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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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报告制度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报告制度「篇一」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二、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
四、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查。
五、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
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要你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
六、食品安全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报告制度「篇二」
1、各区域责任人每日对本区域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2、仓库管理员每日对三证索取查验、原料贮存及保质期、仓库防鼠防虫防潮防火等进行检查。
3、粗加工、切配人员每日对加工原料的质量进行检查,不合格及禁用的原料不得使用。
4、烹制、冷拼、面食制作人员每日对加工前原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不合格及禁用的原料、半成品不得使用,慎用食品必须保证符合加工要求,热处理食品保证烧熟煮透,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且限量使用。
5、洗消、前厅人员确保餐具每餐按规定消毒,保洁措施到位。
6、餐厅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对各区域现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大区食品安全管理员定期对餐厅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记录,要求责任人整改并对责任人考核到位,同时跟踪整改效果。
7、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报告制度「篇三」
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学校食品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校长每月至少一次,分管领导每周至少一次,总务主任每周至少2次。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七、食堂各岗位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八、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九、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将相关问题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需要向县教育和体育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按程序上报。
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报告制度「篇四」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要求
1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
负责人批准实施。
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方位、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
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
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5帮助受检部门制定评价纠正措施。
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
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8提交自查报告。
纠正措施
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报告制度「篇五」
学校教师与学生高度密集,食品安全工作不仅牵动千家万户,而且关系着社会的稳定。
为此,学校一直将此安全工作当着最关注和最重视的工作之一。
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各级安全部门的指导下,学校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通过齐抓共管,营造气氛,切实保障了师生安全,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现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省人大食品安全法贯彻
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工作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成立自查机构。
组长:姚湘衡
副组长:龚国红、李锋、吴义春
组员:食堂工作人员及各班班主任
二、完善制度,规范食品管理。
学校借此安全专项检查时机,继续健全学校食品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并完善《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制度》、《食堂卫生安全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不留盲点和死角,积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三、真抓实干,自查成效显著。
1、学校召开行政会,设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主任负责此次食品安全的日常自查工作,并将各项安全自查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组织和责任人的职责,真正做到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保证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组织教师学习区教育局所下发的《关于做好迎接省人大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并作出硬性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专项工作一旦出了问题,将严格按照领导责任、分管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等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3. 学校领导在周一国旗下讲话,均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要求师生“防患于未然”。
4. 学校突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各班队出专栏、办黑板报等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大队部利用广播、集会等方式大力深化其重要性。
5. 学校继续坚持食品安全排查台帐制,做到自查自纠落到实处。
6. 加强学生饮食、饮水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管理制度》;严格坚持相关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食堂、小卖部卫生许可
证制度;严格操作食堂、小卖部货源质量准入和索票、索证制度。
8.学校建立食品卫生监督队伍,由学校后勤处工作人员定期检查,学校全体教职工进行监督,并设置有专人(龚国红)负责管理,有效防止食品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9. 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检查。
首先,由少先队大队部牵头,对学生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其次,学校加强学生购买食品的严格管理,严禁学生在校期间到校外小卖部或小摊点购买不卫生食品,并定期督察学生的表现,拒绝不卫生食品进入校园。
10.学校持之以恒地执行卫生小扫除、大扫除制度,定期对食堂、小卖部等场所进行消毒,有效保证校园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总之,学校对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非常重视,近年来没有发生一例食品安全事故。
当然,学校唯有理智地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唯有再接再厉,才能争取学校食品安全业绩“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