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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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路径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取得巨大进展,但是也存在很大的问题,法学教育改革迫在眉睫。
本文对我国的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我国的法学教育如何摆脱困境,提出了自己的改革思路。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职业化:改革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得到空前发展,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法律专业人才,大大促进了律师队伍的发展,明显改变了政法干部队伍的素质。
另一方面,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仍不能满足和适应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要,“法律职业的行政化,大众化,地方化和泛政治化倾向,导致法律职业难以形成专门化分工,也使得法律从业人员难以走向职业化发展道路”,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日趋严重。
一、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一)整体上,法学的教育教学跟社会够全面实践和社会需求脱节
1.“填鸭式”教学使学生被动接受,无法形成独立的思辨能力
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采用的教学方法,是传统的课堂讲授法,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处于被动的接受地位,无法形成独立思考和思辨能力。
尽管这种方式在让学生系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领会法律思想方面有优势,但是却易出现理论与实践的脱节的情况。
2.课程调整不够科学,教育内容不学习法律,要将理论与现实紧密结合,既要将基础理论学习扎实,又要结合时代发展及时更新法律知识体系,更要注重对文史哲学等社会科学知识的学习,提升自己在实战中运用法律的能力,但现实教育中却存在诸多问题:部分法学院校不重视基础知识,而是以国家的立法为指挥棒开设相应课程;有的教师却固步自封,照本宣科,不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还有很多的法学院校不重视文史哲的课程开设,根本没有形成完整的学科体系。
(二)法学专业快速扩张导致质量下降,社会各方面因素导致人才需求严重不足
1. 法学教育的快速扩张导致法学教育质量的整体性下降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到2009年,我国设法学院(系)的普通高等院校从两所增加到目前的六百多所,增长了三百多倍,而毕业的学生更是成几何数量级增长。
但量的急剧扩大也产生了很多的问题。
师资力量严重不足、法学教育教学设施不完善,导致法学的教学质量明显下降,学生水平整体不高,法学文凭的含金量也急剧下降。
还有一些办学单位,根本不顾及自己师资水平和基础设施薄弱之现状,为商业化目的开办法学教育,严重损害了法学教育的声誉。
2. 法律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法治观念并没深入人心
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
现在中国的法律界有一个怪现象,即非法学专业的人才占据了本来应属于法律毕业生的岗位,但法学毕业生却很难直接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
同时,法律并没有实实在在地渗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法律观念并没有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形成一种至高无上的理念。
中国目前缺少法律信仰也是法科类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传统的法学教育教学方法和教学现状,无法培养出具有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人才
我国传统法学的教育现状是教师在课堂上讲授各种法律基本概念、构成要件及社会功能等法学理论。
学生认真听课,认真做笔记,但很少发问。
教科书成为了法学著作的主流,很多老师只是照本宣科。
学生考试考试题目仅包括概念分析、简答、论述、等老套路题型,很少有案例。
老师评卷打分中,重视考勤,尽量控制不及格率。
这种教学与评价方法,使学生养成“死记硬背的学习习惯及考前突击的学习方法”,很难培养学生独创精神。
只要听课笔记做得好,就能通过平时的考试,甚至还能凭此考上研究生,继续深造。
这样一种法学教育,也就使“学完国际私法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大多都不会办涉外民商事案件”成为一种常态。
(四)职业化门槛过低,法律职业化受到阻碍
目前,我国法学的第一学位可以是任何一个阶段的学位(本科、硕士或博士),司法考试也不需要必须是法学专业。
一个人可以从任何阶段进入法学教育,整个行业门槛变得很低,而且不同的阶段都向外开放。
这样的教育制度设计使得法律职业化受到阻碍,很难建立法律的职业化队伍,很难形成职业化的共同体。
现在很多学校,法学专业的就业很不好,由于就业压力、不少法学院毕业生流向非法律职业。
二、针对我国目前法学教育的现状。
我们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改革
(一)转变教育观念,改革和创新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实际运用法律能力
1.法学教育者要转变教育观念,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升能力。
要灵活地运用法律方法,更要培养学生具有高贵的法律品格。
要改变过去注重培养法学人才的倾向,将培养大量的具有法律实务知识的人才作为其法学教育的目标。
2.教学方法上进行大胆改革与创新。
必须改革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建立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的法学教学环境,鼓励教师开设实践性、技术性强课程,有意识地探索案例教学法、讨论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
定期组织学生到法院、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参与司法实践,聘请有丰富的理论功底和审判实践经验的资深法官担任兼职教师,开设实践性强的法律案例评析讲座。
3.高度重视学生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
法学教育的真谛是使学生学会如何去学习和使用法律。
法学教育者要教会学生分析、查证事实的能力,训练学生在解决具体案例中寻找法律、分析法律、解
释法律和使用法律的能力,培养学生与各种人物和机构打交道的能力,帮助学生寻找适合自己的持续学习的能力和方法,提升学生自我学习、自我更新、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将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有机的结合,为学生的前途和出路考虑
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中出现了这样一个现象,即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日益脱节。
一方面,学生需要在学校的法学教育中,按照学校的要求,学完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并考试合格;另一方面,学生为了能通过司法考试,奔波于各种司法考试辅导班中,按照培训班老师的要求,埋头攻克司法考试中的重点难点,训练自己的司考应试能力。
所以,我们需要重新定位我们的法学教育,同时进行司法考试改革。
我们加大法律专业的实践教育,使大学的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有机地结合起来。
法学教育为未来法律职业人积累法学知识,树立法律信仰;司法考试消化并检测法学教育的成果。
最终,使学生既掌握了法律知识,树立法律信仰,又通过得了司法考试,为自己走向法律职业化道路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将法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
在法学人才培养中,我们不仅要培养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还要培养他们较高的人文素养,积极进取和勇于开拓的精神品质,强烈的竞争意识、效益意识和国际意识。
特别是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经济交往中,我们培养的应该是具有较高素质和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
同时,我国的法学教育要积极借鉴外国的经验,构建和完善全民终身学习体系,提高整体国民素质。
(四)提升法学教育的学历门槛,培育职业伦理修养
1.应提高法学院的准入门槛。
单独的法学是狭隘的,法学只有与其他学科交融才能进一步壮大发展。
同时法学又是跟社会经验密切联系的,有社会经验的人学习法律,更容易把他们培养成为精英之才。
但是“我国的法学教育没有规定统一的第一学位,而是多种第一学位并存。
”所以我们可借鉴国外经验,把法学教育定位为本科学历基础上的硕士教育。
2. 尽快开设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课程。
职业道德教育要贯穿于法学教育的每一过程和环节,要培养学生公平正义情感和法治理念,坚定其正确的职业道德信念。
教师也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为学生职业道德的形成起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