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管理制度范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个体工商户、消费者和国家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市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第二章经营管理
第四条个体工商户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规定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应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和方式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应确保商品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以次充好。

第七条个体工商户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确保财务真实、合法、完整。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应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第九条个体工商户应加强员工管理,确保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应积极配合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违反本制度,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三)未依法纳税的,责令补缴应纳税款,并处应纳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四)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个体工商户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履行经营主体责任,为促进我市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