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检测基本规定(广东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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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检测取样基本规定
广州市科杰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有关见证取样的基本规定
1、见证取样送检的数量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
2、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检验可分为生产过程中用于控制生产质量目的的检验批检验、产品定型目的的型式检验(全检)、产品的出厂检验、交货检验及工程应用中的进场复验。
其目的、意义及检验批大小和抽样数量可能会有所区别。
第一节混凝土试验
1 、适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普通砼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2002
《预拌砼》GB14902-2003
《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87
《普通砼长期性和耐久性试验方法》GBJ82-85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50108-2001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1997
2、取样规定:
基本规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4.0.5条: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根据《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7.4.1结构砼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砼强度的试件,应在砼的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每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砼,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仍不得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砼,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7.4.2对有抗渗要求的砼结构,其砼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根据《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87,3.0.1砼试样应在砼浇筑地点随
机取样,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每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砼,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仍不得少于一次。
(注:预拌砼在预拌砼厂内按上述规定取样,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按本条规定抽样检验。
)关于该规范的规定,虽说应该包括基础分部,但由于该规范出台较早,而且没有出台新版标准,而其后所出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对灌注桩的砼试块留置又有了更严格的规定:每50立方至少留一组,单桩单柱的桩每根要留一组,但评定还是根据本规范规定。
(3)根据《预拌砼》GB14902-2003,预拌(商品)砼质量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
用于交货检验的砼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用于出厂检验的砼试件应在搅拌地点采取。
交货检验的砼试样应在砼运送到交货地点后20分钟内完成;试件的制作应在40分钟内完成。
交货检验的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中抽取:砼试样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四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之间采取。
每个试样量应能满足砼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2立方米。
用于出厂检验的砼试样,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用于交货检验的砼试样,按《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规定进行。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砼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
(注: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砼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 (4)抗渗试块留置: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50108-2001、《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8-2002的规定,砼抗渗试块取样即试块留置按下列规定:每单位工程不得少于2组,每连续浇筑砼量500立方米应留置1组砼抗渗试块(6块)。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时,有防水要求的砼抗渗试件的留置按本条规定。
第二节砂浆试验
1、适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90
2、检验批的划分与取样: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001)规定,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立方米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检查一次。
建筑砂浆的取样、送检应按《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和《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90标准中的规定进行。
取样时,应从同一车或同一盘搅拌机中至少三个不同部位集取,数量应多于试验用料1-2倍。
注:(1)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
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2)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天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3)在制作砂浆试块时,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最后检查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单。
第三节水泥试验
1、适用标准:
《硅酸盐水泥P.Ⅰ、P.Ⅱ、普通硅酸盐水泥P.O》(GB175-1999)
《矿渣硅酸盐水泥P.S、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P.P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P.F》(GB1344-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P.C》(GB12958-1999)
《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
2、编号与取样: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
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20万吨以上,不超过1200吨为一编号;
60万吨以上至120万吨,不超过1000吨为一编号;
30万吨以上至60万吨,不超过600吨为一编号;
10万吨以上至30万吨,不超过400吨为一编号;
10万吨以下,不超过200吨为一编号。
注:施工现场通常不超过200吨为一取样批次。
水泥检验取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公斤。
水泥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第四节砂、石取样
1、适用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2、分批与取样:砂、石的验收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2006规定进行。
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
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运输的,以200立方米或300吨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量者,应按验收批进行验收。
对于砂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
对于石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检验。
3、取样方法。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
位表层铲除。
然后对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石子为16份,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为4份,石子为8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16份,分别组成一组样品。
(4)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
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
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第五节钢筋类取样及检验评定
一、依据标准: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冷轧扭钢筋》(JC3046-1998) :一型(矩形截面6.5-14毫米)和二型(菱形12毫米)
《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98):HRB335(二),HRB400(三),HRB500(四),6-50毫米(GB/T17505)《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CRB550,650,800,970,1170,4-12毫米(GB/T17505)
《钢丝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2103-1988
《一般用途低碳钢丝》GB343-1994(GB2103)
《预应力混凝土钢丝》GB/T5223-2002(GB/T17505 、GB2103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17505-1998
《钢筋砼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91):KL400(三级),8-40毫米,(GB2101)
《钢筋砼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一级,R235,8-20毫米(GB2101)
《低炭钢热轧圆盘条》(GB/T701-1997):Q195(非建筑),215,235(GB2101)
《炭素结构钢》(GB700-88):(GB210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94):(GB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2101-1989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J253-2003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J257-2003
按照GB50204-2002规定,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按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着标准规定。
二、钢筋分批与取样方法:(1)分批规则:钢筋砼用热轧光圆钢筋、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砼用余热处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
每批应为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冷轧带肋钢筋应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吨。
冷拔螺旋钢筋应成批验收。
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级别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50吨。
冷轧扭钢筋验收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轧机、同一台班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10吨,不足10吨按一批计。
(2)取样数量:钢筋的试样数量根据其供货形式的不同而不同。
钢筋砼用热轧光圆钢筋、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砼用余热处理钢筋:每批直条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每批盘条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冷轧带肋钢筋:拉伸试验应逐盘检验1个,弯曲试验每批2个。
冷拔螺旋钢筋:拉伸试验应逐盘检验1个,弯曲试验每批2个。
冷轧钮钢筋:拉伸试验每批2个,冷弯试验每批
1个。
(3)取样方法:钢筋砼用热轧光圆钢筋、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砼用余热处理钢筋:在外观和尺寸合格的钢筋中随机抽取2根,在每根的任意一端截去500mm,然后截取1根拉伸试验的试样和1根冷弯试验的试样。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在外观和尺寸合格的盘条中随机抽取2盘,在任意一盘的任意一端截去500mm,然后截取1根拉伸试验的试样和1根弯曲试验的试样,再从另一盘截取1根冷弯试验的试样,共3个试件。
冷轧带肋钢筋:在每盘的任意一端截去500mm后切取1根拉伸试验的试样,再从每批中的任意两盘中切取2个弯曲试验的试样。
冷拔螺旋钢筋:在每盘的任意一端截去300mm后切取1根拉伸试验的试样,再从每批中的任意两盘中切取2个弯曲试验的试样。
冷轧钮钢筋:冷轧钮钢筋的试样由验收批钢筋中随机抽取,取样部位应距钢筋端部不小于500mm,试样长度宜取偶数倍节距,且不应小于4倍节距,同时不小于500mm。
(4)、检验评定:对于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余热处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当力学性能或工艺性能中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应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中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整批不得交货。
对于冷轧带肋钢筋、冷拔螺旋钢筋、冷轧钮钢筋,一次检验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钢筋焊接:
1、焊接骨架及焊接网:A、分批规则:凡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网架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每300件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时亦按一批计。
外观检查按同一类制品分批检验,每批抽检5%,不少于5个。
B、试件切取:力学性能试件,应在每批成品中切取,切取过试件的制品,应补焊同牌号、同直径的钢筋,每边搭接长度不小于2个孔格长度。
当所切取的试件尺寸小于规定的试件尺寸时,或受力钢筋直径大于8mm时,可在生产过程中焊接试验用网片,从中切取试件。
C、应检项目:由几种钢筋直径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做力学性能试验,热轧钢筋的焊点应做抗剪试验,试件数量应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做抗剪试验外,尚应对横向和纵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1件。
D、检验评定:当拉伸试验不合格时,应再切取双倍试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均合格时方可断定为该批合格。
剪切试验不合格时,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均值合格时判为合格。
2、焊接接头:
(1)闪光对焊取样规定:A、分批规则:在同一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亦按一批计算。
B、取样规定: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2)电弧焊取样规定:A、在现浇砼结构中,每300个同接头型式,同牌号的接头作为一批。
在房屋结构中,每一至二楼层中以300个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
每批随机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
B、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
每批3个,做拉伸试验。
当模拟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可从现场焊接接头中取同样数量试件进行复验。
(3)电渣压力焊取样规定:A、现浇砼结构中,每300个同接头型式,同牌号的接头作为一批。
B、在房屋结构中,每不超过二楼层中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以一批计。
每批随机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件。
(4)钢筋气压焊接头取样规定:A、现浇砼结构中,每300个同接头型式,同牌号的接头作为一批。
B、在房屋结构中,每不超过二楼层中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以一批计。
每批随机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件。
C、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接头为一批。
D、在柱、墙的竖向钢筋连接中,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在梁、板的水平钢筋连接中,应另切取3个接头做弯曲试验。
四、机械连接件取样与检验评定:现场检验应包括外观和单向拉伸试验。
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
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验收批进行检验和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当3个拉伸试件抗拉强度均符合规范相应等级要求时,判为该批合格;如有1个试件不符合规范要求,则另取6个试件进行复验,若仍有1个试件不符合要求,则判该批不合格。
在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其全部单向拉伸试验试件一次抽样均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1倍。
第六节墙体材料
1、依据标准: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烧结普通砖》(GB/T5101-2003)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2003)
《粉煤灰砖》(JC239-2001)
《轻集料砼小型空心砌块》(GB/T15229-200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2006)
《蒸压灰砂砖》(GB11945-1999)
《烧结多孔砖》(GB13544-2000)
《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GB8239-1997)
《砼多孔砖》(JC943-2004)
根据GB50203-2002,对于砖砌体工程,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1组。
(对应GB/T5101-2003、JC239-2001、GB11945-1999对于砼小型空心砌体工程,每一生产厂家,第1万块小砌块至少抽检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
(对应GB/T15229-2002、GB8239-1997)2、组批及取样:(1)烧结普通砖:检验批按3.5-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
亦按一批计。
样品数量为15块。
(2)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每3万块为一批,不足该数量时,仍按一批计。
样品数量为10块。
(3)粉煤灰砖: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该数量时,仍按一批计。
样品数量为10块。
(4)轻集料砼小型空心砌块:砌块按密度等级和强度等级分批验收。
以同一品种轻集料配制成的相同密度等级、相同强度等级、质量等级和同一生产工艺制成的10000块砌块为一批;每月生产的砌块数不足10000块者亦以一批论。
样品数量可取10块。
(5)蒸压灰砂砖:每10万块砖为一批,不足10万亦为一批。
样品数量为10块。
(6)烧结多孔砖:每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亦按一批计。
样品数量为10块。
(7)砼小型空心砌块:砌块按外观质量等级和强度等级分批验收。
它以同一种原材料配制成相同外观质量等级、强度等级和同一种工艺生产的1万块砌块为一批,每月生产的块数不足1万块都亦按一批计。
样品数量为10块。
(8)砼多孔砖:检验批按3.5-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亦按一批计。
样品数量为10块。