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甬政发〔20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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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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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
甬政发〔20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4〕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计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计量事业快速发展,量传溯源体系逐步完善,计量技术、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在推动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总体来看,计量工作基础仍较薄弱,存在计量检测技术水平不高、少数领域量传溯源能力缺乏、计量监管力量和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
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实施“六个加快”战略和“四好示范区”建设对计量提出了新的要求。
打造“质优宁波”,离不开计量检测技术的支撑;建设智慧城市,必须解决大数据时代的计量准确问题;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突破高新技术的量传溯源瓶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消费权益,必须全面提升计量对民生安全和社会管理的保障能力;促进节能减排和能源资源合理利用,必须发挥计量应对能源资源挑战的计量技术支撑;实现创新转型发展,必须汇聚大量高端计量科技人才。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计量工作的责任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计量标准和量传溯源体系更加完善,计量科技基础更加坚实,计量法制建设更加健全,产业计量、民生计量、生态计量等领域工作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基本适应我市经济及社会发展需求。
具体目标如下:
——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
到2020年,全市共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00项,计量校准项目700项,全市计量标准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6%;计量领域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0项,研究制修订计量技术规范20项,建立省、市级计量器具制造企业研究院3家,计量科技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计量服务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到2020年,建设国家级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国家级计量器具产品质检中心、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共计3个,建设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省级计量监督检验中心、省级能源资源计量中心等共计5个,初步形成适应我市产业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需要的计量测试服务支撑体系;大力发展计量仪器仪表产业,实现我市由计量仪器仪表制造大市向制造强市转变。
——计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能力显著增强。
到2020年,民生计量、能源资源计量、安全计量等重点领域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6%,诚信计量公开承诺单位达1000家;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达标率达98%,省级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单位达50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计量科技创新能力
1.加强计量科学技术研究。
重点围绕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节能环保、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水资源计量与利用、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开展计量检测技术,以复杂、动态、多参数、宽量程、网络化、智能化等方面的计量测试方法与应用技术为研究重点,在探测传感、信息传输、数据处理等环节突破和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
积极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水环境质量监测、土壤重金属污染物监测、烟气排放监测、多相流体测量、低压瓦斯测量和管网水参数在线监测技术,以及科技治超电子监控计量系统和计量器具作弊功能的识别和破解等技术研究。
探索光伏效能、LED光参量、智能电网、先进交通装备、楼宇节能等高新技术领域的量传溯源技术,逐步提升专业计量测试水平。
加快智能型、复合型仪器仪表计量标准装置及检测方法的研究,推进对电能表、水表、燃气表、压力表、称重传感器等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高性能和高可靠性方向发展,促进仪器仪表产业转型升级。
2.建立完善计量科技创新体系。
重点加强计量科研主体培育、创新人才培养、创新载体建设、重大课题研究、科技交流合作以及科技政策激励工作,构建引领和支撑全市计量发展的计量科技创新体系;围绕
民生、能源资源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计量测试技术需求,积极承担国家、省、市计量学科项目的研究,鼓励“产学研检”相结合,大力支持计量科研院所与高校、企业开展多种方式合作,形成以产权为纽带、项目为依托,各方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计量科技创新利益共同体。
(二)加强计量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1.推进量传溯源体系建设。
加快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各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形成与本市计量法制监管、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步发展的计量支撑。
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立足重点、特色项目,建立一批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建设发展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断完善支撑计量法制监管和服务区域产业发展、城镇化建设、中小微企业发展等领域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量传溯源能力。
专项计量授权机构等其他社会机构围绕行业特点,对专业性强、行业特点突出的计量器具建立专用计量标准。
规范市场准入,培育发展计量校准服务业,鼓励计量校准服务领域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支持建设一批跨单位整合、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区域创新校准服务平台。
2.构建计量测试服务平台。
围绕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建设宁波新材料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契机,加快建设国家磁性材料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促进全市新材料产业计量测试技术全面进步,提升该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以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为主体,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计量技术资源,积极争取建立石墨烯复合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等领域的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积极开展产业专用测量、测试装置的研究开发,完善贯穿产品设计、试验、定型、生产、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的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品)质量和效益;积极争取建立水表、压力表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和国家称重传感器产品质检中心,服务计量产业发展;建立浙江省商品量计量监督检验中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浙江省能源资源计量中心和电饭锅、电磁灶、洗衣机、电冰箱等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实验室,推动节能技术进步,促进节能减排。
3.建立计量科技基础服务平台。
以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主体,联合其他计量技术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相关机构,建立完善我市计量科技基础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大型计量科学仪器设备和科技文献数据、计量科研数据以及科研成果数据共享,强化信息化建设,建立集计量技术、计量服务和计量监管等为一体的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提升计量科技基础服务能力和创新支撑能力。
4.提升企业和产业发展水平。
生产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要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和计量检测设备的投入,建立符合要求的各类计量实验室,积极开展计量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对做精做专做强的,可优先列入国家、省和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扶持范围。
企业要积极采用计量精准化管理方法,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合理配置计量器具,应用信息化技术实现计量检测数据的远传采集、分析统计和有效运用。
引导企业建立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
加强计量仪器仪表
产业发展的规划和实施,优化产业布局,通过龙头带动、规范提升、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实施品牌标准化战略等方式,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三)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1.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08号),做好计量法律法规发布后的工作衔接。
发挥计量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行业计量监管机制;强化市场计量监管,明确制造、销售、使用单位的计量主体责任。
以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为导向,简化计量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积极推行计量行政审批“先证后核”;研究优化计量器具制造许可、型式批准、强制检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提高计量器具监管有效性和科学化水平。
研制、改进、配备系列简便、快速有效的计量现场执法装备,利用物联网技术完善计量器具信息化监管系统,创新现场监管和执法手段,提高计量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计量风险防控和一线计量执法水平。
建立健全各类计量技术机构监管机制,规范计量检定、校准行为。
充分发挥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
2.强化民生与安全计量监管。
加强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领域的计量监管,在集贸市场、医疗机构、商店超市、道路交通、加油站、液化气充装站等服务业领域推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公示制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商品包装的计量监督;加强对“民用三表”的计量监管,有效落实经营者“首次检定”和“到期轮换”等主体责任;加强对直接涉及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安全、人身安全的计量器具的监管,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建立完善计量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用计量器具处于受控状态。
3.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监管。
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强制检定的监管。
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培训、能源资源计量审查、能效对标计量诊断、能源计量示范和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应用推进行业项目等活动,积极采用先进计量测试技术,对各类能源资源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加强对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分析、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
积极推进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的在线采集和实时监测应用,并将相关数据纳入节能主管部门实施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开展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监督抽查,加大对虚标能效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推进建立全市水资源管理动态信息监测系统,为有效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提供计量支撑。
4.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
加强计量作弊防控和监管技术研究,提高依法快速查处能力。
严厉查处制造、销售、使用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和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作弊功能等各类计量违法行为。
质监部门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每年确定若干投诉反映集中、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和社会关注的计量执法重点,开展计量专项执法联合行动。
严肃查处计量技术机构在开展计量检定、校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5.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以提升城市文明为着力点,加强计量法制和诚信计量宣传教育,推动社会诚信计量理念的形成。
在商业服务业领域,积极推进诚信计量公开承诺活动,建立完善“政府部门推动、
企业经营者自律、社会各界监督”三位一体的诚信计量长效运行机制,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良好市场氛围。
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失信“黑名单”制度和征信体系建设,完善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强化对计量诚信严重缺失的企业或个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市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促进计量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协调推进计量工作顺利开展。
市计量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对本实施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与检查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计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计量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计量工作力度,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本实施意见的工作责任制和奖惩机制。
(二)加强责任落实
质监、经信、公安、财政、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农业、贸易、文广新闻出版、卫生、人口计生、环保、统计、市场监管、安监、供销等市计量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宁波市计量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199号)要求,暂未列入的发改、科技、通信等部门的职责为:发改部门要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在项目审批、资金和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
科技部门要加强对计量科研项目立项支持及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通信部门负责做好通信领域计量活动的监督管理。
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职责,明确责任,抓好计量工作的落实。
各行业协会和社团组织要把计量工作纳入管理范畴,推动本行业计量管理工作。
(三)加强政策支持
各地政府要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保障计量监督、技术机构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的资金投入。
对集贸市场、农批市场在用衡器和社区(村)医疗卫生单位使用的强检计量器具及重点环境监测计量器具实行免费检定,要逐年分批将医疗卫生单位“医用三源”和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在用医疗计量器具等强制检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对各地实施的符合条件的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应用行业推进项目,在节能专项资金安排中予以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产学研检”重点计量科技项目,优先立项、优先支持,并享受省、市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优惠政策。
对计量仪器仪表产品名牌、标准制定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等项目给予支持。
计量校准服务业享受国家、省、市扶持高技术服务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计量校准企业(机构)列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性服务业企业和高技术服务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范围。
(四)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各级质监部门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基层计量监管力量,进一步完善计量工作网络。
加
大计量学科带头人、优秀科技人才、高层次领军人才以及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不断完善计量人才培育和使用机制。
充分发挥计量学(协)会等行业和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注册计量师队伍建设,加强计量监管人才培养,提升计量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五)加强文化建设
加强计量基础知识和计量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完善中小学计量社会实践大课堂,宣传计量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保障民生、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国防建设、航空航天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加强计量文化研究,打造计量核心价值理念,倡导“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的计量文化,用计量文化团结队伍,振奋精神,增强服务经济社会的意识和能力。
本意见自2015年2月16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5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