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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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07
建议和展望
对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建议
强化质量意识
完善监管体系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开发商、施工单位和 监理单位的质量意识,确保工程质量放在首 位。
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政府 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标准。
加强施工管理
鼓励群众监督
严格把控材料进场、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 环节,实行质量实名制,建立质量诚信体系 。
加强材料进场的验收和检验,对不合格的材料进行及时处 理和更换,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提高设计质量控制水平
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住宅工程的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合理确定设计参数和构造 措施。
加强设计文件的审查和论证,确保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避免因设计不合 理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
06
工程实例分析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 开展。
提高施工质量控制水平
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法和质量要求, 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对施工 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制度,确 保材料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 转型升级
目的和范围
1
制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指导原则和实施 细则
2
明确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目标、原则、措 施和方法
3
规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具体要求和操作 流程
主要问题和内容
如何建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体系? 如何制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措施和方法?
如何确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类型和特点? 如何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督和管理?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01 Chapter目的和背景目的背景质量通病的危害工程安全隐患增加建筑使用寿命缩短住户生活质量受到影响03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防治导则的意义01提升住宅工程质量02保障住户权益02 Chapter总结词详细描述地基与基础工程通病总结词混凝土开裂、钢筋锈蚀、砌体裂缝详细描述主体结构构件出现开裂、钢筋锈蚀、砌体裂缝等损伤,影响结构承载能力和耐久性。

主体结构工程通病装饰装修工程通病总结词墙地面空鼓、涂料开裂、门窗漏水详细描述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墙地面空鼓、涂料开裂、门窗漏水等问题,影响观感和使用功能。

给排水工程通病总结词详细描述总结词详细描述电气工程通病03 Chapter地基与基础工程预防措施主体结构工程预防措施3. 对主体结构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2. 加强钢筋、模板、混凝土等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确保主体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1. 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措施。

总结词: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详细描述总结词:加强材料质量控制和施工工艺管理,提高装饰装修工程的耐久性和美观度。

详细描述 1. 对装饰装修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2. 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工艺管理,确保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耐久性。

3. 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保持其美观度和使用寿命。

装饰装修工程预防措施给排水工程预防措施010*******电气工程预防措施04 Chapter预防为主,设计为先详细描述在工程设计阶段,应重视地质勘察工作,确保地基的稳定性。

对于软土地基、填土地基等不良地基,应采取相应的地基处理措施,如换填、桩基等。

同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地基检测,确保地基的稳定性。

总结词地基与基础工程治理方法VS主体结构工程治理方法总结词详细描述装饰装修工程治理方法总结词详细描述安全可靠,使用便捷总结词在给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选用质量可靠的管材和配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安装。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类通病
总结词
这类通病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舒适度,严重的情况下会影响人们的健 康。
详细描述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类通病主要包括管道漏水、暖气不热、排水不畅等。这些 问题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舒适度,严重的情况下会影响人们的健康。
电气安装工程类通病
总结词
这类通病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严重的可能会导致触电事故。
详细描述
电气安装工程类通病主要包括电线老化、电路短路、开关插座安装不规范等。这 些问题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严重的可能会导致触电事故。
通风与空调工程类通病
总结词
这类通病会影响建筑物的舒适度和节能效果,同时也会造成 一定的环境污染。
详细描述
通风与空调工程类通病主要包括通风不畅、空调效果不佳、 噪音超标等。这些问题会影响建筑物的舒适度和节能效果, 同时也会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
要点一
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包括对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对施工设备、机具的维护保养,对施 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的审查等。
要点二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 制
包括对各分项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质量控制,对隐 蔽工程的质量控制,对关键过程的质 量控制等。
要点三
竣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包括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对工程 质量的自检、专检和互检,对不合格 品的处理等。
02
开展质量通病统计分 析
针对记录在案的质量通病,进行统计 分析,找出问题根源,提出改进措施 。
03
强化信息反馈机制
及时将质量通病防治的有关信息向上 级管理部门反馈,以便采取更加有效 的防治措施。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人员素质低

湖北省地方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湖北省地方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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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防治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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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01 03 05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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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总则
04
地基与基础工程
0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08
引言 基本规定 主体结构工程 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
01
添加章节标题
02
引言
背景介绍
湖北省地方标准住宅工程质量 通病防治技术规程的制定背景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验收要求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验收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安装、装饰等 验收方法:采用现场检查、资料核查、检测等方式 验收结果:合格、不合格、整改后合格等
05
地基与基础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地基与基础工程的 施工质量,确保地基与基础 工程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记录,并保存至少5年
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证措施要求
建立完善的质量保修制度,明确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加强质量保修期内的培训和宣传,提高用 户质量意识和维护能力
定期对智能建筑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
建立质量保修期内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 解决用户投诉问题
建立质量保修档案,记录保修期内的质量 问题及处理情况
质量保修期管理要求
保修范围:智能建筑工程的 设备、系统、软件等
保修责任: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承担保 修责任
保修期:智能建筑工程的保 修期一般为2年
保修流程:发现问题→保修 申请→保修处理→保修验收
→保修结束
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建设 单位承担,施工单位负责保
修处理
保修记录: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监理单位应做好保修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宣讲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宣讲
总则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主体在住宅 工程质量通病防控中的义务与职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并不得随意压缩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在组织实施中应采取相关管理措施,保证本规程的执行。
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02
现浇板的混凝土单方用水量不得大于80kg/m3,水胶比应尽量采用较小的水胶比,混凝土水胶比不宜大于0.6。
03
标准规定,掺量应根据试验规定。
普通强度等级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宜为270~450kg/m3;高强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不宜大于550kg/m3。 (6)预拌混凝土现浇板中可采用添加纤维措施增加混凝土的抗拉强度。预拌泵送混凝土进场时,应按检验批检查坍落度,当有离析时应进行二次搅拌,搅拌时间由试验室确定。严禁向运输到浇筑地点的混凝土中加水。 3、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符合设计要求。阳台、雨篷等悬挑现浇板的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00mm的钢筋支座或垫块,保证在浇筑混凝土时钢筋不移位。 4、现浇板板面钢筋(包括分离式配置的负弯矩短筋)必须设置钢筋支架,其纵横向间距不应大于700mm(即每m3不得小于2只 );对于¢8以下钢筋,支架的间距应控制在600mm以内(即每m3不得小于3只 )。 5、在混凝土初凝前应进行2此振捣,在混凝土终凝
四 楼板裂缝防治技术措施
楼板裂缝防治 技术措施
预拌混凝土现浇板宜采用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减缩剂。预拌混凝土中应控制中粗骨料(石子)的用量,每立方现浇板中粗骨料的用量不少于1000kg。预拌混凝土中应控制混凝土砂率,混凝土的砂率宜控制在40%以内,现浇板的混凝土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细砂。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资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资料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目录1总则2基本规定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4墙体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5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6楼地面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7外墙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8门窗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9屋面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10变形缝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11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12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13给排水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4电气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5通风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总则1.1为规范住宅工程施工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与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

1.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1.4未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的住宅工程,不能参加省、市各级评优评奖活动。

1.5提倡积极运用“四新”技术,开展通病防治工作。

1.6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规与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导则的规定。

2基本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按各自职责执行本导则。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设计单位应提出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2.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计划,作为重点监督内容。

2.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编制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实施细则。

2.6住宅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6.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6.2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6.3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3.1建设单位3.1.1组织建设各方成立通病防治工作管理机构,加强对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技术管理。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技术措施资料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技术措施资料

框架填充墙裂缝、外墙渗漏防控技术措施
5 填充墙与框架柱、构造柱或混凝土墙交接处,以及后砌墙 体与先施工的墙体间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加设拉结钢筋, (1)如无特殊说明,拉结筋应自墙体底部实砌墙或混凝 土坎台处开始设置 (2)如无特殊说明,拉结筋水平段除末端90°弯钩外严 禁弯钩 6 砌体组砌方法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砂浆饱满度、灰缝厚 度和宽度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且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 和假缝。
框架填充墙裂缝、外墙渗漏防控0mm时,应沿门窗
洞高度范围设置现浇混凝土门(窗)垛,且门(窗)垛应 配置构造钢筋与框架柱、构造柱连接。
框架填充墙裂缝、外墙渗漏防控技术措施
5 悬挂于梁下的外墙混凝土装饰板,不论整浇或后浇,其伸
缩缝间距不宜大于12m,同时还应设置足够的抗裂纵筋。 6 底层填充墙应放置在基础梁上。当非承重墙、填充墙下无 基础梁时,墙体不得直接支承于回填土上,应由设计确定 墙体基础构造。 7 凸出外墙的挑板、雨篷嵌入墙体处应做同墙厚的混凝土翻 边,高度不小于150mm。 8 屋面女儿墙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7.5,女儿墙不宜 采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墙体顶端应设置厚 度不小于120mm的现浇混凝土压顶,混凝土压顶纵筋与 构造柱纵筋可靠连接。
基本规定
6 本标准检查方法除有明确要求外,涉及建筑材料的要检查
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本标准 规定的进场需复验的要检查复验报告。 7 住宅工程中使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应经过省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技术鉴定,并应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
框架填充墙裂缝、外墙渗漏防控技术措施
设计
1 住宅的地基基础设计必须控制变形值,并按湖北省地方标 准《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42/242的有关规定进行 地基变形计算,除应符合该标准第5.3.1条的规定外,对于 采用天然地基和复合地基的住宅工程中心点的计算沉降量 不宜大于150mm。建筑物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必须 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砌体结构设计规 范》GB50003的要求设置伸缩缝或采取有效防治墙体裂缝 的措施。 2 墙体门窗洞口顶标高处与圈梁、框架梁底标高不同时,若 门洞过梁顶标高与结构梁板底标高差小于过梁梁高时,过 梁应与圈梁、框架梁一起现浇,设置的过梁两端伸入墙体 内不小于250mm,或延伸与构造柱,框架柱连接,其混 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过梁同墙厚。

质量通病防治细则要点

质量通病防治细则要点

目录1、工程概况2、工程特点3、控制依据4、质量控制5、质量通病控制要点6、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附件1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4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细则为有效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根据《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的要求,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如下监理细则。

第一节工程概况1.1工程规模及用途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3556.49㎡,其中:1#楼住宅建筑面积14136.64㎡,2#楼住宅建筑面积9419.85㎡,建筑层数16层,建筑总高度为52.2m。

建筑居住户数为138户,本工程为高层住宅。

1.2设计主要技术指标及设计要求本工程建筑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合理使用期限50年。

结构形式:剪力墙;本工程耐火等级:二级;本工程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防水耐久年限15年。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剪力墙抗震等级为四级,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混凝土结构环境类别: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本工程所有露天、与非侵蚀性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结构构件所处环境类别均为二a类,其余未注明的结构构件所处环境类别为一类,电梯坑防水等级为二级,其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6。

本工程基础采用桩端后压浆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

砼强度等级:垫层C10,承台面、基础梁,C30,电梯基坑C30(防水砼P6);楼(屋)面梁板:16.600m以下C30,16.600m以上C25;楼梯及楼梯支柱随楼层;剪力墙:16.600m(含)以下C35,16.600m~32.100 m C30,32.100 m以上 C25;构造柱、圈梁C20。

本工程砌体部分:室内地坪(±0.000)以下砌体采用MU10蒸压灰砂砖,厚度200mm、100mm,M10水泥砂浆砌筑;室内地坪(±0.000)以上墙体:外填充墙采用A3.5,厚度200mm,加气砼砌块,M10混合砂浆砌筑;内填充墙MU10,厚度200mm、100mm加气砼砌块,M10混合砂浆砌筑。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湖北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 湖北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湖北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标准,它对于住宅
工程的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的通病防
治技术规程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要提高施工工艺的水平。

在住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必
须遵循各项技术标准和规范,合理运用材料和工艺,采用科学的施工
方法和技术,确保住宅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其次,要加强材料质量的监控。

材料是住宅工程的基础,必须保证材
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要对采购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
检测和监控,杜绝使用低劣材料。

再次,要加强现场管理,提高工人素质。

施工现场是住宅工程的重要
环节,必须加强管理,确保现场秩序良好,不允许乱堆乱放、乱搭乱
建等情况发生。

同时,要加强工人的素质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
和责任意识。

最后,要加强质量检测和评估。

在住宅工程施工完成之后,要进行全
面的质量检测和评估,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对于存在的问题,
必须及时整改,确保住宅工程的质量达到最佳水平。

总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湖北省的住宅工程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加强各项管理和监控,提高施工工艺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才能有效地防治住宅工程质量的通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4.03•【字号】鄂建办[2014]68号•【施行日期】201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4〕6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市、州迅速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突出重点问题,细化管理措施,深入推进活动,促进我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各地专项治理具体工作方案请于4月18日前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附件: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4年4月3日附件: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突出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市场与现场联动、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齐抓,严格质量责任落实,强化激励约束措施,构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二)目标要求2014年全省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16年达到90%以上,2018年达到100%。

通过五年努力,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主要任务治理范围:新建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湖北省作为一个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房地产市场也在不断发展,住宅工程的建设也在不断增多。

然而,在建设过程中,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屡屡出现,如水电改造隐患、建筑材料使用不当、防水措施不到位等等。

这些问题对住宅工程的安全和舒适度造成了影响,加大了业主后期维修的成本和难度。

为此,湖北省出台了《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以期提高住宅工程质量,保障业主的利益和安全。

一、水电改造隐患防治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住宅水电改造是面向业主提供安全电力和用水的基础性保障措施。

在住宅水电改造中,常见的质量问题是漏电隐患和水管渗漏。

为了防止这些问题的出现,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检查用电和供水设备在水电改造过程中,需要仔细检查用电和供水设备的安全性和质量。

要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有资质的厂商进行设备采购和安装。

同时,要严格遵循安装、接线标准,防止出现漏电隐患。

2. 铺设保温层和防水层在水电改造过程中,要注意在水管和电线周围铺设保温层和防水层,避免水管和电线受潮而出现渗漏和漏电问题。

3. 定期维修和检查在水电改造完成后,需要定期维修和检查,保证用电和供水设备的正常运转,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漏电和水管渗漏等问题。

二、建筑材料使用不当防治在住宅建设中,如果使用的建筑材料不符合标准批次或不合规范,则会对房屋的结构和稳定性造成影响,从而增加房屋的安全风险。

下面介绍防止建筑材料使用不当问题出现的建议:1. 选择有标准的建筑材料在选择建筑材料时,要选择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材料,并注意材料的批次和质量。

同时,要选择有资质和信誉的厂家和经销商。

2. 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避免板材、钢筋等构件偏差过大或安装不规范。

3. 加强监测在建筑材料使用过程中,要加强现场质量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改正。

三、防水措施不到位防治住宅房屋防水处理不当,会导致房屋内部出现渗水、潮气、霉点等问题,严重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并影响业主生活质量。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目录1 总则2 基本规定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4 墙体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5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6 楼地面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7 外墙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8 门窗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9 屋面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10 变形缝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11 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12 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13 给排水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4 电气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15 通风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为规范住宅工程施工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与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未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的住宅工程,不能参加省、市各级评优评奖活动。

提倡积极运用“四新”技术,开展通病防治工作。

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规与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导则的规定。

2 基本规定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按各自职责执行本导则。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设计单位应提出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计划,作为重点监督内容。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编制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6.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6.2 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6.3 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3.1.1 组织建设各方成立通病防治工作管理机构,加强对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技术管理。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减少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的住宅部分等),其他工程可参照适用。

第三条在住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第四条实施本导则所增加的工程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第五条建设单位必须保证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造价和住宅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应将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列入工程检查和验收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实施情况。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强化各专业协调配合,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应当在施工图设计中,按本导则落实相应的设计措施,并应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列入重点审查内容,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符合情况。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在实施中应严格落实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在工程竣工报告中应重点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专业分包单位应编制分包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并在监理细则中提出监控措施,作为重点监理内容;在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时应重点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进行核查,评估报告应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根据本导则,对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说明对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督情况。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减少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的住宅部分等),其他工程可参照适用。

第三条在住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第四条实施本导则所增加的工程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第五条建设单位必须保证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造价和住宅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应将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列入工程检查和验收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实施情况。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强化各专业协调配合,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应当在施工图设计中,按本导则落实相应的设计措施,并应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列入重点审查内容,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符合情况。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在实施中应严格落实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在工程竣工报告中应重点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专业分包单位应编制分包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并在监理细则中提出监控措施,作为重点监理内容;在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时应重点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进行核查,评估报告应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根据本导则,对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说明对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督情况。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墙体裂缝设计—1地基应按变形控制设计。

2砖混结构长度大于50米时,应设置变形缝。

3砌体工程顶层和底层应设置通长钢筋砼窗台梁,高度不宜小于120㎜,纵筋不少于4Φ10箍筋Φ6@200,C20砼;顶层砌体房屋两端圈梁下的墙体宜沿高度每隔400~500㎜设不少于3Φ6的纵向钢筋,与端开间两侧构造柱可靠拉结;顶层砌体房屋两端墻体内适当增设构造柱。

4砼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砼砌块等用于框架填充墙的轻质墙体,宜增设间距不大于4.5米的构造柱,墙高大于3.5米时,墙体半高处宜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高度不小于120㎜的钢筋砼水平系梁。

砌体无约束端应增设构造柱,预留的门窗洞宜采取砼框加固。

(一)在两种不同基体材料及预埋管线处,应采用18号以上钢丝网抹灰或耐碱玻璃网布聚合物砂浆加强带进行处理,加强带与各基体、管线槽口边缘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二)灰砂砖、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宜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三)建筑物外墙应满足国家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

1、施工(1)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山砂和混合砂。

(2)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出炉停放期宜为45d (不应小于28d),上墙含水率宜为5%~8%。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龄期不应小于28d,并不得在饱和水状态下施工。

(3)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间隔15d以后,方可将其补砌挤紧;补砌时,对双侧竖缝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嵌填密实。

(4)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

(5)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60d后再抹灰。

并不得少于30d.(6)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应一次浇筑完成。

(7)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得折弯压入砖缝。

(8)采用粉煤灰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填充墙与框架柱交接处,加贴网片前浇水湿润,并用与砌块强度相近的混合砂浆嵌实。

(9)文体与阳台栏板之间必须连接牢固。

(二)、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1、设计(1)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建筑形状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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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目录
1总则
2基本规定
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4墙体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
5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
6楼地面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
7外墙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
8门窗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
9屋面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
10变形缝渗漏水的防治技术措施
11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
12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
13给排水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
14电气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
15通风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
1总则
1.1为规范住宅工程施工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与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省
实际,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

1.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1.4未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的住宅工程,不能参加省、市各级评优评奖活动。

1.5提倡积极运用“四新”技术,开展通病防治工作。

1.6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规与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导则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按各自职责执行本导则。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设计单位应提出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2.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计划,作为重点监督内容。

2.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编制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实施细则。

2.6住宅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2.6.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6.2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6.3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3.1建设单位
3.1.1组织建设各方成立通病防治工作管理机构,加强对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技术管理。

3.1.2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3督促建设各方制定相关的通病防治方案和实施细则。

3.1.4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保证其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3.1.5保证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不得擅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3.1.6应将各专业分包纳入总承包管理。

3.1.7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将通病防治列为验收内容。

3.1.8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物业公司应加强管理,防止二次装修损坏建筑物。

3.1.9在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

3.1.10建设单位在做好一户一验收工作的前提下,应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住宅建设的质量责任及保
修制度。

3.2设计单位
3.2.1提出通病防治的具体设计措施,并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优化细化设计做法。

3.2.2对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进行相应的设计交底。

3.2.3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明确施工要求、构造措施和验收标准。

3.2.4参与工程质量通病问题的分析,并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3.3施工单位
3.3.1在开工前制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

3.3.2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预拌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在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时,应提供相
应的合格证明文件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必要时,应进行相关的检测与论证工作。

3.3.3做好通病防治技术交底工作。

3.3.4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

3.3.5做好混凝土工程的结构实体检查和检测工作。

3.3.6做好卫生间、屋面及易产生渗漏部位的蓄水试验工作。

3.3.7做好通病防治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3.8总包单位应审核分包单位提出的通病防治方案,并负责检查其实施情况。

3.3.9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3.4监理单位
3.4.1审查并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通病防治方案。

3.4.2编制通病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3.4.3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及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与检验工作。

3.4.4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工作。

3.4.5做好通病防治部位的隐蔽验收工作,不合格的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4.6定期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通病防治工作例会。

3.4.7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4墙体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
4.1设计
4.1.1住宅的地基基础设计必须以控制变形值为主,并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变形计算,采用天然和
复合地基的住宅工程平均沉降计算值不大于150mm。

4.1.2砌体结构住宅构造要求:
(1)顶层和底层应在窗台标高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压板,高度不宜小于60mm,纵筋不少于26,箍筋6@300,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C20;
(2)其它层次每500mm墙高设置通长配筋砂浆带,配筋不少于26,并应与构造柱可靠连接;
(3)斜屋面应在檐口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
(4)顶层圈梁高度不宜超过240mm。

顶层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7.5。

4.1.3框架填充墙使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墙体时,构造柱间距除满足设计要求外,砌体无约束的端部
还应设置构造柱;每层设置通长配筋砂浆带1~2道,配筋不少于26,并应与构造柱可靠连接。

4.1.4悬吊于梁下的外墙混凝土装饰板,不论整浇或后浇,均应设置足够的抗裂纵筋。

4.2施工
4.2.1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4.2.2砌筑砂浆的拌制、使用及强度应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的要求,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4.2.3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在施砌时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宜大于40d);必须控制好砌块砌筑时的含水率,蒸压灰砂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在砌筑前,应适当洒水湿润,施工时含水率宜<15%,尽量避免雨期施工淋湿砌块。

4.2.4蒸压灰砂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运输与堆放应避免磕碰,防止缺棱掉角。

4.2.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不应与其他块材混砌。

4.2.6砌筑内外墙时采用满铺满挤法砌筑。

铺浆长度不大于700mm。

按排好的尺寸,先砌两端的第一皮,然后挂线砌墙身。

铺一块砌块长度的砂浆砌一块,揉挤密实,并校正水平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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