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犯罪圈的未来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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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犯罪圈的未来走向∗1
王志祥∗∗2融昊∗∗∗3
一问题的提出
自1997年系统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颁布以来,我国刑法典已历经总共十个修正案的修订㊂从刑法结构的角度来看,这些对刑法典修订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犯罪侧结构的改革和刑罚侧结构的改革㊂①从近年来的刑事立法活动进行观察,就犯罪侧结构而言,其改革的主旋律一直是犯罪圈的扩张,这亦可表述为犯罪门槛的不断降低㊂然而,随着犯罪圈的不断扩张,一系列的问题亦逐渐得以浮现㊂比如,对于轻微反社会行为的治理是坚持犯罪化的一元制裁模式还是应当恪守犯罪化与行政违法化相区分的二元制裁模式?对犯罪门槛的不断降低与有限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如何加以化解?对犯罪圈扩张后实施大量轻微犯罪的行为人接受制裁后仍面临的犯罪前科 标签效应 的问题应如何处理?基于此,笔者拟以自入罪以来便备受争议的醉驾行为为切入,管中窥豹,立足于立法论的范畴,就上述问题进行讨论,以就教于方家㊂
∗∗∗∗∗∗①本文系2019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 醉驾犯罪实证研究 (项目编号:
GJ2019C37)的阶段性成果㊂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外国刑法与比较刑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㊂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㊂
参见储槐植‘刑法现代化的本质是刑法结构的现代化“,‘检察日报“2018年4月2日第3版㊂
二 1997年‘刑法“颁行以来
犯罪圈变动的情况述评
事实上,1997年‘刑法“颁行以来,犯罪圈的不断变动确实引发了一定的现实问题与学界广泛的争鸣㊂其中,以下三个问题最为引人关注,即犯罪圈的扩张趋势㊁犯罪成立与反社会行为①制裁模式的应然向度以及犯罪行为的附随后果㊂接下来,笔者将围绕上述三个问题展开述评㊂
(一)犯罪圈扩张趋势的述评
所谓犯罪圈,是指国家以刑事立法的方式确定的包含所有犯罪的范围和界限㊂②自1997年‘刑法“颁行至今,立法机关总共颁行了10个刑法修正案,刑法分则的条文数量从350条增加到373条,刑法罪名数量则从412个增加到469个㊂无论是新罪名的增设,还是已有旧罪名内容的扩充,都反映出一个不争的事实 犯罪圈的不断扩张,这亦可表述为犯罪门槛的不断下降㊂③对这一扩张趋势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阐释㊂
1.犯罪圈扩张的背景毋庸置疑,就导致我国犯罪圈不断扩张的根本动因而言,应归结于风险社会的时代大背景㊂德国学者贝克指出: 现代性从经典工业社会的轮廓中获得了解放,并缔造了一种新的形态,也就是这里所称的风险社会㊂ ④工业革命与现代科技在给人类带来各种物质便利的同时,也创造了众多新生的危险源,由此导致技术性风险如电子病毒㊁核辐射㊁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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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ҢҖҢ第二编 社会变迁与刑法扩张
①②③④在我国的法治语境中,广义的违法行为包括民事违法行为㊁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违法行为㊂前者较后二者而言更侧重于描述平等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出现的紊乱,而后两者的本质在于个人对于社会整体法秩序的对抗,可以统称为反社会行为㊂
参见黄太云㊁黄云波‘论稳健型刑法立法观“,‘中国刑事法杂志“2019年第3期㊂
犯罪门槛作为界定犯罪的标准,具有重要的限制和过滤机能㊂一个行为只有越过犯罪门槛才能进入刑法的规制范围,构成犯罪㊂因此,犯罪门槛设置的高低决定了犯罪圈的大小㊂参见卢建平‘犯罪门槛下降及其刑法体系的挑战“,‘法学评论“2014年第6期㊂
[德]乌尔里希㊃贝克:‘风险社会:新的现代性之路“,张文杰㊁何文博译,译林出版社2018年版,前言第2页㊂
故㊁环境污染㊁恐怖主义等各种各样新型的人为风险日益扩散㊂① 灾难频发的现实与公众日益觉醒的忧虑合力,将风险控制植入政治议程的核心,政府被要求强化规划未来生活,提供安全保障的职责,而这一职责的扩张亦将引发法律的深刻挑战㊂ ②换言之, 全球风险社会 所带来的发展变化不仅是经济㊁社会和政治领域的,它也会从根本上改变法律㊂③ 风险社会 催生的各种新型犯罪所产生的危害后果常常是具有灾难性㊁难以挽回性的,以结果犯为本位构建的传统刑法难以应对这些风险㊂④ 风险不论是具体或抽象描述的事实状态,或者只是纯粹心理的恐惧感受,都会不断被转译成简化的安全概念㊂在概念转译过程中,当代社会同时也形成了一股股刑法应当积极扩张适用范围的压力㊂ ⑤因此, 风险社会 要求刑法拓展其调整范围,要求法益保护提前化㊁刑事处罚前置化㊂⑥
当下,我国正逐渐步入风险社会,各种社会风险开始显露㊂而以往的 厉而不严 的刑法结构在犯罪侧结构的主要表现就是犯罪门槛过高,刑事法网不严密㊂而这一立法现象会导致刑法在应对各种层出不穷的新型犯罪时往往力不从心㊂基于此,在 严而不厉 立法政策的导向下,织密刑事法网,扩大刑法的调整范围就可谓迫在眉睫㊂
2.犯罪圈扩张的具体进路近年来,就我国犯罪圈扩张的立法进路而言,无外乎以下两个大方向,即创设新的罪名与调整原有犯罪的罪状㊂前一种进路包含以下三种具体方式:(1)将行政违法行为升格为犯罪㊂比如,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第25条将‘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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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⑤⑥劳东燕:‘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社会转型与刑法理论的变迁“,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6页㊂赵鹏:‘风险社会的自由与安全“,沈岿主编‘风险规制与行政法新发展“,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3页㊂[德]乌尔里希㊃齐白:‘全球风险社会与信息社会中的刑法“,周尊友㊁黄笑岩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6页㊂郑延谱:‘刑法规范的阐释与改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5页㊂参见古承宗‘风险社会与现代刑法的象征性“,台湾‘科技法学评论“2013年第1期㊂
参见王永茜‘论现代刑法扩张的新手段 法益保护的提前化和刑事处罚的前置化“,‘法学杂志“2013年第6期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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