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举报制度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安全举报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我矿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
积极性,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规范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人
凡本矿职工及关心、关注、支持我矿安全生产的各级人员均可举报。
二、举报对象
矿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本矿职工
三、举报内容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均可举报:
(一)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或对事故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
(三)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齐全、工作不到位的。
(四)对实施关闭或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的,未经有关部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的。
(五)违法开采,破坏国家资源,危害国家、集体利益,影响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
(六)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七)矿井通风、防瓦斯爆炸和防灭火、防治水等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
(八)生产现场有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
(九)矿级领导未按规定跟班带班作业、下井检查的。
(十)工人违规、违章作业的。
四、举报、投诉地点和方式
(一)举报、投诉地点分别设在安检部和集团公司安检部、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
(二)举报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举报,也可直接到安检部、集团公司安检部、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举报。
(三)举报电话: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