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沉陷区解决农牧民生产生活问题研究——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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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沉陷区解决农牧民生产生活问题研究——以鄂尔多斯市
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为例
王宇龙
【摘要】本文首先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农牧民经济水平现状做了阐述;接着讨论了农牧民失地原因,同时分析改善这种现状的不利和有利因素;最后提出通过具体措施,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期刊名称】《科技创新导报》
【年(卷),期】2012(000)020
【总页数】2页(P3-4)
【关键词】采煤沉陷区;生产生活;解决
【作者】王宇龙
【作者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社会学民俗学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1
在2010年国家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农牧民增产、增收,保障农村社会长久稳定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农牧民增收的外部环境和内在压力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的新形势下,只有积极谋划新思路,并采取有效措施才能切实促进农牧民增收。
乌兰木伦镇作为伊金霍洛旗的工业重镇,拥有着丰富的煤炭资源,区域经济总量在煤炭产业
的带动下迅速增长。
但是,与工业经济的繁荣相比,农村的发展却相对滞后,农牧民失地问题日益严重。
1 乌兰木伦镇农村经济的发展现状
随着农村改革和发展逐步深人,党的中心工作转移到经济建设以来,乌兰木伦镇农牧民的经济收人不断增加,生活水平不断进步,到2005年,全镇农牧民的人均收人达到7000元,比改革开放的1978年提高了许多倍,到2011年年底全镇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将达到14000元,比2005年翻一番。
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全镇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是,目前乌兰木伦镇农牧区经济社会仍处在比较落后的状态,农牧区仍处于区域性和整体性相对贫困的状况。
农牧业基础设施条件差,抵御自然灾难能力弱的问题仍然突出;农牧民群众生活水平较低,至今仍有相当一部分农牧民的生活水平处于相对贫困状态;农牧业结构调整缓慢,农牧民增收渠道不宽,农牧民收人水平和镇区居民相比差距很大;失地农牧民越来越多,在不久的将来,乌兰木伦镇16个行政村108个生产合作社中约有90%的村民都将失去原有生活条件和生产基础。
从以上可以看出,乌兰木伦镇农村经济发展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一个很突出的问题,那就是失地农牧民将要面临的困境,即失去原有生产生活条件后如何生存、如何发展、如何融入城市,解决了这一问题,也就解决了全镇农牧民如何持续增收的实际困难,下面就矿区失地农牧民生产生活的问题结合乌兰木伦镇镇实际情况进行如下分析。
2 矿区失地农牧民的调查与分析
2.1 失地农牧民的产生及背景
伊金霍洛旗(以下简称伊旗)境内有着十分丰富的煤炭资源,是国家的重点能源基地,煤炭生产和深加工已成为伊旗的支柱产业。
近年来,随着煤矿技改、回采率提高、产量增加,因煤炭生产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大,面临的形势也越来越严峻。
乌兰木伦镇是中国最大的煤炭企业——神华集团的主产区。
2005年,神华各分公司在该
镇境内共生产原煤约4000多万吨。
10000多亩土地地表当年塌陷和受损。
到2006年11月份,全镇累计因采煤引发的地表塌陷面积约为30000亩,受影响的面积约为10000亩,涉及巴图塔村、乌兰木伦村、松定霍洛村、补连塔村、布连海子村、上湾村、石灰沟村等7个村24个社,2168户村民6598人。
其中,已经失去原有生活条件和生产基础的有上湾村的郭家圪台、白家岩、武家梁,石灰沟村的王家塔,补连塔村的后补连、补连沟,布连海子村的王家梁,松定霍洛村的二社等5个村8个社,391户村民1362人。
到2007年底,有上湾村的武家塔,石灰沟村的赵家塔、长胜梁、武家梁,布连海子村的李家湾、赵家渠、树梁、苏家梁等3个村8个社327户村民1075人将失去原有的生产生活条件。
因煤炭生产附属企业建设和市政发展建设失去原有生产基础和生活条件的有上湾村的上湾社、温家圪堵社,补连塔村的马家塔社、补前社,松定霍洛村的八社,乌兰木伦村的三社、四社、五社等4个村8个社。
将来,乌兰木伦镇镇16个行政村108个生产合作社中约有90%的村民都将失去原有生活条件和生产基础。
失地农牧民的产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方面煤炭生产企业按现阶段技术不可避免要造成地表塌陷,造成农牧民的现有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破坏,农牧民需搬迁,需改变生活和生产方式。
另一方面市政和企业发展需要从农牧民手中获取土地,农牧民彻底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
失地农牧民产生成因主观方面是政府和企业,成因的客观方面是农牧民,涉及对象也是农牧民。
在这一过程中,农牧民失地而且处于被动状态。
解决失地农牧民问题主导应是政府,主体是企业,主角是失地农牧民。
2.2 影响失地农牧民增收的不利因素分析
(1)乌兰木伦镇自然条件较差。
属丘陵沟壑地区,地势凹凸不平,气候条件较差,常年干旱少雨,再加上近年来随着煤炭的不断开采,地表塌陷以及地下水位下降给农业生产带来极大的不便,直接制约着我镇农村农业的发展。
(2)农牧民科学文化素质差,缺乏增收后劲。
目前,我镇农牧民科学文化素质相对较低,
在调查的农村劳动力中,中专文化程度以上的只占18%;小学文化、文盲、半文盲却占到40.3%。
文化素质低,吸纳科技能力弱,适应性差,缺乏融入城镇的相应技能,这成为解决失地农牧民问题最大的难题和障碍。
(3)农牧民失地后顾虑较严重。
他们普遍存在一种担心,即失去安全保障或是最低生活退路失去的心理,思想上总是顾虑把农牧民往哪搬迁,搬出去失去原有生活条件后怎样生活,将来的子女上学、医疗保障、生活来源、养老保障、子孙的将来出路该怎样解决等。
这是解决失地农牧民问题的牵制因素,但这些也给解决失地农牧民问题提供了指导性方向。
(4)国家出台的政策不完善,补偿标准不平衡。
国家无完整的解决办法和解决政策,各地无统一具体的模式。
例如国家无统一的征用土地标准,有的因时间跨度大补偿不平衡,有些政策显得滞后,分配矛盾重重,如5号文件现仍在使用。
失地农牧民心理不平衡,个别对抗政府和企业。
另外,补偿一般为货币补偿,手段明显单一,这就需要积极探索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一条新路子。
(5)解决农牧民失地问题的资金不足。
现解决失地农牧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政府在这块上拿不出更多的资金,以至于很多问题难以得到解决。
2.3 解决失地农牧民问题的有利因素
(1)十年九旱的自然气候和贫瘠的土地使农牧民从内心不愿再过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活,思想上想换一种活法。
这种思想在年轻一代更为突出,农牧民积极进取,自力更生这给解决问题夯实了坚定的思想基础。
(2)政府和造成失地的企业积极主动探求解决办法,能给予一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为解决失地农牧民问题创造了先决条件。
(3)伊旗政府统一收取煤矿生态恢复补偿金,使妥善安置失地农牧民有了一定的资金保障。
3 解决失地农牧民的具体措施办法
3.1 进一步统一规范征地标准和完善补偿方案
要认真测算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合理制定补偿和征地标准,坚持城乡统筹、土地经
济社会统筹、政府农牧民企业统筹、现实规划发展统筹的原则,把统一性、政策性、社会性的标准和补偿办法掌握好,实现规范用地,合理补偿。
3.2 要科学规划,用发展的眼光落实安置地和居住地
因周边的环境逐步都将遭到破坏,我镇的搬迁地最理想的就是在镇区周围及镇区。
政府拿出规划和着手进行市政建设,坚决消除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治安脏乱差,把搬迁移民和市政规划建设结合起来,让失地农牧民从居住上首先和市民同等。
走市场化购房的路子,同时要采取农牧民自筹、企业资助、政府政策优惠等方法,使
村民能够住得起房。
要使用市场机制使失地农牧民购房后实现资源增值,激发失地
农牧民融入城镇居民生活的主动性。
要采取因塌陷失地的农牧民由企业固定补偿,
因城镇发展失地的农牧民利用产业用房帮助的办法或出工等解决生活费用支出大的问题(如物业、供暖等)。
3.3 平衡市民和失地农牧民的关系问题,妥善解决农牧民子女入学、市镇户籍、城镇居民待遇等
子女入学是失地农牧民的一个大问题,政府要及早安排,要合理规划好学校、幼儿园
的规模和其他社会公用设施,如医疗、文化、娱乐等公用设施,为妥善解决失地农牧
民进城后的各种问题留足城镇发展空间,最终以同样的方式、同等的待遇来对待城
镇居民与失地农牧民。
3.4 守住失地农牧民的低线——社会保障
在未失地前,土地就是农牧民的最低生活保障。
失地后农牧民不稳定不踏实,思想有
顾虑,不愿搬迁,造成社会矛盾和地企矛盾,因此要解决失地农牧民问题就必须守住社会保障这个低线。
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劳动阶段失业有补偿,实现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同步挂钩,建立起失地农牧民长效保障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建
议办法是:按照三个年龄段把失地农牧民纳入城市社会保障统筹当中。
一是18岁以下及以上的在校生;二是18至女55周岁,男60周岁;三是女55周岁和男60周岁
以上。
除用补偿和附着物补偿外,对于第一年龄段实施一次性补偿或给付创业资金。
对于第二年龄段实行保障安置,纳入企业职工社保范围,将其实际从事农村生产劳动
时间折算年限建立养老保险帐户,享受相当于社保待遇。
安置就业并由所在单位交
社保金者,不重复享受。
对于第三阶段的实行政府养老,按月发放养老金,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城镇低保金。
医疗保险要在农牧民医疗统筹的基础上有所提高,达到或基
本接近市民标准。
失业保险在失地农牧民安置解决办法中提出。
资金来源的主渠道由企业承担,政府资助、政策优惠和个人自筹为辅助手段。
3.5 劳动力转移
在劳动力转移方面该镇有一个典型案例——明安木独村一产转型三产和“支部+公司”运作模式。
一是一产转型三产,农牧民增收初显成效。
2005年,内蒙古博源煤
化有限责任公司湾图沟煤矿落户明安木独村,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
由村党支部牵头,群众自筹,企业资助,规划了三产用地1.5万平方米,建设了农牧民“三产”用房4550平方米。
2008年底已全部交付使用,共有35户农牧民入住。
在村党支部的正确引导下,经过认真的考虑,这部分农牧民放弃了原来的农业生产,开始从事餐饮、商品零售、汽车修理等三产服务业,开拓了农牧民生产经营结构由一
产到三产转型的新格局,提高了农牧民的收入水平,实现了农牧民就地转移增收的目标。
仅此一项每年增加农牧民收入70多万元,全村人均递增1500多元。
二是“支部+公司”模式,开创农牧民可持续增收新局面。
2009年10月,年产300万吨的博源湾图沟煤矿正式投产运行,村党支部积极与企业对接,争取到了一定数量的原煤外
运指标。
为使本村的车辆能够有条件直接参与原煤外运,与驻村企业现代管理模式
有效接轨,进一步推进农牧民组织化、产业公司化,形成统一管理好本村车辆的格局,由村党支部申请注册了伊金霍洛旗明博商贸有限公司,车辆由村民自购,公司负责车
辆的统一调度、业务洽谈、协调服务、财务结算等工作。
明安木独村党支部即明博商贸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号召全村有条件的农牧民踊跃购买运输车辆、装载机等大中型运输工具,由公司负责承揽运输、装卸原煤的任务,经过与煤矿以及运销公司签订协议后,统一调度村民的车辆进行原煤外运。
截至目前,全村共有大中型运输工具60多台,其中装载机23台,运煤车20台。
通过一年来的不断探索与尝试,在村党支部和农牧民的共同努力下,“支部+公司”运作模式已趋于成熟化,明安木独村的经济模式发生了质的变化,农牧民的收入实现了量的突破,是农牧民转移增收致富的新渠道。
今年该村已完成原煤运输50万吨,获得利润260万元,人均增收4878元。
即到今年年底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500元,比上年增加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