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行诠释学建构的辨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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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行诠释学建构的辨与思
作者:潘德荣戴兆国
来源:《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24年第03期
关键词:德行诠释学;理论面向;辨与思
摘要:潘德荣教授提出的德行诠释学展示了哲学诠释学理论当代发展的多重理论面向。

概括起来看,自然与精神、理论与实践、认知与诠释、理解与德行、本体与生命之间的辨与思集中体现了德行诠释学建构过程中的思维理路。

中图分类号:B08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2435(2024)03-0001-09
Distinction and Contemplation on the Construction of Arete-Hermeneutics — An Academic Interview with Professor Pan Derong
PAN Derong1,DAI Zhaoguo2(1.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hanghai 200061,China;2. School of Marxism,Anhui Normal University,Wuhu Anhui 241000,China)
Key words:Arete-Hermeneutics;theoretical orientations;distinction and contemplation
Abstract:The moral hermeneutics proposed by Professor Pan Derong demonstrates the multiple theoretical orientations of contemporary development in 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 theory. In summary,the distinction and contemplation between nature and spirit,theory and practice,cognition and interpretation,understanding and virtue,and ontology and life reflect the thinking proces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moral hermeneutics.
一、自然与精神之间的辨与思
戴兆国(以下简称“戴”):潘老师您好,作为国内知名的诠释学研究专家,您对诠释学研究作出的贡献,有目共睹。

您的著作《西方诠释学史》对西方诠释学的发展做了集中的梳理,是对西方诠释学进行系统研究的开山之作。

这本著作为国内学界了解和掌握西方诠释学发展的进程,以及西方诠释学家的具体思想提供了指南。

最近,您组织团队并主持翻译了《诠释学(辞条)》这本书,这是德国十三卷本《哲学史辞典》中有关诠释学的内容。

这本著作专业性非常强,对于汉语学者进一步学习和研究诠释学无疑又是一个福音。

与此同时,您还关注中国哲学传统中的经学发展状况,对训诂学的一些理论进行了探讨,对《周易》以及孔子、朱熹的思想进行了研究。

您认为,借助中国哲学传统中的经学资源,并综合西方诠释学理论,就可以创造性地提出一种新的诠释学。

这就是您提出的德行诠释学。

我想问的是,德行诠释学提出的最为根本的出发点是什么?或者说,德行诠释学是否就是对以往诠释学理论发展的终结?
潘德荣(以下简称“潘”):非常感谢兆国教授的提问,促使我进一步思考自己近些年提出的“德行诠释学”建构问题。

我提出“德行诠释学”,就思维理路而言,其动力来自两条理论线索。

一,受世界哲学发展的大势之影响。

现代哲学的重心,从思辨哲学转向语言分析,分析哲学大行其道,就连伽达默尔的理解理论,也被称为“语言诠释学”;在此之后,哲学研究的重心转向了我们自己的生活实践,在实践哲学思潮的推动下,政治哲學、伦理哲学、宗教哲学等等领域,大家迭出,汇成了学界所云的哲学的伦理学转向。

在这一语境中,推动诠释学的伦理学转向亦是顺理成章之事了。

德行诠释学乃是实现诠释学的伦理学转向的一种具体的理论形态。

二,我把诠释学的伦理学转向的核心概念定位于“德行”,是受到了中国诠释传统的影响,特别是孔子删订的《周易》。

在《周易》中频繁使用的是“德行”,而现在更流行的“德性”范畴却不见于《周易》。

我更赞同“德行”为核心的理念,将“德”与“行”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不能见之于行的不可称之为德。

诠释学区别于认识论,关键之处就在于这种实践、实行的取向性。

成中英先生的本体诠释学,对“本”与“体”的精到分析与综合考察,对我的诠释学思考也产生了很大的启发作用。

德行诠释学作为一种新型的诠释学形态,只是我们的思考现在所能企及的高度。

现代诠释学,从施莱尔马赫的方法论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的本体论诠释学,再到我基于诠释学的伦理学转向之“德行诠释学”构建,其实都是历史的产物,是为时代精神所催发的理论结果。

有鉴于此,德行诠释学也将毫无例外地被新时代的理论思维所取代。

只要人类的理论思维还在继续,就不会终止于任何一种理论形态,至少可以对已有的理论进行新的诠释。

戴:的确如您所言,任何真正的哲学都必须观察时代,与时代精神互动。

按照我的观点,诠释学不应该仅仅停留于方法的层面。

您在《西方诠释学史》中对诠释学下过一个定义,这个定义将文本、理解、解释、方法和本体综合在一起。

我想是否还可以再做一点拓展。

诠释学是人对自我存在生命本质的理解和解释,在诠释学发展的起始阶段,文本和经典的选择是一个重点。

随着诠释学理论的不断深入,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凸显出来了,那就是人的自然存在和精神存在的关系问题。

我想请教您,在诠释学发展的历史过程中,不同的诠释学家,是否采取了不同的理论进路?这些不同的理论进路又反映了他们具有不同的立足点。

不知道我的这一想法是否正确?
潘:诠释学的进路是多重的。

从最初经学诠释活动(Exegesis 圣经注释学)开始,发展到诠释学,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各阶段具有不同的特征。

Exegesis 属于神学范畴,它有一个基本预设,即作为诠释对象的文本(经文)原义是神意,且就是真理。

诠释的目标,就是文本原义、作者原意、真理这三者一体化的意蕴。

现代意义上的诠释学,舍弃了这种预设,诠释的对象是一般意义上的语言性与非语言性(诸如肢体语言等等)的文本,要理解的目标是一般意义上的人的思想,所揭示的只是认识论所说的“真相”,而非直接是真理。

为了能够揭示隐含于语言中的真相,需要发展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诠释方法论,如语文学、语法学、心理学等等,在中
国,也有与汉字研究相关的工具学科,如文字学、音韵学、文献考据等等。

这种诠释学,被其创始人施莱尔马赫称为“一般诠释学”,用以区分与独特的神学诠释传统不同的人文学诠释。

这也是诠释学研究领域脱离神学的羁绊而走向科学的理解的最为关键的一步。

其时,科学主义的实证精神风行天下,人文科学,或者按照德国人的说法,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en),被视为一种“非科学”的东西而备受世人诟病。

为了抵御实证主义的侵袭,海德格尔立足于人的生存之此在,创立了诠释哲学;伽达默尔则据此发展出了以人的语言(而非神言、圣言)为本体的哲学诠释学。

戴:当诠释学与哲学结合在一起,哲学的发展就开启了一个新的领域。

您曾经将狄尔泰的诠释学归属于体验诠释学,并指出在狄尔泰看来,实证主义对哲学的批评是无可辩驳的,哲学的唯一出路便在于,必须放弃将一切知识统于哲学一身的奢望,不再染指自然科学,采取一种以退为进的方法巩固形而上学的领地。

1根据狄尔泰的观点,理解是精神科学的事情,理解是人们把握人的精神现象和历史意义,进而由此达到对人自身的理解,揭开历史和生命之谜。

您认为狄尔泰所说的体验有别于经验,是人类共同的生命感觉。

这种理解成为联结人类整体生命的缘由所在。

狄尔泰的诠释学带有很强的精神主义倾向。

我想问的是,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分野对诠释学的发展产生了何种影响?德行诠释学在消除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对立的过程中,发挥了哪些具体的作用?
潘:你提的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有关。

德国浪漫主义与实证主义的共振作用,催生出了施莱尔马赫的一般诠释学,表现在方法论上,是语法学(语文学)和心理学方法的结合。

在诠释学的发展线路图上,从一般诠释学发展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诠释学,狄尔泰的生命(Leben 生活)诠释学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中介作用。

虽然施莱尔马赫与狄尔泰的诠释学都具有认识论的性质,但是狄尔泰揭橥的“Leben”(包含着人的生命与生活双重含义)概念,将诠释的领域,严格限制在与“Leben”密切相关的“精神世界”或曰“意义世界”中,不再讨论自然科学的知识问题,才能得以安身。

我所说的德行诠释学,是从一个更为广泛的视域进行思考的。

海德格尔的“此在”(Dasein)理论,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阐明了这一点。

此在之所在“此”,乃是因为有“彼”之在。

此与彼,人与物,主体与对象,等等,构成了海德格尔的“生活世界”(Lebenswelt)。

我之所以认为海德格尔只是在“某种程度”上阐明了德行诠释学的基点,乃是因为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所出发的基础是胡塞尔现象学,质言之,他们所言之“此在”“生活世界”等,都是意识现象,是意识之中的存在,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

而对我来说,此在,所有的此在之关联,不惟是精神世界之中的存在,而且也是将物质与精神融为一体的现实世界。

这种理念,在古老的中国诠释传统中就得到了清晰的表达:“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

”(乾卦彖辞)“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

坤厚载物,德合无疆。

含弘光大,品物咸亨。

”(坤卦彖辞)此中表达的,是人与自然互动互摄的世界整体理念。

只有置身于这样的世界观念的结构中,才能真正理解本作为卜筮之书的《周易》,如何能阐发出这样的理念:德福一致性(帛书周易之《要篇》:“君子德行焉求福,仁义焉求吉”)。

二、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辨与思
戴:人类将理论与实践看作两种不同的活动,体现了人类对自身行为认识的区分。

从传统的观点看,理论活动归于认识,与人的反思能力直接相关。

实践活动则归于行为,与人的行动能力相关。

哲学作为一种以反思为主要特点的理论活动,总体上是以特定的思想体系表现出来的。

哲学发展的历史成为思想斗争,乃至新思想取代旧思想的历史。

黑格尔说哲学就是哲学史。

马克思则认为哲学的真正使命在于改造世界。

诠释学作为一种哲学思想,是否也经历了同样的发展过程?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您提出的德行诠释学就是对以往哲学发展进路的革命。

或者说您用德行来限定诠释学,就是希望将诠释学引至实践中来,促使诠释学摆脱纯粹理论反思的状态。

不知道我的说法有没有道理?
潘:关于“实践”概念,请允许我先作个简要说明。

我们汉译成“实践”的,在德文中有两个词:Praktik和 Praxis(形容词形式为praktisch)。

前者指比较具体的实践方式,步骤等等。

衍生词Praktikant 意为实习生,Praktikum为实习课,等等。

后者Praxis源自拉丁语,其含义比较宽泛,包括了思维的活动和人的感性活动。

在马克思的论述中,尤其是在其较早时期的著述,用的大都是后者。

如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这样写道:“在自身中变得自由的理论精神(theoretische Geist)成为实践力量(zur praktischen Energie)。

”1还说:“哲学的实践本身是理论的。

”(原文为:Allein die Praxis der Philosophie ist selbst theoretisch.)
早期马克思的思想,留有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哲学的印记,也在情理之中。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尝说:“如若把全部思想分为实践的(Handeln)、创制的和思辨的,那么物理学就是思辨的。

”(Wenn also jedes Denkverfahren entweder auf ein Handeln oder auf ein Hervorbringen geht oder betrachtend [theōrētiké]ist,so muß hiernach die Physik betrachtend sein.)他把思想劃分为“实践的、创制的和思辨的”,且将思想之“实践”或曰“运动”置于首位,构成了西方形上学的主流传统。

这一倾向,到了黑格尔,更是被强化到了无可复加的程度。

潘:诠释学的进路是多重的。

从最初经学诠释活动(Exegesis 圣经注释学)开始,发展到诠释学,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各阶段具有不同的特征。

Exegesis 属于神学范畴,它有一个基本预设,即作为诠释对象的文本(经文)原义是神意,且就是真理。

诠释的目标,就是文本原义、作者原意、真理这三者一体化的意蕴。

现代意义上的诠释学,舍弃了这种预设,诠释的对象是一般意义上的语言性与非语言性(诸如肢体语言等等)的文本,要理解的目标是一般意义上的人的思想,所揭示的只是认识论所说的“真相”,而非直接是真理。

为了能够揭示隐含于语言中的真相,需要发展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诠释方法论,如语文学、语法学、心理学等等,在中国,也有与汉字研究相关的工具学科,如文字学、音韵学、文献考据等等。

这种诠释学,被其创始人施莱尔马赫称为“一般诠释学”,用以区分与独特的神学诠释传统不同的人文学诠释。

这也是诠释学研究领域脱离神学的羁绊而走向科学的理解的最为关键的一步。

其时,科学主义的实证精神风行天下,人文科学,或者按照德国人的说法,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en),被视为一种“非科学”的东西而备受世人诟病。

为了抵御实证主义的侵袭,海德格尔立足于人的
生存之此在,创立了诠释哲学;伽达默尔则据此发展出了以人的语言(而非神言、圣言)为本体的哲学诠释学。

戴:当诠释学与哲学结合在一起,哲学的发展就开启了一个新的领域。

您曾经将狄尔泰的诠释学归属于体验诠释学,并指出在狄尔泰看来,实证主义对哲学的批评是无可辩驳的,哲学的唯一出路便在于,必须放弃将一切知识统于哲学一身的奢望,不再染指自然科学,采取一种以退为进的方法巩固形而上学的领地。

1根据狄尔泰的观点,理解是精神科学的事情,理解是人们把握人的精神现象和历史意义,进而由此达到对人自身的理解,揭开历史和生命之谜。

您认为狄尔泰所说的体验有别于经验,是人类共同的生命感觉。

这种理解成为联结人类整体生命的缘由所在。

狄尔泰的诠释学带有很强的精神主义倾向。

我想问的是,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分野对诠释学的发展产生了何种影响?德行诠释学在消除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对立的过程中,发挥了哪些具体的作用?
潘:你提的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有关。

德国浪漫主义与实证主义的共振作用,催生出了施莱尔马赫的一般诠释学,表现在方法论上,是语法学(语文学)和心理学方法的结合。

在诠释学的发展线路图上,从一般诠释学发展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诠释学,狄尔泰的生命(Leben 生活)诠释学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中介作用。

虽然施莱尔马赫与狄尔泰的诠释学都具有认识论的性质,但是狄尔泰揭橥的“Leben”(包含着人的生命与生活双重含义)概念,将诠释的领域,严格限制在与“Leben”密切相关的“精神世界”或曰“意义世界”中,不再讨论自然科学的知识问题,才能得以安身。

我所说的德行诠释学,是从一个更为广泛的视域进行思考的。

海德格尔的“此在”(Dasein)理论,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阐明了这一点。

此在之所在“此”,乃是因为有“彼”之在。

此与彼,人与物,主体与对象,等等,构成了海德格尔的“生活世界”(Lebenswelt)。

我之所以认为海德格尔只是在“某种程度”上阐明了德行诠释学的基点,乃是因为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所出发的基础是胡塞尔现象学,质言之,他们所言之“此在”“生活世界”等,都是意识现象,是意识之中的存在,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

而对我来说,此在,所有的此在之关联,不惟是精神世界之中的存在,而且也是将物质与精神融为一体的现实世界。

这种理念,在古老的中国诠释传统中就得到了清晰的表达:“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

”(乾卦彖辞)“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

坤厚载物,德合无疆。

含弘光大,品物咸亨。

”(坤卦彖辞)此中表达的,是人与自然互动互摄的世界整体理念。

只有置身于这样的世界观念的结构中,才能真正理解本作为卜筮之书的《周易》,如何能阐发出这样的理念:德福一致性(帛书周易之《要篇》:“君子德行焉求福,仁义焉求吉”)。

二、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辨与思
戴:人类将理论与实践看作两种不同的活动,体现了人类对自身行为认识的区分。

从传统的观点看,理论活动归于认识,与人的反思能力直接相关。

实践活动则归于行为,与人的行动能力相关。

哲学作为一种以反思为主要特点的理论活动,总体上是以特定的思想体系表现出来
的。

哲学发展的历史成为思想斗争,乃至新思想取代旧思想的历史。

黑格尔说哲学就是哲学史。

马克思则认为哲学的真正使命在于改造世界。

诠释学作为一种哲学思想,是否也经历了同样的发展过程?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您提出的德行诠释学就是对以往哲学发展进路的革命。

或者说您用德行来限定诠释学,就是希望將诠释学引至实践中来,促使诠释学摆脱纯粹理论反思的状态。

不知道我的说法有没有道理?
潘:关于“实践”概念,请允许我先作个简要说明。

我们汉译成“实践”的,在德文中有两个词:Praktik和 Praxis(形容词形式为praktisch)。

前者指比较具体的实践方式,步骤等等。

衍生词Praktikant 意为实习生,Praktikum为实习课,等等。

后者Praxis源自拉丁语,其含义比较宽泛,包括了思维的活动和人的感性活动。

在马克思的论述中,尤其是在其较早时期的著述,用的大都是后者。

如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这样写道:“在自身中变得自由的理论精神(theoretische Geist)成为实践力量(zur praktischen Energie)。

”1还说:“哲学的实践本身是理论的。

”(原文为:Allein die Praxis der Philosophie ist selbst theoretisch.)
早期马克思的思想,留有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哲学的印记,也在情理之中。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尝说:“如若把全部思想分为实践的(Handeln)、创制的和思辨的,那么物理学就是思辨的。

”(Wenn also jedes Denkverfahren entweder auf ein Handeln oder auf ein Hervorbringen geht oder betrachtend [theōrētiké]ist,so muß hiernach die Physik betrachtend sein.)他把思想划分为“实践的、创制的和思辨的”,且将思想之“实践”或曰“运动”置于首位,构成了西方形上学的主流传统。

这一倾向,到了黑格尔,更是被强化到了无可复加的程度。

潘:诠释学的进路是多重的。

从最初经学诠释活动(Exegesis 圣经注释学)开始,发展到诠释学,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各阶段具有不同的特征。

Exegesis 属于神学范畴,它有一个基本预设,即作为诠释对象的文本(经文)原义是神意,且就是真理。

诠释的目标,就是文本原义、作者原意、真理这三者一体化的意蕴。

现代意义上的诠释学,舍弃了这种预设,诠释的对象是一般意义上的语言性与非语言性(诸如肢体语言等等)的文本,要理解的目标是一般意义上的人的思想,所揭示的只是认识论所说的“真相”,而非直接是真理。

为了能够揭示隐含于语言中的真相,需要发展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诠释方法论,如语文学、语法学、心理学等等,在中国,也有与汉字研究相关的工具学科,如文字学、音韵学、文献考据等等。

这种诠释学,被其创始人施莱尔马赫称为“一般诠释学”,用以区分与独特的神学诠释传统不同的人文学诠释。

这也是诠释学研究领域脱离神学的羁绊而走向科学的理解的最为关键的一步。

其时,科学主义的实证精神风行天下,人文科学,或者按照德国人的说法,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en),被视为一种“非科学”的东西而备受世人诟病。

为了抵御实证主义的侵袭,海德格尔立足于人的生存之此在,创立了诠释哲学;伽达默尔则据此发展出了以人的语言(而非神言、圣言)为本体的哲学诠释学。

戴:当诠释学与哲学结合在一起,哲学的发展就开启了一个新的领域。

您曾经将狄尔泰的诠释学归属于体验诠释学,并指出在狄尔泰看来,实证主义对哲学的批评是无可辩驳的,哲学
的唯一出路便在于,必须放弃将一切知识统于哲学一身的奢望,不再染指自然科学,采取一种以退为进的方法巩固形而上学的领地。

1根据狄尔泰的观点,理解是精神科学的事情,理解是人们把握人的精神现象和历史意义,进而由此达到对人自身的理解,揭开历史和生命之谜。

您认为狄尔泰所说的体验有别于经验,是人类共同的生命感觉。

这种理解成为联结人类整体生命的缘由所在。

狄尔泰的诠释学带有很强的精神主义倾向。

我想问的是,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分野对诠释学的发展产生了何种影响?德行诠释学在消除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对立的过程中,发挥了哪些具体的作用?
潘:你提的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有关。

德国浪漫主义与实证主义的共振作用,催生出了施莱尔马赫的一般诠释学,表现在方法论上,是语法学(语文学)和心理学方法的结合。

在诠释学的发展线路图上,从一般诠释学发展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诠释学,狄尔泰的生命(Leben 生活)诠释学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中介作用。

虽然施莱尔马赫与狄尔泰的诠释学都具有认识论的性质,但是狄尔泰揭橥的“Leben”(包含着人的生命与生活双重含义)概念,将诠释的领域,严格限制在与“Leben”密切相关的“精神世界”或曰“意义世界”中,不再讨论自然科学的知识问题,才能得以安身。

我所说的德行诠释学,是从一个更为广泛的视域进行思考的。

海德格尔的“此在”(Dasein)理论,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阐明了这一点。

此在之所在“此”,乃是因为有“彼”之在。

此與彼,人与物,主体与对象,等等,构成了海德格尔的“生活世界”(Lebenswelt)。

我之所以认为海德格尔只是在“某种程度”上阐明了德行诠释学的基点,乃是因为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所出发的基础是胡塞尔现象学,质言之,他们所言之“此在”“生活世界”等,都是意识现象,是意识之中的存在,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

而对我来说,此在,所有的此在之关联,不惟是精神世界之中的存在,而且也是将物质与精神融为一体的现实世界。

这种理念,在古老的中国诠释传统中就得到了清晰的表达:“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

”(乾卦彖辞)“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

坤厚载物,德合无疆。

含弘光大,品物咸亨。

”(坤卦彖辞)此中表达的,是人与自然互动互摄的世界整体理念。

只有置身于这样的世界观念的结构中,才能真正理解本作为卜筮之书的《周易》,如何能阐发出这样的理念:德福一致性(帛书周易之《要篇》:“君子德行焉求福,仁义焉求吉”)。

二、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辨与思
戴:人类将理论与实践看作两种不同的活动,体现了人类对自身行为认识的区分。

从传统的观点看,理论活动归于认识,与人的反思能力直接相关。

实践活动则归于行为,与人的行动能力相关。

哲学作为一种以反思为主要特点的理论活动,总体上是以特定的思想体系表现出来的。

哲学发展的历史成为思想斗争,乃至新思想取代旧思想的历史。

黑格尔说哲学就是哲学史。

马克思则认为哲学的真正使命在于改造世界。

诠释学作为一种哲学思想,是否也经历了同样的发展过程?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您提出的德行诠释学就是对以往哲学发展进路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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