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诉idc案案情简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审判结果此案经深圳中院一审广东高院二审认定美国idc公司在相关必要专利许可谈判过程中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设定过高定价和不合理搭售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损害华为公司合法利益
213
It is our time now!
我们的案例……
案情介绍
华为想要生产3G手机,就必须使用idc的专利。由于我国通 信技术起步晚,在2G、3G上没有话语权,而美国idc公司是标 准制定的大赢家,直接参与了标准制定,并将专利融入了标准 之中。
一般工业产品的利润率只有 3%,华为如果接受IDC的支付许可费率,光这一 项就能掏空华为的全部利润。
在美国的诉讼中,如果华为败诉费率,将因成本高企而无法与同行竞争。
审判结果
此案经深圳中院一审、广东高院二审,认定美国IDC公司 在相关必要专利许可谈判过程中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设定 过高定价和不合理搭售,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损害 华为公司合法利益。法院最终判令美国IDC公司停止相关侵 权行为并赔偿华为公司经济损失2000万元人民币。
2011年12月6日,华为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两起诉讼, 以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为由,请求法院按照FRAND原则(即公平、 合理、无歧视原则)就许可费率进行判决。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为 由,请求法院判决IDC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人民币2000万元。
背景介绍
IDC靠许可通信专利收取费用,不直接从事终端生产。从2008年11月开始, 华为和IDC就展开了多伦谈判。在启动377调查前,IDC于2002年向华为提出,从 2009到2016年按照销量确定支付许可费率为 2%。
为了进美国市场,华为要支付高额的专利使用费给idc公司, 同样的专利,苹果、三星等公司支付给美国idc的使用费率不到 华为的 十分之一。
案情介绍
就在华为与IDC进行谈判时,2011年7月26日,idc通过美国国际贸 易委员会启动337调查,已确定华为等公司的3G、4G无线设备产品是否 侵犯美国公司专利权,IDC同时在美国联邦法院起诉华为侵犯其专利,要 求禁止华为公司在美制造、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并要求颁发禁令禁止相关 产品进口美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