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教体局关于做好创建国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督导评价迎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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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区教体局
关于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督导
评价迎检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局直各学校(园):
目前,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以较为优异成绩通过了省食安办的中期评估。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和《河南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开展创建督导评价工作。
为做好我区教育系统迎检工作,将区政府具体迎检事宜通知转发如下,并将学校工作重点表明,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文件工作要求做好自己份内工作:
一、督导评价时间
初步定于2018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市创建办通知。
二、督导评价依据
1、《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和《河南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
2、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郑发[2018]6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郑办[2018]15号)。
三、督导评价方式和程序
此次集中督导评价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由有关领导、工作人员和第三方机构
的专家组成督导评价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督导评价,全面评判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绩效。
1、听取县(市、区)、开发区关于“对标创建”落实情况和创新性工作的专题汇报。
2、查看资料。
即按照《河南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查看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资料:(1)食品安全总体状况;
(2)党政同责落实情况;
(3)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
(4)实施全程监管情况;
(5)打击违法犯罪情况;
(6)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7)社会共治格局形成情况。
3、检查现场。
按照《河南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抽查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种植养殖企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餐饮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学校食堂等各1家随机抽取。
以上查看资料、检查现场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及迎检分工以附件(即《郑州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评审检查迎检分工表》)为准。
4、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县(市、区)、开发区进行食品安全满意度的调查。
对县(市、区)、开发区的督导评价结果将印发通报。
四、迎检工作要求
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迎接准备工作,准备好相关文件、资料、现场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督导评价结果真实客观。
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督导评价工作的联络和协调,及时妥善解决督导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要为督导评价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保障工作组按照随机方式进行实地抽查核实,不得直接或间接干扰督导评价工作,切实保证督导评价的质量和效果。
请有学校食堂的各有关成员单位于11月2日下午下班前将迎检档案材料准备完毕,并完成现场迎检准备工作。
教体局下周一开始随机抽取部门学校档案资料查看。
附件:《郑州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评审检查迎检分工表》里涉及到学校的工作有:
一、把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地方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列为“平安校园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有专人负责并落实到位。
大力推进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实时监控工作。
二、将食品安全纳入科学普及和学生课堂教育,每学期两节食品安全主题科普教育课,一次大型普及型的食品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