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稽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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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供应商的品质系统的资格评鉴。
2.供应商品质持续改进的推动,品质标准的提供与执行监督。
采购部:
1.主导新供应商的搜寻,初步选择和评估。
2.参与供应商的业务系统的资格评鉴。
3.主导供应商年度绩效的考核。
技术部:
1.参与供应商的工程开发系统的资格评鉴。
2.主导供应商新产品开发的样品确认及量产作业。
3.如果由本公司承担模具费用的外购件,在供应商量试或提交样品承认前,供应商必须依《新产品开发管制作业程序》提交模具确认书给本公司作先期评估。模具确认由工程负责跟进进度。
4.由工程承认样品并发出样品确认书后,采购方可正式下单安排供应商生产交货。
5.供应商初次量产交货前由品管主导到供应商现场作首件确认并会签工程。
1.由采购部召集品管部、技术部工程师或主管以上人员组成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成员在对供应商作现场评审前必须依《供应商资格评审报告》第二部分《系统评审检查表》了解各自应该评审的内容。
3.由采购部沟通供应商确定现场评审的时间。
6.3供应商现场评审:
1.由评审小组成员分别同供应商对应人员依《供应商资格评审报告》的要求作现场评审。
物控部:
1.参与供应商的现场评估(生产能力及交货能力的评估)。
2.相关负责部分的采购订单的下发。
六、内容
6.1供应商的搜寻与选择:
1.由采购部主导透过原有供应链资源、网络等渠道对所需物料初步选定有合作意愿的供应商至少2-3家,以确保原则上从价格、品质、交期上货比三家。最终同一种物料由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供货.
2.评审小组应指定一名组长,当技术、品管、采购任一单位缺勤时,组长指定一名人员替代缺勤单位评审。
3.评审证据之获取:现场参观、文件及资料记录及部份语言描述之判定。
4.针对评审结果的所有证据需作好书面记录。
6.4合格供应商评定原则:
1.供应商分类及评分标准
1)A类供应商(五金、塑胶、电子、油漆、油墨及化工原料类)≥70分。
二、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性物料的合格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和日常管理。
三、参考文件
《来料检验控制程序》
《采购控制程序》
《新产品开发管制作业程序》
四、定义
系统稽核:针对一个组织的系统建构的执行状态及有效性的评估和了解,以确认用于提供生产的产品和服务的成熟度及不合格项目的风险程度。
五、职责
品质部:
2)B类供应商(包材、消耗品、非关键性化工原料、代理类)≥60分。
2.如果所评审之供应商达不到要求之分数,在无品质、服务等风险条件下,基于成本、交期等因素的考虑,在总经理核准之后可特别采用为本公司合格供应商,但需特别注明且后续需相关对应部门针对其薄弱部分实施辅导。
3.《供应商资格评审报告》之供应商基本资料,系统评审查检表部份由采购部交总经理核准后,由采购部将此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册中。
5.任何被淘汰的供应商,采购部需立即从《合格供应商》名册中删除。
6.被淘汰的供应商如需重新启用,需再次评审合格后方可启用。
7.任何合格供应商在量产交货前,需依《采购控制程序》要求,同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和品质合约。
6.7免评审供应商之条件:
1.由本公司客户指定之供应商,其绩效表现由本公司对应窗口向客户陈述。
2.供应商初步选择之原则:合作意愿,有工程开发能力及开发成本等。
3.供应商初步选定后,由采购主导向供应商发出《供应商资格评审报告》之第一部分《供应商基本资料》,并至少在二日内回复。
4.由采购部主管针对供应商基本资料所反馈的信息进行评审,需作现场评审的成立供应商资格评审小组。
6.2供应商资格评审小组的成立:
供应商稽核管理规定
版本
更改类型
生效日期
更改内容会签部门:品:工程:采购:业务:研发:DCC:
生产:PMC:
行政:财务:
制作:
审核:
批准:
一、目的
1.评估供应商的品质、制程及业务系统的成熟度,选择适合于本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以减少后续长期合作的风险性。
2.通过对供应商的稽核促进供应商对系统进行持续改进。
4.《合格供应商名册》由采购部更新后保存,并每月向相并单位公布。
6.5样品试做、小批量试及产品承认:
1.在不影响公平、公正地选择合格供应商的前提下,采购或工程可在合格供应商评审程序启动之前要求有合作意愿的供应商提交样品以对其生产能力作出初步判断。
2.在合格供应商评审后,工程可要求合格供应商提交样品,样品合格后可由供应商安排小批量试,小批量试原则上品管工程师及工程需作现场指导和制程稽核。
2.免评审供应商之申请需由采购部向总经理提出并由总经理批准。
七、相关表单
《供应商基本资料》
《供应商系统评审》
6.所有外购件样品承认流程需符合《新产品开发管制作业程序》之要求。
6.6供应商量产管理:
1.每年度由采购主导针对本公司所有供应商从品质、服务、交期等作年度综合评审。
2.年度评审其合格标准同A、B级供应商之要求。
3.品质工程针对自行开发之合格供应商每年应依ISO9001要求进行一次现场品质稽核。
4.采购、品管、工程部门均可在量产期间对品质、服务、交期表现不佳的供应商以联络单方式提出供应商淘汰申请。
2.供应商品质持续改进的推动,品质标准的提供与执行监督。
采购部:
1.主导新供应商的搜寻,初步选择和评估。
2.参与供应商的业务系统的资格评鉴。
3.主导供应商年度绩效的考核。
技术部:
1.参与供应商的工程开发系统的资格评鉴。
2.主导供应商新产品开发的样品确认及量产作业。
3.如果由本公司承担模具费用的外购件,在供应商量试或提交样品承认前,供应商必须依《新产品开发管制作业程序》提交模具确认书给本公司作先期评估。模具确认由工程负责跟进进度。
4.由工程承认样品并发出样品确认书后,采购方可正式下单安排供应商生产交货。
5.供应商初次量产交货前由品管主导到供应商现场作首件确认并会签工程。
1.由采购部召集品管部、技术部工程师或主管以上人员组成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成员在对供应商作现场评审前必须依《供应商资格评审报告》第二部分《系统评审检查表》了解各自应该评审的内容。
3.由采购部沟通供应商确定现场评审的时间。
6.3供应商现场评审:
1.由评审小组成员分别同供应商对应人员依《供应商资格评审报告》的要求作现场评审。
物控部:
1.参与供应商的现场评估(生产能力及交货能力的评估)。
2.相关负责部分的采购订单的下发。
六、内容
6.1供应商的搜寻与选择:
1.由采购部主导透过原有供应链资源、网络等渠道对所需物料初步选定有合作意愿的供应商至少2-3家,以确保原则上从价格、品质、交期上货比三家。最终同一种物料由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供货.
2.评审小组应指定一名组长,当技术、品管、采购任一单位缺勤时,组长指定一名人员替代缺勤单位评审。
3.评审证据之获取:现场参观、文件及资料记录及部份语言描述之判定。
4.针对评审结果的所有证据需作好书面记录。
6.4合格供应商评定原则:
1.供应商分类及评分标准
1)A类供应商(五金、塑胶、电子、油漆、油墨及化工原料类)≥70分。
二、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性物料的合格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和日常管理。
三、参考文件
《来料检验控制程序》
《采购控制程序》
《新产品开发管制作业程序》
四、定义
系统稽核:针对一个组织的系统建构的执行状态及有效性的评估和了解,以确认用于提供生产的产品和服务的成熟度及不合格项目的风险程度。
五、职责
品质部:
2)B类供应商(包材、消耗品、非关键性化工原料、代理类)≥60分。
2.如果所评审之供应商达不到要求之分数,在无品质、服务等风险条件下,基于成本、交期等因素的考虑,在总经理核准之后可特别采用为本公司合格供应商,但需特别注明且后续需相关对应部门针对其薄弱部分实施辅导。
3.《供应商资格评审报告》之供应商基本资料,系统评审查检表部份由采购部交总经理核准后,由采购部将此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册中。
5.任何被淘汰的供应商,采购部需立即从《合格供应商》名册中删除。
6.被淘汰的供应商如需重新启用,需再次评审合格后方可启用。
7.任何合格供应商在量产交货前,需依《采购控制程序》要求,同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和品质合约。
6.7免评审供应商之条件:
1.由本公司客户指定之供应商,其绩效表现由本公司对应窗口向客户陈述。
2.供应商初步选择之原则:合作意愿,有工程开发能力及开发成本等。
3.供应商初步选定后,由采购主导向供应商发出《供应商资格评审报告》之第一部分《供应商基本资料》,并至少在二日内回复。
4.由采购部主管针对供应商基本资料所反馈的信息进行评审,需作现场评审的成立供应商资格评审小组。
6.2供应商资格评审小组的成立:
供应商稽核管理规定
版本
更改类型
生效日期
更改内容会签部门:品:工程:采购:业务:研发:DCC:
生产:PMC:
行政:财务:
制作:
审核:
批准:
一、目的
1.评估供应商的品质、制程及业务系统的成熟度,选择适合于本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以减少后续长期合作的风险性。
2.通过对供应商的稽核促进供应商对系统进行持续改进。
4.《合格供应商名册》由采购部更新后保存,并每月向相并单位公布。
6.5样品试做、小批量试及产品承认:
1.在不影响公平、公正地选择合格供应商的前提下,采购或工程可在合格供应商评审程序启动之前要求有合作意愿的供应商提交样品以对其生产能力作出初步判断。
2.在合格供应商评审后,工程可要求合格供应商提交样品,样品合格后可由供应商安排小批量试,小批量试原则上品管工程师及工程需作现场指导和制程稽核。
2.免评审供应商之申请需由采购部向总经理提出并由总经理批准。
七、相关表单
《供应商基本资料》
《供应商系统评审》
6.所有外购件样品承认流程需符合《新产品开发管制作业程序》之要求。
6.6供应商量产管理:
1.每年度由采购主导针对本公司所有供应商从品质、服务、交期等作年度综合评审。
2.年度评审其合格标准同A、B级供应商之要求。
3.品质工程针对自行开发之合格供应商每年应依ISO9001要求进行一次现场品质稽核。
4.采购、品管、工程部门均可在量产期间对品质、服务、交期表现不佳的供应商以联络单方式提出供应商淘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