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皇帝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诛你九族”,在现代“九族”包含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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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皇帝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诛你九族”,在现代“九
族”包含哪些人?
谈秦说汉(288)
“九族”的说法最早出现在礼制中,是讲究人与人之间的亲疏恩爱,区别不同宗族之间的血脉关系。
但自商鞅变法后,秦国推行残酷的株连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被灭族,甚至“株连九族”。
所以“九族”的划分就变得复杂起来。
关于九族的划分目前有两种主流的说法,一种是自高祖至玄孙按顺序共九代;另一种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到底哪一种说法更合理呢?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
•血统顺序说:从高祖至玄孙共九代
按《古尚书》、《尧典》记载:九族是指:高王母、曾王母、王母、母、身、子、孙、曾孙、玄孙,按自上而下的顺序共九代。
其中的“身”,是指当事人。
也就是说,九族是指当事人的上四代,下四代,加上自己本身。
《尚书正义·仲虺之诰》:《古尚书》说
九族,从高祖至玄孙凡九族。
《尧典》云“以
亲九族”,传云“以睦高祖玄孙之亲”,则此
言“九族”,亦谓高祖玄孙之亲也。
《古尚书》与《尧典》成书最早,历史的早期是母系氏族制社会,按自上而下的九代顺序,是有一定的合理性。
因为早期之九族说法,主要是为了区分人与人之间的血脉关系。
因此,早期按血统顺序的九族论,从高祖至玄孙是合理的。
•按刑律关系说: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按白虎通义》、《正典》等记载: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一族;外孙一族。
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族;外祖母的娘家一族;姨母及其儿子一族。
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族;岳母的娘家一族。
《白虎通义》:谓父族四,母族三,妻族
二。
父族四者,谓父之姓一族也,父女昆弟适
人有子为二族也,身女昆弟适人有子为三族也,
身女子适人有子为四族也;母族三者,母之父
母一族也,母之昆弟二族也,母昆弟子三族也;
母昆弟者男女皆在外亲,故合言之。
妻族二者,
妻之父为一族,妻之母为二族,妻之亲略故父
母各一族。
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的时期,封建君主制定了严苛的刑律,国与国之间的征伐,人与人之间的争斗,往往恩怨相报,没完没了;同时,为了震慑不良分子,于是产生了“灭族”的刑律。
而商鞅之后,更产生了株连之罪,犯了重罪的,灭自己的族还不够,还得株连其他的族人。
但按照早期九族的划分,当事人的九族关系存活在世的,可能只有母族、子族、加上自己共三族。
而可能对当事人帮助极大的妻族、母系外族人无可奈何。
于是,统治者将触犯刑律的九族定义为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将当事人有帮助的杀尽。
•写在最后
九族的分类在五帝时期就有了,为了区分人与人之间的血脉关系,是从高祖到玄孙共九代。
被用进古代律法时,给已经死去或者没有出生的人判刑没有意义,因此,九族的区分就改为了仍存活在世的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历史上被“株连”灭族的案例并不少,秦朝的李斯有幸尝试了“夷三族”。
明成祖杀方孝孺,九族之外,加上其门生,被诛“十
族”。
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其他外亲之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何其惨也。
现巳无灭族的诜法了,“九族”还是按血脉关系自上而下划分比较好。
202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