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影响分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主要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包括:机械伤害、火灾、触电、压力容器(管道)爆炸、起重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与物体打击、坍塌、振动与噪声、窒息环境、不良作业条件等。
1.1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的实质是机械能(动能和势能)的非正常做功、流动或转化,导致对人员的接触性伤害。
其形式因生产设备的差异有以下几种:①绞入和挤压;②碰撞或撞击;③接触:包括夹断、剪切、割伤和擦伤、卡住或缠住等。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机械伤害主要是来自各设备设施。
因设备、设施缺陷、防护不良或无防护,可能致使人体遭受夹击、碰撞、卷入、绞、碾等伤害。
机械伤害主要表现为旋转类机械设备伤害和移动类机械设备伤害。
旋转类机械设备伤害: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损坏或检修拆除后未能及时安装、操作失误、警示信号不灵等,使得机械设备旋转运动部件全部或部分暴露,造成挤压、碾压、绞卷、缠绕等旋转类机械伤害。
1.2火灾
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可燃物质—可燃性木料、液压油、润滑油等,如果接触火源、热源或电缆短路的电火花等原因也可能造成火灾。
电气设备故障、电缆过载造成短路、电线绝缘老化、电气设备检查维护不到位等均有引发电气火灾的潜在危险性;电气设备、输配电线路、电器元件等过流或故障时都可能引发电气火灾;
生产厂房等有可能遭受雷击,如避雷设施不当或失效,也可能引发火灾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害事故。
1.3触电
生产装置中各种电气设备的非带电金属外壳,由于漏电等原因,若无良好的接地装置,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用电管理不完善。
还有其他原因如:因产品质量低劣、维护检修不力、巡视检查不够,造成隐患或危险;因用电人员缺乏电气常识而造成触电;用电操作人员或电气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导致触电事故;意外或偶然因素等。
本项目常见的触电事故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缺少屏护安全防护措施不良,安全距离不足。
高压设备、变配电设备周围缺少护栏或护栏安全距离不足,易引发触电事故。
(2)违反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时未配戴各种防护用具,未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而发生各类误操作等。
(3)防护用具绝缘失效。
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等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绝缘失效造成触电事故。
(4)电气设备不合格。
如闸刀开关不合格或磁力启动器缺少护壳;电气设备漏电;电器设备外壳没有接地或接地不良而带电,配电盘设计和制造上的缺陷,使配电前后带电部分易触及人体;电线电缆因绝缘磨损或腐蚀而损坏等。
1.4压力容器(管道)爆炸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压缩空气储罐、压缩空气管道。
由于设备制造缺陷、设备腐蚀,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测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超温、超压情况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就可能产生压力容器(管道)爆炸。
1.5起重伤害
起重设备危险、有害因素是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设备安装、检修、维护、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和触电。
本项目存在起重设备,在起吊运行中因吊具不良或违规作业、超负荷作业,可能造成吊物坠落、挤压、撞击伤人、触电等事故。
此外,起重设备在检查、检修过程中,存在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危险性。
转动的轮轴、传动装置、外露旋转部位等因防护不良或无防护罩、网或操作失误等,直接与人体接触时,会使人体遭受夹挤、碰撞、卷入、割、刺等事故。
所有这些因素造成的事故,都归结为起重伤害。
1.6车辆伤害
企业部分原材料和成品等使用汽车运输,厂区进出车辆较多,易造成车辆伤害事故。
车辆行驶中因违章驾驶、速度过高、刹车不灵、视线不好、雨雪天气等原因,可能造成碾压、撞击、挤压等车辆伤害事故,进而造成人员伤亡。
1.7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
本企业有临边作业需求,另有部分设备设施作业存在有高度大于2m的平台,在高处操作平台进行设备检修时,由于无防护设施、防护设施不完备、或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要求,或因油污等因素的存在造成人员滑倒时,容易出现高处坠落的危险。
高处物品坠落时,危及作业人员身体和生命安全。
高空作业平台、安全走道、升降台等若设计不合规范或防护栏杆缺损、底板锈蚀后未及时修复,可能导致作业、巡检、参观等人员上下平台时发生坠落事故。
若平台未设踢脚板致使物件(木料、工具等)坠落等都可能造成物体打击伤人的危险。
1.8中毒窒息
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氮气做主要原料之一,由于氮气无色无味,当氮气泄露时空气中氧气含量逐渐下降,氧气含量降低到19%时,人就会头晕目眩。
随着氧气含量的下降会引起单纯性窒息表现为呼吸困难、心跳加速、全身乏力、肌肉协调运动失调。
除尘器、灰仓、污泥池等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如未按照危险作业进行审批和管理,可能造成中毒窒息事故发生。
1.9淹溺
本项目设置有水泵房,当其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采取的防护措施不合格时,如:缺少警示标志、未设置安全盖板或周边未设置防护栏杆、人员没采取防护措施等,人员上水池操作和检修时,都可能造成人员淹溺。
1.10坍塌
由于建(构)筑物基础质量差、强度低,过负荷、地震、强风等因素导致建(构)筑物、操作平台、管道等坍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本项目各个生产厂房以及生产设施,均可能发生坍塌伤人事故。
1.11噪声、振动
生产场所的振动与噪声往往是同时存在的,物体的振动往往也会导致噪声的产生。
1、振动
物体振动可以产生强烈的噪声,振动与噪声往往并存,振动对人体具有损伤作用。
振动的作用不仅可以引起机械效应,更重要的是可以引起生理和心理的效应,振动可直接作用于人体,也可以间接作用于人体。
人体接受振动后,振动波在组织内传播,由于各组
织内结构不同,传导的程度不同,对人体产生的损伤或副作用也不相同。
2、噪声
噪声就是使人感到不愉快的声音,对人体的听力、心理、生理产生影响,长时间在噪声中工作能引起听觉功能敏感度下降甚至造成耳聋,或引起神经衰弱、心血管疾病及消化系统等疾病的高发,在高噪音环境中作业,人的心情易烦躁,容易疲劳,反应迟钝,工作效率低,妨碍作业人员的辨认、判断,使操作人员的失误率上升,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噪声干扰影响信息交流,听不清谈话或信号,促使误操作发生率上升,易诱发事故。
1.12不良作业条件
各建(构)筑物、厂房的采光、照明设计或施工达不到标准、规范要求,不仅给工作人员的视力造成伤害,而且容易引起误操作,导致事故的发生。
除此之外,未按设计要求设置安全通道或生产过程中场地物品摆放杂乱,致使安全通道不畅通,也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