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效力完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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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一、单选题45. 司法公正体现在司法活动各个方面和对司法人员的要求上。

下列哪一做法体现的不是司法公正的内涵?( )A. 甲法院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通过微博直播庭审过程B. 乙法院将本院公开审理后作出的判决书在网上公布C. 丙检察院为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D. 丁检察院为暴力犯罪的被害人提供医疗和物质救助【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根据司法的理论与实践,司法公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司法活动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

不仅要按实体法办事,而且要按程序法办事。

(2)司法人员的中立性,如法官的中立性。

(3)司法活动的公开性。

诉讼程序的每一阶段和步骤都应当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

例如,法院应当努力实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审判结果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过程公开(选项A、B符合)。

(4)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

一是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二是法院平等地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选项C符合)。

(5)司法程序的参与性。

程序参与性又称为”获得法庭审判机会”,指那些利益或权利可能会受到民事裁判或诉讼结局直接影响的人应当有充分的机会富有意义地参与诉讼的过程,并对裁判结果的形成发挥其有效的影响和作用。

(6)司法结果的正确性。

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确凿可靠,经得起历史检验;对案件的定性要准确;处理要适当。

选项D是执法为民的体现,与司法公正无关。

46. 关于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 司法效率包括司法的时间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和司法活动的成本效率B. 在遵守审理期限义务上,对法官职业道德上的要求更加严格,应力求在审限内尽快完成职责C. 法官采取程序性措施时,应严格依法并考虑效率方面的代价D. 法官应恪守中立,不主动督促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完成诉讼活动【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B、C说法正确。

202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完美解析

202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完美解析

2024年,司法考试的考题中,涉及了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部分的内容。

其中一个题目为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完美解析,下面将对这个题目进行详细的解析。

公证程序是指为了保障公证活动的公正公正性和法律规范性,对公证活动的过程和程序进行规定和约束的一系列法律制度。

公证是一种具有法定证明力的证明方式,用于证明一定的法律事实,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秩序。

因此,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对于保证公证活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至关重要。

一、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的含义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是指相对于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而言,对公证活动的程序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和细化。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公证机构组织和管理、公证书的制作和保存、公证人的资格和执业等方面的规定。

二、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的意义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意义:1.保证公证活动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公证是一种法定的证明方式,需要保证证明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在公证活动中,一定程度上需要让不同的公证机构和公证人进行统一的规范和操作,以确保各地的公证活动是一致的。

2.保障公证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公证活动涉及到公民和法人的重要权益,需要依法进行,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可以防止公证机构和公证人滥用职权,保证公证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3.提高公证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公证活动需要在一定的程序下进行,程序的规定可以使公证活动更加高效和有序进行,节约时间和资源,提高公证的效果。

三、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的具体内容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证机构的组织和管理。

公证机构是进行公证活动的具体实施单位,其组织和管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这包括公证机构的设立、人员的配备和培训、经费的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2.公证书的制作和保存。

公证活动产生的公证书是公证活动的重要产物,需要进行制作和保存。

公证书的制作需要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公证书的保存需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被篡改或丢失。

2013司法考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2013司法考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2013司法考试-《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目录第一章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2)第一节司法和司法制度的概念 (2)第二节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3)第三节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4)第二章审判制度与法官职业道德 (5)第一节审判制度概述 (5)第二节审判机关 (6)第三节法官 (11)第四节法官职业道德 (14)第五节法官职业责任 (15)第三章检察制度与检察官职业道德 (17)第一节检察制度概述 (17)第二节检察机关 (18)第三节检察官 (19)第四节检察官职业道德 (22)第五节检察官职业责任 (23)第四章律师制度与律师职业道德 (25)第一节律师制度概述 (25)第二节律师 (26)第三节律师事务所 (28)第四节律师职业道德 (31)第五节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32)第六节律师职业责任 (36)第七节法律援助制度 (36)第五章公证制度与公证员职业道德 (39)第一节公证制度概述 (39)第二节公证员和公证机构 (39)第三节公证程序与公证效力 (42)第四节公证员职业道德 (45)第五节公证职业责任 (46)第一章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概述第一节司法和司法制度的概念一、司法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在西方国家,由于“三权分立”,司法与行政、立法之间有严格界限。

(二)司法的特征:1. 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第一次全面论述了“司法”问题。

2. 我国清朝末年引进西方的司法制度,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司法权由法院行使。

3. 在前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司法不仅包括审判,而且包括检察,司法机关由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共同构成。

4. 新中国建立后,我们在政治体制上借鉴前苏联的经验。

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检察权,它们共同构成我国的司法机关。

5. 我国的司法具有以下六个方面特点:独立性、被动性、交涉性、终局性、普遍性、民主性——作为一个司法机关,构成上具有民主性,产生以后作为一个机关具有独立性,在管辖范围上具有普遍性,在受理具体案件上具有被动性,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具有交涉性,最终的案件处理结果具有终局性。

2013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解读---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2013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解读---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备考提示】本部分的分值基本维持在10分左右。

由于2006年新增了司法制度的内容,考查的重点也集中在该部分内容。

法律职业道德部分的命题往往综合考查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的职业道德问题,因此题目数量虽有减少,但知识点却没有减少。

考生在复习时仍然要熟练掌握《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官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中的基本法条。

结合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中的基本法条进行记忆。

本部分的命题特点是综合性强,知识点覆盖面广,通常在一个真题中综合考查涉及各章的多个知识点,题目设置灵活。

建议考生横向比较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所涉及相关法条,结合司法制度基本理论,理解记忆本部分内容。

【2013年大纲变化】与2012年相比,2013年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部分:1.大纲作了部分修订完善,第四章第二节“律师”中,新增考点“律师宣誓制度”。

2.教材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变化做了修订,变动较大处见【新增考点详解】。

【新增考点详解】考点1 律师宣誓制度根据司法部2012年2月3日《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的通知》(司法通[2012]19号)的规定,我国建立律师宣誓制度。

为了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律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律师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决定在全国建立律师宣誓制度。

经司法行政机关许可,首次取得或者重新申请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参加律师宣誓。

律师宣誓,应当在律师获得执业许可之日起3个月内,采取分批集中的方式进行。

律师宣誓仪式,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律师协会组织进行。

律师宣誓仪式的要求包括:(1)宣誓会场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2)宣誓仪式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主持,领誓人由律师协会会长或者副会长担任;(3)宣誓仪式设监誓人,由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各派一名工作人员担任;(4)宣誓人宣誓时,应着律师职业装(或律师袍)免冠,佩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徽,成立正姿势,面向国旗,右手握拳上举过肩随领誓人宣誓;(5)宣读誓词应当发音清晰、准确,语音铿锵有力。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完美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完美解析
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
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11、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B项为任意性规则。C项为禁止性规则。D项为委任性规则。故A项 正确。
2、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C.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C。《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对于甲、乙二人的离婚案件,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本题对张某的起诉,法院可以受理。故C项当选。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

202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完美解析

202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完美解析

司考司法制度是指我国司法考试制度,是选拔法律专业人才并培养合格法官和检察官的一种制度。

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行业人员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规范。

而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是指对公证行为进行有针对性规范和要求的规定。

首先,从司考司法制度来看,其核心目的是选拔和培养合格的法官和检察官。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司考司法制度的完善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考试内容的科学设置、培训计划体系的健全、评估方式的科学合理等。

同时,司考考试的合格标准应当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即要符合国家法律制定者对于法官和检察官的要求,又要能够应对不同地域、不同层面的司法需求。

其次,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行业人员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规范。

法律行业人员应具备诚信、正直、公正、谨慎等品质,以保障法律事务的公平性和真实性。

法律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忠实、勤勉、保密、独立,即忠实于执业职责、勤勉于履行职责、保密于掌握的秘密、独立于利益和压力。

同时,法律职业人员还应当尽职尽责、积极帮助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并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形象。

最后,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包括了对公证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和要求。

公证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证明事实、保障权益的功能。

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包括了公证申请的程序、公证材料的要求、公证机构的责任等内容。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证行为的有效性和公正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应当与法律法规相衔接,确保公证行为依法进行,不得滥用职权、违背公证原则。

综上所述,对于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以及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都需要在理论层面进行完美解析。

司考司法制度的完善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同时要与实际需求相适应;法律职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职业道德的准则和规范,维护法律行业的公平正义;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应当确保公证行为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这些方面的解析对于促进司法体制的完善、推动法律行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法律职业道德)卷一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法律职业道德)卷一

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法律职业道德)单选:45.关于法律职业道德,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A.基于法律和法律职业的特殊性,法律职业人员被要求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具有高于其他职业的职业道德品行B.互相尊重、相互配合为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检察官、律师尊重法官的领导地位,在法庭上听从法官的指挥C.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内化方法,才能使法律职业人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D.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包括提高法律职业人员道德认识、陶冶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情感、养成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习惯等【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职业道德。

选项A说法正确。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一种专业化程度很高的职业。

法律职业作为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要求法律职业人员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要求他们具有高于其他职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

选项B说法错误。

互相尊重、相互配合为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但检察官、律师和法官在法庭上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法律职业人员在人格和依法履行职责上是平等的。

选项C说法正确。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道德具有教育示范,调节规范和潜移默化影响人们行为和意识的作用,只有通过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外化方法,才能使法律职业人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

选项D说法正确。

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主要包括提高法律职业人员道德认识、陶冶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情感、锻炼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意志和养成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习惯等方面。

46.关于法官任免和法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唐某系某省高院副院长,其子系该省某县法院院长。

对唐某父子应适用任职回避规定B.楼法官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对其无须免除法官职务C.白法官将多年办案体会整理为《典型案件法庭审理要点》,被所在中级法院推广到基层法院,收效显著。

对其应予以奖励D.陆法官在判决书送达后,发现误将上诉期15日写成了15月,立即将判决收回,作出新判决书次日即交给当事人。

2013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效力带解析

2013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效力带解析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B项为任意性规则。C项为禁止性规则。D项为委任性规则。故A项 正确。
7、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
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
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
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5)强化监督制缃,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阳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本题答案为B。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
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
【参考答案】:C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完美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完美解析

1、甲在乙寺院出家修行,立下遗嘱,将下列财产分配给女儿丙:乙寺院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产;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甲撰写《金刚经解说》的发表权;甲的个人存款。

甲死后,在遗产分割上乙寺院与丙之间发生争议。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房产虽然登记在甲名下,但甲并非事实上所有权人,其房产应归寺院所有B. 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目的是为推广佛法理念,其微博账号应归寺院所有C. 甲撰写的《金刚经解说》属于职务作品,为保护寺院的利益,其发表权应归寺院所有D. 甲既已出家,四大皆空,个人存款应属寺院财产,为维护宗教事业发展,其个人存款应归寺院所有【正确答案】:A2、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B. 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C. 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D.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正确答案】:B3、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

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

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

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B. 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C. 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D. 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正确答案】:B4、甲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

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

201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

201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

甲公司的3项赠与行为均尚未履行。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B.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C.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D. 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学校的捐赠【正确答案】:C5、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

公证制度--司法考试辅导《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第五章讲义

公证制度--司法考试辅导《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第五章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法律教育网 法律精英的成长基地 司法考试辅导《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第五章讲义第五章 公证制度第一节 概述我国公证制度的概念和特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一) 公证是一种特殊的证明活动1.公证主体的特定性2.公证对象和内容的特定性3.公证效力的特殊性4.公证程序的法定性(二) 公证是一种非诉讼司法活动,是预防性司法活动。

第二节 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一、公证机构(★★★)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

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核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讲义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讲义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讲义一、引言司法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实施法律、解决争议和维护社会秩序而设立的组织和制度。

而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律从业人员在履行法律职责过程中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密不可分,它们共同为法律的正确施行和社会正义的实现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司法制度的重要性1.保障公正审判:司法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在法律面前平等受到审判,并且审判的结果是公正的、合理的。

司法制度应该保证法官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维护法治秩序:司法制度是社会法治的基石,它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司法机构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定。

司法制度应该确保法律的适用和执行能够得到有效保障,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

3.确保人权保障:司法制度是保护人权的重要保障机制,它通过执法机构的正常运行,确保人民的基本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司法制度应该保证每个人都能够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避免人权受到任意侵犯。

4.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司法制度的正常运行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防止社会矛盾的激化和冲突的发生。

司法制度应该能够解决争议,化解矛盾,并以其公正和平的方式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三、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性1.保障法律服务的质量:法律职业道德要求从业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遵守法律、秉持公正,保证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法律从业人员应该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不得违背法律原则和职业守则,确保提供的法律服务合法、公正、尽责。

2.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职业道德要求从业人员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和维护。

法律从业人员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权益,保守客户的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当事人的利益,确保法律服务的公正和公平。

3.维护司法公信力:法律职业道德是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

从业人员应该严守职业操守,拒绝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贿赂、行贿等违法行为。

只有遵守职业道德,从业人员才能赢得信任,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信力。

202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完美解析

202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完美解析

在2024年的司法考试中,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成为了考察的热点话题之一、其中,公证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也成为了考生们备受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对2024年司考中公证的救济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解析,以完美回答相关题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证的概念和作用。

公证是国家依法行使的一种证明和监督活动,是一种司法行为,具有公证的证明效力和公证的强制执行力。

公证机关可以进行证人证言、证据保全以及其他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公证活动。

公证作为一项司法行为,既可以保护证明人的合法权益,又可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

接下来,我们需要分析公证的救济机制以及其在司法制度中的地位。

公证的救济机制主要包括公证异议救济和公证纠纷救济两个方面。

公证异议救济是指公证参与人对公证机构进行异议的救济方式,包括提出异议申请、公证机构处理异议和请求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程序。

公证纠纷救济是指在公证活动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主要通过人民法院进行救济,包括公证效力确认、公证纠纷处理和公证事后救济等。

公证救济机制在司法制度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首先,公证救济机制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公证活动中,当事人可以通过公证救济机制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公证活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其次,公证救济机制可以促进公证行为的规范和规范化。

通过公证救济机制,可以对公证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整,提高公证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公证救济机制是司法制度中的重要环节,与其他司法救济方式相互补充和协调,共同构建一个完善的司法保障体系。

在具体的解答中,考生应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公证的救济机制进行详细分析和解析。

考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回答:首先,对公证异议救济进行解析。

考生可以介绍公证异议救济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异议申请的内容与期限、公证机构处理异议的方式与结果等。

同时,考生还可以分析公证异议救济的目的和效果,以及异议申请人在此过程中的权益保护。

其次,对公证纠纷救济进行解析。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辅导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职业责任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辅导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职业责任

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公证申请人的行为或者事实进行确认,并作出书面证明的行为。

公证机关是司法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

首先,公证机关有责任保证公证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公证机关在履行公证职责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公证行为的合法性。

公证机关应当严格遵守公民的依法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公证行为予以确认。

同时,公证机关要保持公正中立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履行证明事实的职责。

其次,公证机关应当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证机关在实施公证行为时,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及时、有效地提供法律服务。

公证机关要依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各类公证服务,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再次,公证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公证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维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

同时,公证机关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的运作模式,确保公证行为的科学、准确、权威。

最后,公证机关要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的协作与联动。

公证机关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其他司法机关之间应该建立紧密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共同推进司法和建设,共同为广大公民提供更便捷、高效、公正的法律服务。

总之,公证机关作为司法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责任。

公证机关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公证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积极维护社会秩序,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公证机关的职责与责任是推进司法制度建设和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体现,对于加强法治建设和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过关两大法宝完美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过关两大法宝完美解析

1、关于高经理起草的《酒后代驾服务规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属于民法商法规则B.是立法议案C.是法的正式渊源D.是规范性法律文件2、B公司与D公司就运输途中平板电脑的所有权产生了争议,D公司将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适用的规定,关于平板电脑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当事人有约定的,可以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也可以适用乙国法B.当事人有约定的,应当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C.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甲国法D.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乙国法3、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某县境内设立的工厂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该县张县长提出的下列哪些意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A.要求该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泄漏,并及时通报污染地区的单位和居民B.县环保局应立即上报市政府,请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紧急疏散群众C.建议省政府对该企业做出限期治理的决定D.该企业如未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县政府将处以罚款,并报省政府批准责令该工厂关闭4、某镇政府正在编制本镇规划。

根据《城乡规划法》,下列哪些建设项目应当在规划时予以优先安排?A.镇政府办公楼、招待所B.供水、供电、道路、通信设施C.商业街、工业园、公园D.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文化站5、B公司与D公司就运输途中平板电脑的所有权产生了争议,D公司将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适用的规定,关于平板电脑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当事人有约定的,可以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也可以适用乙国法B.当事人有约定的,应当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C.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甲国法D.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适用乙国法6、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A.司法历来以解决社会冲突为己任,与社会冲突相伴相随。

从古至今,司法一直为一种独立的解纷形态和制度B.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法官C.晋刘颂上疏惠帝,论及司法制度时说:“君臣之分,各有所司。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完美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完美解析
11、被告人甲(聋哑人)与被告人乙长期通奸被甲的丈夫发现,两人合谋杀死了其丈夫。案发后,审判该案的司法人员都不懂哑语,但乙会哑语,在没有找到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让乙为甲进行翻译。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
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乙暂时担任翻译工作
1、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C. 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D. 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会典》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开始编订,故D项错误。
9、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参考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苋,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所以B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2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所作之注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

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法律职业道德)

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法律职业道德)

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法律职业道德)单选:45.关于法律职业道德,下列哪⼀表述是不正确的?()A.基于法律和法律职业的特殊性,法律职业⼈员被要求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具有⾼于其他职业的职业道德品⾏B.互相尊重、相互配合为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检察官、律师尊重法官的领导地位,在法庭上听从法官的指挥C.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内化⽅法,才能使法律职业⼈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D.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法,包括提⾼法律职业⼈员道德认识、陶冶法律职业⼈员道德情感、养成法律职业⼈员道德习惯等【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职业道德。

选项A说法正确。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种专业化程度很⾼的职业。

法律职业作为⼀种⾼度专业化的职业,要求法律职业⼈员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要求他们具有⾼于其他职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

选项B说法错误。

互相尊重、相互配合为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但检察官、律师和法官在法庭上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法律职业⼈员在⼈格和依法履⾏职责上是平等的。

选项C说法正确。

在现代社会⽣活中,道德具有教育⽰范,调节规范和潜移默化影响⼈们⾏为和意识的作⽤,只有通过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外化⽅法,才能使法律职业⼈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

选项D说法正确。

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法,主要包括提⾼法律职业⼈员道德认识、陶冶法律职业⼈员道德情感、锻炼法律职业⼈员道德意志和养成法律职业⼈员道德习惯等⽅⾯。

46.关于法官任免和法官⾏为,下列哪⼀说法是正确的?()A.唐某系某省⾼院副院长,其⼦系该省某县法院院长。

对唐某⽗⼦应适⽤任职回避规定B.楼法官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年。

对其⽆须免除法官职务C.⽩法官将多年办案体会整理为《典型案件法庭审理要点》,被所在中级法院推⼴到基层法院,收效显著。

对其应予以奖励D.陆法官在判决书送达后,发现误将上诉期15⽇写成了15⽉,⽴即将判决收回,作出新判决书次⽇即交给当事⼈。

【论公证职业道德】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效力完美解析

【论公证职业道德】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效力完美解析

【论公证职业道德】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效力完美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效力完美解析1、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2、甲国与乙国基于传统友好关系,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同意任命德高望重并富有外交经验的丙国公民布朗作为甲乙两国的领事官员派遣至丁国。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布朗既非甲国公民也非乙国公民,此做法违反《公约》B.《公约》没有限制,此做法无须征得丁国同意c.如丁国明示同意,此做法是被《公约》允许的d.如丙国与丁国均明示同意,此做法才被《公约》允许3、甲市乙县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本县的市人大代表时,乙县多名人大代表接受甲市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贿赂。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乙县选民有权罢免受贿的该县人大代表B.乙县受贿的人大代表应向其所在选区的选民提出辞职c.甲市人大代表候选人行贿行为属于破坏选举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d.在选举过程中,如乙县人大主席团发现有贿选行为应及时依法调查处理4、鸦片战争后,清朝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对原有的法律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与变革。

关于清末法律制度的变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大清现行刑律》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手段,如凌迟()B.《大清新刑律》打破了旧律维护****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c.改刑部为法部,职权未变d.改四级四审制为四级两审制5、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

经司法鉴定,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0年。

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这句话包含对事实的法律认定B.法院判决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但未体现评价作用c.该案中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d.“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是该案法官推理中的大前提6、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了向中国进口服装的合同,价格条件c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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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
B.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境外消费
C.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
D.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
【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选项A错误。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为履行政府职能而提供的服务。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
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
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
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
【答案】BCD
6、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
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
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
选项A错误。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14、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
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
选项B错误。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商业存在而不是境外消费。
选项C错误。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服务提供者和服务产品,但不适用于货物产品。
选项D正确。《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并且要遵循其中所列的条件和资格。
【答案】D
7、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2、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
C. 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
D. 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Fra bibliotek考答案】:B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
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
11、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8、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至此婚礼始告完成;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
B. 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13、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
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可知A项错误。
4、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
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可知A项错误。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5、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
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
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
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
正确答案:C
3、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D错误。如果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答案】C
10、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12、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
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可知A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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