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MS审核中容易的混淆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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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SMS审核中容易的混淆几个
问题
慎用“重大危险源”一词
在《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均把重大危险源定义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
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这表明,我国对重大危险源有明确的定义,并且《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要求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
因此,用人单位在危险源辨识中辨识
出来的不可接受的危险源不能随意叫做重大危险源,只有符合上
述定义中条件的情况才能叫做重大危险源。
就目前国内的情况来说,许多用人单位危险源辨识的结果都
形成一份重大危险源清单。
重大危险源词汇在认证过程中滥用,
导致企业真正的重大危险源和所谓的“重大危险源”分不清。
因此,认证机构(咨询机构)在认证(咨询)过程中,应向企业解释清楚什么是重大危险源,告知企业应慎用重大危险源一词,用
“重要危险源”或干脆称“不可接受的风险”。
风险评价方法的适宜性
国内现在普遍采用LEC法对用人单位辨识出来的危险源进行
风险评价,而不管用人单位所处行业的特点。
笔者认为,LEC法只
能是对一般作业条件的危险评价,对于一些复杂的系统特别是分析一些系统的固有风险时,仅仅靠这一方法进行风险评价显然是不够的,需要借助其他的方法进行分析评价。
采用兰鄯椒σ猿浞值乇媸冻鲇萌说ノ荒诖嬖诘奈O赵床⒍云湮O赵吹奈O粘潭冉杏行У钠兰畚颉5币恢制兰鄯椒ú蛔阋云琅杏萌说ノ凰Φ奈O兆纯鍪保萌说ノ挥悸遣捎闷渌兰鄯椒ㄓ胫嘟岷侠垂餐琅衅浞缦铡根据从事安全工作的经验,笔者得出了以下对不同行业的风险评价方法。
对于一般行业(如机械行业),可采用安全检查表、LEC。
对于建筑业、电力行业,应采用安全检查表、LEC、FTA、ETA (对一些装置设备进行评价时使用)。
对化学工业,应采用HAZOP(必要时结合FTA)、DOW等指数分析方法,LEC法在化工企业仅适用于对作业人员的危险性分析。
对于压力容器、管道行业,应采用HAZOP、DOW、FTA等。
一定要建立管理方案吗
审核规范第4.3.4条款要求,用人单位应制定并保持旨在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管理方案并予以文件化。
关于管理方案,目前在我国OHSMS认证行业争论颇多,主要的问题集中于:——企业在什么时候应该建管理方案,什么时候可以不建管理方案?
——管理方案的数量?
——管理方案和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关系是什么,是
不是对每一个目标都需要有与其相对应的管理方案?
——对于企业的不可接受风险是否都需要建立管理方案?
对于以上问题,笔者认为,第一,用人单位只要能够控制其
风险,完全可以自己决定什么时候建管理方案或不建。
如果建立
管理方案,应明确时间表,需要配备适当的资源,如人力、财力、设备和后勤保障等。
第二,管理方案的数量以能达到其职业安全
健康目标为适宜。
第三,建立管理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其职业
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但并不是每一个职业安全健康目标都需要
通过建立管理方案来实施。
如某星级饭店在2003年的职业安全健
康目标是:火灾事故为零,通风系统日换气能力为80%,食物中毒次数为零。
针对这三个目标,该饭店仅对第2项通风系统建立了
管理方案,并投入资金进行通风系统的改造,而对第一、三项目
标没有建立管理方案,其理由是:饭店的防火系统不久前进行过
改造,能满足消防部门的要求,并能够达到火灾事故为零的目标。
至于食物中毒问题,该饭店一向注重饮食卫生,在前几年中,从
来没有发生过中毒事件,完全能够达到食物中毒次数为零的目标。
笔者认为,该饭店的做法是符合体系的要求的。
第四,对于不可
接受的风险,应查阅用人单位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
制程序,看用人单位程序中关于对不可接受风险的控制办法的规定,按规定要求做即可,不一定要建立管理方案。
危险源辨识的更新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
用人单
位应按预定的或管理者确定的时间和周期对危害辨识、风险评价
和控制过程进行评审。
特别是当出现新用工制度、新工艺、新操
作程序、新组织机构等以及法律法规的修订、机构的兼并和重组、职责的调整的情况时,更应对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进行重
新评审。
但是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许多获证企业在通过初次审核获得
认证证书后,往往忽视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危险源进行重新评审,导致下次年度监督评审时,企业提供的危险源清单仍和初审时一样。
这种结果,是否可符合标准的要求,审核组需要进一步收集
证据并提醒企业不断更新危险源清单。
运行控制是否需要建立文件化的程序
运行控制到底要建立多少个程序?同样是困扰企业的一个问题。
应该说,标准本身对于企业应该建立多少个程序并没有定量
的要求,但企业应考虑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程序:
一是缺乏程序可能偏离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运行情况,二是采购和租赁,三是承包,四是有关的作业场所、过程、机械
装置、运行程序和设计活动。
笔者根据多年的审核经验,建议用人单位可以针对自身的特点,从以下程序中选择建立一些类似的程序。
一是对相关方的管
理程序,二是生产安全管理程序,三是气体充装与气瓶储存管理
程序,四是压力容器管理程序,五是消防安全管理程序,六是厂
内机动车辆及其装卸安全管理程序,七是动火作业管理程序,八
是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九是设备控制程序,十是建设项目安全控制程序。
建立一些文件化的程序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实现其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