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亚洲艺术节招商情况介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七届亚洲艺术节招商情况介绍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文化厅、佛山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第七届亚洲艺术节将于2005年11月中旬在佛山市举行。
亚洲艺术节以“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增进各国人民友谊,引导文化产业发展,满足大众文化需要”为宗旨,自创立以来第一次在地级市举办,因此对促进佛山的现代化建设,提升佛山的文化品位和城市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亚洲艺术节各项工作的指示,推导文化产业的市场运作机制模式。
第七届亚洲艺术节承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营运筹资组将具体负责第七届亚洲艺术节的市场招商工作,目的是在推动亚洲各国文化交流的同时,与企业各界携手合作,利用亚洲艺术节的国际化资源平台和窗口效应,宣传企业信息,提升企业品牌,促进企业文化的交流建设。
招商项目介绍
一、演出专场:
从2005年10月28日至2005年11月25日,有代表中国文化艺术精粹的13个演出团体和来自亚洲各国的多个艺术表演团体参加演出。
在佛山五区分10个演出地点上演,预计有53场演出专场供企业作单场或多场冠名。
(详见下列各表。
)
15万元/场,共有7场。
二、街路巡演、花车巡游:
主题为“欢乐亚洲嘉年华”的第七届亚洲艺术节街路巡演,将于2005年11月11日-13日在佛山五区举行。
巡游路线如下:(下列巡游路段以各区研究确定为准)
11日下午,顺德区钟楼公园及周边路段设点巡游表演;
12日上午,禅城区祖庙路(新广场-祖庙路-城门头路-汾江路佛山宾馆前)和南海区千灯湖边的海七路设点巡游表演;
13日上午在三水区电信广场、文锋东路、健力宝路设点巡游表演;
13日下午高明区荷城广场、沧江路设点巡游表演;
可供企业冠名项目:12台花车的独立冠名。
(冠名费用:15万/台)
招商方案
(一)演出冠名:40万/场、15万/场、10万/场、8万/场
1、赞助方获赠大会荣誉证书。
2、在亚艺节会刊中刊登一个企业介绍。
(资助总额40万以上者整版、15万者
1/2版、8-10万者1/4版)
3、在冠名的演出场次中,享受如下回报项目:
·活动背景板冠名
·演出场馆内、外至少各挂1幅冠名横额(具体视场馆实际情况而定)。
·售票处水牌冠名
4、按比例回赠一定数量的演出门票。
5、佛山所有传媒在报道演出情况时,演出剧目名称和赞助商冠名同时出现,如
报道“昆剧《牡丹亭》”时会明确冠以“普立华之夜昆剧《牡丹亭》”。
6、按营运组提供方式补偿佛山媒体广告。
(约占赞助总金额的60%,按媒体
刊例价执行。
可提供补偿的媒体包括:佛山日报社、佛山电视台、佛山电台、佛山期刊出版总社、珠江时报社、珠江商报社、佛山年鉴社、佛山广播电视报社、珠江青少年报社、佛山侨报社。
)
(二)花车冠名:15万/台
1、赞助方获赠大会荣誉证书。
2、在亚艺节会刊中刊登一个1/2版的企业介绍。
3、在3天的街路巡演过程中,企业冠名花车的显著位置上打出企业字样及企业
标志。
4、佛山所有传媒在报道街路巡游情况时,以企业冠名名称来报道花车。
5、按营运组提供方式补偿佛山媒体广告。
(占赞助总金额的60%,按媒体刊
例价执行。
可提供补偿的媒体包括:佛山日报社、佛山电视台、佛山电台、佛山期刊出版总社、珠江时报社、珠江商报社、佛山年鉴社、佛山广播电视报社、珠江青少年报社、佛山侨报社。
)
(如有项目增加或修改,将以增加或修改内容为准。
)
第七届亚洲艺术节佛山市承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营运筹资组
200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