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承保规则20120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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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承保规则(说明:本规则适用于《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未涉及之规定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太保寿发〔2010〕214号)等公司在用核保规定为准。


一、一般规则
遵照《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太保寿发〔2010〕214号)。

二、特殊规则
1、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2、本险种最低承保份数为1份,每份基本保额为10000元,1份以上可按0.1份为单位投保。

3、交费方式:趸交或限期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4、本险种寿险保额及意外身故保额每份10000元,体检保额同寿险保额。

6、加费规则
(1)健康加费:详见次标准体加费表。

(2)职业加费:本险种有职业加费。

每份职业加费的保额基数为10000元。

各职业的加费标准详见职业分类表。

7、组合销售规则
本险种与《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费之和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在新保或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以短期意外险附加《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附加无忧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形式组合销售,并可接受续保:
本项未尽事宜具体可参照《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附加无忧住院补贴医疗保险》等险种承保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8、附加规则
(1)本主险必须与《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组合销售,不得单独投保。

(2)本险种可在新保时附加《附加少儿寿险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具体附加规则详见上述险种承保规则。

9、本险种纳入集中出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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