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风管理规定
风量调节测风管理制度范文
风量调节测风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一、为了确保工作场所正常的通风状况,保障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需要通风的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区、生产车间等各个区域。
三、测风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工作场所的风量调节合理,不造成对员工的不良影响。
第二章测风管理责任一、公司设立测风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测风方案,监控风量调节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测风管理小组由公司的安全环保部门负责,成员由工作场所的相关人员组成。
三、测风管理小组负责检查各工作场所测风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风量调节的准确性。
第三章测风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一、所有工作场所必须配备测风设备,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安装和调试。
二、测风设备的使用必须经过培训,相关人员要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要求。
三、测风设备的维护工作由设备的专门负责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精确测量结果。
第四章风量调节原则和方法一、风量调节的原则是保持工作场所的空气流通性和舒适度,避免出现过高或过低的风速对员工的不良影响。
二、风量调节的方法包括调整通风口的开度、调节送风量、调整通风设备的位置等。
三、在风量调节过程中,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员工的反馈进行调整,确保调节效果的准确性。
第五章测风管理的程序一、每个工作场所的风量调节工作必须根据测风管理的程序进行。
二、风量调节工作应由负责的员工进行,负责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三、风量调节工作的执行情况必须进行记录,包括调节前的风速、调节后的风速、调节的时间等。
第六章测风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一、公司设立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测风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检查小组由公司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成员由相关岗位的人员组成。
三、监督检查小组应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第七章处罚和奖励一、对于对测风管理制度有违反行为的人员,将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对于在测风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人员,将予以奖励并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2024年定期测风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定期测风管理制度1、矿井及采掘工作面,备用工作面的风量,要每旬巡回测定一次,并随时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实际需要进行测定和调节。
2、因巷道贯通而调整通风系统时,要及时合理调节风量。
3、实际与计算供风量差超过±____%时,要及时进行调节。
因测风工不能调节的,要立即汇报有单位和领导,并不得有瓦斯、温度超限。
4、每次测风的结果,都要记入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断面、风速、风量、瓦斯、温度日期和测定人,同时还要记入正式记录本。
5、每旬、每月负责将旬、月矿井的风量情况汇制报表,由科长审阅后,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
2024年定期测风管理制度(二)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重,气象灾害频发,对人类社会的生活和经济活动带来了巨大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气象灾害的发生和发展趋势,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了对气象监测和预警的重视。
定期测风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气象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提高预测预警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可靠和及时的气象信息。
二、测风管理体制与机构1.测风管理体制在定期测风管理中,建立了多级管理体制,包括国家、省级和市县三级管理。
国家气象局负责总体规划和政策制定,省级气象局负责具体的实施和监督,市县气象局负责基层工作的具体执行。
2.测风管理机构为了保障定期测风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设立了专门的测风管理机构。
该机构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组成,负责测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数据的采集和整理、预测预警的发布等工作。
三、测风设备的建设和维护1.设备建设为了提高测风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各级政府将加大对测风设备的投资。
推广使用先进的测风雷达、卫星遥感技术等,提高数据采集的范围和精度。
同时,注重建立测风设备的保护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维护测风设备的正常运行与维护密切相关。
建立健全的设备维护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稳定性。
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修,确保设备在整个使用寿命内的高效运行。
矿井测风制度
矿井测风制度根据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条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规定,特编制“矿井测风制度”如下,望有关单位及测风员认真贯彻执行。
1、测风员必须认真执行矿井测风制度,做到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对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
2、测风员每次测风后都必须认真填写测风记录手册,测风记录牌板和矿井通风报表。
测风员填报的各类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3、负责矿井通风管理的单位,每月底都必须结合矿井当月的生产及安全实际需要编制矿井通风报表,上报矿业公司。
4、测风员在进行测风过程中,如发现风量变化较大不能满足矿井或采掘工作、胴室、其它用风地点用风需要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或调度室。
5、测风员必须根据矿井生产作业计划,对各采掘工作面、胴室、其它用风地点按实际需要风量进行风量调节和配风。
当井下出现新增掘进工作面,巷道贯通等情况时,测风员应及时测定矿井风量,对矿井风量重新进行调整,以满足矿井生产安全的需要。
6、测风员还应根据有关要求,每年对矿井主要通风机的风量进行测定,计算矿井外部漏风率及矿井主要通风机风量。
7、测风员应确保测风仪表灵敏可靠,并按有关规定要求每半年送交国家有资质单位的通风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检校一次,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8、测风员应接受通风安全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9、通风管理人员必须及时了解和掌握矿井风量变化情况,负责审核矿井通风报表,测风手册、测风牌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每发现一处数据错误或虚假,罚测风员IOO元。
10、通风科长、通防副总、通风矿长、总工程师对矿井通风报表进行审核签字,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现场风量、风速、风质测量管理制度(5篇)
现场风量、风速、风质测量管理制度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井下测风管理制度二、井下风量、风速、风质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____)的标准。
三、企业应建立井下测风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测工,测工应经培训。
并配备必要的测风设备、仪器、仪表。
四、管理部门及职责1、测风机构应设在安环部,由安环部管理。
2、编制年度测风制度,定期进行测量。
3、编制测量报表,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坑口反馈信息。
4、安环部保存测量报表。
现场风量、风速、风质测量管理制度(2)1. 目的:确保现场风量、风速和风质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现场风量、风速和风质测量的场所和工作。
3. 测量准备:a. 确保测量仪器和设备的完好性和准确性。
b. 对测量仪器和设备进行校准和定期维护。
c. 选择适当的测量点和测量方法。
d. 根据测量需求和标准确定测量参数和要求。
4. 测量操作:a. 根据测量需求和标准,设置和调整测量仪器和设备。
b. 确保测量仪器和设备与被测量点之间的连接和安装正确可靠。
c. 进行现场风量、风速和风质的实际测量。
d. 记录并保存测量数据和结果。
5. 控制和管理:a. 根据测量数据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
b. 对测量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异常进行及时处理和纠正。
c. 定期进行测量设备和仪器的校准和维护。
d. 进行测量数据和结果的定期审核和复核。
e. 对测量结果进行整理和归档,建立相关档案管理制度。
6. 培训和交流:a. 对从事现场风量、风速和风质测量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b. 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经验交流和技术研讨。
7. 审核和改进:a. 定期对现场风量、风速和风质测量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和评估。
b. 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制度的改进和完善。
8. 法规和标准遵循:a.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煤矿矿井测风管理规定
煤矿矿井测风管理规定1. 编制测风计划煤矿生产单位应根据煤矿实际情况,编制煤矿矿井测风计划,具体包括测风时间、地点、测风目的以及测风方法等内容。
测风计划的编制应参考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
2. 测风人员的资质煤矿测风人员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1.具有中级及以上煤矿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2.取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测风员培训合格证书;3.具有一定的物理学和气象学知识;4.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3. 测风仪器的选择煤矿测风仪器应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国家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书;2.具有国家气象局或国家标准化组织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3.具有测风精度高、操作简便、安全可靠等特点;4.已经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且具有完好的维护记录。
4. 测风现场的安全保障在进行煤矿矿井测风时,应注意以下安全保障措施:1.测风人员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用品;2.测风现场应有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测风现场安全;3.煤矿矿井测风前,应当对测风区域进行安全预先评估以及确认。
5. 测风数据的处理和存储在进行煤矿矿井测风时,应按照煤炭部及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对测风数据加以处理,确保测风数据的准确性。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的测风数据管理系统,对测风数据进行统计、存储、分析和备份。
6. 测风结果的分析和应用根据煤矿矿井测风数据的结果,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应用,采取措施,防止煤矿矿井风险的发生。
以上是煤矿矿井测风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对煤矿矿井测风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在煤矿矿井测风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煤矿矿井测风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测风,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矿井测风管理制度(四篇)
矿井测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矿井风险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及其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测风管理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确保测风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测风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人员的安全和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测风数据必须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的管控和解决。
第六条矿井测风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煤矿企业根据需要制定,经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测风工作职责第七条矿井测风工作包括测风仪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测风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等工作。
第八条测风工作由专业测风人员负责,其职责包括:1.负责检查和维护测风仪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2.负责收集和整理测风数据,准确分析气流情况;3.及时上报测风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提供相关建议;4.负责矿井风险的预警和处理。
第九条矿井测风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矿井测风人员必须遵守测风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不得擅自更改或泄露测风数据。
第十一条测风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技术交流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测风仪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第十二条测风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测风仪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由专业人员负责,其具体职责包括:1.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所有零部件的正常运转;2.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3.对于超过使用寿命的仪器设备,提出更换的建议;4.做好仪器设备的标定和校准工作,确保测量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测风仪器设备的维护记录必须详细记录下来,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测风仪器设备的采购和更新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仪器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第四章测风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第十六条测风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是测风工作的核心内容,必须准确、及时地进行。
非煤矿山测风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测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非煤矿山测风管理工作,加强对气象参数的监测和管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定》及《非煤矿山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相关测风管理工作,包括气象参数的监测、数据的收集与分析、风险评估等环节。
第三条对于有关测风管理的事项,必须遵循科学、严谨、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第二章测风设备和仪器的管理第四条本矿山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气象监测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风速仪、风向仪等。
第五条对于气象监测仪器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的检修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同时,必须加强对设备的保管,严禁私自更改或破坏。
第六条定期对气象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校准,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章测风数据的收集与分析第七条本矿山应当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与储存系统,对气象参数的监测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存储、备份。
第八条对于气象参数的监测数据,必须及时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建立气象参数监测数据的长期跟踪制度,进行数据对比、趋势分析、更好地了解自然环境中的变化情况。
第四章测风风险评估第十条对于矿山工作面及相关区域,应当进行风险评估,了解该区域的气象参数情况,并据此评估风险等级。
第十一条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于高风险区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建立定期的风险评估机制,应对环境变化引起的风险做出及时的更新和调整。
第五章其他第十三条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测风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对规定的要求和操作流程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
第十四条建立完善的测风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关系,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矿山生产安全。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经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实施并全面检查。
第十七条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本管理制度,并在需要时及时进行修订。
井下测风管理制度(3篇)
井下测风管理制度(一)为加强井下测风管理,及时了解煤矿风量分配及变化情况,为不断提高煤矿通风管理水平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140条:“煤矿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____天至少进行____次全面测风”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测风人员负责每旬对全矿井所有用风地点的风量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定,在测风站填写测风记录牌板。
根据测风结果及时填写测风旬报和月报,经技术员、通风负责人审核后,报总工程师审阅。
(三)通风系统发生变化时,测风人员要及时对有关地点进行风量测定,做到配风合理。
(四)定期分析全矿井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及用风地点的风量情况,根据所需风量进行系统调整和风量分配。
(五)测风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测风仪表必须经过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六)对于测风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如配风量不足、系统不畅、设施损坏、风筒漏风、风速超限等),必须安排通风人员及时处理。
(七)必须建立测风档案台账,旬报、月报报表齐全并且有主管领导签字。
井下测风管理制度(2)井下测风是煤矿井下防灭火措施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为了监测井下风向和风速,及时掌握井下的风险情况,做出相应的安全预警和应对措施。
为了规范井下测风工作,需要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个井下测风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测风责任: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煤矿负责人、测风监测人员、值班人员等。
2. 测风设备和仪器:确保测风设备和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包括风速仪、风向仪、温湿度计等。
3. 测风频率:规定测风的频率和时机,一般应在每班开工前、下井时、下井后等关键时刻进行测风检测,中途也要进行定期测风,特殊情况下需要随时测风。
4. 测风数据记录:要求测风人员及时、准确地记录测风数据,包括风速、风向、温湿度等信息,同时要保存测风记录的原始数据。
5. 测风数据分析:规定测风数据的分析和处理方法,要求测风人员根据测风数据的变化趋势和规律,准确判断井下风险情况,并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员汇报。
测风管理规定
测风管理规定.doc测风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保证矿井通风安全,规范矿井测风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05 条规定,特制订此管理规定,具体如下1、测风地点设置永久测风站主斜井、副斜井、总回风巷、30101 运输巷、30101 回风巷、轨道回风巷、副井管子道、中央变电所、轨道巷其他测风地点主井绕道、清理撒煤巷、消防材料库、避难硐室、皮带巷、30101 泄水巷、尾部回风巷局部通风地点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风筒出风口向外20-40m 和距回风口10-20m 适当位置设置测风点,作为风筒出口风量和风机吸风量测风点。
2、测风人员王世平、杨霖3、测风时间每月5 日、15 日、25 日为规定测风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测风时间必须经矿长、矿总工程师、煤管站批准后方可执行)。
4、测风管理规定1、矿井每10 天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每次测风必须在一班内完成,测风结果应按要求分别填写测风报表,由通风科长审核,并报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报送煤管站、安全监理、安全科。
旬报要在每月七、十七日、二十七日前报送,月报要在下月七日前报送。
2、矿井必须配备测风人员,测风人员要熟悉矿井通风系统。
每10 天对矿井采区及工作面的进、回风量,掘进工作面以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测风。
因井下风量调整或主要通风机工作情况变化等原因,使井下风量发生较大变化时,由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安排测风人员及时进行全面测风。
3、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正规的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测风点建立临时测风站,测风站必须挂测风版牌。
对正规测风站的断面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对临时测风站的断面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4、测风时将巷道风量、风速、断面、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时间、测风人员填写到测风版牌和测风原始手册上,数字齐全清楚,数据要求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5、测风员在测风过程中如发现通风系统有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并向通风调度及通风科汇报,待通风系统稳定后重新测定风量。
煤矿矿井测风管理规定
**〔2000〕110号**********煤矿矿井测风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矿井、机关有关部室:为了进一步规范煤矿矿井测风管理,提高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有关要求,特制定《**煤矿矿井测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煤矿矿井测风管理办法**公司2000年1月1日**煤矿矿井测风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煤矿矿井测风管理,提高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测风员要求1、矿井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测风员,满足每旬矿井全面测风的需要。
2、测风员必须由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掌握“一通三防”及通风安全仪表专业知识、经过上岗前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二、测风仪器仪表要求1、各矿井按《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50518-2010)标准配齐相关测风仪器仪表。
2、测风使用的风表必须是经过国家授权的检验部门检定且在检验期内的合格风表。
在用风表每6个月必须检定一次。
三、测风站及测风点要求1、矿井总进风巷(含多台主要通风机通风矿井的分区通风总进风巷)、总回风巷(含多台主要通风机通风矿井的分区通风总回风巷)、一翼总进风巷、一翼总回风巷、水平总进风巷、水平总回风巷、采区进风巷(含并联进风巷)、采区回风巷(含并联回风巷)需要建立标准测风站。
2、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及回风巷(含并联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独立通风硐室、爆炸材料库以及其它需要测风的巷道均需设立测风点。
3、测风站位置必须选择在巷道断面一致、平直的巷道中,其前后10m范围无任何障碍物或巷道拐弯等局部阻力。
构建测风站采用水泥砂浆抹平巷道帮、顶壁,刷白处理表面,在测风站前后两端采用红色油漆沿巷道轮廓线进行标识,标识线宽度100~150,标识线宽度要一致。
测风站长度为4~5m。
井下测风管理制度
井下测风管理制度一、概述井下测风是矿井开采中的一项重要安全管理工作,它对于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矿工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井下测风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二、测风人员1.测风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2.测风人员应熟悉相关测风设备的操作和维护;3.测风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4.测风人员应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酗酒和使用违禁药品。
三、测风设备1.测风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功能正常;2.测风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随意更改参数;3.测风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检修,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四、测风工作流程1.测风前,应检查相关测风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2.测风前,应对相关工作区域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测风作业过程安全;3.测风作业应按照计划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测风点位;4.测风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5.测风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和备份测风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6.测风结束后,应对测风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五、测风数据处理1.测风数据应进行分析和整理,形成测风报告;2.测风报告应详细记录测风结果和相应的风险评估;3.测风报告应及时提交相关部门,供其参考和决策;4.测风报告应存档保存,以备后续审查和验证。
六、安全教育培训1.定期组织矿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2.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井下测风相关知识和操作规程;3.安全教育培训应注重实践操作,通过模拟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能力;4.安全教育培训应定期进行评估,对矿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进行考核。
七、责任追究1.对于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对于事故发生后漏报或虚报测风数据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3.对于故意破坏或损坏测风设备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井下测风管理制度
井下测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下测风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完好,提高测风作业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井下测风作业的人员,包括测风作业人员、监控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等。
第三条井下测风作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公司制度以及本管理制度中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测风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加强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测风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具备作业的技能和知识,经过合格后方可参与测风作业。
第六条测风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测风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井下测风作业单位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和工具,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二章井下测风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八条测风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组织测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测风作业的流程和规范要求;二、对测风设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三、准备必要的测风标准和检测工具;四、对作业井下的环境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
第九条在作业前,应由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安全例会,明确各自的作业任务和安全责任,规范作业流程。
第十条作业前,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作业方案,包括测风的地点、时间、人员、设备等内容,并报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井下作业前,应进行安全交底,讲解安全注意事项、风险防范措施等内容,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并遵守。
第三章井下测风作业中的安全措施第十二条测风作业人员进入井下作业区域时,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带、头盔、防护鞋等。
第十三条作业过程中,应做好通风防护工作,确保作业区域空气流通,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
第十四条测风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安全绳索、安全带等安全设备是否完好,如发现有破损应及时更换。
第十五条作业过程中,应注意随时关注是否有地质灾害的征兆,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及时撤离。
煤矿测风管理制度
煤矿测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测风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保障矿工健康,增强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测风工作,涉及煤矿生产安全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煤矿测风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本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测风管理机构,明确各级人员负责测风工作。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部门是煤矿测风管理的主要负责单位,具体负责制定测风计划、组织实施测风工作,并对测风结果进行分析研究。
第六条煤矿设备部门负责检修、校准测风设备,确保测风仪器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煤矿技术部门负责测风数据的处理分析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测风结果及分析报告。
第八条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测风工作要求,确保测风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煤矿生产部门要配合安全、设备和技术部门,按照测风计划的要求,做好生产调度安排。
第三章测风工作流程第十条测风计划应当根据煤矿生产情况、采掘进度等因素,制定合理、详细的测风方案。
第十一条测风仪器的选择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测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测风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科学操作测风设备。
第十三条测风数据的实时监测应得到安全管理人员的重视,对异常数据要及时处置。
第十四条测风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并对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第四章测风工作调研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加强测风工作调研,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提升测风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提高测风工作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测风技术档案,定期进行技术总结和经验交流。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八条对违反煤矿测风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对在测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煤矿企业全面执行。
煤矿测风制度(5篇)
煤矿测风制度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一通三防”的有关规定、指令、政策等。
第二条坚持每月____日、____日、____日三次全面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写在测风站内的测风牌上,并将每次的测风结果及时填报矿总工程及有关领导。
第三条坚持每周一次的局扇风量、工作面风量的测定,并将结果上报有关领导,做到安全生产。
第四条根据需要,随时进行采掘工作面的测风,进行风量调配,满足工作面要求。
第五条测风员要经常检查井下通风系统,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第六条遇到新的变化情况,随时进行测风调配风量,满足生产需要。
第七条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八条通风系统改变后,必须立即组织测风,根据测风结果,科学合理调整风量,杜绝无风、微风作业。
第九条每次测风结果,必须有基础记录,并存档。
煤矿测风制度(2)是指煤矿进行通风测量和风量调整的规定和程序。
煤矿的通风系统对于矿井安全和工作效率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建立测风制度来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煤矿测风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测风设备和方法:制定测风设备和方法的选择标准,例如使用风速仪、风压计等设备进行通风测量,并确保使用的设备和方法准确可靠。
2. 测风频率和范围:规定通风测量的频率和范围,例如每天、每周或每个工作面进行测量,以及要测量的位置和区域。
3. 测风记录和报告:要求煤矿记录和报告通风测量的结果,包括测风时间、位置、风速、风量等数据,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4. 风量调整和控制:规定根据通风测量结果进行风量调整和控制的程序,例如对风门、风机转速等进行调整,以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5. 测风培训和考核:制定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煤矿工作人员具备正确的测风技能和操作能力,并能够正确识别通风系统的问题和风险。
总之,煤矿测风制度是保证煤矿通风系统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安全的重要制度,通过准确的通风测量和风量调整,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并提高煤矿的工作效率。
测风管理规定
测风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保证矿井通风安全,规范矿井测风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05条规定,特制订此管理规定,具体如下:一、测风地点设置永久测风站:主斜井、副斜井、总回风巷、30101运输巷、30101回风巷、轨道回风巷、副井管子道、中央变电所、轨道巷其他测风地点:主井绕道、清理撒煤巷、消防材料库、避难硐室、皮带巷、30101泄水巷、尾部回风巷局部通风地点: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风筒出风口向外20-40m 和距回风口10-20m 适当位置设置测风点,作为风筒出口风量和风机吸风量测风点。
二、测风人员王世平、杨霖三、测风时间每月5日、15日、25日为规定测风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测风时间必须经矿长、矿总工程师、煤管站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测风管理规定1、矿井每 10 天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每次测风必须在一班内完成,测风结果应按要求分别填写测风报表,由通风科长审核,并报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报送煤管站、安全监理、安全科。
旬报要在每月七、十七日、二十七日前报送,月报要在下月七日前报送。
2、矿井必须配备测风人员,测风人员要熟悉矿井通风系统。
每 10天对矿井采区及工作面的进、回风量,掘进工作面以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测风。
因井下风量调整或主要通风机工作情况变化等原因,使井下风量发生较大变化时,由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安排测风人员及时进行全面测风。
3、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正规的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测风点建立临时测风站,测风站必须挂测风版牌。
对正规测风站的断面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对临时测风站的断面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4、测风时将巷道风量、风速、断面、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时间、测风人员填写到测风版牌和测风原始手册上,数字齐全清楚,数据要求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5、测风员在测风过程中如发现通风系统有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并向通风调度及通风科汇报,待通风系统稳定后重新测定风量。
测风制度
矿井测风制度1、按规程规定每旬对井下各用风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填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上井后及时填写测风记录。
2、每次测风至少三次,每两次结果不得超过5%,测定工作要两人操作,连续进行,不得隔班进行。
3、下井前要检查所使用的风表是否完好,并携带钢卷尺、温度计、手表或秒表及记录表格。
4、主要巷道应在专门的测风站内进行测定,无固定测风站时,应在断面规整、完好、前后10m范围内无杂物及拐弯的临时测风站内测定。
5、回采工作面的风量应在进风巷和回风巷中测定进、回风量。
6、掘进工作面应测定迎头风筒出口风量及该掘进面总回风量。
7、测风站的设立及管理(1)主要测风地点应建立固定的测风站,在无固定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要选择断面规整,无空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10m范围内无拐弯的巷道内进行测定。
(2)所有测风站都必须挂牌管理,定期测风。
8、风量测定注意事项(1)风表选择:要根据测风地点风速情况,按测量风速的范围选择高、中、低速风表。
(2)风表移动路线:由井巷断面上的风速分布可知,巷道断面上的各点风速是不同的,为了测得平均风速,可采用线路法或定点法。
线路法是风表按一定的路线均匀移动,定点法是将巷道断面分为若干格,风表在每一格内停留相等的时间进行测定。
(3)测风时,风表一定要与风流方向垂直,风表要匀速移动,测风开始前应关闭风速计数器,将指针回零,待风表运转正常后(约20——30秒),再打开风表的计数器和秒表开始测量风速,每遍测定时间为60秒钟。
(4)每次测定完后,对测定数据要及时计算并记录。
9、严格执行下列测风规定:(1)每旬对全矿进行一次全面测定,个别地点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测定次数,每次测风结果都要填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和原始记录、地面测风记录上,记录内容包括:断面积、风速、风量、温度、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测风员姓名、测定日期。
(2)每旬测风数据填写在记录簿上外,应及时填写报表,每月中旬报表报公司,旬报经技术员审核通风矿长签字,经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矿井测风制度(3篇)
矿井测风制度一、为了保证矿井通风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二、测风内容:1、测定矿井风量、风压和漏风量;2、测定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和漏风量。
三、测风工应经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四、测风工应当熟悉矿井通风系统,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保证数据准确可靠,测风后要及时填写测风报表和测风牌版。
五、矿井全面测风应当每____天进行一次,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应根据需要及时测风。
六、矿井有改变通风方式、更换主要通风机、安设或调换局部通风机、巷道贯通及其他可能影响矿井通风系统稳定的情况,主管生产副矿长应当及时安排测风。
七、生产矿长、技术负责人应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的规定,根据风量安排矿井煤炭产量,不得超通风能力突击生产。
八、技术负责人负责矿井风量计算方法的制定,审查测风报表,定期分析测风记录,制定调整风量的措施,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九、测风工在测风时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上报。
矿井测风制度(2)是指矿山企业为了确保矿井工作环境安全,在进行矿井开采和矿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进行测风工作,以检测矿井内的风速、风向、气压等参数,并根据测得的数据进行合理的风流管理和防灾措施。
矿井测风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测风设备和仪器的选购和维护:矿山企业需要购买适用于矿井环境的测风设备和仪器,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其准确度和稳定性。
2. 测风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测风操作规程,包括测风人员的职责和要求、测风时间和频率、测点的选择和布置、测风方法和步骤等。
3. 测风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测风人员需要将采集到的测风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包括计算风速、风向、气压等参数,并根据规定的标准判断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 风流管理和防灾措施:根据测风数据的分析结果,矿山企业要制定相应的风流管理措施,包括合理设置通风系统、密闭通风、安装风流监测装置、制定应急预案等,确保矿井内空气流通,防止积尘和有害气体积聚,减少火灾、爆炸和窒息等事故的发生。
井下测风管理制度
井下测风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井下作业,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制定本《井下测风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井下作业的人员,包括工人、工程技术人员等。
三、测风管理要求1. 在进行井下作业前,必须通过矿井调度室的监测系统对井下风道进行测风,确保井下风道通畅,有足够的氧气供应。
2. 井下测风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测风人员必须熟悉测风仪器的使用方法,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测风工作。
3. 测风工作必须按照矿井相关规定的测风频率进行,不得擅自减少或延迟测风次数。
4. 测风人员在进行测风工作时,必须遵守矿井相关的安全规定,穿着适合的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5. 测风结果必须及时上报给矿井调度室,供井下作业人员参考和决策。
四、测风记录管理1. 测风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将测风结果记录在测风记录簿中,包括测风时间、地点、测风数值等信息。
2. 测风记录必须保存至少半年以上,作为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
3. 测风记录必须经过审核确认后方可生效,不得擅自篡改或造假。
五、测风仪器维护管理1. 测风仪器必须经过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仪器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2. 测风仪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确保测风结果的准确性。
3. 测风仪器损坏或失效时,必须及时上报并进行更换,不得强行使用。
六、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矿井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故意伪造测风记录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必须按照程序进行,并经审批才能生效。
以上为本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广大井下作业人员遵守并执行,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风量调节测风管理制度(五篇)
风量调节测风管理制度测风工作管理标准一、测风操作井下分为三个测风区域,技术员每旬测风前一天必须把该次测风点设置计划编制出来。
测风员根据测风点设置计划进行测风操作。
一天内必须测完。
二、测风牌板填写标准1、牌板上各项内容的来源。
断面____巷道净断面积-障碍物面积-人体面积;风速____把风表测的表格数代入校正曲线公式后算出来的数÷60;风量____牌板上的断面____风速;瓦斯为用光瓦测出的测风点出的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为用光瓦测出的测风点出的巷道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温度为用温度计测出的测风点处的温度值;气压为用通风多参数测试仪测出的测风点处的绝对气压值;氧气为用氧气测量仪器测出的测风点处的氧气浓度值。
2、显示三旬的测风牌板必须填写最近三次测风的数据,填写顺序是擦掉日期最早的一行填写最近测风数据。
当两个牌板的三次测风日期相同时排列顺序也必须一致。
当从牌板设置之日起测风次数不足三次的必须在牌板上说明牌板设置日期和责任人。
3、局部通风管理牌板上的风量和调节风窗说明牌上的各项数据由该区的测风员负责测量填写。
三、测风原始记录填写标准1、测风原始记录本上必须显示井下测风牌板上的所有数据。
2、测风原始记录本必须在测风第二天交技术员或技术副队长审阅。
四、测风记录台帐填写标准1、测风记录台帐的内容由各区测风员负责填写。
2、从测风记录台帐中必须显示井下所有测风数据和责任人。
五、通风旬报标准1、通风旬报由技术员负责根据测风记录台帐编制。
当技术员请假时由技术副队长负责编制。
2、通风旬报必须在测风日第二天下班前编制完成。
并由技术副队长和队长审阅后报送给生产科通风组、通风副总和总工程师。
六、通风月报标准1、通风月报由技术员负责编制。
当技术员请假时由技术副队长负责编制。
2、通风月报必须在当月最后一次测风日后第五天下班前编制完成。
并由技术副队长和队长审阅后报送给生产科通风组、通风副总和总工程师。
七、考核标准1、技术员没有把测风点设置计划编制出来,罚款____元。
井下测风管理制度
井下测风管理制度
是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瓦斯测量和风速测量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煤矿是一个高风险行业,瓦斯和风速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指标,因此井下测风管理制度是确保矿工安全的关键。
以下是井下测风管理制度的一些要点:
1. 测风设备的选择和使用:煤矿应配备合格的测风仪器和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测试。
测风设备必须定期校准和维护,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2. 测风点的设置:煤矿应根据工作面的实际情况,在井下设置合适的测风点,保证覆盖面积广、数据可靠。
3. 测风频率和时长:煤矿应根据矿井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测风频率和时长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应定期进行测风,特别是在工作面开采前、过程中和工程变更后进行测量,确保瓦斯和风速的监控。
4. 测风数据的记录和报告:煤矿应建立测风数据的记录和报告制度,将测量的数据准确记录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测风数据的报告应及时、准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处理有异常的数据。
5. 应急措施和应对措施:煤矿应建立应对瓦斯超限和风速异常的应急措施,包括紧急停工、撤离人员、通风调整等。
同时,煤矿应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瓦斯和风速监测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总之,井下测风管理制度是保障煤矿安全的重要管理环节,煤矿应严格执行井下测风管理制度,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矿井的正常运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测风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保证矿井通风安全,规范矿井测风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05条规定,特制订此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一、测风地点设置
永久测风站:主斜井、副斜井、总回风巷、30101运输巷、30101回风巷、轨道回风巷、副井管子道、中央变电所、轨道巷其他测风地点:主井绕道、清理撒煤巷、消防材料库、避难硐室、皮带巷、30101泄水巷、尾部回风巷
局部通风地点: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风筒出风口向外20-40m 和距回风口10-20m 适当位置设置测风点,作为风筒出口风量和风机吸风量测风点。
二、测风人员
王世平、杨霖
三、测风时间
每月5日、15日、25日为规定测风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测风时间必须经矿长、矿总工程师、煤管站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测风管理规定
1、矿井每 10 天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每次测风必须在一班内完成,测风结果应按要求分别填写测风报表,由通风科长审核,并报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报送煤管站、安全监理、安全科。
旬报要在每月七、十七日、二十七日前报送,月报要在下月七日前报送。
2、矿井必须配备测风人员,测风人员要熟悉矿井通风系统。
每 10
天对矿井采区及工作面的进、回风量,掘进工作面以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测风。
因井下风量调整或主要通风机工作情况变化等原因,使井下风量发生较大变化时,由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安排测风人员及时进行全面测风。
3、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正规的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测风点建立临时测风站,测风站必须挂测风版牌。
对正规测风站的断面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对临时测风站的断面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4、测风时将巷道风量、风速、断面、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时间、测风人员填写到测风版牌和测风原始手册上,数字齐全清楚,数据要求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5、测风员在测风过程中如发现通风系统有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并向通风调度及通风科汇报,待通风系统稳定后重新测定风量。
6、每次测风完毕后,必须及时修改通风系统图保证测风报表、井下测风牌板与矿井通风系统图数据一致。
7、每月要对巷道及通风设施的漏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测定,并上报通风科和通风调度及时调整。
8、测风员操作要求:
(1)测风员在下井测风前必须检查所带工具(包括风表、秒表、原始手册、中性笔、白板笔、光瓦)是否齐全,是否能正常使用。
(2)每一测风点的风量必须测定三次且每次误差都不超过5%后取平均值,测风后应及时填写记录牌板和测风原始手册,要求填写牌
板字迹必须工整、清晰。
(3)在测风点测风时如遇到风量发生变化时,应在井下及时查找原因所在,并及时处理,使井下风量恢复正常,杜绝无风、微风区域存在。
(4)测风结果必须真实可靠,测风员应对测定数据负责。
(5)每次测风前测风员必须提前两小时向煤管站及安全监理提出申请,邀请煤管站人员及安全监理下井监督测风工作,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测风,测风报表完成后第二天审批完成后必须及时上交煤管站、安全监理及安全科。
9、处罚条例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供风地点、主要巷道测风站的风量、风速、气体含量、温度等,每月应检测三次。
每次测定的结果应填入测风牌板、原始手册中。
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随时测风,要求测风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
测风实行旬报制。
违反本条规定处测风员50-100 元罚款。
(2)按配风计划要求,及时调整井下供风地点的风量、风速。
随时掌握供风情况,满足规定要求,保证安全生产。
违反本条规定处测风员100元罚款。
(3)作业巷道、采面供风不足、或通风系统不合理影响到供风时,应及时请示矿总工程师及通风科,采取措施立即处理,直到达到供风要求。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 元罚款。
(4)测风计算结果的记录必须准确。
现场牌板、原始手册、测
风报表“三对照”并准确无误。
每月的风量分配计划、临时调风决定都应及时报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
没有批准的风量分配计划、临时调风决定不得实施。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200-300 元罚款。
(5)测风员应妥善保管和爱护通风仪器、仪表应确保完好,并按规定,定期校正,否则不得使用。
违反本条规定处罚测风员 100-200 元罚款。
(6)如果发现测风员测风时未向煤管站、安全监理提出申请或申请不及时、假造测风数据、报表未及时报送,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恒泰南庄煤业
测风管理规定
通风科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