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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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05期(总第221期)经济纵横
关于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付红静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401121)
摘要:证券化是一种金融手段,可以增加融资、投资的对象和渠道,也是社会发展催生的经济活动之一。
基于此,本文以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问题作为切入点,予以简述,再以此为基础,论述相关问题的解决建议,并给出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需要注意的因素,以期通过分析为后续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准出机制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已久,总额庞大,随着市场的迅速发展,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日益显现,尝试进行证券化处理,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满足市场的资金需求,本文就上述内容进行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问题
(一)缺乏经验参照
住房公积金制度并非我国独有,其他国家也有类似公共服务,但由于我国国情特殊,房屋购买需求较大,尝试进行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存在缺乏经验参照的实际困难。
2017年研究人员曾针对我国辽宁省、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以及山东省等地进行过调查,1560名人员(均为住房公积金被缴纳人员)中,1233人表示担忧金融风险,不赞同进行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占比在四分之三左右,这一情况在其他国家十分少见。
(二)住房公积金流向单一
住房公积金受政策的影响大,使用范围窄,其资金的流向单一,严重制约了其证券化发展的可能。
相关研究表明,超过
70%的购房者,会在工作相对稳定后在工作地或附近购置房产,其公积金也对应接受当地管理,仅用于房屋贷款、偿还,基本不能用于他途。
我国推行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制度后,也设有提取门槛,限定了该笔资金的流动和使用。
这些因素使得住房公积金的持有人对该笔款项的使用缺乏观念支持,也缺乏有效途径,为住房公积金的证券化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属地管理的制约
我过住房公积金依然采取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资金封闭运作。
相关举措虽然保证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针对性,明确了管理责任,但资金不能在地区间进行商业流动,也不能与住房公积金体系之外的银行信贷资金或资本市场相互融通,这意味着该笔资金的使用范围十分局限,大量财富聚集于固定资产领域内,或者趋向集中于固定资产领域,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也使住房公积金的证券化缺乏可行空间。
二、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问题的解决建议
(一)加强信贷业务范围
住房公积金的流动性差,必然限制其作用发挥,使市场热钱不足、金融机制不完善的弊端无法得到应对。
考虑到住房公积金本身多用于信贷,尝试加强其业务范围似乎并非全不可行。
各地可以在后续工作中进行立法方面的探讨,获取立法机关同意后,首先尝试将住房公积金投入到车辆贷款、大宗商贷领域中,扩宽其业务覆盖面,可设定人员贷款的新标准,如固定收入超过8000元/月的人员,可申请使用30%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其他贷款项目,固定收入超过10000元/月的人员,可身申请40%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其他贷款项目。
以此类推,以人员的收入水平决定其可使用的住房公积金额度。
月收入不足5000元的人员,可暂不对其开放住房公积金的信贷扩展业务。
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拓宽不能是无限制的,中央政府应选取若干经济态势理想、具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试点,了解该措施的蝴蝶效应,做好应对工作。
可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选取一些城市试点,分别了解新政策的利弊,做到发挥积极作用、防患于未然。
(二)鼓励多元化金融
多元化金融是金融发展的基本趋势,也是资金作用得到发挥的主要途径。
我国房地产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突出,作为社会刚性需求,其市场潜力、吸金能力非常强,这也导致了资金的过度聚集。
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实现其证券化为着眼点,扩展了住房公积金信贷范围后,即可开始进行多元化处理,谋求证券化发展。
各地可统计当地住房公积金总额度、增长率等关键信息,设定三种模式的住房公积金证券。
第一种为高收益、高风险类,这一类证券以企业证券为主,允许资产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参与,住房公积金持有人,可采取类似购买股票的方式将公积金投入市场,作为一种投资手段。
第二种为中等收益、中等风险类,以国有企业、政府部门作为金融对象,可降低住房公积金蒸发于资本市场的风险。
第三种为低收益、低风险类,以银行储蓄等基础方式为主。
上述三种证券,可以刺激资本市场,同步使住房公积金持有人获取更多的投资渠道,活跃金融。
各地可通过试点方式进行初步应用,分析利弊后再酌情改善、推行。
(三)明确准入准出机制
准入准出机制,是资本市场完善的基本要求,在尝试住房公积金信贷证券化时,必须给出明确的准入准出机制,以免金融风险。
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就开始进行相关尝试,将贷出的住房抵押贷款中符合一定条件的贷款集中起来,形成一个抵押贷款的集合体,利用贷款集合体定期发生的本金及利息的现金流人发行证券,并由金融机构对该证券进行担保。
为避免欺诈行为,所有参与证券化的人员都必须满足资产条件,同时也允许在一定标准下退出该活动,此举避免了很多不可预知的风险。
我国可以采用类似方式,如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可以作为一个最基本的约束条件,尝试加入住房公积金信贷证券化活动的人员,其公积金总额度应在一个限额以上,每年增加量不低于一个标准额,上述两个条件可以筛选出收入较为固定的群体,从而降低金融活动动荡的可能。
准出机制上也应予以明确,并应以当地政府部门提供担保,这种担保不能是隐性的,必须明确于相关文件中,但范围上可以有所限定。
如“中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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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Taxpaying经济纵横
从表3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股利支付与创新产出是在5%水平上的显著负相关,由此可知企业股利支付越多,创新产出越少,这可能是由于在企业资源一定时,股利支付较多会“挤占”研发费用,进而导致创新产出减少。
因此,假设得到了验证。
三、结论与建议
在国家倡导“创新是引领国家发展的第一动力”的大热潮下,创新成为学者们和企业关注的焦点。
本文通过2007-2016年的上市公司样本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企业股利支付与创新产出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
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企业合理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提高企业的创新产出具有重要的现实参考价值。
因此,提出以下两点建议:(1)企业通过调整自身的股利分配政策,合理配置企业的各
种资源,因为短期的股利分配会挤占企业创新的现金流,不利于从长远角度提升企业价值;(2)从提升企业创新力角度来看,发放股利不利企业创新,应约束管理层的短期目标行为,当有合理的创新投资机会时,可以通过减少股利发放或者外部进行融资,通过外部资本市场对企业的资金进行有效的监管,减少企业短视行为,提高企业创新力。
参考文献
[1]胡曲应.公司治理结构、股利分配与企业创新绩效三元关系实证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7(18).
[2]方芳.股利政策对创新型企业价值的影响研究[J].商业会计,2014(19).
作者简介:李凤美(1994-),女,安徽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上接第170页)(上接第171页)
范风险。
其三,上市公司管理层要重视企业风险管理。
将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内外部风险纳入内部控制考虑的因素之中,特别是财务风险作为重点对象,第一时间预警财务风险。
(三)提高内控审计人员专业素质
第一,要建立专门的内控审计部门,确保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该部门必须由专业的审计人员担任,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可靠和公平公正。
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营造良好的审计氛围。
第二,要提高审计人员专业素质。
通过轮岗交流或者引进新鲜血液等方式,充实审计人员队伍,加强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应变能力和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三,引入第三方审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内控进行控制审计,利用第三方审计人员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
四、结语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审计方面存在多种多样的
问题,导致审计风险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如何有效的防范内部控制审计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推动上市公司健康、稳定、持续、高效发展的需要。
希望通过文章的阐述,可以使得上市公司以及内部控制从业人员认识到防范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全面、理性的分析导致内部控制审计风险出现的原因,完善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内部控制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与专业水平,进而提高审计风险的识别能力,提高内部控制工作的整体效率与质量。
参考文献
[1]邢丽梅.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商情,2017(12).
[2]陈留平.企业内部审计前沿问题研究[J].会计之友,2012(6).
[3]谢秋佳.内部控制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市场, 2017(13)
中等风险类”“低收益、低风险类”证券,如果出现损失,可由政府部门进行补偿,额度不大于公积金损失额度。
“高收益、高风险类”证券则不在此列。
三、尝试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需要注意的状况
(一)信贷泛滥预防
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会大大提升地区信贷水平,导致大量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必须针对可能出现的信贷泛滥问题做好预防。
2006年美国的次贷危机,即与房屋贷款泛滥直接相关。
为求予以预防,应在上文准入准出机制、信贷扩展门槛的基础上,做好经济效应评估。
对一些大项目的投入,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也可将项目拆分为三期,资金也采取分批投入的方式,适当控制热钱流通率,避免通货膨胀、信贷过于泛滥等问题。
(二)违法行为监管
金融违法行为在各地、各时期屡见不鲜,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也必然催生更多的诈骗形式,需要做好监督管理。
如果试点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成立的各类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接受政府部门的审查,所有经济行为一旦牵涉到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活动,必须进行记录,额度在一定标准以上的,应至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提交备忘录,直到金融活动结束。
有效的监督可以避免各类风险,做到防患于未然。
此外,各地还应通过立法的方式,对于住房公积金证券化相关的金融行为进行立法,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进一步极强约束、管理、监督效果。
(三)经济泡沫管制
泡沫经济是一种风险较大的经济状况,直接体现为市场的
虚假繁荣。
当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实现后,经济活动获取了资金支持,难以保证融资一方是否会盲目扩大生产规模,或者在资金链不牢固的情况下进行大宗投资活动。
上述问题可能导致已经投入市场的资金无法回笼或者后继无力问题,市场表明繁荣后出现崩溃局面。
同时还需要经常关注企业的运营情况,可以协助企业拟定具有指导意义的发展方案,给出参考意见。
一方面避免企业多年经营成果毁于一旦,另一方面也能避免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负面效益,使持有者的资产处于相对安全的状态下。
四、结语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但面临经验不足、属地管理的制约等问题。
在国家准予情况下尝试予以解决,可行策略包括加强信贷业务范围、鼓励多元化金融、明确准入准出机制等。
在此过程中,还应注意三个方面的状况,即信贷泛滥预防、违法行为监管、经济泡沫管制,从而发挥信贷积极作用,避免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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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雨婷.我国中小城市公积金融资模式探析——以湖南益阳为例[J].财会月刊,2016(17).
作者简介:付红静(1983-),女,汉族,重庆武隆人,大学本科,会计师,研究方向: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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