁路加油站、城门头加油站。

地铁出入口:预控广佛地铁1号线同济路站,以及规划轨道5号线江湾路站和
禅城北站在本规划区的地铁出入口共4处。

七、配套设施规划
1、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A+B)共计59.02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31.17%。

(1)市(区)级设施
①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总规模为4.37公顷,为现状保留的佛
山市环卫处、地方税务局、佛山海关、佛山市交通局、佛山市劳动局和佛山市
教育局,均为独立用地。

②教育科研设施:包括1所高等院校、2所中等专业学校、2所中学,均为独立用地。

③文化体育设施:包括1处综合体育中心、2处图书展览设施,均为独立用地。

④医疗卫生设施:包括1处综合医院、1处专科防治所,均为独立用地。

⑤社
区服务设施:包括敬老院1处、派出所1处,其中敬老院为独立用地。

⑥文物古迹设施:未定级文物1处,为霍氏宗祠,独立用地。

(2)居住区及居住小区级设施
①教育科研设施:包括3所小学、8所幼儿园,其中3所小学为独立用地。

②医疗卫生设施:包括4处社区医院、1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5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位于02A-16地块的社区医院为独立用地。

③文化体育设施:包括1处文化活动中心、7处文化活动站、10处居民健身设施,其中文化活动中心为结合现状佛山市群众艺术馆设置,均为非独立用地。

④社区服务设施:包括老年人服务中心2处、老年人活动中心9处、社区服务中心2处、社区居委会9处、社区服务站5处、社区警务室8处,均为非独立用地。

⑤商业服务设施:包括4处肉菜市场,均为非独立用地。

2、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市(区)级设施
①供电设施:规划保留110kV大桥变电站,为独立用地。

②通信设施:规划保留1处邮政支局,为非独立用地。

③消防设施:规划改扩建佛山市公安消防局,为独立用地。

(2)居住区及居住小区级设施
①供燃气设施:规划2处燃气供气站,其中位于城门头西路的为现状保留,位于丝织路的为规划新增,均为非独立用地。

②通信设施:规划保留1处邮政所,为非独立用地。

③环卫设施:规划12处垃圾收集站、19处公共厕所,均为非独立用地。

附图:
土地利用现状图
篇四:规划公示图尺寸
篇一:公示牌制作标准
重庆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公示牌小样图制作标准
为了确保公示牌制作标准化、流程化以及在以后遇到集中的大工作量的情况下能够提高公示牌的制作效率,特制定公示牌小样图制作标准。

小样图制作依据(详见《重庆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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