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PSAM卡使用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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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PSAM卡使用管理细则
(使用单位)为保障社会保障卡应用系统安全运行,制定此管理细则,内容如下:
一、单位申领和使用社会保障PSAM卡(以下简称PSAM卡)应遵守《深圳市人
力资源保障局关于加强深圳市社会保障PSAM卡使用管理的通知》(深人社发〔2013〕216号)的规定(以下简称216号文),对PSAM卡进行登记、日常维护、管理、监督及检查工作。

二、 PSAM卡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
1.本单位PSAM卡的第一责任人为部门岗
位(请填写具体岗位);
2.本单位PSAM卡负责人为部门岗
位(请填写具体岗位);
3.相关负责人如有调整工作或离职等职位变动情况时,需重新指定专人负
责,并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备案。

三、对于单位使用PSAM卡的位置发生变化:
1.如PSAM卡使用位置发生变更(离开原备案楼宇),则按照216号文要求
填写《社会保障PSAM卡使用变更表》(详见附件1),报信息中心审批;
2.如PSAM卡使用单位因撤销等各种原因无需继续使用PSAM卡时,应按
216号文要求办理注销手续。

如所属上级医院需调剂使用原撤销定点医
疗机构的PSAM卡时,需填写《社会保障PSAM卡使用变更表》(详见附
件1),报信息中心审批。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使用单位社会保障PSAM卡申请表
(使用单位)现需申领社会保障PSAM卡。

其中,用于用途张;
用于用途张;
用于用途张;
总计张。

使用单位名称(盖章):
医疗机构编码: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PSAM卡负责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填写备注:
1.如PSAM用于医保刷卡结算的请在用途栏填写“医保结算”。

2.医疗机构编码限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填写,其它单位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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